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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HZWXQ2021-40)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小学、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安保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小学、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安保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WXQ2021-40(NBITC-202110532G)

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小学、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安保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3093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小学、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安保物业管理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3093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小学、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安保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置及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备注:序号1-1滨海小学安保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为2860000.00元/年;序号1-2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安保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为449300.00元/年。供应商须对序号1-1、序号1-2同时投标,各序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相应的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形式。第一年服务期结束后,经校方同意,可续订下一年合同,最多续订二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3日至2021年07月3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规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发展中心

地 址: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0312

质疑联系人:童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传 真:0574-87198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7605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

传 真:/

联系人 :许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87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OK.doc

    339K

第一部分 投标方须知

国内公开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HZWXQ2021-40(NBITC-202110532G)

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小学、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安保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 购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发展中心(盖章)

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备案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盖章)

编制日期:2021年7月


温馨提醒

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应自带电脑,以便于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13

第四章 合同样本 22

第五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 27

第六章 商务条款 35

第七章 附件 36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7月23日

项目概况

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小学、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安保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12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WXQ2021-40(NBITC-202110532G)

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小学、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安保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3093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小学、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安保物业管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3309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小学、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安保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置及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备注:序号1-1滨海小学安保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为2860000.00元/年;序号1-2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安保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为449300.00元/年。供应商须对序号1-1、序号1-2同时投标,各序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相应的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形式。第一年服务期结束后,经校方同意,可续订下一年合同,最多续订二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12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2日09: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规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发展中心

地 址: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89280312

质疑联系人:童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传 真:0574-87198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7605、87356230

质疑联系人:陈裕栋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8735623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

传 真:/

联 系 人:许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87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发展中心。

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供应商(供应商)”系指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的安保物业管理服务及其他类似服务的义务。

5、“▲”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包括人员工资、奖金、社保、残保金、加班费、高温费、福利、补贴等)、服装(包括名牌)、保洁费用(门窗擦洗、地面清洗、电梯清洁、设施设备消毒杀菌、垃圾袋、卫生间卫生筒纸、洗手液、清香剂、去污粉、檀香及保洁设备、设施等)、保安器材、服务人员培训、体检及乙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合同金额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因素而变动。

2、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在合同执行期间,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缴费基数比例上调等政策因素变动情况。在合同执行期间,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定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所有人员必须交纳包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工会大病保险等在内的社会保障资金,不得低于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定的当年社保缴费数。

3、供应商应详细列明各分项工作相关报价及依据,未列明的相关报价应视为已包含在已列明费用的报价中,采购人将不予单独支付。

4、供应商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结合市场及自身情况自行报价。

5、投标文件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6、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

六、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计算,不能小于采购文件的要求。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

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份数、制作

1、投标文件的组成:

A、资格文件

A1、资格声明函(附件一);

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3、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附件二);

A5、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6、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

A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附件三);

A8、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B、商务和技术文件

B1、投标函(附件四);

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五);

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附件六);

B4、商务条款响应表(附件七);

B5、整体服务规划;

B6、人员配置方案及项目负责人资质;(部分格式见附件八、附件九)

B7、安保服务方案(按不同学校分别提供)

B8、校园安保的重难点分析以及相应的管理措施;

B9、保洁、绿化、水电设施巡检方案;

B10、食堂服务方案;

B11、重大活动及突发状况的应对方案;

B12、拟投入本项目的工具设备、保洁用具、损耗品、消杀用品情况;

B13、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各部门职责制定情况以及人员内部管理制度;

B14、服务人员稳定性的保障措施及员工培训计划;

B15、疫情防控方案;

B16、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

B17、用户证明书(附件十);

B1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C、报价文件

C1、开标一览表(附件十一);

C2、分项报价表(附件十二);

C3、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十三);

C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附件十四);

C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2、投标文件的份数: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

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

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

②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

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九、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采购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十、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

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

(1)注 明: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项目编号: HZWXQ2021-40(NBITC-202110532G)

(3)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小学、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安保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

(5)在 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6)供应商的名称:

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

(1)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并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后按以下方式送达。

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甬行码”为绿色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方式二:邮寄送达,送达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宁波市慈溪市兴慈一路296号),联系方式:许老师0574-89388844。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114684153@qq.com),以便交易中心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竞争性采购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2)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供应商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采购活动,若供应商人员需参加现场采购活动,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甬行码”并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供应商人员遵守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

十二、开标

1、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的或迟到参加开标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2、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一阶段开标。

(1)宣布开标;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

(4)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5)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6)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供应商解密后的“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与记录,并做开标记录;

(7)开标记录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休会,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9)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①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②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③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④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⑤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十三、评标

1、采购人依据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十四、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十五、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

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

▲十六、预算价

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

序号1-1滨海小学安保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为2860000.00元/年;序号1-2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安保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为449300.00元/年。供应商须对序号1-1、序号1-2同时投标,各序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相应的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服务费。

2、中标供应商应在本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账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

十八、特别说明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

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

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

5、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友好商定。

6、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办法

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4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物业管理 。本次评标将对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十八条第1、2、3款要求的服务承接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

二、评标委员会

2.1采购人依据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

2.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只对初步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标和比较。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开标后的任何补充声明、修正的方案。

三、评标程序

3.1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

3.3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顺序修正。修正后的价格若高于投标报价,则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评标价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修正后的价格若低于投标报价,则中标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评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不接受按以上规则确定的评标价和中标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4综合评估:经过初步审查、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3.5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3.6确定中标供应商

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排序第一名的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投标的澄清

4.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

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

(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

(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

(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

(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

(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

(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

4.3开标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4.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五、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六、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6.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6.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

6.3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附表1:

资格审查表

序号

要求说明

审查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A1、资格声明函(附件一);

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3、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附件二);

A5、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6、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

A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附件三)。

2

供应商应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A8、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3、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附表2: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要求说明

审查要求

1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

提供“投标书”。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

序号1-1滨海小学安保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为2860000.00元/年;序号1-2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安保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为449300.00元/年。供应商须对序号1-1、序号1-2同时投标,各序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相应的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报价

4

在合同执行期间,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定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所有人员必须交纳包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工会大病保险等在内的社会保障资金,不得低于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定的当年社保缴费数。

5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所述要求。

7

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

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

8

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9

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

不得有所述情形。

10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

符合所述要求。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非联合体。

符合性审查结论

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序号4-序号10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


附表3: 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

项目编号:HZWXQ2021-40(NBITC-202110532G)

投标单位

分值

分值

总分100分

技术商务分90分

1、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规划进行评议:(12分)

服务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对校园各功能区域的划分了解到位,方案规划细致,可操作性及针对性强的得12-8分;

服务思路基本完整,制定服务目标,对校园情况有一定了解,方案规划合理,可操作性及针对性较强的得8-4分

服务思路不明,对校园情况了解不到位,方案简单,可操作性及针对性不强的得4-0分。

12

2、根据供应商对滨海小学的安保服务方案进行评议:(8分)

方案完整详细,服务内容多样,安保服务执行标准高的,能较好地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8-6分;

方案基本完整,服务标准较高,能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6-3分;

方案有缺陷,服务难以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3-0分。

8

3、根据供应商对天怡湾花苑幼儿园的安保服务方案进行评议:(8分)

方案完整详细,服务内容多样,安保服务执行标准高的,能较好地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8-6分;

方案基本完整,服务标准较高,能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6-3分;

方案有缺陷,服务难以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3-0分。

8

4、根据供应商对校园安保的重难点分析以及相应的管理措施进行评议:(6分)

对校园安全管理的重难点有详细描述,分析到位,相应的管理措施针对性、可行性高的得6-4分;

对校园安全管理的重难点有基本认识,相应的管理措施针对性、可行性较好的得4-2分;

对校园安全管理的重难认识不到位,不能提供有针对性、可行性的管理措施的得2-0分。

6

5、根据供应商的保洁、绿化、水电设施巡检方案进行评议:(6分)

方案完整详细,工作内容全面,服务规范程度高的得6-4分;

方案基本完整,工作内容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服务较规范的得4-2分;

方案有缺陷,工作内容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服务不规范的得2-0分。

6

6、根据供应商的食堂服务方案进行评议:(6分)

方案完整详细,对食品安全、餐品质量有明确要求,服务质量能够得到良好保障的得6-4分;

方案基本完整,对食品安全、餐品质量有基本要求,服务质量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2分;

方案有缺陷,对食品安全、餐品质量重视不足,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障的得2-0分。

6

7、根据供应商对重大活动及突发状况的应对方案进行评议:(6分)

对学校相关的各类重大活动及突发状况有充分预计,能够针对不同事件给出详细具体应对方案,人员临时增派、调配能力强的得6-4分;

对学校相关的常见活动及突发状况有一定预计,能够给出较为合理的应对方案的得4-2分;

对可能出现的活动及突发情况无预计,应急能力弱的得2-0分。

6

8、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工具设备、保洁用具、损耗品、消杀用品情况进行评议:(5分)

各类工具及耗材种类丰富,数量充足,能全面覆盖服务过程中的各类工作的得5-4分;

各类工具及耗材配置基本到位,满足项目需求,能够保障服务过程中各类工作进行的得4-2分;

工具及耗材配置单一,数量不足,可能影响服务过程中各类工作开展的得2-0分。

5

9、根据供应商的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各部门职责制定情况以及人员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评议:(5分)

管理机构设置合理,架构科学,各部门职责规划明确,人员内部管理、激励、监督、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健全的得5-4分;

管理机构设置基本完整,架构较科学,各部门有基本职责规划,有人员内部管理、激励、监督、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的得4-2分;

无管理机构设置或架构不合理,各部门职责不明确,人员内部管理混乱的得2-0分。

5

10、根据供应商对服务人员稳定性的保障措施及员工培训计划进行评议:(5分)

措施健全到位,服务人员稳定性有良好保障,能够针对不同岗位员工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的得5-4分;

措施基本到位,服务人员稳定性有一定保障,对员工的培训计划完整、有一定的专业指导作用的得4-2分;

措施不健全,服务人员变动可能性较大,对员工的培训计划单一、无针对性的得2-0分。

5

11、根据供应商的疫情防控方案进行评议:

方案完整详细,提出的措施针对性及可行性好,疫情防控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健全的得5-4分;

方案基本合理,相关措施针对性及可行性较好,疫情防控相关管理制度较规范的得4-2分;

方案内容简单,相关措施无针对性、可行性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得2-0分。

5

12、拟投入滨海小学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1)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

(2)持有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保安协会颁发的保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1分;

(3)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一级(高级技师)保安员证书的得2分,二级(技师)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学历证书、保安职业经理人证书以及保安员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供应商自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13、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获得保安协会颁发的年度优秀保安服务公司荣誉的,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地市级的得1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荣誉时间以文件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文件或证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2

14、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银行或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证书的,被评为AAA级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级得1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3

15、供应商通过以下体系认证的,每有1种得1分,本项满分3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认证范围须包含保安服务。证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3

16、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安保物业项目的(须包含保安、保洁、食堂服务相关内容),每有1个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6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及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一业主单位不同年度的服务合同可累计得分,续签合同须同时提供用户证明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资料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6

价格分10分

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6%)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

基准价得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

10

注:1、各评委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

2、以上分值重复的地方,下限不含,上限含。

评委签名: 年 月 日


第四章 合同样本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甲方:(具体校方)

乙方:(中标供应商)

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乙方) (项目名称)的中标人,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事项

本合同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事项仅做如下简要说明,具体详见甲方发出的“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小学、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安保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及乙方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

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下列文件一起组成本合同文件:

(1)本采购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如有);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文件(如有);

(4)询标承诺、询疑答复;

(5)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6)双方来函。

2、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次序在先者为准。除上述合同顺序外,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第三条 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一年合同期满后若经甲方同意,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二年。

第四条 合同金额及费用支付

1、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 元。

(1)合同金额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包括人员工资、奖金、社保、残保金、加班费、高温费、福利、补贴等)、服装(包括标牌)、保洁费用(门窗擦洗、地面清洗、电梯清洁、设施设备消毒杀菌、垃圾袋、卫生间卫生筒纸、洗手液、清香剂、去污粉、檀香及保洁设备、设施等)、保安器材、服务人员培训、体检及乙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合同金额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因素而变动。

合同执行期间,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定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所有人员必须交纳包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工会大病保险等在内的社会保障资金,不得低于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定的当年社保缴费数。

(2)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需增加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2、费用支付:服务费按季度支付,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乙方提交考核结果及有效正规税务发票给甲方作为付款凭据后30天内予以支付,考核中扣罚、奖励的款项及违约金、赔偿金等在支付服务费时兑现。

每季度支付费用=合同金额/4个季度-考核中扣罚的款项及违约金、赔偿金

甲方根据实际服务质量,认为按招标文件人员配置仍不能达到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派工作人员以确保服务质量,但费用不另行增加。如果由于甲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工作内容而导致工作人员的增加或减少的,合同金额由甲方将按实际人数根据综合单价调整相应费用,调整范围不超过10%(含10%)。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计¥ 元,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提交。完成其合同义务后30天内无息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终止。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制订本项目规章制度,监督职工和外来人员遵守该制度;

(2)监督本项目内员工遵守服务制度;

(3)代表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审定乙方制定的管理服务方案、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管理方案的实施和制度的实行情况;

(5)审议乙方制订的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计划等;

(6)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费用,并按有关规定提供给乙方必要的管理用房;

(7)负责对乙方执行日常工作的监督及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的监督;

(8)协助乙方做好服务工作和物业服务的宣传工作;

(9)处理合同期间在管理服务工作中需甲方出面协调的问题;

(10)配合乙方共同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11)对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12)负责对乙方管理服务工作质量的考核,考核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的约定,制定管理服务方案及实施方案,按方案书的承诺履行合同,并配合甲方监管人员的业务检查,接受服务监管考核制度的约束,其考核结果作为费用正常支付和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2)需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档案资料,如保洁工作记录以及其他需要记录在案的文档,并做好各项保密工作;

(3)应认真听取甲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规定,对在服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应立即整改;

(4)对服务人员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加强治安形势教育和加强内部管理,根据项目开展的工作进度适时调整管理办法;

(6)负责编制服务年度计划、费用收支情况及时报甲方;

(7)进入甲方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经严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要求身体健康,无犯罪等不良记录;

(8)协助处理日常工作,接受甲方提出特约服务并收取适当费用;

(9)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做好日常节能工作;

(10)对本项目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甲方资产及全部的管理档案资料;

(12)乙方按有关规定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13)乙方不得将整体或部分管理责任及利益对外转让或发包,不得将未征得甲方同意的物业服务业务对外分包或转包。

第七条 甲、乙双方责任限定

1、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因其工作失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2、甲方禁止安排乙方工作人员参与其他违反法律规定及工作职责以外的活动,违者由甲方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3、乙方派遣至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其食宿、着装、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培训等各类费用及发生的各种工伤事故和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4、乙方工作人员中途辞职,乙方应在5天内补足。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单方面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包括经济赔偿)。

(1)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有严重影响项目正常工作及甲方形象;

(3)乙方存在与招标文件不符合的做法,或不履行其响应文件的承诺;

(4)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乙方擅自委托或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2、乙方如要提前中止合同,需提前3个月,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按合同执行。

3、除不可抗力以外,如发生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甲方发生中途终止合同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计算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款项支付中直接扣除:

(1)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按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格的1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3)经双方协商可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因工作疏忽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的价值照价赔偿。

5、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综治事件、造成甲方的名誉和形象受损的,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恢复甲方的名誉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违约金和赔偿金由甲方依据安全事故的性质、程度以及甲方的名誉、形象受损的范围和程度确定,并在支付合同款时在合同款中扣除。

6、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除因实施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或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被责令停止执业、吊销资格、羁押或判刑外不允许更换;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时,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标准:项目负责人更换5万元/人.次,违约金由甲方在款项支付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赔偿。

7、其他违约情形:

(1)乙方未确保响应承诺的人员到位,或人员素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与响应承诺不一致的,按实际缺席天数扣除人员费用,一周后仍没到位,加扣当月服务费的50%。

(2)甲方要求乙方变动或更换人员,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变动或更换的,每人次扣1000元。

(3)乙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工资、加班薪资,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每人次扣1000元。

(4)乙方未按响应文件承诺配置设备及耗材的,或配置设备及耗材质量、数量不能满足日常需要的,每次扣1000元。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乙方支付,乙方负责解决或处理所有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及劳资纠纷。其中,社会保险除必须的各种社保外,还应包括第三者责任保险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乙方派遣至甲方的所有服务人员,工伤风险、费用、责任、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全权负责,与甲方无涉。

2、乙方每月不少于4次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检查、教育。

3、乙方必须保证确保服务质量,保证项目服务人员队伍的稳定。

4、甲方和乙方在检查、管理过程中,发现服务人员在工作中有违纪行为,乙方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等处理,若员工有严重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服务人员退回并在7个工作日补充合格人员。

5、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2、甲、乙方对《招标文件》以外的服务项目及维修,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4、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内部人员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5、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如因政策性调整,乙方在服务期间因国家相关政策调整致使中途服务停止,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且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同应当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不同媒体发布的信息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受委托人

或受委托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五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1-1、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小学安保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一、学校简介

滨海小学按省一类标准化学校标准建设,学校占地面积56163平方米,建筑面积48300.2平方米。

二、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岗位

人数

1

项目负责人兼保安队长

1

2

保安员

7

3

消控员

3

4

保洁员

7

5

专职水电工

1

6

绿化工

1

7

厨师长

1

8

厨师、面点师

6

9

帮厨

12

10

文印员

1

11

卫生员(校医)

1

12

档案室管理员

1

13

图书管理员

1

总计

43

三、岗位设置及具体服务内容

(一)项目负责人兼保安队长

1、要求:5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持有保安职业经理人结业证书,工作责任心强。有三年以上管理经验,懂电脑,具有丰富的安保物业管理经验、良好的团队精神、沟通技巧、语言交流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服务内容:

(1)负责所有服务人员的管理工作,项目日常事务的安排,对项目工作全面负责。

(2)协助总务处负责校园安全等各项管理协调工作。

(3)遇到突发事件、重大活动时,保安队队长手机必须24小时内开机,接到校方通知15分钟内赶到学校,并能迅速组织好安保工作。事先要制定周密的方案,并报采购人同意。

(4)认真执行校方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二)保安员

1、要求:55周岁以下的男性,持有保安员证书,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服装整洁,仪态端正,用语礼貌,文明执勤。

2、服务内容:

(1)负责学校内及外围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完成突发事件、重大活动和信访事件处置时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消防、停车场车辆管理服务。

(2)实行24小时安保服务,投标人应合理制定好轮流上岗制度。

(3)24小时须保证1名保安在门卫室执勤。严格门卫制度,控制外来人员的进出,做好查验、登记、接待、转达工作。

(4)上学期间(上午6:30—下午17:30)学校内须保证3名保安在岗,其他时间须保证2名保安在岗,制订定线和变线巡逻路线,保证巡逻到位,确保学校安全。

(5)上学、放学二个时段在学校门口须加强保安人员,指挥学校门口车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6)遇到突发事件、重大活动时,所有保安必须在场。

(7)负责保安的日常培训工作,且每学期要求开展二次及以上培训活动,提高服务管理能力。

(8)做好校区内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确保校园道路交通通畅。

(9)做好校园周边商摊管理,保证在大门100米内禁止商贩摆摊。

(10)校内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做到有序停放,对不自觉执行学校规定的车辆进行登记教育。

(11)对校园内出现的,如火灾、斗殴、非法集会、罢课、罢餐,其他不可预知的跳楼、自杀、外来人员侵害等事件,要第一时间报警或拨打120求救并赶到现场,控制局面,维护现场秩序,配合学校及公安部门调查及处理。

(12)做好学校大型活动、集会等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13)安保装备(含对讲机、警棍、巡更设备等)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安保服装样式须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穿着。安保人员应熟练掌握各项安保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日常保养技能。

(14)认真执行校方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三)消控员

1、要求:45周岁以下,持有消控员证书,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服装整洁,仪态端正,用语礼貌,文明执勤。

2、服务内容:

(1)了解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熟记消防、报警、救护及采购人内部联系电话,严格服从采购人管理。

(2)认真做好消控设备和监控设施的检查、检测和监视,发现安全隐患和监控报警及时处置,遇突发性事件需要支援时及时做好报警,第一时间控制事态发展或事故发生。

(3)负责校区消防巡逻,发现潜在问题及安全隐患,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必要时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

(4)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率达100%。

(5)组建义务消防队员,主动承担学校义务消防队员的职责。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及消防设备分布情况,对校内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认真执行校方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四)文印员、档案室管理员、图书管理员

1、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

2、服务内容:负责文印室、档案室、图书室资料整理,配合学校各项要求。

(五)保洁员

1、要求: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服务内容:

(1)负责学校内公共区域的保洁,负责指定区域和房间的保洁,负责校内环境的管理;管理服务范围内保持环境整洁,垃圾日产日清;地面、窗台、门面无灰尘、无杂物、无烟蒂,墙角无蛛网,卫生间无异味,无积水。对清洁人员进行包干分配,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区清晰。上班之前完成对公共区域、过道走廊、门窗扶手、电梯轿厢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工作。对人员出入的频繁之处,进行不间断保洁。

(2)保洁服务范围为宿舍、食堂以外的公共区域,包括:

A、公共通道:门厅、走廊、安全通道、栏杆、门、窗、墙、车道、人行道、水沟等;

B、公共设施:会议室、信息设施、监控室、卫生间、水箱、垃圾箱等;

C、公共照明设施:路灯、壁灯、顶灯、泛光照明、庭院灯等;

D、其他部分:办公室、会议室、风雨操场、广场、区域内道路等。

(3)认真执行校方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六)厨师长、厨师、面点师、帮厨

1、要求:厨师长必须持有二级及以上厨师证书,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2、服务内容:

(1)达到国家餐饮业卫生规定,提供食品卫生安全和安全生产保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餐厨垃圾处理意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等应急处置预案,及各类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确保食堂服务管理标准化、常态化的各项制度及措施,使食堂大厅整洁有序,用餐环境优美,无脏、乱、差现象。

(2)厨房清洁,生熟分开加工和摆放、食品按规定留样,仓储整齐清洁规范,防四害措施齐全;餐厨垃圾定点存放,及时清理,处置规范。

(3)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个人卫生良好,操作人员按规定配戴口罩帽子和手套,严格执行食堂餐饮具消毒卫生制度。

(4)严把食品采购、运输、清洗、加工、消毒、储存和留样关,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具体要求签订合同前制订,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8)认真执行校方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七)专职水电工

1、要求:必须持有高、低压电工操作证,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2、服务内容:对学校水电设施设备检查、保养、维修。承担校内水电线路一般的改造、安装及装修,服从校总务处安排。

(八)绿化工

1、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服务内容:

(1)保证有足够的养护修剪机械设备及所需工具和统一的养护工作服装。

(2)根据目前学校绿化面积、花草树木品种,要求需不少于6名专职养护人员,其中专职养护人员三名专门负责日常修剪、浇水、除草。

(3)要抓好病虫害防治工作。要对行道树、绿化带、草坪、景观树等植物进行经常察看。做到早发现、早打药,对行道树可采用根部埋药进行防治。

(4)要抓好修剪、保洁、清理工作。在修剪期间,要做到随修剪,随清理,做到人走场清,不留杂物。

(5)抓好施肥、浇水工作。要购买足够的所需肥料,做好春季、秋季的施肥工作,施肥后要及时浇水。

(6)要抓好养护工作的安全教育。不管是高空作业还是地面使用机械作业,都要搞好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人员生命安全。

(7)要抓好绿、护绿义务宣传工作。要义务制作爱花护绿警示标志牌,并利用学院广播抽时间进行宣传爱绿护绿的宣传知识,从而提高学生的自身修养和爱绿护绿意识,使校园的绿化苗木得到爱护。

(九)卫生员(校医)

1、要求: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和地级市及以上人社局颁发的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服务内容:配合学校进行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认真执行校方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掌握疫情防控相关的各类卫生相关的专业技能。

四、监督考核实施办法

为加强采购人治安、保洁等管理,保持学校的整体形象及风貌,提高服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制订以下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处罚内容

1

上班脱岗、缺岗、串岗,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之事,酒后工作,着装不规范,言行举止有损单位形象。

发现一次扣2分

2

校内发生任何纠纷和火警,应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采取适当措施进行阻止和处理,如故意躲避或任由事态发展,造成后果。

发现一次扣5分

3

校内物品出入不检查、不控制,导致物品流失。

发现一次扣8分

4

不按规定巡逻或巡逻无记录,重大事件不汇报。

发现一次扣2分

5

每季期检查内的各类校消防设施和设备,定期上交检查结果,设备设施损坏和缺损如实汇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汇报。

发现一次扣2分

6

工作人员频繁非合理原因换人。

发现一次扣3分

7

发生盗窃一次。

出现一次扣10分

8

其他违规情况。

发现一次扣1分

中标供应商要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本考核细则按每季度进行打分考核,满分为100分。若考核得分低于80分,当季度管理考核视为不合格的,并扣除该季度服务费用2万元人民,同时作为是否续签下年服务的依据。如果中标供应商管理混乱,经采购人督促后未能及时改进,出现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情况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换其履约保证金。


1-2、宁波杭州湾新区天怡湾花苑幼儿园安保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一、园区简介

宁波杭州湾新区天怡湾花苑幼儿园是2021年新投入使用的公办幼儿园,位于海富路438号。

二、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岗位

人数

1

保安队长

1

2

保安员

2

3

保洁员

1

4

主厨

1

5

帮厨

1

总计

6

三、岗位设置及具体服务内容

(一)保安队长

1、要求:50周岁(含)以下,高中以上学历,持有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证书,工作责任心强。有三年以上管理经验,懂电脑,具有丰富的安保物业管理经验、良好的团队精神、沟通技巧、语言交流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服务内容:

(1)负责所有服务人员的管理工作,项目日常事务的安排,对项目工作全面负责。

(2)协助总务处负责校园安全等各项管理协调工作。

(3)遇到突发事件、重大活动时,保安队队长手机必须24小时内开机,接到校方通知15分钟内赶到学校,并能迅速组织好安保工作。事先要制定周密的方案,并报采购人同意。

(4)认真执行校方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二)保安员

1、要求:55周岁(含)以下的男性,持有保安员证书,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服装整洁,仪态端正,用语礼貌,文明执勤。

2、服务内容:

(1)负责学校内及外围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完成突发事件、重大活动和信访事件处置时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消防、停车场车辆管理服务。

(2)实行24小时安保服务,供应商应合理制定好轮流上岗制度。

(3)24小时须保证1名保安在门卫室执勤。严格门卫制度,控制外来人员的进出,做好查验、登记、接待、转达工作。

(4)上学期间时间须保证2名保安在岗,制订定线和变线巡逻路线,保证巡逻到位,确保学校安全。

(5)上学、放学二个时段在学校门口须加强保安人员,指挥学校门口车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6)遇到突发事件、重大活动时,所有保安必须在场。

(7)负责保安的日常培训工作,且每学期要求开展二次及以上培训活动,提高服务管理能力。

(8)做好校区内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确保校园道路交通通畅。

(9)做好校园周边商摊管理,保证在大门100米内禁止商贩摆摊。

(10)校内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做到有序停放,对不自觉执行学校规定的车辆进行登记教育。

(11)对校园内出现的,如火灾、斗殴、非法集会、罢课、罢餐,其他不可预知的跳楼、自杀、外来人员侵害等事件,要第一时间报警或拨打120求救并赶到现场,控制局面,维护现场秩序,配合学校及公安部门调查及处理。

(12)做好学校大型活动、集会等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13)安保装备(含对讲机、警棍、巡更设备等)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安保服装样式须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穿着。安保人员应熟练掌握各项安保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日常保养技能。

(14)认真执行校方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三)保洁员

1、要求:5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服务内容:

(1)负责学校内公共区域的保洁,负责指定区域和房间的保洁,负责校内环境的管理;管理服务范围内保持环境整洁,垃圾日产日清;地面、窗台、门面无灰尘、无杂物、无烟蒂,墙角无蛛网,卫生间无异味,无积水。对清洁人员进行包干分配,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区清晰。上班之前完成对公共区域、过道走廊、门窗扶手、电梯轿厢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工作。对人员出入的频繁之处,进行不间断保洁。

(2)保洁服务范围为宿舍、食堂以外的公共区域,包括:

A、公共通道:门厅、走廊、安全通道、栏杆、门、窗、墙、车道、人行道、水沟等;

B、公共设施:会议室、信息设施、监控室、卫生间、水箱、垃圾箱等;

C、公共照明设施:路灯、壁灯、顶灯、泛光照明、庭院灯等;

D、其他部分:办公室、会议室、风雨操场、广场、区域内道路等。

(3)认真执行校方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四)主厨、帮厨

1、要求:主厨必须持有二级及以上厨师证书,年龄在50周岁(含)及以下。

2、服务内容:

(1)达到国家餐饮业卫生规定,提供食品卫生安全和安全生产保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餐厨垃圾处理意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等应急处置预案,及各类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确保食堂服务管理标准化、常态化的各项制度及措施,使食堂大厅整洁有序,用餐环境优美,无脏、乱、差现象。

(2)厨房清洁,生熟分开加工和摆放、食品按规定留样,仓储整齐清洁规范,防四害措施齐全;餐厨垃圾定点存放,及时清理,处置规范。

(3)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个人卫生良好,操作人员按规定配戴口罩帽子和手套,严格执行食堂餐饮具消毒卫生制度。

(4)严把食品采购、运输、清洗、加工、消毒、储存和留样关,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具体要求签订合同前制订,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6)认真执行校方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四、监督考核实施办法

为加强采购人治安、保洁等管理,保持学校的整体形象及风貌,提高服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制订以下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处罚内容

1

上班脱岗、缺岗、串岗,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之事,酒后工作,着装不规范,言行举止有损单位形象。

发现一次扣2分

2

校内发生任何纠纷和火警,应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采取适当措施进行阻止和处理,如故意躲避或任由事态发展,造成后果。

发现一次扣5分

3

校内物品出入不检查、不控制,导致物品流失。

发现一次扣8分

4

不按规定巡逻或巡逻无记录,重大事件不汇报。

发现一次扣2分

5

每季期检查内的各类校消防设施和设备,定期上交检查结果,设备设施损坏和缺损如实汇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汇报。

发现一次扣2分

6

工作人员频繁非合理原因换人。

发现一次扣3分

7

发生盗窃一次。

出现一次扣10分

8

其他违规情况。

发现一次扣1分

中标供应商要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本考核细则按每季度进行打分考核,满分为100分。若考核得分低于80分,当季度管理考核视为不合格的,并扣除该季度服务费用2万元人民,同时作为是否续签下年服务的依据。如果中标供应商管理混乱,经采购人督促后未能及时改进,出现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情况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换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章 商务条款

序号

内 容

1

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考核合格,校方同意,可续订下一年合同。合同须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存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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