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CNDL2021275
二、项目名称: 苍南县委党校2021年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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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最终报价:90(%) | 温州市百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建兴西路681号3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苍南县委党校2021年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苍南县委党校2021年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包含蔬菜、豆制品、水产品、肉类、禽肉蛋类、粮油、水果、奶制品、调味料类等配送服务以及伴随的其他一切内容 |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所承诺的服务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伟国,林俊,王秋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苍南县委党校
地 址:苍南县藻溪镇魁桥村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超级机构管理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68800258
质疑联系人:330327202101fp
质疑联系方式:1375888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39栋二单位30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688557
质疑联系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1548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传 真:0577-59867927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附件信息:
小微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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