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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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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服务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服务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07月22日 16:39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服务招标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07月22日 16:3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7月23日至2021年07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室
预算金额¥24.3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女士 黄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3-2835369 18084794588
采购单位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古田县解放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 0593-3886225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福宁北路1号海滨壹号1号楼5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方建莲

项目概况

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服务招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MHZB-ND012

项目名称: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服务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保证金

1

1-1

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服务招标项目

1(项)

243000

243000

4860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 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 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3日 至 2021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室

方式:现场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报名:报名期限内,潜在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应填写《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中复印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磋商文件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磋商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古田县解放路19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593-3886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福宁北路1号海滨壹号1号楼504室

联系方式:方建莲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女士 黄女士

电 话: 0593-2835369 18084794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