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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镇人民政府关于重新确定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供应商的公告
关于重新确定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供应商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石林镇机关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决定继续对机关食堂所需粮油、蔬菜、肉食、调料等食品原材料实行定点采购,并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重新确定定点采购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物资类别及要求
采购物资主要包括粮油类、蔬菜类、肉食类、调料等食品原材料及机关食堂所需相关日杂百货。
(一)粮油类:包括大米、面粉、杂粮、食用油等,要求具有检疫合格证或报告。
(二)蔬菜类:主要为时令蔬菜,要求新鲜,未腐坏变质,无农药残留。
(三)肉食类:包括畜禽肉、水产等,要求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四)调料类:包括调料、干制品等,主要为具有包装的产品,且具有相关合格标志。
二、供应商资质条件
(一)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食堂物资供应需求,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二)能力要求:具有配送能力,工作日早上8点至8点20之间配送到位,节假日根据实际需求提供配送。
(三)其他要求:能配合完成镇政府年度消费帮扶计划任务。
三、竞争性比选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石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咨询人:郭老师,电话:023-48338099)。
3.报名要求:参与比选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及服务内容介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021年7月1日至报名日前配送物资送货单(可屏蔽送货单位名称,须明显看清楚品名、单价等信息)及参与比选供货商认为有利于竞争的相关资料,密封加盖公章后交报名处工作人员。提交资料真实性、全面性等由参与比选供应商负责。
报名时需缴纳保证金2000元。可直接转入石林镇财政账户(户名: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财政办公室,账号:0807010120010000174,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万盛支行石林分理处)或直接到石林镇财政办公室缴纳。
(二)竞争性比选
2021年7月28日,由石林镇人民政府组建竞争性比选工作组,根据参与比选供应商资质、服务介绍、价格等进行综合评价并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定点采购供应商。
(三)公示
竞争性比选结果通过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网(http://ws.cq.gov.cn/jz/wsslz/)或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即: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7月30日。
(四)签订合同
1.竞争性比选确定定点采购供应商接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石林镇人民政府签订定点采购供应合同,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1年。
2.竞争性比选确定的供应商未及时与石林镇签订合同或未按要求提供服务的,石林镇人民政府有权根据竞争性比选综合评价得分,递补确定定点采购供应商,原确定的定点采购供应商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未确定为定点采购供应商的参与比选供应商保证金,在竞争性比选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