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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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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及食堂用品供应商征集项目修改通知

招标详情

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及食堂用品供应商征集项目修改通知
2021-7-21 14:11:20

1、招标文件第11页技术标评分细则部分:

银行资信证明(10)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级者10 分、 AA级者5分、AA级以下者或无银行资信证明者得 0 分。

修改为:

银行资信证明(10)

银行资信良好者10 分、无银行资信证明者得 0 分。

2、招标文件第31页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部分“投标人须将本项目投标文件:①、②分别单独密封。”

澄清为:“投标人须将本项目投标文件:①、②分别单独密封。(每个标包①、②分别单独密封)”

3、其余相关内容以本次修改通知为准。

4、本修改通知作为本项目公开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

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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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海安市学校阳光食堂物品

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及食堂用品供应商征集项目

征集单位: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主持单位: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2021年7月 1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征集公告   

第二部分:标包划分及拟采购商品质量要求

第三部分:资格要求及评审细则

第四部分:准入供应商管理要求及办法

第五部分:其他要求

第六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第八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征集公告

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及食堂用品供应商征集项目向全社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公开征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及食堂用品供应商征集项目公开征集

二、资金来源:非财政资金

三、征集办法及要求:参照相关规定实行公开征集,采用合格制评审方法,即符合征集公告及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即成为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及食堂用品供应商征集项目相应标包的准入供应商(详见资格要求及评审细则)。

四、征集时间及相关费用说明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7月26日09:30-11: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后果,响应供应商自负。

递交地点:海门区张謇大道897号嘉陵江商务大厦216 第一开标室。

地址:海门区张謇大道897号嘉陵江商务大厦。

评标时间:

标包一至标包六 开始评标时间:2021年07 月26 日11:00

标包七至标包十七 开始评标时间:2021年07 月27 日9:00

评标地点:海门区张謇大道897号嘉陵江商务大厦216 第一开标室。

地址:海门区张謇大道897号嘉陵江商务大厦。

注:开标期间所有该标包供应商均需到场,当天评标结果当场公布

(三)现场考察时间

具体时间将由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根据项目评标结果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

(四)相关费用

1.响应供应商承担参与征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征集方及征集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响应供应商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600元/家,售后不退,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五、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经评审合格后且,征集人将邀请相关部门就其履约能力等进行实地核查。经核查合格的供应商名单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供应商须向征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详见“标包划分及拟采购商品质量要求目录”,取得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及食堂用品供应商资格。

六、征集人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19857528677

七、征集人委托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骏清 0513-68002662 18260520658

八、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接受进口产品参与征集。

针对该项目公告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响应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区中心网站公告导致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第二部分 标包划分及拟采购商品质量要求目录

供货品种

品名

规格

建议品牌

产品质量及相关要求

履约保证金

标包1

大米

南粳5055、南粳9108、南粳46、圆糯米等

10kg    25kg

品牌不限

必须为新粳米,品种优良,无黄粒米、无掺杂,且符合《GB/T 1354-2018 大米》标准优质大米一级以上要求。

20万元

标包2

面粉及制品

油条粉等

25kg

五得利、香雪等

质量必须符合《GB/T 10361-2008》国家或相关行业食品安全标准。

5万元

低筋粉、中筋粉、高筋粉等

2.5kg   25kg

五得利 白鸽  金龙鱼 福临门

糯米粉、年糕丝、年糕片、年糕、活面条、馄饨皮、饺子皮、粽子等

1kg    2.5kg

品牌不限

标包3

干货类

玉米粒(粗)、芝麻、薏仁米、燕麦片、血糯米、豆沙、水磨汤团粉、八宝米、地瓜粉、肉皮、蹄筋、黑木耳、香菇、银耳、红枣、粉丝、花生、脱皮花生、腐竹、紫菜、云丝、干香菇、干黑木耳、干茶树菇、黑芝麻、黄豆、绿豆、茴香、白木耳、枸杞子、红豆、白糖、红糖、单晶冰糖、桂圆肉、蜜枣、葡萄干等

按产品出厂规格

品牌不限

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相关行业食品安全标准。需要分包装的产品需使用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包装袋,并规定要求加贴产品信息标签。

10万元

标包4

食用油(非转基因)

葵花籽油、玉米油、大豆油等

5L

10L

福临门、金龙鱼、海狮、香满园、多力、葵王

质量必须符合《GB/T 1535-2017 大豆油》和《GB/T 10464-2017 葵花籽油》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0万元

标包5

低温奶

酸奶、鲜牛奶等

90g-110g

200ml

光明、卫岗、蒙牛、伊利

质量必须符合《GB 25190-2010灭菌乳》、《GB 19302-2010发酵乳》、《GB 25191-2010调制乳》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万元

常温奶

纯牛奶等

200ml—250ml

光明、卫岗、蒙牛、伊利、金典

5万元

标包6

调味品

白醋、陈醋、米醋、红烧酱油、草菇老抽、鲜味生抽、一品鲜酱油、老抽王、小包装糖、味精、鸡精、白胡椒粉、黑胡椒粉、椒盐、花椒粉、孜然粉、咖喱粉、吉士粉、花椒、八角、干辣椒、白芷、良姜、桂皮、香叶、十三香、面包糠、苏打粉、酵母粉、生粉、麻辣鲜、麻油、耗油、蒸鱼豉油、豆瓣酱、黄豆酱、剁椒酱、海鲜酱、排骨酱、叉烧酱、番茄酱、酸菜鱼调料、水煮鱼调料、火锅调料、老干妈等

按产品出厂规格

海天、六月鲜、李锦记、老干妈、海底捞、三五、李记乐宝、亨氏、味好美、金龙鱼、福临门恒顺等

在海门市城区大型超市有正常销售的知名品牌调味品,质量必须符合《GB 2717-2018酱油》、《GB2720-2015味精》、《GB/T 34267-2017 食用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管理规范》、《GB13104-2014食糖》、《GB 2719-2018食醋》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0万元

标包7

水产品

冻巴沙鱼、冻鱿鱼、青鱼、小黄鱼、鲳鱼、黑鱼、罗氏虾、小草虾、海带、冰目鱼花、冰青占鱼、冰鱼豆腐、冰虾、、冰无头白鲞、冰鱿鱼、淡虾皮、咸虾皮、冰黄鱼鲞、冰白果鱼、冰鲳扁鱼、冰秋刀鱼、冰黄菇鱼、冰白鲳鱼、冰鱼排等

按产品出厂规格

品牌不限

质量必须符合《GB 2733-201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 19643-2016 藻类及其制品》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进口水产品须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

10万元

标包8

冻禽类冷冻品

鸡柳、鸡排、冻琵琶腿、冻鸭腿、冻鸡翅根、冻鸡胗、冻鸭胗、冻鸡翅中、烤肠、冻1/4半鸭、冻腊鸡腿、冻鸡边腿、冻鸡爪、冻鸡胸肉、鸡尖、鸡中翅、冰酱鸭腿、冻半片鸭、冰白条鸭、冻鸡排翅、黄金鸡块、香辣鸡块等

按产品出厂规格

安井、泰森、正大、夏星

质量必须符合《GB 2733-201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16869-2005》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10万元

标包9

点心类冷冻品及半成品冷冻品

包子、点心、馒头、水饺、汤圆、油条、葱油花卷、奶黄包、刀切馒头、南瓜饼、小圆子等

香辣翅根、奥尔良腿排、芙蓉蟹脚棒、鳕鱼块、香菇贡丸、鸡米花、包心贡丸、撒尿肉丸、香菇贡丸、冰玉米、冰青豆、冰板栗、冰蚕豆、冰狮子头、紫薯糕、骨肉相连串等

按产品出厂规格

安井、三全、桂冠、佑康、五芳斋

质量必须符合《GB 31646-2018 速冻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0万元

标包10

蔬菜

卷心菜、大白菜、土豆、西红柿、芹菜、甘蓝、洋葱、豇豆、丝瓜、紫茄、圆椒、青椒、韭菜、韭黄、黄豆芽、绿豆芽、莴笋、西生菜、大青菜、上海青、鸡毛菜、白萝卜、胡萝卜、娃娃菜、葫芦瓜、冬瓜、黄瓜、葱、尖椒、四季豆、香菜、山药、藕、芋艿、扁豆、水芹、大蒜、净蒜头、红薯、茭白、茼蒿、蒜苗、线椒、菠菜、生姜、空心菜、南瓜、玉米、竹笋、花菜、西兰花、豌豆、秀珍菇、香菇、金针菇、杏鲍菇、平菇等

按产品出厂规格

以能提供半净菜的供应商为主

必须保证新鲜,叶面干净无明显泥土,无黄叶,无枯死叶,无虫、无杂质,未腐烂变质。蔬菜中农药残留检测必须合格,符合《GB 2763-2019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10万元

标包11

水果

香蕉、苹果、沙糖桔、香梨、西瓜、哈密瓜等

按产品出厂规格

品牌不限

必须新鲜,大小均匀,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用农产品生产和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质量要求。

10万元

标包12

腌制品

酸菜、榨菜、腌大蒜、萝卜干、酱瓜丁、腌小黄瓜、腐乳等

按产品出厂规格

乌江、余东牌、三和四美、六必居、吉香居

质量必须符合《Q/FZS 0002 S-2019》等国家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质量要求。

5万元

标包13

豆制品

老豆腐、嫩豆腐、小油豆腐、内脂豆腐、薄百叶、厚百叶、百叶结、百叶丝、茶干、五香茶干、小香包干、中素鸡、油素鸡、粉皮、大油豆腐、面筋泡、面筋、豆腐衣、千张、豆奶、豆腐皮等

按产品出厂规格

隔灶香、祖名、维扬、清美

必须为经生产许可或登记备案的企业生产的豆制品,原料须为非转基因产品,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14豆制品》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 22106-2008非发酵豆制品》标准、《GB2711-2014 面筋制品》标准,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

10万元

标包14

肉类

冷鲜肉(猪肉、牛肉)

冷禽肉(光鸡、光鸭、光鹅)

、冷仔排、冷五花风肉、冷咸条肉等猪副产品

按产品出厂规格

雨润、双汇、中粮

海门市城区有正常销售的优质品牌冷鲜肉、冷禽肉,除特殊政策要求外不得向招标人提供冷冻猪肉,质量必须符合《GB/T 9959(1-4)-2019 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标准;牛肉质量必须符合《GB/T 17238-2008 鲜、冻分割牛肉》标准;禽肉必须符合《GB 2707-2016 鲜(冻)畜、禽产品》标准。以上肉类食品皆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20万元

标包15

禽蛋类

鸡蛋、熟咸鸭蛋、生咸鸭蛋、皮蛋、鹌鹑蛋

鸡蛋:15kg/箱(内部蛋架支撑,纸箱装);

熟咸鸭蛋:60-65g/个,100个/箱(真空单独包装;

生咸鸭蛋:60-65g/个,100个/筐

(带卤水);

鹌鹑蛋:8-10g/个,按斤散装

品牌不限

所有鸡蛋必须喷码,禽蛋类供应商需是拥有ISO9001、ISO22000、HACCP体系的加工生产企业,产品需符合《GGB/T 39438-2020》、《DB1310/T 84-2005》、《GB/T 9694-2014》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万

标包16

糕点类

小蛋糕、小面包,饼干等

单个重量35g-60g,单独包装

品牌不限

质量必须符合《GB 7099-2015》、《GB 8957-2016》、《GB/T 20977-2007》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万

标包17

食堂清洁用品

软抽、卷纸、洗洁精、洗手液、消毒液、抹布、毛巾

按产品出厂规格

维达、妙洁、美丽雅、威猛先生、白猫、84、传化等

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相关行业质量安全标准。

5万元

说明:1.向采购方所供新鲜食品含水率和解冻食品失水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规定;

2.执行农产品合格制度,所有食材在配送时均需提供相应批次的检测报告;

3.建议品牌用于后期竞价,对于评标没有影响。


第三部分 资格要求及评审细则

评审及相关说明:

1.以下评审细则为响应供应商必备条件,经评委评审有一处不合格的即视为无效标。响应文件经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且通过现场实地考察审核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即列入预准入供应商,予以网上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确定为准入供应商,由采购方组织竞价招标采购;

2.各标包评审材料中所需彩色图片及资料原件只需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

3.各响应供应商须将评审材料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资料原件带至投标现场备查;

4.本地名优产品,必须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规定;

5.供应商资格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证明资料失效、不完整等将视为无效响应。

一、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及评审细则

1.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证明并同时提供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是商超的,提供产品溯源材料、经营许可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4.商业信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站截图;(见附件)

5.履约能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附件)

6.其他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进行技术标评审环节。

技术标评分细则

组成部分

评分因素及分值

具体评审标准

财务评价(财

务相关人员评审)20分

近三年财务状况(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等综合状况)(10)

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完整、短期资金流动性强、盈利能力;能提供三年财务状况的得10 分、能提供两年财务状况的得6 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银行资信证明(10)

银行资信良好者10 分、无银行资信证明者得 0 分。

商务评审45分

检测设备(10)

投标单位自有检测设备的(须提供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得10分;投标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并签订长期有效检测合同的,得8分;投标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但未签订长期有效检测合同的,得6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供应商性质(10)

投标单位为生产商的,得10分;投标单位为一级经销商、商超、一级代理商的,得5分;投标单位为二级代理商、二级经销商得,得2分。

近 5 年荣誉获奖情况(与产品质量、科技创新等相关的)(10)

每获得一个省部级荣誉奖项加 1 分,每获得一个国家级荣誉奖项加2 分,一共最高得分 10 分。

各项管理体系认证情况(10)

各投标供应商每通过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其他认证要求,且在有效期内)。

技术评审40分

服务水平 / 业务能力

(出具相关方案或制度)(10)

先进、可靠、经济、成熟8-10 分;较先进、较可靠、较经济、较成熟4-7 分;技术、经济、可靠均一般0-3 分。

类似业绩合同数量评分(20)

投标企业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类似采购规模的合同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20分;需提供采购合同、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体系

(出具相关方案或制度)(10)

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体系非常完善8-10 分;现场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体系较为完善4-7 分;现场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体系一般0-3 分。

附注:

1. 所有原件资料将在实地考察时查看;

2.技术标评分得分高于60分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现场实地考察环节,现场实地考察通过的供应商获得准入资格;

3.没有通过现场实地考察的供应商,直接取消预准入资格。

第四部分 准入供应商管理要求及办法

征集人对准入供应商实施常态化管理,每日监管供应商运营情况,每月收集采购人反馈意见,每年组织对供应商进行现场督查与考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综合考评对供应商实施动态管理和奖惩。

1.综合考评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供应商的货源组织能力、日常管理水平、人员配备状况、物流配备状况、食材质量、食材价格、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考核打分。对存在问题的供应商进行扣分,对运营情况好、形成管理特色、采购人评价高的供应商进行加分。以综合考核得分确定供应商能力值,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2.履约保证金扣除制。具体见合同条款,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暂停合作整顿制。对有下列行为的供应商暂停合作:因物品质量、价格、服务等原因造成采购人及其客户对配送工作不满意并产生不良影响,经查实,第一次暂停该标包合作一个月,第二次暂停该标包合作三个月,第三次取消该标包入库资格。

4.淘汰制。对在后期供货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供应商进行淘汰:①在采购人竞价招标时围标、串标、不应标、转包或分包;②在场所设置、货源组织、人员配备、物流配备等方面达不到配送要求;③采购人年度考核不合格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④违背廉政协议和合同条款产生不良影响;⑤在投标和供货过程中弄虚作假(如货源渠道或生产基地响应文件与配送情况不一致等)、恶意竞标或以次充好、缺斤少两、虚报价格造成不良影响。

5.黑名单制度。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供应商列入黑名单:①因食品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及重大影响的;②在招投标和采供过程中诬陷诽谤他人,严重扰乱采购人采供秩序。被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自列入黑名单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单位食堂物资招投标活动;③经抽检发现食品检测不合格且未造成重大影响的次数达到三次的供应商。

6.对存在其他问题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第五部分 其他要求

1.签定合同日期:自准入公告结束后_5_个工作日内按约定的时间准时签约,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本次供应商合作期限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

2.竞价要求:采购人定期组织各标包物品竞价招标活动,相关标包准入供应商应全部参加。

3.交货期(服务时间): 按与采购人签订的《供货合同》执行。

4.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保期限(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视具体品种与采购人在《供货合同》中约定。

6.验收方案:供应商提供每批次供货清单并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由采购人组织仓管供应科、品控科共同验收;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随时进行监督抽检。

7.售后服务及其他:若产品质量不合格,由供货方及时更换。若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影响采购人正常采购,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付款时间和条件:具体见供货合同。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以实际签订为准)

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食材及食堂用品采购合同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 方: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货物,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日起至 2022 7 31 日止。

二、合同标的

(一)食材品种及规格:

1.食材名称:见《商品供应明细表》

2.计价单位:见《商品供应明细表》

3.规格要求:见《商品供应明细表》

4.品质要求: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甲方要求。乙方出售给甲方的产品应保证:

5.包装要求: (包装均由乙方无偿提供)

6.验收标准:遵守上述品质要求及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及甲方要求。

(二)合作期限内每日实际订货数量按甲方的订单为准。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乙方应按订单要求满足甲方的供货要求。

三、价格及付款

(一)价格根据甲方询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执行,执行期间,价格保持不变(注:甲方确认包括单价及单价执行的期间)。

(二)本价格是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并且完全正确履行其合同义务的价格,已包括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产生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食材、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

(三)合同期间,若乙方有商品价格高出市场批发价的,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下调价格,并按照价格较低的市场批发价与乙方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持有异议,甲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乙方的任何损失。

(四)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重量应符合订单要求,如甲方抽查到重量不足的,则所有货物都按照实际重量结算。

(五)付款方式及时间

合同签订后,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时需提供产品对应所有批次的出厂检测报告,甲方按照当期价格和数量开具采购收货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且产品验收合格后方可进仓库。货物验收不合格一律退货,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乙方凭每次送货后由甲方开具的《采购收货单》与甲方进行货物的货款资金结算。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的供货数量以双方验收合格后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

3.货款支付方式:双方于每月25日凭甲方签署确认的采购收货单(退换货的除外)核对上个月的供货明细。经甲方确认无误在对账单上盖章后,乙方于当月月底之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于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确认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4.若因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发票信息有误,甲方有权延期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交货

(一)交货时间: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按甲方通知进行。甲方的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有效信息传递方式。

(二)交货地址:甲方指定地点。

(三)交货要求:

1.乙方根据货物交付周期,提前 小时联系甲方,按甲方要求的交货时间与地点交付货物;

2.乙方在每次交货时,均须提供送货单、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承诺书、相关质量证明文件以及合同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如原产地证明,进口报关证明等凭证。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3.送货单应明确食材名称(编号)、品牌、规格、数量、单位等基础信息。甲乙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并签字确认;

4.食材交付重量必须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重量以现场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食材装卸由乙方负责完成,即从运输车辆卸货并完成过磅再送至甲方场地内的指定地点;

5.因食材属性需要必须采取冷链(冷冻)配送的,应使用冷链(冷冻)运输车辆,且车厢温度必须满足食材保鲜的要求。如需定制提供保鲜容器的,乙方须无偿提供保鲜箱;

6.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分拣包装达到直接配送的程度,并摆放整齐。货品运输进入甲方基地区域,必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必须按照交货期的要求按时交货。除非甲方同意,乙方交货时间提前或推迟不得超过 分钟,否则视为逾期交货,按照履约保证金关于送货迟到条款处理。

(四)乙方指定专门的服务人员(负责人: ,联系电话: ),负责甲方订货送货事宜,若乙方服务人员发生变更,乙方应在第一时书面通知甲方;若因服务人员未能及时更新导致送货逾期,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后果。

五、退换货

(一)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甲方将未售出的商品存货退还给乙方,乙方至甲方指定仓库提取存货,所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在甲方退货之日起3日内将退货的货款退还给甲方,未售出商品的存货按供货时的协议价格处理。

(二)乙方供给甲方的所有货物均须保证包装的安全和卫生,且保证货物品质良好。产品在销售过程中若包装损坏影响销售的,乙方应予以更换。因包装不合格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三)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产品,在产品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退、包换。

(四)如有产品退货,不能影响乙方二次销售。对有质量问题或滞销的产品,乙方应免费负责更换、退货。

六、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应向甲方提供 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乙方签订合同后 天内支付,支付后合同生效。

(二)履约过程中,因乙方违约被扣除履约保证金至以致不足 万的,乙方必须在 个工作日内补足,否则按照违约条款处理。

(三)履约保证金将在甲方与乙方合作期满后且无任何质量问题一周内无息退回。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的,甲方可根据情节严重,扣除直至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凡乙方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影响食用,经甲方、客户方、市场监管部门确认,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60% 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食材配送期间,乙方中途转包、分包及单方面突然终止供应,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可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在供货期产品质量出现严重问题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4.在相关合作过程中存在履行合同的严重问题及其他影响履行合同的严重情形;

5.隐瞒不具备准供条件的相关情况,履行合同期间被发现的;

6.承诺无条件服从甲方应急保供需求(包括承诺响应甲方提出的应急临时供货订单),但不执行承诺的;

7.因乙方超过约定配送时间导致甲方食材供应延时(60分钟以内迟到),但经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一次甲方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生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人民币;第三次发生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人民币;出现 3 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因乙方超过约定的配送时间,并对甲方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损失赔偿金不再退回;

8.因乙方配送超过约定配送时间(无正常理由)导致甲方食材供应延误且无法进行补救的,合同立即终止,履约保证金作为损失赔偿金不再退回。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9.乙方未按合同及订单的约定送货;

10.乙方所送的产品不符合合同或订单的要求;

11.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

七、质量保证

(一)乙方提供食材的质量要求应为满足甲方需求或高于甲方要求的产品。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供货期如出现因乙方原因,导致食用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乙方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甲方将委托权威部门定期对乙方提供的食材进行检测,如检测发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以及检测费用,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减、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赔偿甲方 5-10 倍合同价款的处理。

(四)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条件及要求提供符合要求(或高于甲方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向甲方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及相关证明资料。乙方承诺使用品牌货物的,供货时必须供应一致,否则按违约条款处理。

(五)乙方应根据合同总价购买相应保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单次赔偿500万元及以上。

(六)乙方配送的食材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订购(生产加工),一旦购入并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的原材料,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解除供货配送协议,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或者使用影响货物品质的运输方式及工具,防止货物被污染。

(八)乙方保证若甲方客户对所供产品质量提出质疑的,应予以退换,并保证在两小时内送达(大米和食用油按照约定时间送达)或提出解决方案,不得影响甲方客户货物使用。

(九)乙方须按合同要求承担供应食材的全部质量、安全、风险责任。

(十)乙方严禁提供以下食材,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甲方将立即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预包装食品;

2.超过或临近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招标、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6.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7.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如因乙方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供货客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并按相关法律处理,所有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责任、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

八、应急保供服务

(一)甲方临时提出增补所需货物的, 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无条件把指定的货物送至指定的地点。

(二)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应急保供的需求,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均严格执行甲方保障学校食材供应的需求。

(三)乙方应为应急保供需求储备相应食材,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迅速及时供货。

(四)应急保供的执行价格,双方事后协商确定。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辞、推诿、或者哄抬价格。

九、协议变更

(一)因甲方原因变更合同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由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的价格或时间变化,将对合同价格、交货期进行合理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乙方对合同价格及交货期无异议。

(二)无论是根据合同要求,或是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三)除甲乙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外,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四)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均享有同等权利。具体所涉及到的开票主体,以甲方订单和通知为准。

十、终止协议

(一)除本协议明确约定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的情形之外,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 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乙方单方面突然终止协议,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2.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协议)的过程中,一方违约的,应按照《民法典》及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同时一方在出现违约情况后,另一方视对方违约情况,有权通知对方采取弥补措施直至合同解除。

(二)乙方所送个别货物品质不符合本合同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保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增补送到并承担相关费用,退货后乙方不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增补货物的,甲方按该品种当天货款的50%向乙方扣罚;当批不合格货物累计金额达当批总金额的20%以上的,甲方除退货外,还按当批货款的100%向乙方扣罚,此情况在半个月出现2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由于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所有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乙方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乙方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品安全事故引起相关后果的一切费用。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的供货,并暂扣当月乙方所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乙方的赔偿预付款。

(五)凡供应货物故意串规、定量包装批量误差超过相关规定误差之短缺的,一经查实,均须按当月总采购量误差值的3倍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中止送货,并取消供应资格,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1.因配送的食品质量问题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配送食品质量差,甲方客户投诉的;

3.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到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

4.因存在不廉洁行为和安全隐患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的;

6.在配送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检测资料和索证资料的;

7.有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和附件中的服务承诺情况的。

8.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需由乙方承担的相关责任,在扣除履约保证金(如有)后仍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在结算货款中直接扣除,无需经过乙方同意。

十二、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 协议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廉洁承诺书、保密协议等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 方: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及食堂用品供应商征集项目采供廉政协议

甲方(采购采购人):

乙方(供货方):

为加强我市采购人食堂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有效防范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现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采购人食堂物品供应特点,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廉政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

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物品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征集文件和合同要求,自觉按文件规定和合同要求办事。

2.采供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权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权益,不得违法。

3.发现对方在采供活动中出现苗头性违规、违纪、违法等言行的,应提醒对方及时终止不正当言行;发生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纪律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不得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以虚开票据等形式为个人或采购人套取现金提供便利。

2.甲方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甲方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参加由乙方安排或支付费用的旅游、钓鱼、健身休闲及其他娱乐活动,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采供工作相关的经济活动。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业务工作,按征集文件和供货合同规定的产品及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得宴请甲方或安排甲方参加钓鱼及其他休闲娱乐等活动。

2.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参观考察等名义,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3.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规定条款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有弄虚作假、行贿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供货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采购人食堂供应商黑名单。因交通运输或产品质量问题引发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列入采购人食堂供应商黑名单。

五、生效

本协议作为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及食堂用品供应商征集项目公开征集文件的附件,与征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六、其它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供货合同终止之日止。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供应报价明细表

序号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品产地

保质期

单位

进项税率

品牌

备注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装订

1、投标文件由:①资格后审材料文件、②技术标响应文件共2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投标人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称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中,均为一份“正本”。

2、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投标人全称、“正本”字样。

3、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正本”,须为打印的,其正文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4、开标程序顺利进行后,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投标人须将本项目投标文件:①、②分别单独密封。(每个标包①、②分别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投标文件上明确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投标人全称及日期,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响应文件内容

A、资格后审材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文件):

1.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证明并同时提供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是商超的,提供产品溯源材料、经营许可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度的财务报表;

4.商业信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5.履约能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其他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B、技术标(一个密封包,含一正文件):

1.第三部分 技术标评分细则内容;

2.响应情况一览表;

3.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4.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

5.开标一览表

【特别提醒】以上技术标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有缺项或漏项。否则将有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投标处理,或可能直接影响技术标评审的得分。

提示:入围标包后再提供2套副本。为方便评委评审,请响应供应商按各标包评审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建议设置响应文件目录并在目录上标注各材料页码。

第八部分  附件

附件1:

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承诺书

(采购人):

为确保采购人食堂物品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采购人食堂物品经营活动。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责,做到诚信经营、热忱服务、保证安全。认真听取采购人、家长意见,主动接受有权部门的产品质量检测与督查,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严格按照《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及食堂用品供应商征集项目公开征集公告》及相关文件所规定的品种、品牌和质量要求向采购人供货,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退货或换货要求。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经济损失或引发食品安全事故,自愿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保证不将供货资格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保证向采购人所供产品为本单位所生产加工或经销的合格产品,并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规定,及时为采购人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检疫)证等有效证明。

四、加强业务人员培训,不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每年定期组织业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保证业务人员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五、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愿承担一切责任,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及相关附件

( 标包号: 正本)

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及食堂用品供应商征集项目

主持单位: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征集单位: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单位: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时 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代表我公司参加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及食堂用品供应商征集项目的公开征集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附: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粘贴此处)

企业信誉承诺书?

?

我公司自 日成立以来,信誉良好。没有骗取中标、违约及产品质量问题,无诉讼和仲裁情况发生。我公司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贵方组织的 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及食堂用品供应商征集项目公开征集 项目,我单位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响应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具体情况及说明

1

公司名称

2

公司地址

3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4

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5

公司的经营场所面积、组织框架

6

公司主要的设备设施名称及数量

7

参与征集的品种及具体的货源渠道

8

公司的人员配备情况

9

公司的制度建设情况

10

公司的安全保卫情况

11

公司的荣誉或发展目标

12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响应供应商车辆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序号

车辆类型

核定吨位

车牌号

是否公司自有

驾驶员姓名

用于哪个

标包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说明:此表后请附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在准入后用于配送的车辆若有变动须向征集方报备。

物 品 清 单

供应商名称(盖章):

标包号

品名

品牌

货物来源

产地

包装规格

当前价格

说明:1.相关标包产品应在物品清单中体现不同品种不同价格(如冷鲜、冷冻品等),不同品牌不同价格,不同质量等级不同价格,不同产地不同价格,不同规格不同价格(如毛菜与净菜、大小、轻重等)。

2.视各标包具体评审要求,填写时可合理缺项,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

3.在配送过程中供货品种及货源渠道若有变化须报征集方审核备案。

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响应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

征集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供货品种

品名

规格

品牌

产品质量及相关要求

交货时间

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

付款方式

货币形式

其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1.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

2.必须签字盖章。

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

响应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征集要求

征集响应

超出、符合或偏离

原因

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 1.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

2.必须签字盖章。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聚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及食堂用品供应商征集项目公开征集

附件(2)

分包号

投标物品的具体情况

定价方式

是否响应

品名

品牌

规格

产地

竞价方式由征集方确定。结算价格由供货方与采购人以竞价招标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