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长兴县财政局批准,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兴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将于近期就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食用米、油、面粉及调味品供应项目,招标编号:(HZJNCG-2021-22)进行竞争性磋商。为避免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1-xqgs5eb1fca18461f597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技术要求是否存在问题;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4、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1年07月23日 17:00
2、意见递交方式: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1年7月23日17时前传真或送达送至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261598275@qq.com
3、意见接收机构: 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 周红
5、联系电话: 0572-6025520
6、联系邮箱: 261598275@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附件信息:
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食用米、油、面粉及调味品供应项目(征求意见稿).doc
498.5K
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食用米、油、面粉及调味品供应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ZJNCG-2021-22
项目名称: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食用米、油、面粉及调味品供应项目
采购单位:长兴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七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26675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
HYPERLINK \l _Toc6828 第二章 磋商需求 - 5 -
HYPERLINK \l _Toc20471 第三章 磋商须知 - 13 -
HYPERLINK \l _Toc18722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24 -
HYPERLINK \l _Toc21737 第五章 合同条款 - 27-
HYPERLINK \l _Toc17520 第六章 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38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兴县人民医院的委托,经长兴县财政局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长兴县人民医院集团人财物统一管理软件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食用米、油、面粉及调味品供应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ZJNCG-2021-22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食用米、油、面粉及调味品供应项目 |
1 |
项 |
70 |
主要内容为: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食用米、油、面粉及调味品供应,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具体报价范围、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的相应规定为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磋商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磋商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供应商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若为生产商的,须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经销证书。
4、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X月X日上午8:30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3、地点:
(1)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2)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4、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项目文件获取”菜单中选择项目,在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5、提示: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该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注册并下载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已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在磋商前根据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认定。
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
1、本项目于2021年X月X日14时00分磋商响应截止。
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3、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外,还应在2021年X月X日中午12:00时前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或光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考虑疫情情况,U盘或光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建议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顺丰、EMS优先),邮寄地址为: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明珠路818号国际商务大厦6楼总师办,收件人:敖工,电话15268223621),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到付件拒收。
4.通过邮寄备份文件的供应商,需留足邮寄时间,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败的,责任自负。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1年X月X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举行。
十、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专用编制工具)。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潜在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3、潜在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潜在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4、因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终报价由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或电话传真提供。
十一、本项目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zjcx.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1、长兴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范主任
联系电话:13867265577
2、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敖工
联系电话:0572-6025510 传 真:0572-6025520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和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6027789
长兴县人民医院
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X月X日
第二章 磋商需求
一、概述
本次采购的货物是食堂年度食用米、油、面粉及调味品供应,要求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必须是合格的产品,所供产品质优、卫生安全、新鲜,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以及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
食堂食材供货清单及最高限价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及数量 |
最低储 存年份 |
金额(元) |
1 |
老娘舅香稻米 |
斤(25公斤/包) |
斤 |
6 个月 |
3.5 |
2 |
宜兴香米 |
斤(25公斤/包) |
斤 |
6 个月 |
2.9 |
3 |
百乐东北大米秋田小町 |
斤(25公斤/包) |
斤 |
6 个月 |
3.6 |
4 |
糯米 |
/ |
斤 |
6 个月 |
3 |
5 |
面粉 |
/ |
斤 |
6 个月 |
2.3 |
6 |
黄豆 |
东北老黄豆 |
斤 |
12个月 |
4.8 |
7 |
米线 |
/ |
斤 |
12个月 |
5.2 |
8 |
南湖牌非转基因一级菜籽油 |
5L |
桶 |
18 个月 |
70 |
9 |
金龙鱼压榨非转一级菜籽油 |
5L |
桶 |
18 个月 |
79 |
10 |
冉龙牌非转基因一级菜籽油 |
5L |
桶 |
18 个月 |
72 |
11 |
蒸鱼油 |
李锦记蒸鱼油410ml |
瓶 |
24 个月 |
11.6 |
海天450ml蒸鱼油 |
瓶 |
24 个月 |
9.7 |
||
粤师傅410ml蒸鱼油 |
瓶 |
24 个月 |
10 |
||
12 |
盐 |
雪涛食盐300g |
包 |
5 年 |
2.1 |
鲁晶晶食盐500 |
包 |
5 年 |
1.5 |
||
江西精制盐500g |
包 |
5 年 |
1.4 |
||
13 |
耗油 |
海天耗油700g |
瓶 |
24 个月 |
7.7 |
东古耗油700g |
瓶 |
24 个月 |
6.2 |
||
三井耗油465g |
瓶 |
24 个月 |
8.6 |
||
14 |
水磨粉 |
金坛水磨粉1kg |
包 |
12 个月 |
8.3 |
15 |
十三香 |
王守义十三香45g |
盒 |
24 个月 |
4.6 |
16 |
一品鲜 |
东古一品鲜酱油1.6升 |
桶 |
18 个月 |
31 |
东古一品鲜酱油500ml |
瓶 |
18 个月 |
9.9 |
||
海天酱油1.9升 |
桶 |
18 个月 |
27.5 |
||
17 |
麻油 |
一滴香麻油350ml |
瓶 |
18 个月 |
8.6 |
老榨坊麻油350ml |
瓶 |
18 个月 |
9.1 |
||
18 |
鸡精 |
太太乐三鲜鸡精1kg |
包 |
20 个月 |
40 |
888天天旺鸡精1kg |
包 |
20 个月 |
22 |
||
福花一品鲜鸡精1kg |
包 |
20 个月 |
15.8 |
||
19 |
麻辣鲜 |
王守义麻辣鲜200g |
包 |
18 个月 |
6.9 |
20 |
黄酒 |
老恒和黄酒5kg |
桶 |
18 个月 |
37 |
百叶龙黄酒4.5升 |
桶 |
18 个月 |
13.8 |
||
真龙黄酒4.5升 |
桶 |
18 个月 |
9.7 |
||
21 |
面包糠 |
林湖乡面包糠1kg |
包 |
12 个月 |
10 |
新华冠面包糠1kg |
包 |
12 个月 |
9.2 |
||
22 |
生粉 |
铭鹏生粉280g |
包 |
18 个月 |
2.6 |
厨太郎生粉3.5kg |
袋 |
18 个月 |
23.2 |
||
三友利生粉3.5kg |
袋 |
18 个月 |
26 |
||
23 |
老抽 |
海天老抽1.9升 |
桶 |
18 个月 |
15 |
东古老抽酱油1.6升 |
桶 |
18 个月 |
16.5 |
||
李锦记1.9升老抽酱油 |
桶 |
18 个月 |
22 |
||
24 |
陈醋 |
焦山陈醋500ml |
瓶 |
24 个月 |
2.9 |
恒顺陈醋500ml |
瓶 |
24 个月 |
6.8 |
||
恒华陈醋500ml |
瓶 |
24 个月 |
2.5 |
||
25 |
白胡椒粉 |
味肯胡椒粉500g |
包 |
18 个月 |
9 |
家一勺胡椒粉500g |
包 |
18 个月 |
8.8 |
||
粤师傅胡椒粉450g |
包 |
18 个月 |
7.9 |
||
26 |
豆瓣酱 |
铭鹏豆瓣酱1.1kg |
瓶 |
12 个月 |
8.2 |
鹃蕊豆瓣酱1kg |
瓶 |
12 个月 |
11.8 |
||
湘君府豆瓣酱1kg |
瓶 |
12 个月 |
11.5 |
||
27 |
排骨酱 |
广味源排骨酱225g |
瓶 |
36 个月 |
6.9 |
李锦记排骨酱226g |
瓶 |
36 个月 |
20 |
||
海天排骨酱245g |
瓶 |
36 个月 |
16.9 |
||
28 |
蒜蓉酱 |
李锦记蒜蓉酱226g |
瓶 |
36 个月 |
18.8 |
广味源蒜蓉酱255g |
瓶 |
36 个月 |
6.7 |
||
海天蒜蓉酱245g |
瓶 |
36 个月 |
8.9 |
||
29 |
海鲜酱 |
海天海鲜酱400g |
瓶 |
12 个月 |
7.7 |
海天海鲜酱7kg |
桶 |
12 个月 |
83 |
||
李锦记海鲜酱226g |
瓶 |
12 个月 |
17.5 |
||
30 |
剁椒 |
凯王剁椒1.8kg |
桶 |
12 个月 |
11 |
张氏记剁椒酱2kg |
桶 |
12 个月 |
20 |
||
31 |
香菇榨菜 |
阿姚皇榨菜丝108g |
包 |
12 个月 |
1.55 |
阿高师傅榨菜丝108g |
包 |
12 个月 |
1.55 |
||
乡巴佬榨菜丝100g |
包 |
12 个月 |
1.2 |
||
32 |
小米椒 |
彪山牌小米椒2kg |
袋 |
12 个月 |
10 |
33 |
白醋 |
鼎丰白醋500ml |
瓶 |
24个月 |
4.2 |
34 |
酸菜 |
李记乐宝酸菜220g |
包 |
15 个月 |
4.9 |
李记枭雄酸菜220g |
包 |
15 个月 |
5.4 |
||
35 |
鸡汁 |
万人迷鸡汁500ml |
瓶 |
24 个月 |
15.8 |
百味佳鸡汁500ml |
瓶 |
24 个月 |
27.6 |
||
粤师傅鸡汁568ml |
瓶 |
24 个月 |
19.8 |
||
36 |
鱼头剁椒 |
地道湘鱼头剁椒1kg |
瓶 |
12 个月 |
22 |
兴阳鱼头剁椒2kg |
瓶 |
12 个月 |
12 |
||
张氏记鱼头剁椒1.1kg |
瓶 |
12 个月 |
18.5 |
||
37 |
味椒盐 |
星火味椒盐45g |
瓶 |
18 个月 |
2 |
德生星火味椒盐45g |
瓶 |
18 个月 |
2 |
||
乐畅味椒盐45g |
瓶 |
18 个月 |
2.2 |
||
38 |
白糖 |
/ |
斤 |
24个月 |
4.2 |
39 |
泡打粉 |
剑石泡打粉400g |
包 |
12 个月 |
5.2 |
安琪泡打粉1kg |
包 |
12 个月 |
15.2 |
||
百铅泡打粉500g |
包 |
12 个月 |
7.6 |
||
40 |
酵母粉 |
安琪酵母500g |
包 |
12 个月 |
19 |
梅山酵母500g |
包 |
12 个月 |
19 |
||
41 |
辣椒油 |
辣不思蜀辣油350ml |
瓶 |
18 个月 |
8.8 |
老榨坊辣油350ml |
瓶 |
18 个月 |
8.5 |
||
42 |
雪菜王 |
灵焱雪菜王18斤 |
箱 |
10 个月 |
38 |
43 |
椰子汁 |
椰灿椰子汁1升 |
瓶 |
12 个月 |
9.8 |
特战兵椰子汁1升 |
瓶 |
12 个月 |
10.5 |
||
44 |
腐乳 |
三和四美腐乳500g |
瓶 |
12 个月 |
9 |
江山有道腐乳500g |
瓶 |
12 个月 |
9 |
||
45 |
泡豇豆 |
梦欣泡豇豆280克 |
包 |
15 个月 |
2.6 |
46 |
吉士粉 |
金装美厨吉士粉300g |
瓶 |
24 个月 |
7.2 |
金狮吉士粉3000g |
桶 |
24 个月 |
37.5 |
||
47 |
嫩肉粉 |
味佳厨嫩肉粉250g |
瓶 |
24 个月 |
4 |
佳乐嫩肉粉500g |
瓶 |
24 个月 |
15.9 |
||
48 |
橙汁 |
美汁源果粒橙1.25升 |
瓶 |
9 个月 |
8.8 |
酷儿1.5升 |
瓶 |
9 个月 |
9.3 |
||
49 |
火锅料 |
三五火锅料300g |
包 |
18 个月 |
11.4 |
红九九火锅料400g |
包 |
18 个月 |
15.6 |
||
大红袍火锅料300g |
包 |
18 个月 |
14.5 |
||
50 |
下饭菜 |
管式下饭菜240g |
瓶 |
12 个月 |
8.3 |
备注:1、本表品种由采购人推荐以上生产厂或品牌。供应商竞争报价的材料品牌应在推荐品牌中自选其一,并在“磋商分项报价表”中注明所选品牌,中标后不得更换。若供应商未在推荐的范围内选择其一,一旦中标采购人有权在推荐的生产厂家或品牌中任选其一,作为后期的供货要求,供应商须无条件执行,中标折扣不予调整。
2、采购人未提供品牌的材料,由供应商按中档及以上的生产厂家或品牌考虑,并保证产品质量。
三、供货方式和供应期
1、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供货,每天或每月的供货量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若出现供货不及时、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不能满足采购人的供货需求时,采购人有权终止该供应商的供货合同,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进行供货。
2、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凭证。
3、供应期: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四、付款方式
1、每月结算价格=∑数量×基准价×中标折扣
2、基准价的确定:采购人所在地区市场、大型超市的平均值(如浙北大厦、大润发超市、新农都市场等)作为所需品种的价格基准价。
▲3、磋商价格按以下规定进行折扣报价:
4、报价的有效区间为6折-8折(含6折-8折),报价超过此范围为无效标。
5、服务期内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调整折扣,以上所有品种须进行统一折扣报价,请各供应商综合考虑产品成本及市场价格波动存在的合同风险。
6、除清单内货品种类外,采购人可定期更新或更换采购品种、规格,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响应,如不能提供者须与采购人沟通并经采购人同意,通过同类及同档次产品进行替代,所有新增产品均按成交折扣率进行实际结算(以采购人所在地区市场、大型超市的平均值(如浙北大厦、欧尚超市、新农都市场等)作为所需品种的价格基准价)。
五、总体要求
1、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磋商响应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无条件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2、 供应商应设有固定联系电话及指定联系人,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车辆,能及时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检测报告)。
4、投标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5、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物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为准。
7、成交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8、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9、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的需求建立采购人档案,开展跟踪服务。成交供应商对承接的定点配送业务,需单独建立台帐或帐户核算。
10、成交供应商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每逾期1天,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2000元/天。逾期供货超过3天的,采购人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11、由于货物质量问题或成交供应商不能按采购人计划的数量、时间供应,导致物资短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12、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供应货物,应严格按采购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需承担违约责任。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通过后方可。
13、采购人按合同对每批次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货物,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更换,并对成交供应商予以处罚:若发现缺斤少两的,按缺少值的2倍偿付违约金,并视情节严重性暂停供应1~2个月;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出现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或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偿付违约金1~2万元,并视情节严重性暂停供应1~2个月;若发现成交供应商故意虚报每月价格,采购人经调研审核后,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调整虚报价格的货物,再次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才可执行,并对成交供应商予以偿付违约金1000~2000元/次的处罚。采购人将每次验收结果记录在案,合同期内两次发现以上情况的,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14、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如因所供产品质量或品质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须由成交供应商立即派专人到现场妥善处理,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事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15、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16、成交供应商须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国税发票)。
五、产品配送要求
1、包装与标志要求:货物的包装和标志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
(1)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2)标志:印有品名、产地、质量等级、净含量、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生产单位及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
2、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3、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4、每次根据用户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24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人通知为准,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
5、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1个小时内响应。
6、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医院食堂购货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满足适度的加工要求,如遇货源紧缺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供货合同,首先确保向采购人供货。
六、执行标准及质量要求:
1、米、油、面粉及调味品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不得有掺假、过期等现象,严禁供应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的产品。
2、执行标准:
(1)米类执行标准:GB/T 1354-2009,不含添加剂,口感好。
(2)大米的质量标准:
碎米总量≤17% (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 (国家标准:≤2.5%)
不完善粒≤3.5% (国家标准:≤4.0%)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
(3)油类执行标准:SB/T 10292-1998。
(4)油类质量要求: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 霉变粒不得超过2%。 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 (5μg/kg~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60μg/kg)、赭曲霉毒素A(5μ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0.1 mg/kg~0.2 mg/kg)、汞(0.02 mg/kg)、无机砷(0.1 mg/kg~0.2 mg/kg)。 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140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成交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
(5)面粉执行标准:GB 8607、Q/JHMF01。
(6)调味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质量指标要求。
注:以上相关标准如有国家、相关行业最新发布的标准,按国家及相关行业发布的最新标准执行。
所有货物要求为新近生产的产品,货到采购人现场的质保期应不少于原质保期的2/3。
4、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
5、成交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因质量问题出现食品变质、食物中毒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成交供应商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章未尽之处见“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相关要求。
注意事项:
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磋商小组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对采购需求、合同草案作出实质性变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修改采购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活动。
第三章 磋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食用米、油、面粉及调味品供应项目 |
2 |
采购内容: 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形式采购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食用米、油、面粉及调味品。 |
3 |
磋商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X元,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请在总价中考虑该费用 3、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
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
|
5 |
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规定时间前一次性提出,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于规定时间前将答疑内容以传真或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答疑内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磋商截止日期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 |
6 |
采购预算:70万元。各磋商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
7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组成: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网上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1份、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共三类。 |
8 |
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分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进行关联定位。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部分: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以U盘或光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 3.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部分:按须知“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编制,制作成纸质文件,并单独密封递交。 4.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备注:以供应商解密成功的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为准,除非供应商原因导致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不全、无法打开、显示缺陷等才进行第二、第三效力文件的启用。 |
9 |
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编制)。是否分册由供应商自行确定。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再递交2份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 |
10 |
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