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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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EITCL-SX-CZHW-210702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2日 点击下载:标书样本附件 | |
太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太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双拥慰问驻并部队慰问品项目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CEITCL-SX-CZHW-210702 二、项目名称:太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双拥慰问驻并部队慰问品项目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杭州钱岱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杭州国际 成交金额:15997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晓平、武镪、周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收费金额:215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并州北路130号 联系方式:13700507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920室 联系人:王志忠、洪女士 联系方式:13453105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女士 电话:13453105289 十、附件 无 评审专家名单:张晓平 武镪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 代理费收费金额:2.15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2日 |
太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双拥慰问驻并部队慰问品项目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CEITCL-SX-CZHW-210702
采 购 单 位:太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七月
目 录
磋商公告........................................................2
供应商须知......................................................4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3
商务、技术要求.................................................24
合同原则.......................................................32
响应文件格式...................................................36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太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双拥慰问驻并部队慰问品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三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92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7月22日上午8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EITCL-SX-CZHW-210702
项目名称:太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双拥慰问驻并部队慰问品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1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物品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格 |
备注 |
1 |
保温杯+焖烧杯 |
17000套 |
1610000 |
提供样品 |
范围包括:具体投标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采购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供货周期:签订合同3个日历天内送达
送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及行业标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920室
方式: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承办人姓名 |
电子邮箱 |
||
移动电话 |
固定电话 |
以上资料复印件1套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7月22日上午8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919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7月22日上午8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919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并州北路130号
联 系 人:周鹏
联系方式:13700507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三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920室
项目联系人:王志忠、洪女士
电 话:13453105289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 购 人 |
太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2 |
代理机构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太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双拥慰问驻并部队慰问品项目采购 |
4 |
项目编号 |
CEITCL-SX-CZHW-210702 |
5 |
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6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7 |
预算金额 |
项目预算:1610000元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8 |
供应商应具备特殊的资格要求 |
无 |
9 |
供应商应提 交的资格证 明文件部分 |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部分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1.磋商函(在磋商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磋商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报价无效;); *2.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3.供应商企业简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 *6.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7.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要求审计报告必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并加盖会计事务所公章。提供的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有效的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盖章注册会计师的有效证书。) *8.磋商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供应商纳税凭证(最后一次交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9.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供应商缴纳社保金凭证(最后一次的任意一项保险缴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免交); *10.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和供应商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1.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六部分); *1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14.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 |
10 |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1 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2报价明细表; 3.标注偏离的实质性要求程度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如无可不填或删除。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如无可不填或删除。 6.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无可不填或删除。 7.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8.授权; 9.荣誉; 10.服务部分 11.技术部分;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 |
11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壹份、副本叁份、U盘壹份。 |
12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为:32000元 收款单位: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城支行 账号:48530010010000703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确保已缴纳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保函形式。 (二)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转账、网银或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保证金按参加项目标段(包)逐笔电汇,即分标段打款。 (四)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内填写本笔投标保证金对应的项目编号和标段(包)号, (五)因包号不填或错填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关于交纳投标保证金相关问题,可咨询0351-2892099 ( 保证金的退还规定,请详细阅读供应商须知第10.4,10.5,10.6条) |
13 |
磋商时间与地点 |
详见磋商公告 |
14 |
现场踏勘 |
无 |
15 |
响应文件 密封说明 |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及商务、技术文件)的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全部密封于一袋内,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版、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独立递交。 2、封套上写明: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16 |
投标有效期 |
为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
17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8 |
磋商小组的组成 |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三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为二人。 |
19 |
政府采购 相关政策要求 (如涉及的话)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采购设备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非节能清单内产品不得参与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3.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报价无效。 4.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对本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最终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7.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述要求(如适用的话),均需作出响应。 |
20 |
成交服务 费的支付 |
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参考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
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
定义
2.1“工程”指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工程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2“采购人”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单位,本文为“太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3“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5“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6“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项货物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和材料。
2.7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要求的供货的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
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
1)审查供应商是否按格式要求做出了声明。
2)代理机构于开标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网站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3.4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通知
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形式送达已登记并领取了本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内容
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6.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2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
6.3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以及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发布磋商公告的网站进行补充公告。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4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5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7.磋商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部分和商务技术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胶印装订为一册,正本壹份、副本叁份、U盘壹份。一旦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资格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商务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8.2磋商保证金
8.2.1供应商须在磋商前提交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2.2保证金应当采用转账、网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8.2.3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将被视为无效。
8.2.4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8.2.5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8.2.6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9.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9.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内容编制响应文件,提供有关资料并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与表格逐项填写相关内容。
9.2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详见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技术文件)
9.3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报价资格,且不允许在磋商后补正。(具体填写顺序、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9.4供应商按9.1、9.2条的要求编制的响应文件的各项内容应是真实的、准确的,有关内容将作为响应人的承诺放入合同,其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将由采购人用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来确定响应人的能力与合格性。
9.5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资料将保密保存,但不返还。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服务方面的详细实施方案等)。
三、报价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10.1报价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2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表格内使用宋体五号字,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双面打印、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建议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装订采用胶订形式,不建议采用活页装订,要求编排页码。
10.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0.4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磋商有可能被拒绝。
10.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
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2.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供应商代表的全名。
12.4 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2.4.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12.4.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12.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12.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其他供应商提出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并退回供应商。
14.磋商截止时间
14.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送达。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
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供应商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5.2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四、磋商程序和要求
17.组建磋商小组
17.1采购人授权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磋商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17.2 磋商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与采购人代表人员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
17.3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
18.响应文件的审查
18.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18.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磋商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响应的质量、数量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9.3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c.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报价的;
d.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e.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中的服务范围、内容、承诺等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磋商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文件。
(5)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8.3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8.4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9.磋商的澄清
19.1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磋商小组专家共同签字。
19.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磋商。
20.磋商
20.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0.2 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签到的顺序进行。
20.3 磋商内容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
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0.4磋商供应商明确本项目的施工范围、实施内容、技术要求、施工期限、合同商务条款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20.5磋商供应商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21. (二次)最后报价
21.1 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进行,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21.1.1 磋商文件对本项目采购范围、服务方案、质量、保修期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1.2 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技术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2.综合评审
22.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2.2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审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成交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
23.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3.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两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则优先考虑报价低和服务承诺两项指标。
23.2 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24.评审复核
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并作出书面说明;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25.确定成交候选人
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成交候选人。
26.评审过程保密
26.1开始评审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未成交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7.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磋商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磋商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8.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
2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8.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五、签订合同
39.成交通知
2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发布成交公告,并以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2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9.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成交服务费
30.1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1.签订合同
31.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六、保密和披露
32.保密
32.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3.披露
33.1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33.2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磋商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竞争性磋商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七、询问和质疑
34. 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4.1 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4.2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4.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4.4 供应商认为其磋商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4.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4.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邀请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34.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4.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磋商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4.9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八、违约处罚
3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并被列入我单位不良记录名单:
(1)磋商后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采购设备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非节能清单内产品不得参与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3.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报价无效。
4.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对本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最终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7.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述要求(如适用的话),均需作出响应。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工程评审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审法是将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并赋予相对权重分值,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择优选择最佳供应商的方法。综合评估法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建的磋商小组承担。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评标的内容包括: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商务标评审和技术标评审。
4、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
5、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原则及评审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推荐)。
6、磋商小组将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7、汇总计分时,取算术平均值计算,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评标细则
价格部分(30)分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
|
磋商报价 |
报价分值30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磋商小组共同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给予其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商务部分(11)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
|
供应商业绩 |
供应商业绩3分; 供应商能提供截止开标前三年内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3分。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发票)。 |
授权(2分) |
有产品授权经销商证明2分,没有提供0分。 |
荣誉(3分) |
投标人提供获得近三年先进企业荣誉证书,每个得1分,最多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响应文件编制质量 |
文件编制质量3分; A、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B、采用双面打印、胶印装订响应文件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C、对响应文件编排页码的得0.5分,未编排页码或编制不完整的不得分; D、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字体、字号编制响应文件以及使用磋商文件要求的计量单位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E、根据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且无空项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F、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服务部分(11)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
|
服务部分 |
1、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网点地址和联系方式。(0-3) |
2、在本地有营业地址或服务地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租赁合同和房屋合同为准。(0-3) |
|
3、根据所提供保修期后维修及备品备件供应情况、服务响应时间等内容在0-5分之间得分。 |
|
技术部分(48)由磋商小组专家各自认定得分为各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数(保留两位小数) |
|
供货方案 |
供货商提供详实的供货方案及计划。(0-6分) |
售后服务方案 |
供货商提供详实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维修、维护、响应时间等)方案(0-10分)。 |
主要技术参数及 产品性能 |
货物主要参数完整性(0-10分) |
货物主要产品性能合理性(0-10分) |
|
投标产品维护时间、零配件获取方面进行评价,提供投标产品详细描述及证明材料(0-6分) |
|
产品内置配件(3分) |
|
耐磨性、抗摔性(3分) |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注:
1、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对所投产品提供厂家质量保证书并加盖公章。
序号 |
类别 |
材质/规格/型号/保温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保温杯 +焖烧杯 |
304不锈钢 |
17000 |
套 |
所提供的保温杯和焖烧杯为同品牌的套装产品 |
2 |
塑料件:聚丙烯pp |
||||
3 |
密封圈:硅胶 |
||||
4 |
保温效果:室温20℃-25℃,6小时≥55℃ |
||||
5 |
保温杯400ml-500ml |
||||
6 |
焖烧杯450ml-600ml |
2、采购数量仅供参考,供货结算时以实际数量为准。
第五部分合同原则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草稿)
合同原则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 组织的****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具体内容及供货期等见后附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货款支付
验收完成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财政支付手续。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质保期:
五、供货期及地点
1、供货期:
2、供货地点:
六、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七、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服务,符合相关要求。
2、保证货物质量及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供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盖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财政厅备案一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谈判文件
2、响应文件
3、报价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此页无正文)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响应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正/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名称 : (加盖公章)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二〇二〇年 月 日
目录格式
目 录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供应商须知中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中应提交的内容及顺序排列。
1.磋商函(格式)
(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开启日起的有效期( )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版。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服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磋商开启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文件。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
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本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采购单位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2、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为维护本次采购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报价行为,保证做到合法报价、正当竞争、廉洁经营。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报价工作中做到:
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
2.不与用户串通报价,损害中心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3.不以向用户、采购人或者磋商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
4.不利用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
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采购工作;
6.保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按磋商文件之规定上报采购单位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人):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日 期:
注:1. 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2. 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
5.供应商企业简况;
6.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7.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要求审计报告必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并加盖会计事务所公章。提供的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有效的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盖章注册会计师的有效证书。)
8.磋商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供应商纳税凭证(最后一次交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9.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供应商缴纳社保金凭证(最后一次的任意一项保险缴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免交);
10.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和供应商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1.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六部分);
1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14.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
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采购人):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信用记录(格式)
(采购人):
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贵方可查询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证实。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
(采购人):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商
务
技
术
部
分
1.报价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总报价:大写( )小写( )
供货周期:
质量标准:
供应商全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3.响应程度表
商务、技术要求 |
||||||
序号 |
商务技术要求 |
投标响应状况 |
响应程度 |
偏离说明 |
||
符合要求 |
高于要求 |
低于要求 |
||||
注:全面披露各项响应程度,如有内容没有响应或照搬照抄,而未具体列出响应状况,按未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予以废标。
供应商全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4.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如无可不填或删除。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如无可不填或删除。
6.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无可不填或删除。
7.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
7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格式)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合同内容 |
交付时间 |
合同价格(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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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附: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等资料
8、授权
9、荣誉
10、服务部分
1、项目负责人
2、本地化服务证明
11、技术部分
供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