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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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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07月至2021年08月政府采购意向

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1年07月至2021年0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标的名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全院提供员工工作用餐和公务接待用餐厨师加工服务(早餐约135人、午餐约150人)。
需满足的要求: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的用餐时间、用餐质量及饭堂管理有序;投标人厨师的烹调技术水平需采购人满意;投标人包人工、包管理、包运作、包卫生、包质量安全,包工伤事故责任,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各种社会保险手续并负责其费用;采购人负责食堂水电燃气消耗、设施设备和厨具餐具采购等费用。
按照政府相关招标采购政策执行。 560,000.00 2021年08月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2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标的名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全院提供员工工作用餐(一日二餐)和公务接待用餐的食材配送。
需满足的要求:投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含品种、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食材,并负责食材采购、包装、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及其产生的费用;投标人所供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保证货真价实、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并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投标人须具备食品冷藏保鲜、冷链配送条件,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应急配送能力
按照政府相关招标采购政策执行。 1,450,000.00 2021年08月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07月21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1年07月至2021年0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标的名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全院提供员工工作用餐和公务接待用餐厨师加工服务(早餐约135人、午餐约150人)。
需满足的要求: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的用餐时间、用餐质量及饭堂管理有序;投标人厨师的烹调技术水平需采购人满意;投标人包人工、包管理、包运作、包卫生、包质量安全,包工伤事故责任,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各种社会保险手续并负责其费用;采购人负责食堂水电燃气消耗、设施设备和厨具餐具采购等费用。
按照政府相关招标采购政策执行。 560,000.00 2021年08月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2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标的名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全院提供员工工作用餐(一日二餐)和公务接待用餐的食材配送。
需满足的要求:投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含品种、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食材,并负责食材采购、包装、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及其产生的费用;投标人所供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保证货真价实、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并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投标人须具备食品冷藏保鲜、冷链配送条件,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应急配送能力
按照政府相关招标采购政策执行。 1,450,000.00 2021年08月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