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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大安区妇幼保健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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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大安区妇幼保健院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自贡市大安区妇幼保健院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7-21 15: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5103042021000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自贡市大安区妇幼保健院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07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附件
更正综合评分明细表,具体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 2021年07月21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0813-5880853。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自贡市大安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 自贡市大安区北环路三段17号附1号
联系方式: 0813-5901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4幢10层02号
联系方式: 028-67697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甘雨淋
电话: 0813-8269060

自贡市大安区妇幼保健院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自贡市大安区妇幼保健院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510304202100046 变更内容如下: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章三、3.3.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标准 评审依据 3 人员配置 (共同评分因素) 15% 1.厨师:每有一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餐饮工作经验的加4分,本小项最多得12分。 2.营养师:每有一人具有营养配餐员或营养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3分,最多得3分。 3.注:以上1-2项人员不重复计分。 1.提供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现变更为: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章三、3.3.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标准 评审依据 3 人员配置 (共同评分因素) 15% 1.厨师:每有一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餐饮工作经验的加4分,本小项最多得12分。 2.营养师:每有一人具有营养配餐员或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3分,最多得3分。 3.注:以上1-2项人员不重复计分。 1.提供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2、其余内容不变。 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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