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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民族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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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民族中学 天津市东丽区民族中学配餐项目 (项目编号:J-2104-B168)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东丽区民族中学 天津市东丽区民族中学配餐项目 (项目编号:J-2104-B168)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2104-B168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民族中学配餐项目
三、中标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第1包 天津天穆会芳楼餐饮配送有限公司 天穆镇铁东北路天通路18号 91120113300517191X 022-86917676 4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民族中学配餐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教职工在《天津中小学教学行政历》规定的教学时间内的出勤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一雪,吴景义,李志刚,田慧芳,王式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7425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民族中学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一职专西津北公路南
联系方式:李老师13072212333、张老师138202578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联系方式:022-27923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会芳
电 话:18698049482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文件:天津市东丽区民族中学配餐项目(项目编号J-2104-B168).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2日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第1包 天津天穆会芳楼餐饮配送有限公司 天穆镇铁东北路天通路18号 91120113300517191X 022-86917676 49.5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民族中学配餐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教职工在《天津中小学教学行政历》规定的教学时间内的出勤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合格
天津市东丽区民族中学配餐项目 招标文件 ( 项 目 编 号 : J - 2 1 0 4 - B 1 6 8 )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 年 06 月 招标文件 1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 2页 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第 6页 第三部分:投标须知············································第 16 页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 27 页 第五部分:合同草案············································第 48 页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市东丽区民族中学委托,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 式,对天津市东丽区民族中学配餐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民族中学配餐项目 2.项目编号:J-2104-B168 二、项目内容: 1.详见项目需求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532000 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 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 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等文件要 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 行打印存档。 3.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3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 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 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 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 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 7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二)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 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开标,须 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 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 年 7 月 1日至 2021 年 7 月 7 日出售招标文件,每日 9: 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 1 号楼 B座-602(赛达大道与柳口路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4 交汇处)。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须提供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为有效投标人网页截图。(2)投标人关注“津 泽 青 诚 招 标 咨 询 ” 微 信 公 众 号 “ 点 我 报 名 ” 获 取 报 名 表 或 点 击 下 载 链 接 : https://pan.baidu.com/s/1CRyVFrAP-sxiCzP4iDBe8Q 提取码: ta4c 获取报名表。(3)报 名表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回传至 1497393421@qq.com 邮箱并在正文内编辑报名登记表 内全部信息,邮箱主题为“公司全称+报名表”,可参考微信公众号“回复模板”。(4)添加 微信 15122120063 备注公司全称并支付文件费用。(5)报名表信息核对无误及文件费用到账 后,统一发送文件电子版,纸质版文件需现场领取。(6)如有疑问或特殊情况,咨询报名负 责人张老师 15122120063。 4.招标文件的售价:300 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 年 7 月 21 日 13:45。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21 日 14:00。 3.开标时间:2021 年 7 月 21 日 14:00。 4.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 5 号(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河西分公司)。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李会芳 2. 联系电话:1869804948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民族中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一职专西津北公路南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李老师 13072212333、张老师 1382025782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 1 号楼 B 座-602(赛达大道与柳口路 交汇处)。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7923909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 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与天津市津泽青诚企 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5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 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接收质疑函: 质疑受理部门: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22-27923909 提交质疑文件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室 3.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2021 年 6 月 16 日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6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市东丽区民族中学配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 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及项目需求。 二、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 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 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 7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二)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 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开标,须 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 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技术要求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7 (一)此次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二)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三)投标人须承诺一旦获得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 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 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四)投标人须承诺相应专业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 (五)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餐费、人员费、制作费、运送费、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 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单位应按照行业及企业自身取费标准,并充分考虑市场竞 争因素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所有需求并提供优质服务的最终 优惠价格。 3.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4.投标人报价评标现场若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且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 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检查验收。 (三)服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1.服务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民族中学。 2.服务期:自 2021 年 8 月至 2022 年 7 月教职工在《天津中小学教学行政历》规定的教 学时间内的出勤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付款方式:按月付款,采购人每月根据上月实际就餐人数向中标单位据实结算(特 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保证金:10000 元整; 收取方式:电汇或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8 电汇要求: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购买包号,须是投标人对公账户(基本户) 汇款。 支票填写要求: 本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出票人账号、密码 外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 注:支票填写方式为机打、手填,只能有一种方式 如出现电汇未到账、支票出现退票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户名: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天津通兴支行 账号:120066016018000012005 (1)投标保证金在 2021 年 7 月 21 日 14:00 前以以上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 转账支票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递交至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 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开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将根据以下三种情况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 ①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②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两份合同原件递交至代理机构后退还中标单位 的投标保证金; ③对其他情形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处理,依据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无息返还,投标人 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 (5)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退还,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导致保证金退还延迟 的,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 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 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 共同签署。 (八)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9 1.中标单位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招投标程序 (一)参加人员及要求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 解答。投标人须将单独胶装成册的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全部内 容随附正本投标文件密封,另将上述全部内容附在正副本投标文件中,如未单独提供上述 内容,以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为准。 (二)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信息公告发布后到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携带纸质及电子版投标文件接受审查。 六、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投标人的产生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 (一)首先对投标人的资格、资信进行审查,若资格、资信审查结果合格,实质上响应 招标文件则进入综合评分阶段,否则为无效的投标。 (二)本项目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 逐项打分,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评委对该投标人的打分,对各评委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四)中标候选投标人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得分相同 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 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采购人按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 (五)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序 号 评审 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第一部分 资信分(11 分)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10 1 业绩情况 评价 投标单位提供从 2018 年(指合同签订日期)至今做过与本项目类似 的成功案例,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2)验收报告复印件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每提供 1 个案例(1)+(2):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2 分 2 清真 证书 投标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经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备案的《生产经 营清真食品备案登记证》或《清真食品准营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 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 2 分;其他:0 分 2 分 3 投标单位 认证评价 投标单位具备在有效期内得GB/T19001系列/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GB/T24001 系列或 ISO14001 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GB/T28001 系列/OHSAS18001/ISO45001 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HACCP 体系认证证书、GB/T22000 系列或 ISO22000 系列食品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得 1 分,最高 得 5 分。 5 分 4 配餐车辆 提供至少 2 辆配餐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投 标单位公章。提供齐全得 2 分,其他 0 分。 2 分 第二部分 技术分(79 分) 1 针对本项 目特点的 专业化管 理方案评 价 从菜品轮换方案、菜品质量保障方案、菜品卫生管理方案 (食材留样、库房管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配餐计划、厨余垃圾 处理等实施方案进行评价: 专业化管理方案考虑全面,详细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具备 可实施性,以上均具备且针对本项目特性:得 15 分; 专业化管理方案全面,具有可行性:得 10 分; 专业化管理方案部分内容合理,具有可行性:得 5 分; 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内容无关:0分 15 分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11 2 整体服务 流程方案 评价 从进货、生产、储存、加工、分发、后续餐具回收、剩余餐食处理 等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评价: 整体服务流程方案考虑全面,详细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具 备可实施性,以上均具备且针对本项目特性::得 15 分; 整体服务流程方案全面,具有可行性:得 10 分; 整体服务流程方案部分内容合理,具有可行性:得 5 分; 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内容无关:0分 15 分 3 食材追溯 及进货渠 道评价 从食材的购入源头、每批次食材的检测情况、食材进货渠道的合法 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食材追溯及进货渠道完整且科学合理,提供食材的购入源头、每批 次食材的检测情况、食材进货渠道的合法性全部证明材料:10 分; 食材追溯及进货渠道完整,提供部分食材的购入源头、每批次食材 的检测情况、食材进货渠道的合法性证明材料:7分; 食材追溯或进货渠道完整,提供部分食材的购入源头、每批次食材 的检测情况、食材进货渠道的合法性证明材料:3分; 其他:0分。 10分 4 人员配置 方案评价 投标单位按照项目需求内容,制定详细的组织机构设置和参与服务 的人员一一对应的岗位职责分工方案。 各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齐全、职责清晰,服务团队有稳定 性方案,以上均具备,保障项目稳定运行:8分 提供人员配备方案及稳定性方案,保障项目运行:5 分 提供人员配备方案或稳定性方案,保障项目运行:3 分 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内容无关:0分 8 分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12 5 所设计营 养食谱评 价 按餐标标准设计 4 周的带配方量的营养食谱,从食材选取多样性、 合理性、营养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带配方量营养食谱制定产品明确,营养搭配合理,菜品种类多样, 营养价值高:8 分; 带配方量营养食谱制定产品明确,营养搭配合理:4 分; 带配方量提供营养食谱制定菜色单一,具有营养价值:1 分; 其他:0分。 8 分 6 紧急预案 及突发事 件应急保 障措施评 价 从针对突发疫情、食物中毒、食材中断、异物控制及出现不合格食 品的解决方案进行评价 方案中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合理详细,以上均具备具有可行性: 得 8 分; 方案中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合理,具有可行性:得 5 分; 方案中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具有可行性:得 3 分; 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 0 分。 8 分 7 配送过程 的措施评 价 针对本项目投标单位配送过程中,防雨、防尘、保温措施详细,切 实合理可行:得 5 分; 针对本项目配送过程的措施具有可行性:得 3 分; 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 0 分。 5 分 8 餐具消毒 过程评价 餐盒餐具消毒过程和工艺措施安全合理:5 分; 餐盒餐具消毒过程和工艺措施具有可行性:3 分 其他:0分。 5 分 9 投诉流 程、满意 度调查制 度评价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详细健全、切实合理可行:得 5 分; 提供投诉流程或满意度调查制度,具有可行性:得 3 分; 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 0 分。 5 分 第三部分 价格分(10 分)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13 1 价格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做无效标处理,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 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10 分 投标文件质量减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条减 5 分; 1.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投标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4.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 标文件的一部分的或技术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5.投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6.投标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开标一览表与开标分项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点对点 应答表与技术资料内容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 7.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的。 第五部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其有围标串标行为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字号、字体、排版、错漏之处非常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3)他人举报,经查证投标人确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中标服务费 1.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中标单位收取服务费。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其中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本项目发生论 证、公证、造价、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一并支付。 2.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限制为确定中标结果 3个工作日内,缴纳本项目招标代理 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特殊情况以与采购方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14 为准) (二)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若有补充文件,请投标人将“补 充文件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递至本公司。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 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本项目须提交投标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投标文件、四份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投 标文件一份。 2.投标文件应版式胶装装订。 (四)其他 1.开标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和监督委 员要求提供的除外)。 2.投标单位提供证件、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认定为无效。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15 八、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天津市东丽区民族中学清真配餐项目,主要是为学生、教师提供清真中餐配餐服务,采 购标的的数量为学生 206 人、教师 38 人,采购标的需满足学校规定的营养餐质量(主食、 荤菜、素菜、汤类)。提供配餐服务的时限应与学校作息时间相匹配。 本项目属于餐饮业行业。 (二)供餐要求 1、送餐时间和供餐形式:学生上课期间根据学校安排时间提供中餐配餐服务,正常情 况为每日 11:35 前到校。配餐达到采购方时,配餐温度不低于 60 摄氏度(°C)。供餐形式 为具有清真相关资质的配餐公司提供一次性餐盒或可回收餐盒(配餐提供餐盒需提供第三方 检测报告),需要将配餐按照份数运送到班级门口。学生用餐后负责将餐盒于当日回收并运 走。配餐企业按照要求提供厨余垃圾处理的相关文件。 2、供餐标准:经征询伙委会、师生及家长代表意见、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提供营养均 衡餐量达标的午餐。配餐标准为学生 11 元/份、教师 14 元/份,并按规定留样。 3、食谱标准:标准配餐一份包括:一份主食、三个菜品、一份汤;(1)主食 150-300 克,(2)荤 240 克,(3)素 120 克。配餐企业应准备不低于配餐标准的适量备餐,保证部分 学生饭菜不够时能免费取用。 4、菜品重复率:每周菜谱需提前 2 天提供学校,保证花色品种不得重复,主荤肉类重 复率不得超过 50%,油炸主荤一周一次。 5、人员车辆情况:具备有效健康证,人员数量可以满足企业日常运转以及具有有效的 车辆年检证明且车辆充足等相关情况。 6、温度、出餐、送餐承诺等:保证菜品烧熟煮透,及时出餐、送餐到校不得超过 2 小 时,食品中心温度 60 度以上。 7、配餐时间:2021 年 8 月至 2022 年 7 月,寒暑假节日除外、要与学生作息时间一致。 (三)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需承诺严格依据《天津市教育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管理指南 2021 版》落实相 关事项,提供承诺书。 2、实际用餐天数以 2021 年《天津市教学行政历》确定的工作日天数为准。休息日及节 假日等特殊情况或出现临时加餐服务的以招标人提前通知情况为准。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16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述项目的服务采购。本部分内容为服务类采 购项目范本,若遇与“第二部分_项目要求”中内容有不符之处,请以本招标文件中“第二 部分_项目要求”中内容为准。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招标组织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 的机构,即“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组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3. 解释权 3.1 本次公开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组织机构,即“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组织机构解释为准。 二、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组成 4.1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第 7.1 条所涉及的文件以及所有根据本须知第 8 条:招标文 件的修改和第 9 条:招标文件的澄清编制的文件资料。 4.2 本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 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 合格的投标人 5.1 凡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资质。 5.2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提供令合格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 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5.2.1 年检合格的,能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 等级证书等资质证件)。 5.2.2 投标人在过去 3 年完成的项目的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5.2.3 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情况。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17 5.2.4 其他相关资料。 5.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6.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 作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招标文件说明 7. 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项目、邀请招标和参加招标程序以及合同条款。招标 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采购项目要求 (3)投标人须知 (4)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7.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7.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4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须知。如果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法律约束力。 8.2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 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 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8.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 可酌情推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投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 标人。 9.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18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投标邀请中 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 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 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的编写 10. 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 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 绝。 11.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 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 11.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2.1 资信文件。 12.2 技术文件。 12.3 商务文件。 12.4其他补充文件,包括开标时所提供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也可以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 12.5 报价文件。 投标人应按以上分类和排列顺序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单独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并 编写投标文件资料目录,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单独装订包封,投标人自行准备包封袋和封皮。 13.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 14. 投标价格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19 14.1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服务期内确保 正常运行的的最终优惠价格。 14.2 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 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14.3 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投标人对每个分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 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5. 投标货币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及报价分项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仅限用人民币填报。 16.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必须提交下列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 文件的一部分: (1)第二部分中规定的资格及资信要求内容; (2)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证明文件(如通知书、合同等); (3)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规定的人员、保养、修理和其他服务和 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国家及行业对采购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17. 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7.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项目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 的一部分。 17.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管理实施方案; (2)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人员配备、设备的配置和提供方式等等; (3)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服务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的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7.3 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在项目需求中所指出的服务标准等仅作为说明并非进 行限制。投标人可在投标中选用替代标准,并由投标人制作推荐的选择清单,但该替代标准 应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范中要求的标准,以使采购人满意。 18. 投标有效期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20 18.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 60 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 60 天的,可以视为 非响应标予以拒绝。 18.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 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可能被邀请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须由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 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9.2 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投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 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结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9.3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19.4 针对投标人提出的与招标有关的任何问题而产生的对本须知所列的招标文件内 容的修改,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规定,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发出。 20.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0.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给定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20.2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版 光盘,纸质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0.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盖章。 20.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 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和盖章。 20.5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0.6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成交,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版式胶装装订成册,并将正本及电子版、副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21 本分别用包封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1.2 投标人应在包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正式开标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21.3 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21.4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 21.1-21.3 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 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1.5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代理 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1.6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1.7 每个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 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22.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22.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 况下,购买标书的投标人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有效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3. 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和单位印章。 24.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的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注标和递送,并注明“修 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4.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22 24.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消投标文件。 25.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开标 27. 开标 27.1 按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应不予开封。 27.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存在下列 情况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人未提供合法的、有效的项目法人(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第二部分要求 的实质性文件全部或之一的情况;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标志或密封,一份投标文件有两个以上报价的,投标资 格文件不合格的投标文件; 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印章,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投标人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 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它情形。 2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28. 评标委员会 28.1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成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 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 28.2 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程序: 28.2.1 投标文件初审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确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23 28.2.2 详细评审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与初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比较与评价,通过评审投标文件,主要 评议投标人资质、实施方案、人员配备、服务质量、服务期、投标报价等方面是否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28.2.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 与评价。 28.2.4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8.2.5 编写评标委员会意见。评标委员会意见是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28.2.6 若采购人从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单位,则根据符合采购需 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并书面确认意见中具体说明选择 该中标单位的理由。 29. 评标过程 29.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单位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以及 评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建议等,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 人员透露。 29.2 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都将 会导致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30.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30.1 在正式开标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 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适。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0.2 在正式开标之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 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合同的范围、实施方案和保修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 文件不一致,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 30.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30.4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24 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 小数点错误,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0.5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调整投标文件中构成重大偏离或微小的、非正规、不 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30.6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 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1. 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 31.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综合评议,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提出质 询,请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 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31.2 澄清或说明的答复须全部是书面形式,并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授权人 的亲笔签字。作为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补充,澄清或说明的答复具有与投标文件同等的法律 效力。 31.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手 段投标的; (2)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且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的; (3)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说明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32. 投标的评审和比较。 32.1 由招标组织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32.2 评审时除考虑投标价和服务期以外,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1)营业执照和特殊专业资质是否齐全,是否经过年检。 (2)投标人的实施管理能力水平;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25 (3)配备的服务人员情况; (4)以往项目业绩; (5)其他特殊要求因素。 33. 评审原则和方法 33.1 评审原则 (1)招标文件是评审的依据。 (2)执行“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 权益。 (3)不以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成交的唯一依据。 33.2 评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33.3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3.4 评审按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进行评议,重点考虑投标人的投标 价格、服务期限、业绩、以及配备的人员等因素。 34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34.1 评审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 员由采购人代表、专家和专业人员等组成。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审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 所有投标人。 34.2 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与采购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和 其他信息。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4.3 为保证确定中标单位的公正性,在招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 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招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招标情况扩散 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之外。 34.4 评标委员会不向未成交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34.5 如出现无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后全部投标人均不响应采购需求、投标人因串标 致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最终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时,评标委员会成 员有权结束招标,宣布全部废标。 七、授予合同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26 35. 合同授予标准 35.1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议,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35.2 本次招标,合同将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而且是最终排序第一名的投标 人,同时认为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采购人能提供最佳服务的投标人。 36. 资格最终审查 36.1 招标人将对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是否具备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审查。根 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被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 保修期和供货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 36.2 如果审查通过,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将拒绝其投标。招 标人将对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作同样的审查。 37.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要求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数量予以增加或减 少,但投标单价和其他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 。 38.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取消采购任务。 39.中标通知 39.1《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0. 签订合同 40.1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天内,派代表最后洽谈,30 天内签订合同。 40.2 招标组织机构将协调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洽谈 合同条款。 40.3 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41. 合同转让 合同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转让合同。 42. 纠纷解决 如合同出现纠纷,供、需双方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27 第四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天津市东丽区民族中学配餐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J-2104-B168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委托代理人: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28 附件 1 投标书 致: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 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 60日。 4.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没收。 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代理 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代表签字: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29 附件 2 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序号 用户单位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方 式 开始日期— 完工日期 合同金额 备注: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第二部分的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30 附件 3 投标服务点对点应答表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序号 名称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资格要求(以第二部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为准) (提供、未提供) 技术部分(以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为准) (所投服务项目的具体需求,不 可完全复制粘贴) 服务期限 项目要求 项目要求 项目要求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31 。。。按照上述模式自行添加内容 注:凡是在点对点应答表中投标人与招标文件要求超出或未达到要求的条目,应在此一一列出。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公章: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32 附件 4 服务方案 (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注:本部分内容请依照本标书第二部分_采购项目要求中“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的得分项逐一应答,以便 于评审专家审查与评分(要求应答顺序与得分标准相符,如因应答条理不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负责)。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公章: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33 附件 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人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前往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34 附件 6 授权书_委托代理人 兹授权我单位 ,身份证号: 代表 (单位名称)进行 项目 的投标(项目编号: ),此授权至 年 月 日有效,特此证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35 附件 7 真诚投标承诺书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愿意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1、 未与其它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 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 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投标情况; (2) 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 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 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 4、保证递交的投标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 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1)投标价格;(2)交货期;(3)业绩;(4)资质文件; (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36 附件 8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37 附件 9 目前正在接受的服务项目一览表 用户单位 项目名称及地点 规模 开始日期 合同价格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38 附件 10 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 号 主要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购入时间 数 量 备 注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39 附件 11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致: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公开招标邀请(项目编号: ),我公司在完全理解本项目招 标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后, 决定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并承诺,如中标,我公司将提供足够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同意按合同违约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40 附件 12 无违法违规情况声明函 致: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参加由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 1.我单位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若我单位存在隐瞒违法违规情况,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接受处罚。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41 附件 13 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致: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承诺此次投标属于非联合体投标,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42 附件14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 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 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43 附件 15 若投标人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 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 监督。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注: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必须同时提供制造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44 附件 16 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添加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45 附件 17 报价书 致: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 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版 份。 1.开标一览表 2.开标分项一览表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 报价 元(人民币) 大写(文字表述)。 ……………………………………………… 2.投标人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 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3.两个阶段投标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46 附件 18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元 序 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总价 备注 1 一项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47 附件 19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报价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其他费用 注:本分项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_招标项目要求”中“五、商务要求”中全部 内容。分项内容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48 第五部分 合 同 草 案 项目编号:J-2104-B168 服 务 合同 合同编号:J-2104-B168-0** 供方(章): 签订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民族中学 需方(章): 天津市东丽区民族中学 签订时间: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日期: 2021 年 x 月 x日 第一条 名称、数量、价款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中标金额 天津市东丽区民族中学配餐项 目 详见明细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 第二条 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供方的报价应包括: 第三条 服务要求:详见服务明细。 第四条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检查验收。 第五条 服务期限: 第六条 服务地点: 第七条 付款方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需方向供方偿付总值 30%的违约金。 需方逾期支付款项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 5‰的违约金。 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向需方偿付总值 30%的违约金。 供方不能提供服务的,供方向需方支付总值 30%的违约金。 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总额 5%的违约金。 第九条 供方责任: 1.供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供方承诺的服务条款必须与投标时提 供的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招标文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Tel : 022 - 2792390949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 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次供方的投标文件(编号:J-2104-B168)属于本合同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相关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在招标现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 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供方同样具有约束力与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六份,需供双方各执二份,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二份。 监制部门: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印制单位: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方(章): 地址及电话: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日期: 需方(章):天津市东丽区民族中学 地址及电话: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日期: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述项目的服务采购。本部分内容为服务类采购项目范本,若遇与“第二 2.1 “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招标组织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津 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组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