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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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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1-07-22

项目概况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weif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2021-0000348(SDGP370700202102000390)

项目名称: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28.48万元/年。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食堂管理经验的餐饮企业(酒店须为三星级以上),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行业许可证 (“二证合一”只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所属的省级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如“信用山东”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国家税务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22日09点00分至2021年8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3、方式:投标人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 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信息入库并获取招标文件。已注册的投标人应按照《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的通知》(潍资中发〔2019)6 号)要求,在参与投标前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通过“修改信息”功能重新签署和上传《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模板可在网站首页-“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领取”-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还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否则无法正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

(1)注册信息:投标人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市辖区”或“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选择“投标人”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

(3)网上验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15318914578,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5、售价:0元。

6、CA免费办理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CA锁)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技术服务窗口,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即收即办。

(2)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在线平台online.smartcert.cn注册后按流程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中查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zytz/048001/)。

(3)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 00;下午13:00-17:00。

窗口免费服务热线:0536—8097130。

江苏智慧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热线:400-823-8788。

技术人员7*24小时服务电话:

何工:19961895596;

张工:15666226239。

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

(4)注意事项。

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实现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 统一认证平台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会议室(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

本项目开标会议实行无直播网上不见面形式,各潜在投标人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投标人无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采购文件中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各投标人登录企业会员系统,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通过“不见面开标签到解密”在15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再次确认所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能正常参与开评标活动,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各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手册)”,技术咨询电话:0536-8097130、8080958。

5.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 统一认证平台已完成对接,投标人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在解密电脑上及时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以确保各投标人顺利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完成解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

7.请各投标人务必再次确认所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能正常参与开评标活动,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各投标人承担。

8.各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资格要求及其它相关资料及企业荣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后期招标人将对中标投标人的以上资料进行核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3699号

联系方式:0536-8789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市奎文区北海路4931号财富国际商务大厦1110室

联系方式:0536-8521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梦娜

电 话:0536-8521780

发布人: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7月21日

政府采购需求方案.pdf

招标文件定稿-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7.21.pdf

“不见面开标” 系统签到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手册).pdf

在线会话-投标人操作手册.pdf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 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 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政府采购编号:SDGP370700202102000390 进场交易编号:ZFCG-2021-0000348 采 购 人: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 目 录 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招标说明及要求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 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的 潜在投标人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weif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2021-0000348(SDGP370700202102000390) 项目名称: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 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28.48 万元/年。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食堂管理经验的餐饮企业(酒店须为三星级以上),持有国家规定的从 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行业许 可证 (“二证合一”只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 其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供应商所属的省级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如“信用山 东”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国家税务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 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 7 月 22 日 09 点 00 分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3 、 方 式 : 投 标 人 登 陆 潍 坊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进 行 注 册 ( 网 址 : 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信息入库并获取招标文件。已注册的投标人应按 照《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的通知》(潍资中发〔2019) 6 号)要求,在参与投标前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通过“修改信息” 功能重新签署和上传《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模板可在网站首页-“资料下载” -“综合下载”中下载。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领取”-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还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 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否则无法正 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 (1)注册信息:投标人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 “市辖区”或“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选择“投 标人”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 验证将不被通过)。 (3)网上验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15318914578, 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5、售价:0元。 6、CA 免费办理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CA 锁)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 (1)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技术服务窗 口,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即收即办。 (2)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在线平台 online.smartcert.cn 注册后按流程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关于开展公 共 资 源 交 易 CA 数 字 证 书 免 费 发 放 工 作 的 通 知 》 中 查 阅 ( 网 址 :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4 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zytz/048001/)。 (3)CA 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 00;下午 13:00-17:00。 窗口免费服务热线:0536—8097130。 江苏智慧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热线:400-823-8788。 技术人员 7*24 小时服务电话: 何工:19961895596; 张工:15666226239。 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 (4)注意事项。 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江 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实现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 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 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8 月 17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 年 8 月 17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会议室(高新区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政 务服务中心) 本项目开标会议实行无直播网上不见面形式,各潜在投标人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 密,投标人无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 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 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 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 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 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 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 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采购文件中的《政 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各投标人登录企业会员系统,根据网 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通过“不见面开标签到解密”在 15 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 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再次确认所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能正常参与开评标活 动,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各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潍坊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手册)”,技术咨询电话: 0536-8097130、8080958。 5.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已完 成对接,投标人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在解密电脑上及时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 东省版)”,以确保各投标人顺利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完 成解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 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 7.请各投标人务必再次确认所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能正常参与开评标 活动,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各投标人承担。 8.各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资格要求及其它相关资料及企业荣誉相关资料的 真实性,后期招标人将对中标投标人的以上资料进行核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 3699 号 联系方式:0536-8789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市奎文区北海路 4931 号财富国际商务大厦 1110 室 联系方式:0536-8521780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梦娜 电 话:0536-8521780 发布人: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 年 7 月 21 日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7 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一、总则 (一)为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电 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 制定本须知。 (二)本须知所指的网上招标投标,是指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招标 投标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标投标行为。潍坊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网上 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网上招标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管。 (三)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投标人(以下统称为投标人)提交的网 上信息采集入库资料进行核实,确认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招标投标活动。进入交易平台的企业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当交易平台中文字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 为准。 (四)网上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 CA) 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交易平台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工作须知属于招标、采购文件(以下统称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 人务必阅读并掌握。 二、招标文件获取 网上自行下载。投标人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 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信息采集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招标文 件。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 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领取”-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将自动 记录,逾期未在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参与投标将被拒绝。 三、CA 办理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8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 CA 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CA 免费办理 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技术服务窗口,江 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即收即办。 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在线平台 online.smartcert.cn 注册后按流程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关于开展公共 资 源 交 易 CA 数 字 证 书 免 费 发 放 工 作 的 通 知 》 中 查 阅 ( 网 址 : 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zytz/048001/)。 CA 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 00;下午 13:00-17:00。 窗口免费服务热线:0536—8097130。 江苏智慧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热线:400-823-8788。 技术人员 7*24 小时服务电话: 何工:19961895596; 张工:15666226239。 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 注意事项。 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江苏 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实现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 四、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 (一)投标人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潍坊版)”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具体制作可参考“潍坊市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及制作工具” (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 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 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 998 0000 (二)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子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9 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 文件。 (三)下载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答疑、澄清和 变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或在交易平台内发送更正通知或答疑 文件的形式发出(文件格式为.WFCF),投标人需自行从系统中查看并下载,各投标人 需及时关注平台项目信息变更情况,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变更)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 件。 (四)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 CA 电子签章并加密的 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 CA),投标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有关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明确项目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如果采用,务必仔细核查编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投标人在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编制工程类项目的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使用的 造价软件须经过主管部门评测通过,并能与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无缝对 接。 3.投报多个标段时,须对每个标段分别制作文件并报价。另外,电子投标文件须使 用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 印章、公章等处均应使用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 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解密投标文件 开标时,投标人应使用 CA 在规定的解密时间(15 分钟)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投 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把 CA。 六、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应妥善保管 CA,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 必须重新用 CA 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招标投标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0 系统:1、CA 到期后重新续期;2、CA 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二)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携带 CA。一个 CA 在制作投标文件到评标结束期间,仅 能为一个项目使用,同时参与多个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办理多个 CA。 (三)投标人因 CA 遗失、损坏、更换、续期、忘记密码等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 (15 分钟)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导致其投标(报价)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可导入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 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并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投 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针对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 文件制作机器码(mac 地址)一致;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投标过程文件(文件格式为.etbp) 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情形一经发现,视为投标人 相互串通投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突发情况处理 (一)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该投标文件做进一步的 评审,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成 损坏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 4.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二)项目评审中,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出现下列 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做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或者修改: 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 的方面造成损坏的;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1 3.恶意递交澄清或者修改,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 4.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予评审情形的。 (三)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 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均应免责: 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 2.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 6.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四)出现突发情况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可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项目暂停,待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网上 招标投标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标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2 关于开评标活动疫情防控的说明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部署,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 人员聚集,有序开展开评标活动,现将开评标活动现场的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减少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人员数量,每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原 则上不多于 1人,对近 14 天内有较重疫区的旅行史的供应商人员建议不要参加本项目 开标会议。 二、供应商进入开评标现场的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 供 应商人员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后应按代理机构人员的引导从北侧扶梯到达四楼体温 测量处, 依次测量体温,领取个人信息登记表,如有未配戴口罩者或体温超过 37.3℃、 咳嗽等症状的供应商人员,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进入开标室。供应商人员进入 开标室后按顺序递交相关资料,在代理机构引导下按每人之间不少于一个座位的间隔就 坐。 三、本项目开标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供应商人员自行离开开标室活动。项目开标结束 后暂时休会,供应商人员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市政务服务中心,并按代理机 构通知及时参与企业业绩及实力等确认,确认结束后可依次领取相关证件离开潍坊市政 务服务中心。开标休会期间和业绩及实力确认结束后供应商人员不得在潍坊市政务服务 中心逗留。本项目取消复会和现场公布评标结果环节,评标结果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等网站查阅。 四、供应商应自行综合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参与投标活动的各种不利因素,如交通、 住宿等,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按时参加投标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履行相关义务。 五、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通信行程卡”、“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作为 防控重要手段,严格开展“通信行程卡”、“健康码”人工查验工作。当前潍坊市政务 服务中心已实行“通信行程卡”或“健康码”查验,对通信行程卡显示*(星号)标记 用户(*标记表示用户前 14 天内到访过的该城市当前存在中风险或高风险)、健康码显 示“黄码”或“红码”、体温超过 37.3℃或拒不配合查验的人员,安保人员有权拒绝其 进入。请供应商(供应商)人员尽快申办“通信行程卡”,因未申办或“通信行程卡” 显示带有*(星号)标记或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的用户而无法进入潍坊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的,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通信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3 行程卡”申请流程:通过微信搜索“通信行程卡”公众号(小程序)或进入潍坊市政务 服务中心前扫描二维码,填写本人手机号码、点击行程查询即可。〕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4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名称: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 3699 号 联系方式:0536-8789115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北海路4931号财富国际商务大厦1110室 联系人:李梦娜 联系方式:0536-8521780 电子邮件:sdhgwf@126.com 3 项目名称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 劳务托管服务项目 4 项目地点 潍坊市阳光大厦 5 项目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说明及要求” 6 资金来源及比 例 财政资金,100% 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8 预算金额 728.48 万元/年 9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期限 3 年,合同一年一签。 10 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信誉 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2.资格审查及评分办法中涉及到的所有证件不再要求提供 原件,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公章扫描件。 3.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 印章要清晰。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 描件予以评审和认定。 4.为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5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 料”中上传以下(1)-(10)项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由 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予以评 审和认定: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三星级及以上证书(仅酒店投标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双 面);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双面); (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 材料; ①财务状况相关材料是指: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或提供 2021 年以来公司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单位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任 一月的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供应商自 2021 年 1 月以来任 意 1个月份的(新成立的单位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税收 完税凭证或缴税凭证凭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③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是指供应商自 2021 年 1 月以来任 意 1个月份的(新成立的单位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缴纳 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8)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承诺书; (9)信用承诺书; (10)法人诚信承诺书。 备注: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6 ①上述证明材料为资格后审的必要条件,评标委员会通过查 看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予以评审和认定,未按要求 提供的或提交不全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上传的所有加盖 公章扫描件须清晰可辨,若因资料未上传或上传资料不清楚 导致无效标或不予加分问题,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②以上证件如果正在办理年审或变更的,则需办证机构出具 相关证明或公证件,投标人需附相关证明或公证件的扫描 件。 11 踏勘现场与答 疑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以获取有 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 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在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将疑问以书面形 式(word 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sdhgwf@126.com,同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 构联系人:李梦娜,电话:0536-8521780。 对于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采购人将统一答复,上传到潍坊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中,各投标人可以随时关注答疑信 息回复并从网上系统自行下载。 答疑或澄清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登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后(文件格式为.WFCF)制 作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投标 (报价)。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 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各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 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 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12 是否允许递交 不允许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7 备选报价方案 13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1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5 电子投标文件 份数及其他要 求 (1)投标人无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 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请各投 标人务必再次确认所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能正常 参与开评标活动,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各投标人承 担。 (2)请各投标人在 2021 年 8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8 月 17 日 09 时 15 分自行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段解密视 为投标文件无效(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 开标后,投标人即可在线解密,一般解密时长在 2分钟左右, 开标后 10 分钟非自身原因无法完成解密的,请及时致电咨 询:8097130 或 8080958。(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 况:忘带或错带 CA 锁、忘记 CA 锁密码、CA 锁过期、上传 投标文件后更新 CA 锁、网络不稳定等)。 (3)开标后投标人必须时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开标后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评标专家评审意见,通过“发送业绩确 认”模块将业绩确认表发送至投标人端。投标人在“业绩确 认”模块中,选择对应相应的项目,点“操作”按钮进入业 绩确认页面,查看并确认内容及附件信息,若认同该业绩信 息则在反馈信息中填写“我公司认同此业绩”,点击左上方 的“同意”按钮;若不认同,则在反馈信息中填写原因,点 击“电子件管理”上传相关附件,点击左上角“不同意”按 钮,等待再一次业绩确认。 (4)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系统查看投标人 “投标确认”时填写的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用于不见面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8 开标和业绩奖项确认期间与投标人人员联系事宜,及时处理 和解决相关问题,请投标人保证该工作人员联系畅通。 (5)各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资格要求及其它相关资 料及企业荣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后期采购人将对投标人的 以上资料进行核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 其中标资格。 (6)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取消复会环节,请各投 标人自行到相关网站查看中标结果。 16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及 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8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逾期不予受 理。 地 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在会员 系统内开标解密,投标人无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只需要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 上传。 17 开标时间及 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8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在会 员系统内开标解密,投标人无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只需要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 统上传。 18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随机抽取 19 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 推荐综合评审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认第一名为中标人。招标文件中有兼投不兼中规定的,执 行招标文件规定。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 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9 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 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 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 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招标。 20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1 履约保证金 无 22 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728.48 万元/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 高于本预算,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3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每月 10 日前,中标人将上月考勤报采购人, 采购人审核后将费用拨付给中标人。另双方按每季度一次的 “饭菜服务质量民意测评”以及采购人对中标人工作人员每 年 4 次的考核情况,兑现绩效奖惩。 24 重要提示 投标人中标后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留档 保存。 各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潍坊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进行网上注 册,进行投标确认,且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网上注册,否则 无法正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5 计算机辅助评 标 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 2.为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准确性,使电子 投标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人须使用 最新版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注意 连接网络状态下升级提示信息);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开标时投标人需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 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其 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0 3 请各投标人按照电子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组成设置”, 按节点分别导入相应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生成正式电子投标 文件并上传。 注:其他要求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工作须知及公 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要求事项。 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无需到现场开标。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1 一、总则 1.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1 项目的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 1.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2.资金来源 采购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 6项所述的方式获得。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 为履行本项目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至少满足前附表投标人资格所要 求的资质等级。 3.2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应资质。 3.3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 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前附表第 10 项内容。 3.4 投标人在承担类似项目中未发生严重的违约事件。 3.5 在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 网站(www. creditsd.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 记录,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网页截图形式作为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 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 文 件 一 并 保 存 。通 过“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网 站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评审委员会应当对 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行贿犯罪记录、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确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 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2 中标人须承担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下表(服务类)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按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2 三年计取,中标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独列项,中标服务费于领取中标通知 书前缴纳。 费率 服务类 中标金额 (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以上为每年成交额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成交服务费应按一年成交额 收费标准乘以三年来计取。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招标文件包 括下列内容: 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招标说明及要求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 5.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有缺漏或其它方面问题应在下载 招标文件后及时向采购人提出答疑、澄清、更正,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 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网上发布的所有信息、须知,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 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 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解释 6.1 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 18 时前(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3 将疑问(word 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sdhgwf@126.com,同时电 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梦娜,电话:0536-8521780。 6.2 对于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采购人将统一答复,上传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系统中,各投标人可以随时关注答疑信息回复并从网上系统自行下载。 6.3 答疑或澄清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登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使用最新的答 疑、澄清文件后(文件格式为.WFCF)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 投标。 6.4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 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各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 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 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前,采购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 补充通知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各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补充通知作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报价说明 8.投标报价 8.1 本次招标采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人报价时须按要求填报服务费的价格,投标价 格一次性报定。为保证服务质量必须按年托管费 728.48 万元对工资、保险费、管理费 等项目进行合理分摊,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或低于 728.48 万元/年。评标基准价的确 定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管理费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 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管理费报价)×15%(价格权值)×100 8.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是完成本招标 文件所列招标范围及承包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4 总价的依据。 8.3 投标总报价应一次性报定。总报价及分项报价中均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 械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费、维护维修、临时工程费、政策性文件规 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和完成该项目的所有一切费用。中标总 价确定后,不因市场及其他因素而调整。 8.4 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市场情况及本单位综合实力自主报价。人员工资不 得低于潍坊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人员保险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规定,为 保证中标企业正常开展工作,各分项报价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实际情况,不得以任何 形式优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8.5 投标人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及任何 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 将不被批准。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9.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0.1 投标函 10.2 报价分析明细表 10.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0.4 项目经理简历表 10.5 厨师长简历表 10.6 服务人员配备表 10.7 2018 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 10.8 投标文件偏离表 10.9 服务实施方案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5 10.10 中小企业声明函 10.1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12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10.13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承诺书 10.14 信用承诺书 10.15 法人诚信承诺书 10.16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0.17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11.投标有效期 11.1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 14 项所列的日历天内有 效。 11.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 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即使延长了投标有效期, 也不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 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2.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3.勘察现场及答疑 13.1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 13.2 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投标人有关编制投标文件 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3.3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 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4.投标文件的编制 14.1 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 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 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保证目录清 晰、内容完整。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需各类材料已在交易中心会员系统登记的可直接从会 员系统中提取;未登记的,应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6 14.2 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 定部位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 CA 印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 文件,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采购人不予受理。 14.3 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 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 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4.4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一 份,并可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导出的 PDF 格式的投标文件,供投标人使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15.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 16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日期和时间之前通过潍坊市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 15.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 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5.3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投标截 止期满后,投标人少于法定人数的,投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 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6.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 包封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否则,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无效。 16.3 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 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 17.开标 17.1 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投标人无 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文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7 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 17.2 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的,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 被退回。 17.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 适 的其它详细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 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7.4 采购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评标 18.评标会议 18.1 评标原则:竞争优选,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方案先进可行,规范性与灵活 性相结合。 18.2 开标会议结束后,即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工作在 有关部门监督下,由采购人组织进行,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19.评标内容的保密 19.1 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名单; 19.2 主持人宣读开标、评标期间的工作纪律等有关事项要求; 20.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须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在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时, 评标委员会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21.投标人的投标澄清(如果需要)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 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 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更改投标报价和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定标工作程序 (1)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文件澄清(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 (3)评标委员会对有效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鉴定,确定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 要求的投标文件;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8 (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 (5)评标委员会对确实为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要求且经修正后的投标文件依据本 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并提交评审意见和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 2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3.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投标了招 标文件的要求。 23.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 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投标性的投标。 24.错误的修正 24.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 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4.1.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4.1.2 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加不一致时,以单价修正合价。 24.2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 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 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5.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5.1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25.2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原则、评标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评审,向采购人提 交评审意见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5.3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审法。 25.3.1 综合评审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并且综合评审得分 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5.3.2 评标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八、定标 26.中标通知书 26.1 确定出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该通知书中 给出采购人对中标人按本合同实施、完成的中标价,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 日期。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9 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 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6.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授予合同 27.合同授予标准 27.1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 评选出的投标人,被确定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27.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相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 由废除授权,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出现此种情形,采购人在报请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下,采购人可以考虑与第二中标 候选人授标。 27.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 包) 给他人。 28.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前往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完毕,过 期为自动放弃中标。采购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和相关法律规定依法重新确定 中标人。 十、询问和质疑 29.询问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0.质疑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 出质疑或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提出质疑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文)执行。投标人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 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与理由,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教唆 投标人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坚持公平、公正、简便、高效原则,依法处 理质疑。 (1)采购人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向被质疑人提出书面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0 质疑: ①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内容; ②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程序澄清或者修改; ③采购人员、评标委员会及其他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 避; ④采购程序违反规定; ⑤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行为; 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 ⑦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必须是参与或者潜在参与所质疑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②与质疑事项存在利害关系; ③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 ④质疑书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 ⑤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形式向被质疑人提出质疑。 投标人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①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磋商文件发出之日; ②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相应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③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布或者公告之日。 (4)未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5)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并按照被质疑人与质疑事项有关的投 标人数量提供质疑书副本。 质疑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 ②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 ③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1 ④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 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 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⑤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应当载 明代理人的项目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的内容,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提交。 (7)本项目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递交质疑函纸质原件(不接受电报、电传、 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方式);联系部门:①采购人:潍坊市机关 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6-8789115;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 3699 号; ②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6-8521780;通 讯地址:潍坊市奎文区北海路 4931 号财富国际商务大厦 1110 室。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2 第二章 招标说明及要求 一、餐厅基本情况 综合办公大楼餐厅和阳光大厦餐厅是由市机关事务管服务中心管理,为机关广大 干部职工提供餐饮服务的后勤保障部门,综合办公大楼餐厅建于 1998 年,内设标准宴 会间 9个、自助餐厅 1个;阳光大厦餐厅建于 2010 年,设有自助餐厅 1个。 餐厅设备设施均按卫生饮食合格标准设计,厨具、餐具添置齐全,各功能用途完 善;烹调间、加工间、主副食仓库、更衣室等房间齐备,按烹调区、切配区、粗加工区 等规范配置了相关的不锈钢厨具,并配有餐桌椅,能满足正常的生产和经营。 二、服务范围及经营方式 1、负责综合办公大楼餐厅、阳光大厦餐厅菜品的制作、销售及餐厅卫生清理等工 作,餐厅工作人员由中标人自行聘请和安排,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管理。采购 人有权对中标人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菜品质量、卫生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 价。 2、餐厅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早、中、晚工作餐,供餐方式为自助餐,综合办公大 楼餐厅提供工作餐、小型会议餐、公务宴会及外卖服务(含传统节日特色食品的制作销 售);阳光大厦餐厅提供工作餐、外卖(含传统节日特色食品的制作销售)及商品售货 服务。 3、中标人负责为大楼餐厅提供 POS 机及发票(税金由采购人负担)。 三、托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期限 3年,合同一年一签。期间中标人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 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四、人员配备 中标人指定负责人 1 名,对综合办公大楼餐厅、阳光大厦餐厅进行管理;综合办 公大楼餐厅、阳光大厦餐厅各设厨师长 1名;其他厨师(包括灶头、面点厨师)、服务 人员、清洁人员 97 名,共计 100 名(其中综合办公大楼餐厅 49 名,阳光大厦餐厅 51 名),工作人员年龄要求男性 60 周岁以下,女性 55 周岁以下。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3 综合办公大楼餐厅 49 名工作人员,按照每天大约早餐 800 人、中餐 1200 人、晚 餐 600 人就餐及 9个宴会间用餐及中、晚外卖配备。 阳光大厦餐厅 51 名工作人员,按照每天大约早餐 1000 人、午餐 2000 人、晚餐 600 人就餐及中、晚外卖配备。 五、工作要求 1、中标人在托管期内要选派 1名优秀的餐厅经理,负责对机关综合办公大楼餐厅、 阳光大厦餐厅的管理,中标人员工应同时遵守采购人有关规定。 2、餐厅所有员工的招聘、管理、教育、解聘等均由中标人负责,但需向采购人备 案;中标人要经常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 3、中标人必须建立健全服务管理、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职责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 度,并将相关管理制度悬挂墙上。 4、员工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值班时间视为上班时间, 严格按值班制度执行,不得酒后或带有情绪上班,若违反规定责令当天休息,并按旷工 处理;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准擅离职守、串岗离岗、消极怠工,不准 在非工作区域内逗留,下班后非值班人员要离开各部位(特殊情况除外);上班时间一 律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事(如抽烟、吃零食、接打电话及会客),不准聚堆聊天、 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5、所有餐厅人员除有事请示外,不得随意到采购人办公室和工作区。 6、中标人员工实行班前点名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好考勤记录,每月底将考勤表 交采购人一份。 7、服务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上班时间要着装 统一、保持整洁,必须讲普通话,做到仪表端正、言行规范。 8、开餐前的等待服务中,站立时要双手交叉体前,左手自然握右手手腕,高度在 小腹附近,不得勾肩搭背、左右摇摆。 9、供餐服务前要仔细检查餐具数量是否充足,卫生清洁度是否符合要求;供餐过 程中,要及时将供餐处清理干净,忌供餐台脏、乱、差,随时保持餐厅内卫生整洁。 10、员工要认真听取就餐者意见,工作中做到绝不与就餐者争执,客人提出意见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4 要诚恳接受,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客人争吵。 11、中标人要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供餐时间准时供餐,不得无故推迟拖延,要 保证就餐者在规定时间内享用到符合标准的食品,并根据用餐情况及时添加菜量。 12、严格按照程序化管理服务,做到不丢场、不漏场、不图省事、不怕麻烦、不 随意更改降低标准,餐室的餐具、酒具等要及时清洗消毒。 13、餐厅要做到伙食供应多元化,菜品多样、搭配合理、营养均衡,能满足就餐 人员的不同需求,努力开发新品种;中标人要提前将菜单提供给采购人管理员审核,菜 品要不断更新,做到花色品种在每天、每周、每月都有一定的变化率。 14、每餐保证热菜八种、小咸菜八种、面点十余种、粥汤三种,不准出售变质变 味饭菜。 15、中标人应采纳并执行采购人根据就餐人员的需求所提出的建议,不断改善饭 菜质量。 16、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认真检查不安全 隐患,如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17、所有食材清洗加工前要先检查质量,不加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荤素 食品要分池清洗干净,杜绝生食混放,鱼类、肉类、蔬菜要分开放置,减少串味,必要 时应用保鲜膜;上班后由厨房切配清理隔日蔬菜,蔬菜不得有枯叶、霉斑、腐烂,如卫 生不合格要退回粗加工清洗。 18、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部分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 或冷冻;冰箱不得存放变质有味、污染不洁的食品,发现变质或过期食品要及时处理; 食品要充分加热,特别是肉类一定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19、主副食品种要按《食品安全法》规定每餐都要留取样品 48 小时备查,要采取 适当的预防措施,禁止或防止一些人的故意或非故意行为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20、餐厅工作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人员每年体检 一次,凡患有传染病均不得在餐厅工作;为保证卫生操作,防止病菌由人体传入食物,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5 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服务员上班前 禁吃生葱、蒜及刺激性味道较大的食品。 21、备餐菜间操作,均需穿工作服、戴口罩、头套,头发不得漏出帽外,不戴戒 指、不涂指甲油,注意个人卫生,不准留长发、长指甲,工衣整洁,勤换洗,不准穿拖 鞋、凉鞋上岗;开饭前和上卫生间后要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去卫生间。 22、环境卫生包括食堂、餐厅及周边等环境,做到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 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每周一大清扫。 23、食品加工结束后,要将加工台、工具、容器、地面、水池等清扫洗刷干净; 餐后要将餐车、餐台等及时进行清洗并用清洁液擦洗餐桌和地面;每天对灶台墙体、碗 柜及门窗擦洗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洗。 24、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对餐饮具使用煮 沸法、消毒柜进行消毒,必须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并 做好消毒记录。 25、洗涤、消毒餐饮具所用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要求。 26、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 分开存放,并做好标记。 27、员工在客人就餐结束后统一在餐厅就餐,严禁将饭菜带出餐厅,不准在走廊、 办公室等地就餐;员工就餐时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取多少,不准有 剩饭剩菜,严禁浪费,保持环境卫生洁净,自觉爱护公物。 28、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按正常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爱 护设备设施,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确保所有设备设施保持良好和正常工作。 29、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做到无长明灯、长流水。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6 第三章 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 潍 坊 市 政府采购服务合同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7 购买主体(以下简称甲方):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承接主体(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内容 甲方通过 公开招标 方式(包括非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由乙方提供以下服务:潍坊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合同一年一签。期间乙方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 服务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 服务项目质量要符合采购文件及中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作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并且 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人员数量报价明细 1、合同总金额(一年)为人民币 元(¥ 元)。 2、报价明细 2.1、综合办公大楼餐厅 项 目 金额(元) 数量 月费用 年费用 负责人 1 厨师长 1 灶头厨师领班 1 宴会厨师 1 灶头厨师 8 凉菜厨师 2 砧板厨师领班 1 砧板厨师 7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8 面点厨师领班 1 面点厨师 9 服务人员领班 1 服务人员 8 清洁人员领班 1 清洁洗碗工 7 人员工资、保险费用、节假日加班费 49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费 福利劳保费 洗涤费(含工作服、餐巾、桌布等洗 涤费) 管理费 税金 6% 合计 49 注:49 名工作人员,按照每天大约早餐 800 人、午餐 1200 人、晚餐 600 人就餐及 9个宴会间用餐及中、晚外卖配备。如实际业务量增加或减少,可作适当调整,并按实 际用人确定工资等费用。 2.2、阳光大厦餐厅 项 目 金额(元) 数量 月费用 年费用 厨师长 1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9 灶头厨师领班 1 灶头厨师 8 凉菜厨师 5 砧板厨师领班 1 砧板厨师 9 面点厨师领班 1 面点厨师 14 清洁人员领班 1 清洁洗碗工 9 商品服务员 1 人员工资、保险费用、节假日加班费 51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费 福利劳保费 洗涤费(含工服洗涤费) 管理费 税金 6% 合计 51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40 注:51 名工作人员,按照每天大约早餐 1000 人、午餐 2000 人、晚餐 600 人就餐 及中、晚外卖配备。如实际业务量增加或减少,可作适当调整,并按实际用人确定工资 等费用。 服务期限内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及厨师长需报甲方同意方可更换,并保证更换人员 的业务和管理水平符合甲方要求。 第四条 付款方式(根据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和服务类型选择以下任一种付款方式)。 1、甲方以□国库直接支付 ?国库授权支付 □单位资金转账支付方式付款(在 □内划“√”)。甲方以下述第 2 项方式支付合同款项。 2、合同签订后,每月 10 日前,乙方将上月考勤报甲方,甲方审核后将费用拨付给 乙方。另双方按每季度一次的“饭菜服务质量民意测评”以及甲方对乙方工作人员每年 4次的考核情况,兑现绩效奖惩。 第五条 验收方及验收标准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人员配备到位。 人员到位后,甲方和乙方共同在 5个工作日内进行技能测试,并在测试单上签字确 认。 对测试不合格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餐厅对外行政管理工作,向乙方提供厨房场地和必要的设备设施,保证工 作正常运转。 2、按合约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约条款并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协 助乙方维持就餐秩序,就餐人员凭餐卡刷卡就餐。 3、对乙方膳食搭配、服务态度、卫生状况、饭菜质量等进行监督,提出合理化建 议。 4、每季度对乙方的服务及饭菜质量进行民意测评,对工作人员每年进行 4次考核。 5、托管费每月一付,乙方在每月十日前将上月考勤报甲方,审核后将托管费拨付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41 乙方。 6、及时为乙方工作人员拨付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每年市确定的社会保险缴费 平均基数的 60%作为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单位缴费比例的 24.9%(其中养老 保险 16%、医疗保险 8%、失业保险 0.7%、工伤保险 0.2%)拨付。 7、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在综合办公大楼为乙方提供办公室一间, 配备基本的办公用具,免费提供工作餐。 8、安排指定人员与乙方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及时处理各 项事宜。 9、承担餐厅发生的水、电、燃气费用及厨房设备设施的更新和维修;加强对日常 易耗品使用的管理,杜绝浪费。 10、负责对原材料的采购,及时采购好原材料,确保不耽误加工;负责财务及相关 记账、仓库管理工作。 11、负责餐厅垃圾的外运。 12、甲方不负责为乙方提供福利劳保用品。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心服务,保守秘密,诚信工作。 2、负责在规定的开餐时间提供相应的餐饮服务;保证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的正常 用餐。 3、提前一周将菜单提供给甲方人员审核,每餐保证热菜八种、小咸菜八种、面点 十余种、粥汤三种,每餐菜品要不断更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不准出售变质、变味 饭菜,每餐都要留取样品。 4、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确保食品安全,餐厅食品按“四隔离”要 求存放,严禁交叉污染,不得存放个人物品,禁止加工使用变质和过期食品等,因违反 卫生管理规定以及货物验收把关不严和食品变质等原因造成食品中毒事故负全面责任。 5、工作人员全部由乙方自行安排(即乙方为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与甲方不存在雇 佣等劳动关系),乙方应按合同法等法律要求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照劳动法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42 规定为工作人员缴纳社保。 6、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门对餐饮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 岗,上班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并按规定定期查体,工作人员体检、伤残 疾病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7、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按正常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因违 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8、爱护设备设施,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确保所有设施设备保持良好和 正常工作,在承包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保证设备设施完好无损。 9、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做到无长明灯、长流水。 10、做好餐厅厨房等工作场所的卫生保洁,保持清洁无杂物、无污染、无灰尘、无 蚊蝇等;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达到卫生部门的有关标准; 负责将餐厅垃圾清理运送到指定地点以及工作服、桌布、餐巾等的洗涤。 11、乙方须提交餐厅工作人员花名册、岗位分工情况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 印件、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厨师资格证复印件等证件,负责对工作人员的政审。 12、乙方每年需为餐厅工作人员提供冬、夏工作服各一套。 13、乙方要严格按照合同中确定的各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不得随意克扣、 少发。同时,乙方须根据投标报价及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发放工作人员的福利 费、高温费等福利劳保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在合同到期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一个月费用 赔偿对方,合同解除前的费用据实计算支付。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可通 过法律途径处理。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1日内向对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43 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 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止合同: 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 3、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购买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 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 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附加协议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 年 月 日起至 2024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44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名称} : 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 的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 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 件的采购需求、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元/年(大 写 )承担本项目服务工作,其中:管理费 元/年(大写 )。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 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 保质、保量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工作。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 方的合同。 6.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同意采 购人保留在合同签署前对其进行验证的权力。 7.我方愿意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中的收费标准。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45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日 期: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46 二、报价分析明细表 2.1、综合办公大楼餐厅 项 目 金额(元) 数量 月费用 年费用 负责人 1 厨师长 1 灶头厨师领班 1 宴会厨师 1 灶头厨师 8 凉菜厨师 2 砧板厨师领班 1 砧板厨师 7 面点厨师领班 1 面点厨师 9 服务人员领班 1 服务人员 8 清洁人员领班 1 清洁洗碗工 7 人员工资、保险费用、节假日加班费 49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费 福利劳保费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47 洗涤费(含工作服、餐巾、桌布等洗 涤费) 管理费 税金 6% 合计 49 2.2、阳光大厦餐厅 项 目 金额(元) 数量 月费用 年费用 厨师长 1 灶头厨师领班 1 灶头厨师 8 凉菜厨师 5 砧板厨师领班 1 砧板厨师 9 面点厨师领班 1 面点厨师 14 清洁人员领班 1 清洁洗碗工 9 商品服务员 1 人员工资、保险费用、节假日加班费 51 工会经费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48 职工教育费 福利劳保费 洗涤费(含工服洗涤费) 管理费 税金 6% 合计 51 注:本表格式可自行扩充。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49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公 章) 单位地址 主管部门 成立时间 营业执照编号(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 税务登记证 编号 单位性质 开户银行 及账号 注册资金(万 元)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职工概况 职工总数 专职技术 人员人数 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务及 职称 年龄 专业 从业年限 单位简介:(可另附页说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0 四、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工作年限 资格证书名称 类似服务管理经历的项目情况 委托单位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担任职务 服务期限 委托单位 联系人及 电话 附: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1 五、厨师长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工作年限 资格证书名称 类似服务管理经历的项目情况 委托单位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担任职务 服务期限 委托单位 联系人及 电话 附: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2 六、服务人员配备表 (一)服务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序号 岗位区分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专业 职称 资格证书 备注 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注: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 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3 (二)拟投入本项目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毕业院校 及专业 毕业 时间 年 月 日 从事本专业时间 为投标人服务时间 执 业 注 册 职 称 主 要 经 历 时 间 参加服务项目 服务规模 该项目中任职 …… 职称证明或上岗证明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4 七、2018 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 项目名称 发包人 服务规模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 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评分以上传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为准。 2、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一经发 现,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5 八、投标文件偏离表 序 号 招标文件条款 投标文件条款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6 九、服务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 (格式自拟)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7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若非小微企业本项可不提供)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①如非小微企业可不提供该声明。 ② 如供应商提供的该声明函与事实不符,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 定追究法律责任。 ③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8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若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此声明函不用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 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9 十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 ,地址: , 法定代表人为 ,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60 十三、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根据 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阅读并根据 要求作出以下承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主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此承诺! 投标人: (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61 十四、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或本人,下同)响应 项目招标(采 购)文件要求,对本单位信用情况郑重承诺如下: 至 年 月 日 时(填写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投标或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若我单位提供虚假承诺,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并愿意接受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通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 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承诺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62 十五、法人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 :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 号: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 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 人,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其他 参与招标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 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 四、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 于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 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 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潍坊市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 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63 十六、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资格审查所需文件一览表 证明文件名称 是否提供 备注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星级及以上证书(仅酒店投标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双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双面)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相关材料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承诺书 信用承诺书 法人诚信承诺书 1)、以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均以原件扫描件为准。上述证明材料未提供 或提供不全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以上提报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弄虚作假, 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64 3)、严禁借资质和出借资质投标,一经查出,三年内禁止参加潍坊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采购活动。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65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只可复印不可粘贴) 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66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只可复印不可粘贴)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单位名 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 的投标文件的唯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及依据投标结果所签署的合同。 委托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十七、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所有其它资料复印件。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67 第五章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项目预算为 728.48 万元/年,最终报价低于或超出此价格 的,为无效投标。 一、评标原则:综合评审、择优定标,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 二、评审标准:具体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分别评出分项得分后汇总,经 算术平均值得出各投标人分数,根据各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出名次(综合得分相同的,报 价低者优先,综合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者,以实施方案得分高者优先)。宣布各投标人 综合得分和拟中标人,公告的同时发放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前后若发现中标人投标书 中有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 招标过程中或招标后,经核查合同复印件内容存在虚假情况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评标标准: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报价 15 按年托管费 728.48 万元对工资、保险费、管理费等项目进行合理 分摊。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管理费报价最低的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管理费报价)×15%(价格权值)×100 2.企业业绩 5 投标人 2018 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完成 的同类餐厅托管服务项目,每提供一个加 1分,本项最高 5分。 注:1.以投标时提供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并 将附在投标文件中,未同时提供原件扫描件者不得分。 2.投标人上传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 清晰。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予以评审和 认定。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68 3.项目部人 员组成情况 16 1.考核本项目负责人具有 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2级(含) 以上厨师专业资质且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的,得 5分,否则不得分。 (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和近三个 月内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缺少一项不予计分) 2.考核本项目两名厨师长均具有 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1级 (含)以上厨师专业资质且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的,得 3分,否则不 得分。(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和 近三个月内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缺少一项不予计分) 3.考核项目部其他组成人员的素质、能力、经验,投标文件中 所列人员能否适应本项目的托管及服务要求且具有上岗证,宴会、 灶头、面案岗位的厨师具有 3级(含)以上厨师专业资质(须提供 证书原件扫描件),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 8分,基本满足项 目实际需求但存在微小差距的得 6.4 分,存在较大差距的得 4.8 分, 无法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 0分。 4.职工工资 保障 5 投标人自 2020 年 10 月份以来按时发放职工工资的企业得 5分, 以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和企业工资发放表原件扫描件为准。提 供原件扫描件的,得 5分,否则不得分。 5.服务方案 56 1.评价运营总体监控方案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方案突出、可 操作性强的得 7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 5.6 分, 方案简单的得 4.2 分。投标文件中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2.评价食品质量控制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对招标文件的响 应情况,方案突出、可操作性强的得 7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 操作性较强的得 5.6 分,方案简单的得 4.2 分。投标文件中无相应内 容的不得分。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69 3.评价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及服务总体方案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 况,方案突出、可操作性强的得 7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 性较强的得 5.6 分,方案简单的得 4.2 分。投标文件中无相应内容的 不得分。 4.评价餐厅环境管理方案及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 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方案突出、 可操作性强的得 7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 5.6 分,方案简单的得 4.2 分。投标文件中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5.评价人员职责的管理方案及培训计划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方案突出、可操作性强的得 7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 强的得 5.6 分,方案简单的得 4.2 分。投标文件中无相应内容的不得 分。 6.评价现行全套餐厅管理制度,方案突出、可操作性强的得 7分, 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 5.6 分,方案简单的得 4.2 分。投标文件中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7.评价成本控制方案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方案突出、可操作 性强的得 7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 5.6 分,方 案简单的得 4.2 分。投标文件中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8.评价投诉处理方案和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 置预案的完整性、细致性等,方案突出、可操作性强的得 7分,方案 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 5.6 分,方案简单的得 4.2 分。 投标文件中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6. 服务承诺 3 投标人根据自身的实力,针对本项目的管理与服务承诺的具体情 况,提出的管理与服务承诺具体实施措施是否可行合理,方案突出、 可操作性强的得 3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 2.4 分,方案简单的得 1.8 分。投标文件中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合计 100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70 四、政策性文件规定 (1)小微企业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 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 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 格扣除: 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须提供声明 函原件,否则评审时不给予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和戒赌企业 给予监狱企业和戒赌企业价格扣除: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赌企业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赌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赌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 扣除。 对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供应商报价-(供应商报价×6%×监狱企 业产品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按照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 (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原则: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及阳光大厦机关餐厅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71 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 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采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须对提供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戒赌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材料 真实性负责,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成交,一经发现,取消成交资格,并将上报 相关部门,禁止其 3年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节能环保加分(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的除外) 供应商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 中节能、环保产品的,在评审时分别给予节能、环保产品 4%的评审价格和技术加分,计 算方法: 报价部分加分=(价格部分得分)×4%×(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 技术部分加分=(技术部分得分)×4%×(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 说明:本项计分以供应商提供的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 目清单》打印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认证机构必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供应商所填写 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属于国家强制 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在评审时不给予节能政策的加分。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1项目的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 1.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通过公开招标方 2.资金来源 采购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6项所述的方式获得。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为履行本项目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至少满足前附表投标人资格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3.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应资质。 3.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 3.4投标人在承担类似项目中未发生严重的违约事件。 3.5在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评审委员会应当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 4.2中标人须承担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下表(服务类)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三年计取,中标服务费包含在 以上为每年成交额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成交服务费应按一年成交额收费标准乘以三年来计取。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 招标说明及要求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 5.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有缺漏或其它方面问题应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向采购人提出 6.招标文件的解释 6.1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21年7月28日18时前(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将疑问(word 6.2对于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采购人将统一答复,上传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中,各投标人可以随时 6.3答疑或澄清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登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后(文件格式为 6.4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前,采购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补充通知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投标人有义务自 7.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报价说明 8.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管理费报价)×15%(价格权值)×100 8.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招标范围及承包期的 8.3投标总报价应一次性报定。总报价及分项报价中均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 8.4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市场情况及本单位综合实力自主报价。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潍坊市最低工资标准, 8.5投标人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0.1投标函 10.2报价分析明细表 10.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0.4项目经理简历表 10.5厨师长简历表 10.6服务人员配备表 10.7 2018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 10.8 投标文件偏离表 10.9 服务实施方案 10.10 中小企业声明函 10.1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12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10.1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承诺书 10.14信用承诺书 10.15法人诚信承诺书 10.1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0.1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14项所列的日历天内有效。 11.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12.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3.勘察现场及答疑 13.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 13.2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投标人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13.3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 14.投标文件的编制 14.1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 14.2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部位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和 14.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 14.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一份,并可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15.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16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日期和时间之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 15.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 15.3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投标截止期满后,投标人少于法定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 16.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标明“补充”、“修改 16.3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 六、开标 17.开标 17.1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投标人无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只需 17.2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 17.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 的其它详细内容。投 17.4采购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评标 18.评标会议 18.1评标原则:竞争优选,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方案先进可行,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18.2开标会议结束后,即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工作在有关部门监督下,由采购人 19.评标内容的保密 19.1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名单; 19.2主持人宣读开标、评标期间的工作纪律等有关事项要求; 20.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须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在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时,评标委员会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 21.投标人的投标澄清(如果需要)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 22.评标定标工作程序 (1)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文件澄清(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 (3)评标委员会对有效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鉴定,确定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 (5)评标委员会对确实为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要求且经修正后的投标文件依据本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并提交评审 2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3.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投标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3.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 24.错误的修正 24.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错误 24.1.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4.1.2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加不一致时,以单价修正合价。 24.2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 25.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5.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25.2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原则、评标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评审,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意见并推荐中标候选 25.3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审法。 25.3.1综合评审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并且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 25.3.2评标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八、定标 26.中标通知书 26.1确定出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该通知书中给出采购人对中标人按本合 26.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授予合同 27.合同授予标准 27.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被确定中标 27.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相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权,给采购人造成 27.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 给他人。 28.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十、询问和质疑 29.询问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0.质疑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质疑或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 (1)采购人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向被质疑人提出书面质疑: ①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内容; ②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程序澄清或者修改; ③采购人员、评标委员会及其他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 ④采购程序违反规定; ⑤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行为; 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 ⑦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必须是参与或者潜在参与所质疑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②与质疑事项存在利害关系; ③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 ④质疑书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 ⑤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被质疑人提出质疑。 投标人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①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磋商文件发出之日; ②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相应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③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布或者公告之日。 (4)未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 (5)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并按照被质疑人与质疑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质疑书副本。 质疑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 ②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 ③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 ④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 ⑤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 (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的内容,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提交。 (7)本项目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递交质疑函纸质原件(不接受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 ②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6-8521780;通讯地址:潍坊市奎 第三章 合同条款 (一)服务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二)拟投入本项目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简历表 投标人资格审查所需文件一览表 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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