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通道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通道县八一慰问品毛巾五件套采购
通道县八一慰问品毛巾五件套采购

招标详情

通道县八一慰问品毛巾五件套采购谈判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7月22日

一、 项目编号:

1、 政府采购编号:通财采计〔2021〕0079

2、 采购代理编号:湘睿(通)招字〔2021〕14号

3、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二、 项目名称:通道县八一慰问品毛巾五件套采购

三、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通道森园林业服务部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礼雅路

中标(成交)金额:719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通道县八一慰问品毛巾五件套采购

品牌(如有):详见采购明细

规格型号:详见采购明细

数量:1批

单价:详见采购明细

五、评审专家名单:尹涌江、杨昌云、夏小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取金额:10792.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通道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

联系方式:欧女士 电 话:1887451700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睿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道县双江镇万佛路铅笔厂旁100米(永红建材对面)2楼

联系方式:黄女士 电 话: 1737550895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女士

电 话:18874517002

十、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

2、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单

3、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意见书

4、采购人推荐供应商会商记录表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 八一慰问品毛巾五件套采购附件.rar

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通道县八一慰问品毛巾五件套采购

政府采购编号:通财采计〔2021〕0079

采购代理编号:湘睿(通)招字〔2021〕14号

采 购 人: 通道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睿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7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1

一、项目概况 1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1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2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2

六、 确认 2

、疑问及质疑 2

、联系方式 3

附件: 认通知 4

第二章 谈判须知 5

第一节 谈判须知前附表 5

第二节 谈判须知正文 9

一、说明 9

二、谈判文件 10

三、响应文件 11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4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15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20

七、政府采购政策 21

八、其他规定 22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3

第一节 采购清单 及技术要求 23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24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 27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28

索引表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30

一、谈判响应声明(格式) 31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32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33

四、保证金 34

附件4 - 1 保函(格式) 34

附件4-2 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格式 35

五、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 36

件5-1 报价表 36

附件5-2 价明细表 37

六、采购需求的响应 38

附件6-1 响应-览表 38

七、合同条款偏离表 39

八、采购需求偏离表 40

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41

附件9-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41

附件9-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3

附件9-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44

附件9-4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45

十、关于资格的说明(格式) 47

十一、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48

、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50

十四、 最后报价 51


第一章 谈判邀请

通道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人名称)的通道县八一慰问品毛巾五件套采购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通道县八一慰问品毛巾五件套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通财采计〔2021〕0079

3、采购代理编号:湘睿(通)招字〔2021〕14号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01

通道县八一慰问品毛巾五件套采购

详见谈判文件

6000套

750000.00元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符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本采购邀请供应商2021071620210720上午8:30时至12:0014:30时至17:00时(北,节假日休息 湖南睿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道县双江镇万佛路铅笔厂旁(永红建材对面)) 详细本采购邀请购买谈判文件

2谈判文400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谈判文件。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7210900(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210721160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湖南睿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采购邀请后,请于2021072017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

、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

人:通道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睿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欧女士 人:黄女士

话:18874517002 话:17375508959

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 址:通道县双江镇万佛路铅笔厂旁100米(永红建材对面)2楼




附件: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 你单位 日发 名称谈判邀 (参/谈判采购。

认。


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说明:《确认通知》需单独递交,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一节 谈判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1.1款

采购项目

通道县八一慰问品毛巾五件套采购

第2.1款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欧女士

联系电话:18874517002

第2.2款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采购人名称: 通道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

联系人:欧女士

联系电话:18874517002

第2.3款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睿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通道县双江镇万佛路铅笔厂旁100米(永红建材对面)2楼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17375508959

第3.1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符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第3.2款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第3.3款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1)发布邀请公告

?(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

第5.1款

现场勘察

不组织现场考察

二、谈判文件

第6.3款

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

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内容与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实质性变动内容为准。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10.3款

采购项目预算

750000.00元

第10.6款

报价的其他要求

不得超过预算价

第11.1款

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投标保证金账户:

供应商应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

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应在开标前一天前支付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违法行为而引起的风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视为无效投标。

保证金开户名称:湖南睿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工行怀化溆浦兴隆支行(行号:102567601129)

帐 号:1914 0112 1920 0019 217

注:(1)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包号”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项目名称和包号”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保证金退还时不计息。

第12.1款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日(日历日)

第13.1款

分包

/

第14.2款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1份,副本3份。投标文件电子档一份(U盘)。

注: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15.2款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和包号)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包或品目名: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第17.1款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2107211600

地址:通道县双江镇万佛路铅笔厂旁100米(永红建材对面)2楼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第21.4款

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响应谈判文件规定

第27.2款

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

不接受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第33.1款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第35.3款

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七、政府采购政策

第37.2(1)项

节能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

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第37.2(2)项

两型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

湖南省两型产品: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第37.3(1)项

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第37.3(2)项

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的价格折扣比例

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第37.7款

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八、其他规定

第38.1款

代理服务费

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或湖南省最新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收取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计算,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第39.1款

其他规定

信用信息查询方式及使用规则:

根据《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开标会议

开标时单独提交

1.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2.投标人是授权委托人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第二节 谈判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4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附录1)或竞争性谈判邀请函(附录2)邀请供应商参与谈判。供应商邀请方式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3.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第一章的格式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

4.参与谈判的费用

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现场勘察

5.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5.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5.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的组成

6.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三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3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7.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

8.一般要求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8.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8.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8.5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9.响应文件的组成

9.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谈判响应声明(格式)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3)授权委托书(格式)

(4)保证金

(5)首次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

(6)采购需求的响应

(7)合同条款偏离表

(8)采购需求偏离表

(9)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10)关于资格的声明(格式)

(11)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3)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9.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9.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0.报价要求

10.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逐一报价;谈判文件第三章提供第三节“工程量清单”的,供应商应按其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10.2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采购需求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交纳和支付的税款和费用。

(3)谈判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

(4)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

10.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0.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0.5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0.6报价的其他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 保证金

11.1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1.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1.4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

(1)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响应文件有效期

12.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3.分包

13.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3.2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企业。

13.3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3.4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在签章处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在签字处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或合伙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谈判文件统称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14.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形式):二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14.3响应文件任何加行、涂改、增删等改动,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4.4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褪色材料书写,并经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4.5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以保证其响应文件信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被透露。

15.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5.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本章第15.1款规定密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6.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代表签字。

16.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17.1供应商应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拒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1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2)供应商名称;

(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

(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

1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本章第25.3款规定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前,不公开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18.供应商资格复核

18.1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8.2除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