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日期:2021-07-21
“思茅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中盈招字P2021100)”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思茅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
1.3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59万元,医院自筹资金。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需求:要求提供服务期内的主食、粮油、肉类、水产、果蔬、蛋奶、豆制品和调料等部分副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
2.2服务期限:2021年8月—2021年12月。
2.3 配送地点:思茅区人民医院(振兴北路8号)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相关承诺及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
(6)特定资格条件:
a. 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如为生产产家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b. 项目负责人具备三年以上本行业工作经验,且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2家及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供应商在谈判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谈判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 2021 年7月21日至 2021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普洱市思茅区茶马古镇A区(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
4.2 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 年7月28 日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普洱市思茅区茶马古镇A区(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为 2021 年 7月 28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与每一位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普洱市思茅区茶马古镇A区(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7.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北路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9-283616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严家地村融城优郡B5幢1206室
联系人:唐齐
联系方式:13308792684、17387188715
2021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