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象山经济开发区大楼食堂,滨海工业园办事处食堂、保安、保洁等后勤保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2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202110710GC
项目名称:象山经济开发区大楼食堂,滨海工业园办事处食堂、保安、保洁等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20000.00
最高限价(元):8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食堂、保安、保洁等后勤保障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备注: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2日至2021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操作指南: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eqWwBFdiHxlNd_otq/w3Cd3GwBFdiHxlNd-BRD。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3、本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8月02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2.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3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须自行承担磋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4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或参加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2.5各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报价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报价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2.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8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城东工业园映玉路5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史宏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008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八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世雄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24347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 真:/
联系人 :林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OK.doc
393.5K
象山经济开发区大楼食堂,滨海工业园办事处食堂、保安、保洁等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NBITC-202110710GC
采 购 人: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年07月
温馨提醒
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响应文件”分别编制。
2、“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报价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
4、建议供应商自带电脑,以便于报价现场解密磋商响应文件。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0625907"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40625908" 第二章 磋商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40625917" 第三章 评定成交的标准 13
HYPERLINK \l "_Toc40625918" 第四章 合同条款 2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2日
项目概况
象山经济开发区大楼食堂,滨海工业园办事处食堂、保安、保洁等后勤保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2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202110710GC
项目名称:象山经济开发区大楼食堂,滨海工业园办事处食堂、保安、保洁等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20000.00
最高限价(元):8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食堂、保安、保洁等后勤保障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备注: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2日至2021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操作指南: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eqWwBFdiHxlNd_otq/w3Cd3GwBFdiHxlNd-BRD。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3、本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8月02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2.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3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须自行承担磋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4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或参加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2.5各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报价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报价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2.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8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城东工业园映玉路5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史宏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008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八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世雄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24347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 真:/
联系人 :林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适用范围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所叙述的服务的磋商、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服务”系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6、“*”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磋商费用
1、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磋商报价
1、磋商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所需的人工费、加班费、防暑降温费用、过节费、各种税费、管理费、社会保险、通讯补贴、员工体检费、人员装备、办公费用、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服装费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到所有报价项目,如果有遗漏,自行承担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六、磋商有效期
*1、磋商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磋商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磋商有效期不能小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分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于2021年08月02日14:00(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并应于2021年08月02日14:00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方式递交。
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甬行码”为绿色的授权代表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至磋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磋商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方式二:EMS邮寄送达,送达地址: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5室),联系方式:周世雄0574-87307605。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591587773@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2)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供应商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采购活动,若供应商人员需参加现场采购活动,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甬行码”并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供应商人员遵守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由于疫情防控的影响,请提早安排送达时间。
(3)开启时间后半小时内(2021年08月02日14时30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08月02日14时30分)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
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
响应文件制作说明:
(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
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
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
②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
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3、磋商响应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
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A、第一册:资格文件
A1、资格声明函;
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3、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4、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5、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A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
B1、磋商函;
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B4、商务条款响应表;
B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
B6、类似项目业绩表;
B7、第三章“评定成交的标准”中“商务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方案资料;
*“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报价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C、第三册:响应文件
C1、报价一览表;
C2、报价组成明细表;
C3、中小企业声明函;
C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
2、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
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供应商应准备以下磋商响应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响应文件)1份。
(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响应文件)1份。
供应商应对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
*九、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十、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份数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
3、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须在封袋上注明:
(1)注 明: “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
(2)采购编号: ;
(3)项目名称: ;
(4)所投子包(如有多个子包须填写): ;
(5)在 年 月 日(规定的开启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6)供应商的名称: 。
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响应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
十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则不受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十三、质疑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
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十四、预算价
1、本项目设有预算价,人民币820000.00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十五、评审
1、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定成交的标准”。
十六、成交结果通知
1、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后,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确定成交供应商发出确定成交通知书。
2、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确定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定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确定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签订合同
1、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等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十八、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壹万贰仟元整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该费用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一次性付清。
2、成交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3、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账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
十九、特别说明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
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
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
5、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双方友好商定。
6、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三章 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评审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满分100分,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评审得分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本次评审将对符合第二章第十九条第1.1、1.2、1.3款的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成交,成交价格仍按照其最后报价进行公示。
4、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二、磋商小组
1、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审小组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2、比较与评价:评审小组根据“附表3商务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磋商响应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审小组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技术得分为各评审小组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
3、响应文件初步审查:响应文件初步审查是指评审小组根据“附表4报价初步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初步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也须在政采云中完成。
5、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顺序修正。修正后的价格若高于磋商报价,则成交价以磋商报价为准,评审价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修正后的价格若低于磋商报价,则成交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评审价以磋商报价为准。如供应商不接受按以上规则确定的评审价和成交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6、评审小组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
7、综合评估: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
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评审得分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9、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小组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四、磋商的澄清
1、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
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
(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
(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
(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
(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
(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
(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
3、磋商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五、其他说明
1、采购人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2、价格是评审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子包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5、参加采购响应的供应商中,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分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集体决定,并以书面记录评审小组的决定理由。
附表1: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要求说明 |
审查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A1、资格声明函; 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3、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4、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5、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A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 |
资格性审查结论 |
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3、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若在磋商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附表2: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要求 |
---|---|---|
1 |
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六条的要求。 |
提供“磋商函”。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1)磋商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磋商响应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近一个月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
3 |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 |
4 |
其他 |
对同个子包不允许提供两个磋商方案 |
不允许出现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 |
||
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
||
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中“*”标记) |
||
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不得为联合体。 |
符合性审查结论 |
注:1、上述资料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附入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3、上述审查项目中,第3项和第5项,无需在政采云中设置关联点。
附表3:
商务技术评分表
采购编号:NBITC-202110710GC
供应商 评分明细 |
|||
技术商务分80分 |
1、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理解和熟悉程度,对本项目整体构想的创新性、充分性和相符程度,项目管理目标明确性,起点高低程度及设置合理性进行评议(7—0分) |
7 |
|
2、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管理指标与整体定位是否准确,指标标准是否合理,达成指标的措施是否有效和可行进行评议(6—0分) |
6 |
||
3、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管理方式是否科学合理,工作计划是否有针对性、可实施性进行评议(6—0分) |
6 |
||
4、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各类人员的配备齐全程度、合理性,人员培训的计划、内容、目标和培训方式,人员录用及考核的标准、措施、是否有合理的奖惩淘汰机制进行评议(6—0分) |
6 |
||
5、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是否齐全、规范,档案管理方案是否科学合理进行评议(5—0分) |
5 |
||
6、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餐饮保障的方案措施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方案措施的详尽、明晰程度;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进行评议(12—0分) |
12 |
||
7、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安全保卫的方案措施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方案措施的详尽、明晰程度;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进行评议(10—0分) |
10 |
||
8、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保洁管理方案措施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方案措施的详尽、明晰程度;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进行评议(10—0分) |
10 |
||
9、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得2分;(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
10、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项满分5分;(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
||
11、供应商服务的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示范大厦称号的得2分,县区级示范大厦称号的得1分;(磋商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荣誉证书或市场监督部门网站截图、获奖期的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
12、供应商服务的项目获得地市级示范职工食堂荣誉的得2分,县区级示范职工食堂荣誉的得1分;(磋商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荣誉证书或市场监督部门网站截图、获奖期的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
13、供应商服务的项目获得地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食堂荣誉的得2分,县区级食品安全示范食堂荣誉的得1分;(磋商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荣誉证书或市场监督部门网站截图、获奖期的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
14、供应商2018年1月1日以来(签订合同时间),具有同类项目(服务内容同时包含保安、保洁、食堂等服务内容)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得1分,满分5分;(磋商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
||
合 计 |
评委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4
报价初步审查表 序号 |
要求说明 |
审查要求 |
1 |
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中“*”标记) |
符合所述要求。 |
报价审查结论 |
注: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报价审查不合格。本项无需在政采云中设置关联点。
附表5
价格评分表
采购编号:NBITC-202110710GC
供应商 分值 |
||
价格分20分 |
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6% 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基准价得分为满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
|
报价得分(20分) |
第四章 合同条款
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
成交供应商: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象山经济开发区大楼食堂,滨海工业园办事处食堂、保安、保洁等后勤保障服务项目磋商采购结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1、服务内容
1.1服务名称:______象山经济开发区大楼食堂,滨海工业园办事处食堂、保安、保洁等后勤保障服务项目_______
1.2服务期限:____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___
1.3服务地点:______ 象山县(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__
1.4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必须按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2、合同金额
2.1本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3、履约保证金
3.1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5%,支付预付款前提交甲方,待服务期满后无息退回。
3.2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保单(银行、担保企业按市、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形式出具的履约担保须经甲方确认。
4、合同款支付:
4.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同时乙方提交经甲方认可的等额预付款保函;预付款在季度结算时扣回,扣完后无息退回预付款保函;
4.2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次季度初根据上季度末考核情况支付相应款项。
5、违约责任
5.1甲方无故逾期支付合同款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的,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应付款中扣除。未保质保量完成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如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3乙方擅自将甲方信息泄露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依法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7、诉讼
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8、合同生效及其他
8.1合同经甲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8.2合同执行中的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8.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确定成交通知书
(2)竞争性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
(4)磋商响应文件
(5)供应商澄清函(如有)
(6)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
8.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8.5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 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内容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象山经济开发区大楼食堂及滨海工业园办事处食堂、保安、保洁等后勤保障服务。
二、项目管理服务范围
1、本服务项目共分两个区域,A区域为象山经济开发区大楼、B区域为滨海工业园办事处;
2、负责A区域、B区域食堂的食品加工服务;
3、负责B区域内安全保卫和服务工作,包括门岗、消防、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安全巡查、监控;
4、负责B区域北外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和环境管理;
5、承担其他后勤保障服务及其它临时性服务。
三、供应商总体人员配备要求
人员不少于13人的团队。具体要求如下:
岗位 |
人数 |
要求 |
A区域 |
||
主管 |
1 |
男女不限45周岁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
厨师 |
1 |
男性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缺陷 |
切配 |
1 |
男女不限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缺陷 |
面点师 |
1 |
男女不限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缺陷 |
勤杂工 |
4 |
女性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缺陷 |
B区域 |
||
保安 |
2 |
男性55周岁下,初中及以上学历 |
保洁员 |
1 |
女性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缺陷 |
厨师 |
1 |
男性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缺陷 |
勤杂工 |
1 |
女性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缺陷 |
四、物业管理内容和要求
1、综合管理
1.1负责制订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2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严格,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完整;
1.3全体员工统一着装,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1.4制订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值班制度并严格执行;
2、餐饮服务
2.1管理方式:由供应商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项目经理、厨师、切配、洗杂工等)进行管理,负责主副食、调味品及燃气等采购和加工(主副食及调味品的采购款由采购人按规定金额限额支付);采购人为供应商免费提供场地、厨具、餐具、水、电、(供应商必须做到节约使用)。
2.2食堂模式、用餐人数及菜品
A区
早餐:采取自助模式,用餐人数约为120人;不少于15个品种。
中餐:采取自助模式,用餐人数约为160人左右;不少于以下品种:9菜(4荤、5素)、1下饭菜、1汤、1水果、1糕点;
晚餐:拟采取桌餐模式,用餐人数约为10人左右;不少于以下品种:8菜1汤
B区
早餐:采取自助模式,用餐人数约为20人;不少于10个品种。
中餐:采取桌餐模式,用餐人数约为20人左右;不少于以下品种:10菜1汤1水果1糕点;
2.3菜谱实行一周一定,供应商应在本周五将下周的菜谱交采购人审定。
2.4严把食品验收,确保食品质量,对入库食品分类存放,并做好出入库登记和日消耗登记工作。搞好餐厅内部卫生。室内无蛛网,餐具干净整洁,调料器具内外无污渍,餐厅桌椅、地面无油污、无水渍,光洁明亮。
2.5食品加工区域设备放置有序,台面清洁,地面无积水、地沟无污水、无污渍。厨师对餐饮各项工作要精心组织、细心加工、用心烹饪,保证菜品质量,避免物料浪费、降低能耗排放,有效控制加工成本。
2.6加强食堂的设备设施管理。严格操作规程,设备使用完毕或每天工作结束时应彻底清洁,发现有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修。仓库物品归类放置,做到用陈存新、无过期变质食品。
2.7餐厅服务员应严格监督并执行就餐人员刷卡就餐(单位职工早餐暂按每人每餐1元计,中餐暂按每人每餐2元计, 晚餐暂按每人每餐5元计)。
2.8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并接受采购人单位工会每季度民意测评,根据所提意见建议及时作出调整与改进。
3、安保服务:
3.1安保服务内容
(1)公共安全管理:建立门卫、安全监控值班制度,明确安全防范责任范围,主要是保障办公区域内人身财产安全、公共秩序维持、公共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做好突发事件、重大活动和信访事件处置时期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门卫、安全监控台帐记录要完整、规范、清晰。
(2)消防安全管理:做好消防器材、设施的维护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灭火器检查后应张贴或挂上检查标志,保证消防设备设施正常使用;发现可疑现象,能预(报)警并及时通知当值保安,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消除危险和侵害。
(3)停车秩序管理:主要维护大院内交通秩序,引导机动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和按指定或划线的车位停放,保持车辆出入畅通,停放有序,防止交通事故和车辆被损、被盗情况的发生。
3.2安保服务标准与要求
(1)供应商按服务要求制定管理考核办法,编制检查表,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实行全年365天24小时全天候保安巡视服务,巡视管区内人员、车辆活动等情况,维护管区内秩序;
(3)安保人员对物业区域进行全天候安保值勤,设立固定安保岗位和流动巡逻岗。安防与消防监控系统要保证24小时值班监控。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处理。对停车场、车辆进行安全与交通管理,保证停车场的车辆停放整齐、交通有序,保证车辆安全。由于安保服务不到位造成财产与设施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供应商应及时整改。
(5)供应商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如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群体性事件等),培训相关人员达到相关要求并组织演练。
(6)重大任务必须事先制订周密的接待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实施。
4、保洁服务
4.1保洁服务范围
(1)负责大楼内外公共区域的保洁及大楼内外环境的管理。
(2)负责指定公共区域的保洁。
(3)楼内各类墙面、地砖的清洁保养工作。
(4)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卫生的清洁,包括:公共场合入口、大厅、门、窗、墙、走廊、栏杆、楼梯、茶水箱、垃圾箱、卫生间、大小会议室、接待室、道路、绿化带保洁等。
4.2保洁服务标准与要求
(1)制订清洁与保洁工作方案、制度考核办法和标准,报主管部门审定。根据工作方案对清洁人员进行包干分配,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区清晰。
(2)工作时间为一周、五个工作日,每天上班时间为比机关干部提前一小时,下班比机关干部晚一小时,休息日保证值班人员,节假日要求至少1名保洁员维持主楼保洁。如遇抗台等特殊情况,24小时到场服务。
(3)上班之前完成对公共区域、过道走廊、门窗扶手、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工作。对人员出入的频繁之处,进行不间断保洁,做到按制定标准全天候、全方位保洁。
(4)保洁区内实行全天8小时保洁制,垃圾日产日清并按指定位置倒入,卫生设施齐全、完好率达99%以上,对损坏的卫生设施及时进行处理。
(5)大厅内应保持干净、光亮;如地面、墙面、台面、栏杆、灯座等应保持光亮、整洁;大厅玻璃门、窗、框应保持干净光亮;大厅内不锈钢应保持光亮。
(6)走廊:随时打扫,保持地面、墙壁、顶棚的洁净,无杂物,无污痕,无尘挂,清洁光亮;灯罩内无垃圾;走道四角及踢脚板应保持干净卫生。
(7)洗手间:洗手液、擦手纸、卫生纸足量供应(采购人提供,供应商负责更换);随时打扫,保持洁具、墙面、地面、玻璃等室内设施的清洁、无异味、无积水。
(8)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车的地面、立柱、墙面、管道保持干净卫生。
(9)区域内楼宇之外的公共场所应每天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10)每日至少3次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有检查及问题处理情况的记录。
(11)负责在区域内消灭蚊虫、苍蝇、老鼠等的工作,达到县爱卫会的有关标准。
(12)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将保洁管理服务的有关资料分类管理,保存完好。
(13)及时完成各类公共会议室卫生保洁服务。
(14)及时落实采购人要求的其它合理服务事项。
五、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六、其他说明事项
1、本项目磋商报价包括:(1)各类人员的工资、各种福利补贴、社保(五金)、工作服等;(2)管理费用(人员培训费和其他管理费等);(3)税收和其他费用。为保证服务质量,供应商必须确保服务人员达到最低工资保障水平,供应商在运营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工资,经费不作相应调整,其他运营成本提高所造成的费用增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必须按照与员工的约定按期支付工资、依法办理各类社会保险,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拖欠工资、社保等情况,影响采购人服务质量的,采购人将从应付费用中扣除相应金额,直接支付给服务人员。
3、供应商需及时完成采购人各项指令性突击性任务;及时处理整改落实各项投拆,不能因节假日、休息日而拖延。
4、采购人在考核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责令供应商限期整改,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整改并回复,未按规定时间落实的,每次扣发经费1000—50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终止合同。
5、供应商应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和安全知识系统培训,有资质要求的岗位,该岗位聘用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其聘用人员在工作或上下班途中发生受伤、事故、死亡等情况,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与采购人无关。
6、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季度考核总得分85分以上,采购人付清季度全额服务费;考核总得分在85—75分之间的,采购人有权暂扣10%的当季度服务费,到下一季度考核总得分超过85分时全额返还;季度考核总得分在75分以下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本项目采用包干制。供应商根据有关法规与采购人方签定服务合同,对本次保洁、餐厨、安保实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8、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非法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管理考核明细表
考核单位: 考核分数: (满分100分) 考核时间: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存在问题及扣分情况 |
得分 |
管理情况 10分 |
主要管理制度、职责建立并上墙。所有从业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并上墙。2分 |
0-10分 |
|
人员配备符合合同要求,人员变动率小于7%。2分 |
|||
每月3日前上交规定的所有文书资料,对考核后存在问题有书面整改措施上交并落实。2分 |
|||
员工劳动纪律好,上班无谈天、玩游戏等现象。2分 |
|||
有每月不少于一次员工培训并记录。2分 |
|||
个人仪表卫生考核 10分 |
员工仪表整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挂胸牌。2分 |
0-10 |
|
指甲不过长,员工戴手套、口罩。2分 |
|||
工作场所不能吸烟,发现有人吸烟或烟灰缸、烟蒂扣分。2分 |
|||
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考试合格。2分 |
|||
工作时不戴戒指、手镯、手表,不涂抹指甲油,男士不许留胡须、长发等。2分 |
|||
环境卫生 10分 |
厨房内部卫生清洁,下水道每日清理并通畅。2分 |
0-10 |
|
食堂物品摆放整洁规范,仓库及操作间有灭鼠、蝇、蟑螂措施,无苍蝇、老鼠、蟑螂、蛛网发现。2分 |
|||
餐厅墙壁、门窗、灯管等定期清洁,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桌面台凳餐后及时清理,干净无尘无油污。2分 |
|||
依法落实垃圾分类要求,垃圾及时运送到指定位置,保持垃圾桶洁净。2分 |
|||
值班室及走廊物品摆放整齐、卫生符合要求。2分 |
|||
食品卫生 20分 |
食材原材料、食品添加剂、一次性餐具等储存规范,仓库或储物架物品分类摆放整齐,有标签并上架,离地离墙。无过期变质现象。4分 |
0-20 |
|
食材清洗按要求挑拣、削皮、分类、浸泡、洗净、出水等,无黄叶、烂菜、鱼鳞、农药残留等。3分 |
|||
洗净切配好的荤、蔬菜分类上架,刀具砧板生熟分开。3分 |
|||
冰箱定期清洗,生熟分开,成品、半成品分开,食品与天然冰隔离,并标识明显。3分 |
|||
膳食中无异物。2分 |
|||
规范实施食品留样并记录。2分 |
|||
不销售剩饭、剩菜及其他变质的食品。3分 |
|||
生产安全 10分 |
各项安全操作示意图上墙并醒目,无私拉乱接电源情况。2分 |
0-10 |
|
设备使用规范,经专业培训后才可以上岗。2分 |
|||
经营场所管理好,无无关人员进出厨房、餐厅。及时上交工作人员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2分 |
|||
消防通道无杂物堆放,洁净通畅。掌握不同灭火方法,灭火器使用(考1名)。2分 |
|||
水、电、空调、煤气、蒸汽、门、窗开关及时有记录,做好节约用水用电。2分 |
|||
服务质量 15分 |
开餐前准备充分,无筷子、调羹、酱油、米醋等缺少。3分 |
0-15 |
|
微笑服务,不与就餐者发生争吵。3分 |
|||
餐厅按时开餐。3分 |
|||
及时巡视餐厅,保证餐厅的整洁。3分 |
|||
菜肴明码标价,无算错现象,若有发生能及时弥补解决。3分 |
|||
食品品种 15分 |
菜谱一周一定,A区每天中餐不少于9菜(4荤、5素)、1下饭菜、1汤、1水果、1糕点。9分 |
0-15 |
|
早餐花色品种丰富,A区每天不能少于15种,花色搭配合理。B区每天不能少于10种,花色搭配合理。6分 |
|||
餐具清洗消毒 10分 |
餐具清洗规范,无油腻,无残留洗涤剂。2分 |
0-10 |
|
餐具消毒规范,专人负责,有消毒记录。2分 |
|||
餐具已消毒与未消毒不分开放置,标识清楚。2分 |
|||
消毒后餐具洁净干燥。必须放入全封闭餐具柜,防二次污染。长时间未使用的餐具在使用前要重新消毒。2分 |
|||
盛调羹和筷子容器每日清洗消毒一次。2分 |
|||
合计 |
|||
存在问题与反馈建议: 检查者签名: |
|||
改进记录: 检查者签名: |
注:扣分方法:按考核标准发现问题一处酌情扣分。
第六章 商务条款
序号 |
内 容 |
1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2 |
付款方法和条件: 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0%,同时供应商提交经采购人认可的等额预付款保函;预付款在季度结算时扣回,扣完后无息退回预付款保函; 2、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次季度初根据上季度末考核情况支付相应款项。 |
3 |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5%,支付预付款前提交采购人,待服务期满后无息退回。 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保单(银行、担保企业按市、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形式出具的履约担保须经采购人确认。 |
4 |
授予合同: ①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及成交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 ②成交供应商如不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磋商响应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
第七章 附件
A.资格文件
封面
象山经济开发区大楼食堂,滨海工业园办事处食堂、保安、保洁等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NBITC-202110710GC
子 包:(如有多个子包)
(资格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A1、资格声明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3、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4、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
A5、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
A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内容包括:主要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等)
……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A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注:1、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就供应商单位成立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段进行承诺。
2、政府采购法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封面
象山经济开发区大楼食堂,滨海工业园办事处食堂、保安、保洁等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NBITC-202110710GC
子 包:(如有多个子包)
(商务和技术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B1、磋商函
致: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 授权 (全名、职务)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象山经济开发区大楼食堂,滨海工业园办事处食堂、保安、保洁等后勤保障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110710GC)竞争性磋商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本次项目中的一切事宜,在此:
1、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
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
(1)磋商报价为报价一览表载明的磋商报价。
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本次项目应纳的税金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磋商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2)本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
(4)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5)保证在确定成交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6)完全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确定成交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承诺在未交足上述违约金和利息前,同意不再参加贵方代理的其他项目,如果贵方不接受我们的参加,我们自愿放弃任何方式进行抗辩的权力。
(7)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如不在同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象山经济开发区大楼食堂,滨海工业园办事处食堂、保安、保洁等后勤保障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110710GC)磋商活动,其在磋商活动中的一切行为本单位均予承认。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后附:(如不在同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本项目由授权代表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近一个月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B4、商务条款响应表
采购编号:NBITC-202110710GC
项目名称:象山经济开发区大楼食堂,滨海工业园办事处食堂、保安、保洁等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序号 |
磋商要求 |
磋商响应 |
偏离说明 |
注:须与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填写。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B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
(一)项目组主要成员情况表
采购编号:NBITC-202110710GC
项目名称:象山经济开发区大楼食堂,滨海工业园办事处食堂、保安、保洁等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本项目职责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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