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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昌乐及第中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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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昌乐及第中学关于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需求

招标详情

2021年昌乐及第中学关于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学校餐厅每月需要食品原材料众多,根据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山东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 理办法》等文件和上级部门采购要求,拟对餐厅需要的冷冻品类、猪肉类、蔬菜类等进行集中采购,现决定进行对昌乐及第中学关于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采购项目预算435.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

名 称

总价(万元)

昌乐及第中学关于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

435.00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本地区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要求;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符合相关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工作。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程序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07月22日起,至2021年07月2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07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山东省昌乐及第中学

联系人:刘海强 电 话:0536-6277229

地址:昌乐县宝通街1237号

2.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富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建云 电 话:15153602125

地址:昌乐金都商务大厦1505室

2021年昌乐及第中学关于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

2021年昌乐及第中学关于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需求公示).pdf

附件:
2021年昌乐及第中学关于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需求公示).pdf
2021年昌乐及第中学关于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