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灵川县教育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灵川县教育局物业管理服务和食堂服务(GLZC2021-C3-230044-JCZX)竞争性磋商公告
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灵川县教育局物业管理服务和食堂服务(GLZC2021-C3-230044-JCZX)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n

项目概况

灵川县教育局物业管理服务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lggzy.org.cn)、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2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1-C3-230044-JCZX

项目名称:灵川县教育局物业管理服务和食堂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324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灵川县教育局物业管理和食堂服务
数量:2
预算金额(元):32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2日至2021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lggzy.org.cn)、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请自行选择以下网站,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lggzy.org.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2. 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lggzy.org.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
3.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1年8月2日上午10时30至11时00分)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磋商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
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⑴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⑵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网站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
⑶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⑷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政采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
本采购项目为政采云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设备需可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数字证书),确保磋商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川县教育局

地 址:灵川县灵川镇灵西路46号教育局

项目联系人:卢恒业

项目联系方式:18177319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5楼

项目联系人:欧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3-5625166










附件信息:

  • 磋商文件.doc

    405.6K

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 目 名 称:灵川县教育局物业管理服务和食堂服务

项 目 编 号:GLZC2021-C3-230044-JCZX

采购代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7月21日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4 -

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 - 4 -

一、总则 - 8 -

1. 适应范围 - 8 -

2. 定义 - 8 -

3. 供应商资格 - 8 -

4. 磋商费用 - 8 -

5. 联合体要求 - 9 -

6. 质疑和投诉 - 9 -

7. 转包与分包 - 9 -

8. 特别说明 - 9 -

二、磋商文件 - 9 -

9. 磋商文件的构成 - 9 -

10. 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 10 -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 10 -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 10 -

1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 10 -

12.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 12 -

13. 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 - 12 -

14. 响应文件有效期 - 13 -

15. 保证金 - 13 -

1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封装 - 13 -

18. 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解密 - 14 -

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 - 14 -

五、签订合同 - 20 -

28. 履约保证金 - 20 -

29. 签订合同 - 20 -

六、其他事项 - 20 -

30. 采购代理服务费 - 20 -

31. 解释权 - 20 -

32. 监督管理机构 - 20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21 -

第四章 评审办法 - 25 -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30 -

第一条 合同文件 - 30 -

第二条 合同金额 - 30 -

第三条 服务保证 - 30 -

第四条 服务期限 - 30 -

第五条 交付 - 30 -

第六条 税费 - 30 -

第七条 付款方式 - 30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 31 -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 31 -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 - 31 -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 31 -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 32 -

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 32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3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灵川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灵川县教育局物业管理服务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并于 2021年8月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现将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1-C3-230044-JCZX

项目名称:灵川县教育局物业管理服务和食堂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324000.00元)

采购需求表

项号

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要求及服务需求

1

灵川县教育局物业管理服务和食堂服务

1

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的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8月2日10时30分。

2.采购文件的获取地点及方式:潜在供应商请自行选择以下网站,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lggzy.org.cn)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

3.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821030(北京时间)

地 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五、开启

时间:2021821030(北京时间)截标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2. 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lggzy.org.cn)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

3.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1年8月2日上午10时30至11时00分)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磋商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

八、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网站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

3.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4.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政采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

本采购项目为政采云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设备需可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数字证书),确保磋商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川县教育局

地 址: 灵川县灵川镇灵西路46号教育局

联系方式: 18177319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 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5楼 

联系方式: 0773-5625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欧工

电   话: 0773-5625166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

名 称: 灵川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 0773-6812818

供应商须知

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灵川县教育局物业管理服务和食堂服务

项目编号:GLZC2021-C3-230044-JCZX

2

3

供应商资格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

4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4

13

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

13.1 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324000.00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3.2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4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上提交最后报价,超出评委设定的最后报价时限或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5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

15

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7

1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

16.1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 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2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上传即可。

16.3 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6.4磋商前准备

16.4.1本项目实行在线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

16.4.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4.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8

18.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于2021年8月2日上午10时30分整之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9

18.2

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1年8月2日上午10时30分至11时00分)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磋商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

10

19.1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专家 2人。

11

19.2

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9.2.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9.2.2磋商地点: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政采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

19.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供应商政采云平台CA数字证书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磋商。

19.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线上开启响应文件。

12

20.2

评审办法

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13

26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成交人的成交资格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2)查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审报告中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4

27

成交结果公告

及成交通知书

27.1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7.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

15

28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16

29.1

签订合同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7

29.3

合同备案存档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采购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本级财政部门备案,一份由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存档。

18

30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19

31

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20

32

监督管理机构

灵川县财政局 电话:0773-6812818

一、总则

1. 适应范围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灵川县教育局物业管理服务和食堂服务

项目编号:GLZC2021-C3-230044-JCZX

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定义

2.1“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2“货物”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3“服务”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2.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2.6实质性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条款要求及磋商文件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

3. 供应商资格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 质疑和投诉

6.1供应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6.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6.3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投诉投诉。

6.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格式详见附件。

6.5质疑联系部门: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773-5625162;

通讯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平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574室

6.6 投诉联系部门:灵川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73-6812818;

7. 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8. 特别说明

8.1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磋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磋商文件

9. 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评审办法;

(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响应文件(格式)。

10. 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五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2供应商应实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媒体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0.4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

10.5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11.1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11.1.1 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 “http://www.ccgp-guangxi.gov.cn/PurchaseAdvisory/ImportantNotice/2866753.html”下载。

1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1.2.1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1.2.1.1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除供应商为以下三种情形的:

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

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

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

【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如为联合体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牵头人出具)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财务状况报告(必须提供)

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或任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发票(税收完税证明)或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7)《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

(8)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如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则必须提供);

(9)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则必须提供)。

11.2.1.3符合性响应证明材料:

(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2)磋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3)商务偏离情况说明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4)服务承诺书(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服务采购需求、特点及供应商自身的处理能力自行编写,承诺书内容至少应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服务条款)(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11.2.1.4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1)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并一起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项目实施人员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除供应商为以下三种情形的:

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

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

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

(2)“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3)供应商2018年以来具有同类项目的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项目的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采购时间)(如有,请提供);

(4) 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否则响应无效。

11.3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特别说明:

(1)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格式上传(或加盖个人CA签章),无签字的视为响应无效。

12.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2.1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2.2 磋商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3. 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

13.1 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324000.00元)。报价超过相应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3.2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3 磋商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实施和完成本项目需求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3.4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14. 响应文件有效期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4.2 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5. 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1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

16.1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 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2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上传即可。

16.3 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6.4磋商前准备

16.4.1本项目实行在线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

16.4.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4.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17.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17.2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18. 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解密

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2021年8月2日上午10时30分整之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18.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1年8月2日上午10时30分至11时00分)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磋商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

18.3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8.4 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说明

(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

19. 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9.1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 专家 2人。

19.2 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9.2.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9.2.2磋商地点: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政采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

19.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供应商政采云平台CA数字证书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磋商。

19.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线上开启响应文件。

20. 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20.1 磋商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0.2 评审办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20.3 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

20.4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磋商小组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20.5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                                                                      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0.6 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磋商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21. 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

21.1磋商小组成员的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灵川县教育局统一保管后到达评标室,采购

代理机构核实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21.2磋商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进行确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1.3 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 目供应商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 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1.4 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供应商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

21.4.1 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

21.4.2 审查流程: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

(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

(3)将各供应商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

(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

21.5 磋商小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一次性告知供应商,供应

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当场补正或更正。

21.6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其法

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由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实质性响应竞争

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中,磋商小组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磋商小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1.7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磋商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21.11、21.16程序和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第一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二轮磋商。

21.8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

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政采云平台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CA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CA签章)。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

21.9 第二轮磋商

磋商小组集中就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意见与单一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CA签章确认)。

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统一整理的书面磋商记录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CA签章)后按时线上提交。

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21.11、21.16程序和评审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第二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仍有实质性变动的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三轮磋商。以此类推。

21.10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1.11 最后报价

21.11.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21.11.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含 3 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

21.11.3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的规定,如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1.11.4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的规定: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符合本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财库〔2014〕214号文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1.12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书面退出磋商。

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

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21.13 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含 3 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1.14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磋商小组现场协商解决,协商

不一致的,由全体磋商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磋商小组成员的意见为准。

21.15 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

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桂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21.16 本采购项目的评审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22. 确定成交供应商

2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审报价相同的,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抽签的方式决定排列次序。

22.2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2.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信用信息记录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2.4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

(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整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线上签字、签章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4)响应文件有效期、交货时间、免费保修期(升级、维护)期/维护期、售后服务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5)供应商未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总金额的;

(6)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的;

(7)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8)未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未做变动,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2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

25. 磋商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成交人的成交资格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2)查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审报告中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7. 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27.1 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7.2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

27.3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

五、签订合同

28.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29. 签订合同

29.1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9.2 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代理机构可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9.3 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采购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本级财政部门备案,一份由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存档。

六、其他事项

30.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采购取代理服务费。

31. 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32. 监督管理机构:灵川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73-6812818。

采购需求

物业服务采购技术要求

(一)物业服务范围

项目名称:灵川县教育局

项目地址:灵川县灵西路46号

(二) 物业服务基本要求

服从管理安排,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的操作流程及规程,保证安全工作。

1.教育局大院物业服务

大院物业服务职责要求:

(1)按《附件1、2》的要求,保证每天各岗位有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工作人员提供物业服务,并教育员工讲文明,遵守法纪。

(2)严格管理员工,爱护财物;损坏财物的,应给予赔偿;不得有盗窃、占用财物行为。

(3)负责教育员工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程,如造成安全事故的,需负责赔偿。

(4)物业服务工作应在不影响本局正常办公的前提下进行。

(5)按方案《附件1、2》规定的工作范围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为所派遣的门卫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绿化员配备相应的工作器具,且秩序维护员统一着装(保安服)上岗,文明作业。

(7)严格遵守本局的管理制度及双方共同确认的管理规定。

(8)定期与教育局商讨有关工作问题,确保大院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2.教育局食堂服务工作

食堂服务职责要求:

(1)保证有1 人持有厨师证并能够胜任食堂厨师工作,工作人员每年都要提供健康证。

(2)如有食堂员工在聘用期间患病或负伤的,要另行安排有资质人员顶岗。

(3)如物业公司派遣的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教育局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教育局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教育局可以解除协议。

(4)协助食堂原料、燃料的采购工作。每天下午将第二天菜单提供给食堂原料供应商。要求协助教育局完成政府要求的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任务。

(5)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冰柜、冰箱的清理,确保冰冻食品的卫生和合理使用,杜绝食品长时间积压不用现象的发生。

(6)保证食品的清洁、卫生。洗菜时,蔬菜要去掉老叶、黄叶;瓜果要去皮洗净,不能留有沙、虫子其它杂质;食堂人员工作时应注意个人卫生,接触食品前要洗手,操作时,严格掌握卫生要求。如果属食堂人员责任导致就餐人员食物中毒,责任由物业公司全部承担。

(7)掌握菜的份量,保证及时足量供饭、供菜。经常变换饭菜的花色品种,菜肴用料、配料要恰当,做到味道适口,一菜多做。

(8)负责打扫厨房卫生,保持食堂餐具、调味台、地面清洁卫生,尽量做到餐厅内无苍蝇、蚊、蟑螂等,餐厅不能留有卫生死角;刀和砧板等工具用完后应洗净放回原位置,常用工具要定期沸水蒸煮消毒。

(三)其他约定

1、如需要物业员工从事超出本方案约定物业服务范围的工作时,应提前通知并向其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

(1)因工作需要增加秩序维护工作量时,物业门卫在活动当天工作量超过正常8小时工作时,以30元每人每小时计算。

(2)因工作需要增加食堂接待任务时,食堂员工除完成正常的供餐外,当天工作量超过平常正常工作时间(三桌以内),以50元/桌计算加班费。如遇大型会议或活动,则停止职工用餐,完成6桌人用餐为正常工作量,超过部分以50元/桌支付加班费。

2、如教育局需向物业公司支付本局干部职工用餐费,餐费标准另行约定。

3、物业公司所派遣的门卫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绿化员、食堂工作人员需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4、物业人员提供物业、食堂服务期间,若因脱岗、睡岗、不在岗位履行职责等因素所发生的盗窃、火灾等事件,物业公司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5、物业公司应依法按时支付所派遣的门卫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绿化员、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若发生劳动争议纠纷,物业公司须及时妥善解决,概与灵川县教育局无关。

(四)人员配置及其他要求

本采购项目核定人数为门卫秩序维护(3人)、保洁绿化(1人)、食堂管理(2人),共6人。

二、 物业管理服务时间

1、物业服务期限从 2021 8 1日至 2023 7 31日止。

物业服务期限为2年,物业合同1年1签。教育局每季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如达不到要求则教育局有权适当扣减费用,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累计三个季或连续两个季考核不合格,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教育局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由物业公司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 监督考核

日常工作监督检查,由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设置建议箱,及时跟进采纳整改。

三、物业、食堂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本次聘请物业、食堂服务费用按月支付,年总管理费约为人民币壹拾陆万贰仟元整(?162000.00 元),即每月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整(?13500元)。每月末的最后一天,物业公司向灵川县教育局出具本月物业管理费用的正式税务发票,教育局接到票据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物业管理费用。

四、资质要求

1、物业公司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

3、如所派遣人员资质达不到工作要求,灵川县教育局有权要求更换;严重的中止合同,损失由物业方承担。

磋商结束后10日内,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资格,后续无权参与采购人同类采购项目。

附件1

门卫秩序维护岗位职责

1、执行24小时门岗值班制,每天至少安排2人值班。

2、秩序维护人员要着装整齐,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有良好的精神面貌。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礼貌待人,不得借故刁难业主方工作人员及来访客人,岗上不得有嬉闹等不雅行为。

3、秩序维护人员要认真遵守公司《员工手册》,不许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严禁打闹、接待朋友闲谈、与无关人员吹牛闲聊,举止要端庄,站姿要端正,不叉腰,不抱胸,不背靠他物或趴在台桌上。坐姿要端庄,不能仰靠椅背或伸直双腿。

4、严格掌握本局的各种管理规定,认真做好秩序维护日常工作,基本熟悉并掌握局工作人员车辆情况;妥善保管公司财物及本局使用人临时存放的物品。

5、认真做好来访陌生人员的来访登记手续。对外来访客、办事人员须查验相关身份证明,再填写好《外来人员登记表》后方可进入院内,对外出辖区内的大件物品要进行查验登记,并要求随同人员说明情况并持有本局或物业部开具的放行条方可放行,当来访人员携带大型物品进出管辖区需检查时,应客气地说:“先生(小姐)您好,您的物品需接受检查。”检查完毕说“多谢合作”。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接待来访人员要站立;态度和蔼,礼貌待人,既要坚持原则,又要热情服务。对不符合要求进入院内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礼貌劝阻,对可疑情况提高警惕,及时报告,确保安全。

6、外单位机动车辆未经同意不准进入院内,严格按规定登记外来车辆出入的时间及驾驶员姓名。机动车辆一律凭车证或出入证进出,做好车辆的收发牌、核对放行工作,禁止无牌放行。机动车辆外出注意司机和车辆有无异样,发现可疑立即查证,以确保安全。

7、外来维修设备人员,装修、施工人员一律凭本局或物业公司签发的有效证件或临时出入证,或者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陪同进入,并登记好随身的物品,以便事后放行。

8、维护好大门口人员、车辆出入的正常秩序;保证道路畅通。凡进入大门的车辆必须指挥到规定地点或车库停放,并维护好车辆停放的秩序。出去的车辆做好指挥工作。

9、值班期间发生重大问题不能解决的,按值班制度规定火警拨打“119”盗警拨打“110”,同时及时报告局领导和物业公司秩序维护主管领导,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10、交接班时,交接好公物,严格按交接班管理规定执行,当面交接。交接好需要承接上一班的有关事宜,并做好纪录,双方在值班记录本上进行交接签字,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及局有关领导报告。

11、夜间执勤人员要加强对执勤区域的防控,严控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加强区域内的检查,以防失窃和破坏。

12、在职责范围内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其它相关工作。

13、值班员要求做到:保持值班室内的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洁有序,无积尘,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制度。

附件2

保洁、绿化岗位职责

一、保洁岗位

1、周一至周五18:00时后负责教育局、青少年活动中心两栋办公楼的楼梯、楼道及扶手、厕所、会议室、领导办公室的清洁工作。

2、周六、周日负责门窗和教室、厕所的清洁工作。

3、工作日8:00时前完成院内卫生清扫,并保持院内干净整洁。

二、绿化岗位

1、不定时清除院内绿化带内的杂草,修剪树木、绿化带,杜绝绿化带内杂草丛生。

2、干旱时间过长,要及时淋水,保证花木需要的水分。

3、视情况对苗圃作物进行施肥、杀虫。

评审办法

一、评审依据

1. 评审依据:磋商小组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 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审。

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二、评审办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50分

1以进入评审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50分。

最低磋商供应商评审报价金额

(2)某磋商供应商价格分 = × 50分

某磋商供应商评审报价金额

(3)为了确保采购质量和维护公平的竞争,项目评审时,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2、技术与服务方案分………………………………………………………………………………………………44分

(1)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分(满分9分)

① 人员的配备,拟投入人员具有厨师证书:中级得2分,高级得3分,技师得4分,高级技师得5分同时具备的应以最高等级证书给分。(满分5分)。

② 人员培训方案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满分2分);

一档(0分):未提供人员培训方案的计0分;

二档(1分):人员培训方案基本满足项目服务需求得1分;

三档(2分):人员培训方案可行、详细、完善得2分。

③ 人员管理方案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各类人员录用及考核,淘汰机制,协调关系,服务意识,量化管理及标准化运作等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满分2分)

一档(0分):未提供人员管理方案的计0分;

二档(1分):人员管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服务需求得1分;

三档(2分):人员管理方案可行、详细、完善得2分。

(2)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工作计划和物资装备情况满分5分

① 管理方式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部管理架构、机构设置、工作流程、运作机制、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员工待遇、激励机制、控制方式等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满分3分);

一档(0分):未提供管理方式的计0分;

二档(1.5分):管理方式基本满足项目服务需求得1.5分;

三档(3分):管理方式可行、详细、完善得3分。

② 工作计划方案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作流程、各项管理维护服务项目和环节所需的长远计划和短期安排、对本项目的总体目标(即在一定期限内质量管理达到何种标准)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满分1分);

一档(0分):未提供工作计划方案的计0分;

二档(0.5分):工作计划方案基本满足项目服务需求得0.5分;

三档(1分):工作计划方案可行、详细、完善得1分。

③ 物资装备分(物资装备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服装、工作牌、工具、设备、器械、交通工具以及通讯、安全防范装备等得1分)。(满分1分)

(3)环境卫生工作计划方案分(评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需求,制定的公共区域日常清洁保洁、消杀、垃圾处理的工作计划的合理性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满分2分)。

一档(0分):未提供环境卫生工作计划方案的计0分;

二档(1分):环境卫生工作计划方案基本满足项目服务需求得1分;

三档(2分):环境卫生工作计划方案可行、详细、完善得2分。

(4)园林绿化工作方案分(评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需求,对园林绿化维护工作制订的工作方案的可行性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满分3分)

一档(0分):未提供园林绿化工作方案的计0分;

二档(1.5分):园林绿化工作方案基本满足项目服务需求得1.5分;

三档(3分):园林绿化工作方案可行、详细、完善得3分。

(5)安保、消防、秩序方案分满分5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对比各投标人所提供的秩序维护、消防、保障采购人建筑体及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措施的优劣程度,确定各投标人各所属档次。

一档(0分):未提供安保、消防、秩序方案的计0分;

二档(3分):安保、消防、秩序方案基本满足项目服务需求得3分;

三档(5分):安保、消防、秩序方案可行、详细、完善得5分。

(6)服务方案分(满分20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

一档(8分):物业管理服务总体方案有不适用本项目用户需求,无针对性,亮点不多,针对性不强;

二档(15分):物业管理服务总体方案基本适用本项目用户需求,针对性一般,方案架构基本完整,较为合理,基本可行得;

三档(20分):物业管理服务总体方案完全适用本项目用户需求,有较强针对性,完整详细,科学合理,亮点多,可行性强。

3、履约能力分…………………………………………………………………………满分6分

(1)供应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业绩分(满分5分)投标人承接有2018年以来同类型物业管理项目,每承接一个同类型物业管理项目得 1分,满分5分。【同一个同类型物业管理项目不同时期物业项目不得累计加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4、综合得分=1+2+3

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审报价相同的,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抽签的方式决定排次次序。

(1)磋商小组可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3)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附件(1)

我要登录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