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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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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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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7-22 至 2021-07-28
撰写单位: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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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41359
项目名称: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20,000.00
最高限价(元):62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本项目服务:食堂的食材采买及劳务工作。铁西检察院食堂的78名干警日常两餐伙食采买及劳务工作;早餐加午餐的餐食标准为17元/人/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2日至2021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实际情况,本项目使用腾讯会议app远程开标。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磋商会议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腾讯会议会议号:3864331257)。
2、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实际情况,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的一切原件均无需携带,投标单位邮寄的投标文件中需附有一份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可靠并保证和原件一致,采购人有权对投标单位的相关原件进行后期查验,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3、本项目为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开评标,开标会议开始后供应商需自行对报价进行解密,如开标会议开始后30分钟内供应商为完成报价解密,视为供应商未提供有效报价,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nbsp; nbsp;称: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
地 nbsp; nbsp;址: 鞍山市铁西区三道街103号
联系方式: 0412- 5081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nbsp; nbsp;称: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nbsp; nbsp;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6-145号
联系方式: 04212-2211900
邮箱地址: lnzhcgd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630103000005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琪
电 nbsp; nbsp;话: 0412-221190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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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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