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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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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采购八一慰问品(GLZC2021-X1-210038-DCZX)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采购八一慰问品(GLZC2021-X1-210038-DCZX)询价采购公告
信息时间: 2021/7/22项目概况

采购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LZC2021-X1-210038-DCZX

项目名称: 采购八一慰问品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总金额(元):65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采购八一慰问品
数量:6560
预算金额(元):65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容量:≥1800ml, 口径:60mm±5mm
不锈钢真空保温壶,采用烤漆工艺,附着力牢固,不会脱落掉漆。活动部件应安装牢固,动作灵活,功能正常。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656000

合同履约期限:因项目时间紧迫,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1年7月31日前全部验收完毕交付使用,不能延期。如延期,将按违约处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2日至2021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glggzy.org.cn )或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免费下载询价通知书电子版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8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7月28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
2、供应商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3、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将军路11号

项目联系人:陆局长

项目联系方式:0773-2356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飞扬国际T6栋1607室

项目联系人:莫朝杰

项目联系方式:0773-3663220





附件信息:

  • 询价通知书(阳朔八一慰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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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询 价 通 知 书 项 目 名 称 : 采 购 八 一 慰 问 品 项 目 编 号 : GLZC2021-X1-210038-DCZX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7月 22日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3 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15 第四章 评审办法.......................................................................................... 20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21 第六章 报价文件格式.................................................................................. 25 1 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八一慰问品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glggzy.org.cn ) 或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获取询价通知书,并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 9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1-X1-210038-DCZX 项目名称:采购八一慰问品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65.6 万元 项目需求: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八一慰问品 6560 个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使用时间):因项目时间紧迫,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日内与采 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1年 7月 31日前全部验收完毕交付使用,不能延期。如延期,将按违约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 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7月 22日公告发布之时至询价截止时间止。 地点: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 林市政府采购网)。 方 式 : 潜 在 供 应 商 在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登 陆 桂 林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 http://www.glggzy.org.cn )或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免费下载询价 通知书电子版。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1 年 7 月 28 日 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将报价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 2 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 五、报价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 年 7 月 2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楼北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 2、供应商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 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 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3、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lggzy.org.cn)。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阳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阳朔县阳朔镇将军路 11 号 联系电话:0773-2356768 2.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飞扬国际 T6 栋 1607 室 项目联系人:莫工 联系电话:0773-3663220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阳朔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8811598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7月 22 日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 序 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及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采购八一慰问品 项目编号:GLZC2021-X1-210038-DCZX 2 供应商资格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 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3.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询价费用 不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询价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4 报价文件电子版 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同时递交报价文件电子版。 (1)报价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报价文件一致。 (2)报价文件电子版份数:1 份。 (3)报价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 word 文档格式。 (4)报价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报价文件电子版 U盘(封面注明项目名称、 编号、供应商名称)与纸质版报价文件一并装入报价文件袋(盒、箱)中。 5 报价及采购预算 总金额 1. 供应商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有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 报价文件无效。报价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 予接受。 2.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65.6 万元;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 金额的,报价文件作无效处理。 6 报价文件有效期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有效期不足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7 报价文件份数 正本壹册,副本贰册,须完整提交(A4 纸装订)。 8 报价文件装订要 求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 11.1 条“报价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 码,报价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 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 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 9 报价文件包装、 密封、标记 1.报价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及报价文件电子 版 U盘一并装入一个报价文件袋(盒、箱)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 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 4 可】。 2.报价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单位名称: 在 2021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 10 供应商公章 本询价通知书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 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 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谈判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 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1 报价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及递交起 止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7月 28 日 9 时 30 分。 报价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1 年 7月 28 日 9 时至 9时 30 分。 12 报价文件递交地 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号创 业大厦西辅楼 4楼北区)。 13 询价小组组成 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询价小组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人。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14 评审办法 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15 成交人信用信息 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 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 号的通知,采购代理机 构对成交人的成交资格进行信用查询: 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 ②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 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④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审报告中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 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5 16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价的 5%(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提供(若成交供应 商被确认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则给予免收履约保证金),由成交供应商在领 取成交通知书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缴入采购人履约保证金专用 账户。 17 成交结果公告 及成交通知书 26.1 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 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 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 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6.2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 18 签订合同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 日内。 19 合同备案存档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 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 构存档,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原件送阳朔县人民政府采购管 理办公室 备案。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 门指定媒体上公告。 20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 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1 解释权 本询价通知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管 理有关规定编制,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21 监督管理机构 阳朔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8811598。 6 一、总则 1. 适应范围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采购八一慰问品 项目编号:GLZC2021-X1-210038-DCZX 2. 定义 2.1“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报 价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2“货物”系指按报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 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3“服务”系指按询价通知书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 其他类似的义务。 2.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询价通知书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2.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 供应商资格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 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3.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报价费用 不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询价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 质疑和投诉 6.1 供应商认为询价通知书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询价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的,应当在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 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6.2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 7 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阳朔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6.3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询价通知书、报价过程 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 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联系人:莫工,联系电话:0773-3663220。 通讯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飞扬国际 T6 栋 1607 室。 7. 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8.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 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报价。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本次采购活动。 (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报价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 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报价人,其他报价无效。非单一 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报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二、询价通知书 9. 询价通知书的构成 (1)询价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货物采购需求(“货物采购需求”条款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 8 (4)评审办法; (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报价文件格式。 10. 报价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提交首次报价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个工 作日前在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接收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个工 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2、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后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 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报价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 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0.4、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 构,不得擅自澄清或者修改询价通知书。 10.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首次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在本项目询价 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11.报价文件(以下简称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1.1报价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 (1)报价函(必须提供); (2)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3)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5)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 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 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 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 工商户营业执照”。 (6)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7)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和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8)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交付使用期(承诺 2021年 7月 31日前必须全部验收完毕并交付使 用,如若不能按时交付则视为违约,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售后服 务的内容和措施等)(必须提供); 9 (9)“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提供); (10)供应商 2018 年以来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1)供应商 2019 年以来具有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知 书或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 (12)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的,如实提供《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13)如产品如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属监狱企业的,请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如有,请提供); (1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 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15)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报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报价人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然人 除外)。 11.2 供应商应按询价通知书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编制报价文件。 11.3 报价文件电子版 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同时递交报价文件电子版。 (1)报价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报价文件一致。 (2)报价文件电子版份数:1 份。 (3)报价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 word 文档格式。 (4)报价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报价文件电子版 U 盘(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与纸 质版报价文件一并装入报价文件袋(盒、箱)中。 12. 报价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2.1 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供应 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报价文件 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2.2 报价计量单位,报价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报价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报价文件没有规定的, 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3.报价 13.1 报价应按询价通知书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报价超过所报采购预算总金额的,报价文件作相应无效 处理。 13.2 供应商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报价文件无效。报价文件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3 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货物价款、货物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 10 位以及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4. 报价文件有效期 14.1 报价文件有效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有效期不足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4.2 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报价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报价文件 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报价文件无效。 15. 报价文件的份数、装订、签署和包装、密封 15.1 报价文件份数:正本壹册,副本贰册,须完整提交(A4 纸装订)。 15.2 报价文件装订要求: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 11.1条“报价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 报价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 “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 15.3 报价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报价文件正本除本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 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15.4 报价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加盖报价人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然人除外)并由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报价人应写全称,报价文件副本可以是加盖公章(自然人除 外)的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5 报价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报价人公章(自然人除外)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报价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5.6 报价文件包装、密封、标记: 15.6.1 报价文件包装、密封: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一个报价文件袋(盒、箱) 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5.6.2 报价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采购八一慰问品 项目编号:GLZC2021-X1-210038-DCZX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单位名称: 在 2021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7 报价人公章:本询价通知书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 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 报价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6. 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 报价人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 购代理机构。 16.2 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报价文件有效期内,报价人不得撤回其报价文件。 11 17. 报价文件的递交 17.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起止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7月 28 日 9时 30 分。 报价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1 年 7 月 28 日 9 时至 9时 30 分。 17.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号创业 大厦西辅楼 4楼北区)。 17.3 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1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包装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8.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价的 5%(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提供(若成交供应商被确认为小型、微 型企业的则给予免收履约保证金),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缴入 采购人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 四、询价与评审 19. 询价小组组成 19.1 询价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 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19.2 询价小组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0 人,有关专家 3人。 19.3 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前由采购代理机构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0. 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20.1 询价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0.2 评审办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20.3 询价小组应按询价通知书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 20.4 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询价小组成员 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20.5 询价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 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0.6根据财库〔2019〕38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以及桂财采〔2019〕 4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规定,询价小 组认定响应有效性时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否决投标(响应),从而限 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 21. 评审程序 21.1 采购代理机构核实询价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统一保管通讯工 具或相关电子设备,推选询价小组组长。 21.2 询价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询价通知书进行确认,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 12 解释或者澄清其报价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 规行为。 21.3 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首先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资格性审查,以 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报价 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1.4 询价小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一次性告知供应商,供应商 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当场补正或更正。 21.5 询价小组在对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报价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 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由授权 委托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6 询价小组应按询价通知书进行评审,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 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21.7 评审报告: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报 价(报价及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优惠扣除)由低到高顺序提出 3 名以上(含 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 报告。 21.8 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询价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 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阳朔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报告。 22. 确定成交供应商 22.1 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询价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2.2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信用信息记录不符合相关规定 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2.3 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 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2.4 成交人信用信息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桂财采〔2016〕37 号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成交人的成交资格进行信用查询: 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②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 存。 ④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3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其成交候选 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审报告中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 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2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 (1)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完整提交报价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 (2)超越了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3)不具备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文件未按报价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5)属于“必须提供”的报价文件未能按时提供或补正、更正的; (6)报价文件有效期、交货时间、免费保修期、售后服务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 (7)报价人未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总金额的; (8)未满足报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或者报价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未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报价文件的(有文件规定除外);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报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报价,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竞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未做变动,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 2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 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25. 报价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报价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报价结果的不公正活 动,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26.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26.1 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 14 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 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6.2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 26.3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报价文件。 五、签订合同 27. 签订合同 27.1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日内。 27.2 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二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 档,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两份原件送阳朔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备案。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 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其他事项 28. 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桂价费[2011]55 号)货 物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 万元~1 亿元 0.25% 0.1% 0.2%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9.交纳成交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帐 号:369812010101898486 开户银行:广西临桂农村商业银行城北支行 30. 解释权:本询价通知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属于 采购代理机构。 31. 监督管理机构:阳朔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8811598 费 率 15 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 说明: 一、本项目所要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 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根据财库〔2019〕9号及财库〔2019〕19 号文件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 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 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 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 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 小便器),水嘴均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5.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 二、供应商须提供全新、原装,并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 三、所有货物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本项目“货物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条款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必须优于或等于采购需求,否则投标 无效。 16 项 号 货物名 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性能、 配置等要求) 参考单价(元) 1 保温杯 6560 个 1. 不锈钢真空保温壶,采用烤漆 工艺,附着力牢固,不会脱落掉 漆。活动部件应安装牢固,动作 灵活,功能正常。 2. 外观要求(如图所示): (1)产品外面色泽均匀,不应有 裂纹、缺口,焊接处应光滑,无 毛刺。 (2)各部件颜色应均匀、表面无 毛刺、无明显划痕。 (3)印刷文字和图案应清晰完 整。 (4)产品标志应端正、清晰、完 整、有永久性标志,标志内容为: 采购人指定要求。 3. 容量:≥1800ml 4. 不锈钢材料:内胆采用食品级 304 不锈钢 需符合 《GB4806.9-2016》标准。 5. 感官要求:接触食品的表面应 清洁,镀层不应开裂、剥落,焊 接部分应光洁,无气孔、裂缝、 100.00 17 毛刺,迁移试验所浸泡液不应有 异臭。 6. 使用性能:产品的活动件应安 装牢固,动作灵活,功能正常。 7. 口径:60mm±5mm 8. 保温效果:初始温度 95°C, 24 小时壶中液体温度≥46°c 9. 耐冲击性:无漏水,裂纹,破 损等影响,且试验后应符合保温 效能的规定。 10. 密封用盖(塞)及热水异味: 无明显异味。 11. 密封用盖(塞)的旋合强度: 试验后,盖(塞)无滑牙。 12. 橡胶制件的耐热水性:橡胶 制件不得发粘,外观无明显变形 13. 手柄和提环:无损坏 14. 背带、吊带:背带、带吊及 连接处不应有滑落、断裂现象。 15. 密封性:无热水渗漏。 16. 涂层附着力:涂层应保留 92 个以上棋盘格数。 17. 不锈钢化学材料成分(%): 内胆与液体(食品)直接接触的 18 不锈钢附件应选用 GB/T3280 中规 定的合格奥氏体型不锈钢材料。 外壳应选用 GB/T20878 规定的合 格奥氏体型不锈钢材料。 18. (砷、镉、铅、铬、镍)4% 乙酸 煮沸 30min 室温放置 24h, 应符合 GB4806.9-2016《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 制品》 19.询价时需提供由第三方检验 (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标准为 GB4806.9-2016 的合格有效检测 (验)报告复印件,检验(测) 内容须达到上述第 5、18 项参数 要求,检验(测)报告中的样品 名称必须和本次采购的货物名称 一致,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并于 供货时查看原件,否则不予验收。 商务要求 售后服务要求 一、质保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质保期最短不得少于 1 年。 二、交付使用期及地点: 1.交付使用期:因项目时间紧迫,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1年 7月 31 日前全部验收完毕交付使用,不能延期。如延期,将按违约处理。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9 1.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免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更换并送货到位; 3.应急响应时间:货物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当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并确保响应后 7 天内免费维 修或更换货物; 交付 使用时间、地点、方 式 1、交付使用时间:因项目时间紧迫,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1 年 7 月 31 日前全部验收完毕交付使用,不能延期。如延期,将按违约处理。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付款方式 货物全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一个月内付合同总额的 95%,余款 5%待质保期满后由成交供应商提出支付申请,采购人接到支付申请 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无息)。 验收要求 1.报价产品必须为全新原装产品,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资料等要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 范以及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并申请取 消其中标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3.采购人在收到物资后,有权随机抽样交由质检部门(机构)测检,确保技术参数、功能满足采购要求。复检合格后才予以验收, 如有不符将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并申请取消其中标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测试机构由采购人另行确 定,测试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核查出虚假应标将作竞标无效处理。 5.采购人有权邀请相关专家检查验收;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监督管理。 验收标准 1.符合合同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2.参数配置符合询价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无任何变动;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伍万陆仟元整(¥656000.00),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竞标。 2、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报价,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报价 的作无效处理。 3、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里承诺所有货品均在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全部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如若不能按时交付则视为违约, 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0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依据 1. 评审依据:询价小组以报价文件和报价文件为评审依据。 2. 根据财库〔2012〕69 号文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 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二、评审办法 1. 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提出 3 名以上(含 3 名)成交候选人。 2.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1)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以报价文件提供的符合 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最后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最后 报价×(1-10%); (2)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最后报价。 注:①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②询价小组应当按扣除后的报价 由低到高进行排序,该扣除后报价仅作为评审报价排序,不作为合同签订报价,合同将按实际最后报价签订。 3.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 评审时,应当将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各供应商的评审报价,按照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当评审 报价相同时,以最后报价低的优先排序;当最后报价相同时,则依次按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技术指标高优先、 售后服务优先原则排序。 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1)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询价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 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3)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 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1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询价通知书、报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采购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 项号 货物名称 厂家、品牌、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性 能、配置 数量 ① 单位 单价(元) ② 单项合计金额 (元) ③=①×② 1 2 … N 50 合 计 根据《成交通知书》的成交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人 民币(¥ 元)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 乙方应按询价通知书承诺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 使用的全新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标准。乙方 提供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必须是列入现行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2. 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按响应文件中承诺填写 。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 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 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有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 贷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第三条 权力保证 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2. 乙方应按报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货物包装、运输 22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 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 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交付 1. 交付使用期: 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1年 7 月 31日前全部验收完毕交付使用,不能延期。如不能按时交付则视为违约,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 求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乙方提供不符合询价通知书、报价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 乙方应将所有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用、备件等交付给 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第六条 调试和验收 1.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的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 术条件依据,验收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2. 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应依据报价文件、报价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及承诺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对 货物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 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 测报告。 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七条 安装和培训 1. 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 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 第八条 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三包”规定以及报价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 售后服务。 2.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报价文件承诺的时间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九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23 第十条 付款方式:货物全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一个月内付合同总额的 95%,余款 5%待质保期满后由 成交供应商提出支付申请,采购人接到支付申请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无息)。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 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10 %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 乙方提供的货物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 责任。 3. 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 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 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 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 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5%。 5. 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报价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同金额 10 %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 6.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 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 %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 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 1. 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 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 可向恭城瑶族自治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 补充协议报阳朔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 中止或终止。 2.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4 第十六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 询价通知书; 2. 乙方提供的响应(或应答)文件; 3. 售后服务承诺书; 4. 报价中的报价记录; 5. 成交通知书。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政府采购合同双 方自签订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 1 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 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采购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阳朔县人民政 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备案。 甲方名称(公章): 乙方(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签字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日 期: 日 期: 25 第六章 报价文件格式 26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附件: 报 价 函 (格 式) 致: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询价通知书,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经正式 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单位名称),提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二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按报价文件货物采购需求和报价明细表: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 ), 2.我方承诺已具备报价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我方已详细审核报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报价文件理 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 报价文件有效期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5. 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本报价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按报价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 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项目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日期: 注:报价函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 指指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27 2、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3、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 提供) 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致: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 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 的报价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报价、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采购活动结束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8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 致: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姓 名)以本人名义参加 (项目 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报价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报价、签约等具体事务和 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采购活动结束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附件: 声 明 致: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 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日 期: 29 5、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必须提供,自然 人除外);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 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 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 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 户营业执照”。 30 6、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附件: 报价明细表(格式) 项 号 货物名称 生产厂家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① 单位 单价 ② 单项合计=数量×单 价 ③=①×② 备注 1 2 … N 合计金额 竞标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 ) 交付使用期: 免费保修期: 其中: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产品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产品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备注:若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产品的,则该处填写“无”字样。 说明:竞标报价指本次采购范围货物价款、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位以及安装、安装所需辅材、调 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等全部费用,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 日期: 。 注:1、各供应商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竞项目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2、供应商应根据所竞货物如实填写谈判报价明细表的各项内容。 3、谈判报价明细表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 人除外)。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属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 4、如全部或部分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范围的,供应商应在本表备注栏内写明各分项货物属 于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几类第几项序号的产品,以便谈判小组作为优先采购或评审的依据。 31 7、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和商务响应表(必须提供) 附件: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项号 货物名称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性能、 配置等要求) 报价文件的响应情况 及偏离情况 偏离情况说明 1 2 … N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日期: 商务响应表(格式) 项目 询价要求 是否响应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售后服务要求 交付使用期及地点 付款方式 其他要求 ......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注:1.供应商应对照“货物采购需求”注明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的响应情况及偏离情况 (无偏离、正偏离),当出现“正偏离”情况时应对应填写偏离情况说明及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 2.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和商务响应表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属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 32 8、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交付使用期(承诺 2021年 7月 31日前必须全部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如若不能按时交付则视为 违约,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 失)、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必须提供); 附件: 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报价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9、“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第三章“货物采 购需求”提供) 10、供应商2018年以来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如有,请提供) 11、供应商 2019年以来具有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准,并能 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 33 12、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的,如实提供《广西工业产 品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附件: 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公司在本次投标/竞标中或者工程项目中提供的下述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详情如 下: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制造厂商及原产地 投标价 备注 1 2 …… 广西工业产品 合计价格 占投标总价比例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34 13、如产品如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附件);属监狱企业的,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属于( 工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 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注:中小企业在政府招标活动过程中,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本声明函。依法 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 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5 1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如有,请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 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本声明函。 依法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 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15、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特点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 36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37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 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 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 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 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 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 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 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 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 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 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 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 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 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38 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2002版) A农、林、牧、渔业 23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4900建筑装饰 01农业 24文教体育用品制造 50其他建筑 02林业 2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 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03畜牧业 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 51铁路运输 04渔业 261其他化学原料 52道路运输 05农、林、牧、渔服务 262肥料 53城市公共交通 B采矿业 263农药 54水上运输 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 55航空运输 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 265合成材料 5600管道运输 08黑色金属矿采选 266专用化学产品 57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 09有色金属矿采选 267日用化学产品 5710装卸搬运 10非金属矿采选 27医药制造 5720运输代理服务 11其他采矿业 28化学纤维制造 58仓储业 C制造业 29橡胶制品 59邮政业 13农副食品加工业 30塑料制品 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310谷物磨制 31非金属物制品 60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 1320饲料 311水泥、石灰和石膏的制造 601电信 133植物油 312水泥及石膏制品制造 6020互联网信息 1340制糖 313砖瓦、石材及其他建筑材料 603广播电视传输 135屠宰及肉类 314玻璃及玻璃制品 604卫星传输 136水产品 315陶瓷制品 61计算机服务 1370蔬菜、水果和坚果 316耐火材料制品 6110计算机系统 1390其它农副食品 3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6120数据处理 14焙烧食品制造 3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6130计算机维修 1411糕点、面包 34金属制品 6190其他计算机 1419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 35通用设备制造 62软件业 142糖果、巧克力及蜜饯 36专用设备制造 H批发和零售业 143方便食品 3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63批发 1440液体乳及乳制品 3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631农畜产品 145罐头 40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 632食品、饮料和烟草制品 146调味品、发酵制品 41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 633纺织、服装及日用品 39 149其他食品 42工艺品及其他 634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 15饮料制造 43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 635医药及医疗器材 16烟草制品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636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 17纺织业 44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 637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 品 18纺织服装、鞋、帽制造 45燃气生产和供应 6380贸易经纪与代理 19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 46水的生产和供应 639其他批发 2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 品 E建筑业 65零售业 21家具制品 4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 651综合零售 22造纸及纸制品 4800建筑安装 6511百货 下一页 6512超级市场 74商务服务 84教育 6519其他综合 741企业管理服务 8410学前 652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 742法律服务 8420初等 653纺织、服装及日用品 743咨询与调查 843中等 654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 7440广告业 844高等 655医药及医疗器材 7450知识产权 Q卫生和社会工作 656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 7460职业中介 85卫生 657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 7470市场管理 86社会保障 658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 7480旅行社 87社会福利 659无店铺及其他 749其他商务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I住宿和餐饮业 7491会议及展览 88新闻出版业 66住宿 7492包装 8810新闻业 6610旅游饭店 7493保安 882出版 6620一般旅馆 7494办公服务 89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 6690其他住宿 7499其他 90文化艺术 67餐饮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010文艺创作与表演 J金融业 75研究与试验发展 9020艺术表演场馆 68银行业 76专业技术服务 903图书馆与档案馆 69证券 7610气象服务 9040文物及文化保护 70保险 7620地震服务 9050博物馆 40 71其他金融活动 7630海洋服务 9090其他 7110金融信托和管理 7640测绘服务 91体育 7120金融租赁 7650技术检测 92娱乐 7130财务公司 7660环境监测 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140邮政储蓄 767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 9300中国共产党机关 7150典当 77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 94国家机构 7190其他 78地质勘查 9410国家权力机构 K房地产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42国家行政机构 7210房地产开发经营 79水利管理 943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7220物业管理 80环境管理 9490其他 7230房地产中介服务 801自然保护 95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 7290其他 802环境治理 96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1公共设施管理 961群众团体 73租赁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9611工会 731机械设备租赁 82居民服务 9619其他 7311汽车 83其他服务 962社会团体 7312农业机械 831修理与维护 963其他社会团体 7313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 832清洁服务 97其他群众自治组织 7314计算机及通讯 8390其他 T国际组织 7319其他 P教育 9800国际组织 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6.2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8)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交付使用期(承诺2021年7月31日前必须全部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如 (1)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完整提交报价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 (2)超越了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3)不具备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文件未按报价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5)属于“必须提供”的报价文件未能按时提供或补正、更正的; (6)报价文件有效期、交货时间、免费保修期、售后服务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 (7)报价人未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总金额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报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报价,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竞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未做变动,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 2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5. 报价过程的监控 26.2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报价文件格式 报 价 函 (格 式) 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 致: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声 明 致: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报价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项目名称),属于( 工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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