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YZ-ZFCG(2021)-068
二、项目名称: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物业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2395673(元) | 宁波新日月酒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 首南街道水街11号302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物业管理项目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物业管理项目 | 物业管理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忠行,傅东栋,冯建军,蔡科峰,龚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1),宁波市鄞州区国土资源中心所(2)
地 址:惠风东路228号(1),惠风东路228号(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包亦璐(1),包亦璐(2)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892-93835(1),(0574) 892-93835(2)
质疑联系人:王善丰(1),330212059005fp(2)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3831(1),0574-892938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泰康西路7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225140
质疑联系人:张洁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22520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郑燕蓉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附件信息:
068国土资源物业管理(1)(1).doc
301K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物业管理项目
招标编号:YZ-ZFCG(2021)-068
2021年7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其它相关内容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的委托,就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物业管理项目
二、采购编号:YZ—ZFCG(2021)—068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采购内容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
服务期限 (服务类) |
最高限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物业管理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
一年 |
2400000(其中下属国土所510000元 鄞州分局1890000元) |
2400000(其中下属国土所510000元 鄞州分局1890000元) |
备注: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是否续签须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二)特定条件:无。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21日上午9:00时止。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将被拒绝投标)。
《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www.zjzfcg.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3、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必须为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原因未能成功上传政采云系统的均作无效标处理,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注意事项:本项目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到开标现场,但需注意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准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需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781439029@qq.com.注意发送时间必须在开启解密时间后,如解密失败才须发送。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21年7月2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日期及时间:2021年7月2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泰康西路70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政采云(http://www.zcygov.cn/))
3、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开标日上午9:30时前)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中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开标日上午9:30时前)因政采云平台或代理机构问题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781439029@qq.com(邮箱收件人联系电话0574-88225476)可由代理机构使用投标人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开标日上午9:3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联系人:龚敏 联系电话:0574-892938951
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228号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怡 电话:0574-88225140 传真:0574-88225200
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联系人:郑燕蓉 联系电话:0574-89295894
十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发布的“财库[2019]9号”文件。
十二、其他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6月30 日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的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物业管理服务和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1.2、招标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1.3、地理位置: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28号
1.4、建筑面积:约11500㎡
1.5、下属所(邱隘 五乡 姜山 横溪 咸祥 瞻岐) 面积约9000㎡
二、项目服务需求及人员配置要求
1、服务需求
序号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管理服务范围 |
1.1 |
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的维护(分局本部及下属所); |
1.2 |
负责分局本部区域内的绿化养护管理及盆花摆放服务(230盆); |
1.3 |
各类会议的会前准备,会中服务和会后清理等。包括保障各类会议室、大礼堂内的音响与调音台的操作及维护; |
1.4 |
负责24小时的安全保卫和服务工作,包括门卫外来人员登记、报刊信件收发、门口和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秩序及场所管理的维护、院内日常安全巡查、管理区域内消防和视频监控; |
1.5 |
做好服务区域内的消防及监控管理工作; |
1.6 |
食堂服务:负责本部早、中餐(150人)、利时食堂早、中餐(140人)的正常供给及合理搭配等。 |
1.7 |
管理区域内其它临时性服务。 |
2 |
总体管理要求 |
2.1 |
中标人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承包方协议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各岗位人员不得顶替调换、在岗在位,各尽其职,保证各项服务质量符合标准。 |
2.2 |
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工作质量进行不定期考核,具体考核方案与中标人协商议定,以保证奖罚分明。 |
2.3 |
中标人必须对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政治审查和岗位培训,并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其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遵守委托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维护委托方形象,服从领导。对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作风拖拉的员工,经查实后酌情处罚,情节严重的委托方有权辞退。 |
2.4 |
中标人须在委托方内设立专职行政管理处,根据招标要求,制定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制度上墙,由中标人派专职督导人员每日进行现场管理,落实好各项制度。 |
2.5 |
中标人要做好厨房整体管理,包括工作人员岗位安排、员工培训、工作纪律、工序流程、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设施维护、人员安全、规范操作、成本控制等。 |
2.6 |
中标人负责支付上岗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有关费用,承担培训、服装等费用。 |
2、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1)本部物业人员配置
序号 |
岗位 |
人员数量 |
要求 |
1 |
项目经理 |
1人 |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内,持物业经理上岗证 |
2 |
主管 |
1人 |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内,持物业经理上岗证 |
3 |
大厅保安员 |
3人 |
男,年龄在45周岁以内,持保安员上岗证 |
4 |
巡逻保安 |
2人 |
男,年龄在50周岁以内,持保安员上岗证 |
5 |
消控保安 |
2人 |
男,年龄在50周岁以内,持消控上岗证 |
6 |
会务服务员 |
1人 |
女,年龄在40周岁以内 |
7 |
保洁员 |
4人 |
女,年龄在50周岁以内 |
8 |
绿化工 |
1人 |
男,年龄在50周岁以内,兼外围保洁工作 |
9 |
合计 |
15人 |
(2)本部食堂人员配置
序号 |
岗位 |
人员数量 |
要求 |
1 |
厨师长 |
1人 |
男,年龄在50周岁以内,持三级/高级及以上厨师证 |
2 |
厨师 |
1人 |
男,年龄在50周岁以内,持三级/高级及以上厨师证 |
3 |
帮厨 |
1人 |
男,年龄在50周岁以内,持四级/中级及以上厨师证 |
4 |
面点师 |
1人 |
年龄在50周岁以内,持三级/高级及以上面点师证 |
5 |
洗杂工 |
3人 |
女,年龄在50周岁以内 |
6 |
合计 |
7人 |
(3)利时食堂人员配置
序号 |
岗位 |
人员数量 |
要求 |
1 |
主管 |
1人 |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内,持物业经理上岗证 |
2 |
厨师 |
1人 |
男,年龄在50周岁以内,持三级/高级及以上厨师证 |
3 |
帮厨 |
1人 |
男,年龄在50周岁以内,持四级/中级及以上厨师证 |
4 |
面点师 |
1人 |
年龄在50周岁以内,持三级/高级及以上面点师证 |
5 |
洗杂工 |
3人 |
女,年龄在50周岁以内 |
6 |
合计 |
7人 |
(4)下属所人员配置
序号 |
岗位 |
人员数量 |
要求 |
1 |
保安 |
6人 |
男,年龄在55周岁以内,持保安员上岗证 |
2 |
食堂烧饭兼保洁 |
6人 |
女,年龄在50周岁以内 |
3 |
合计 |
12人 |
说明:1、上述人员应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持相关证书上岗。
2、总体原则必须保证所有工作能正常开展,同时能应变突发性、临时性情况发生,在运行过程中,如有工作衔接不顺畅的情况发生,所有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业主有权要求其限期进行更正,不做更正的或更正后仍不合格,可酌情扣除物业管理费用,直至终止委托管理合同。
三、服务工作内容及标准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对物管企业要求:所委托物业公司需按宁波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操作规范制定物业管理具体服务方案,实施运作,并能严格按照既定管理目标管理大楼。
2、物业管理须达到以下目标:
(1)清洁管理无盲点,有效保洁率99%以上。
(2)投诉处理率100%。
(3)事故发生率控制在业主安全责任考核目标要求内,因管理原因引起的治安案件发生率为零。
(二)总体管理要求
中标人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合同(协议)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各岗位人员不得顶替调换、在岗在位,各尽其职,保证各项服务质量符合标准;派遣人员要做到遵纪守法,做好保密工作。
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工作质量进行不定期考核,具体考核方案与中标人协商议定,以保证奖罚分明。
中标人必须对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政治审查和岗位培训,并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其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维护采购人形象,服从领导。对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作风拖拉的员工,经查实后酌情处罚,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辞退。
中标人须在采购人处设立专职行政管理办公室,根据招标要求,制定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制度上墙,由中标人派专职督导人员每日进行现场管理,落实好各项制度。
中标人要做好厨房整体管理,包括工作人员岗位安排、员工培训、工作纪律、工序流程、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设施维护、人员安全、规范操作、成本控制等。
食堂定价供应,伙食标准以个人实际消耗为准,并以成本价供应。
中标人负责支付上岗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有关费用,承担培训、服装等费用。
中标人派遣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自身原因或中标人原因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被上级点批评、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或非工作时间发生失窃、偷盗造成损失的,经核实应予以按责任赔偿损失并处罚款(按发包额的10%),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服务内容及标准
1、保洁
室内保洁职责要求:
(1)指定会议室、办公室的保洁要求:每日上班前对办公家具、电话机、空调器、电脑、墙面电控器、办公桌椅、沙发、茶几等进行保洁,其中采购人领导办公室及公共部位玻璃窗每周至少保洁一次。
(2)办公大楼保洁要求:每日对地面、墙面、门、门框、木饰面、顶棚、玻璃、窗框、消防通道、公用设施、风口、灯饰、灯筒、空调器进行保洁。
(3)卫生间保洁要求:按要求对地面、墙面、玻璃镜、便器、坐厕、便斗、洗手盆、台面、天花板、灯、排风口、门窗框等进行保洁,每天至少两次,节假日必须保洁一次。
(4)会议室保洁要求:按要求对地面、桌椅、沙发、茶几、地毯等进行保洁。
(5)电梯保洁要求:每日对轿厢、内立面、天花板等进行保洁、消毒。电梯地毯每天更换,每周清洗一次。
(6)承担分局内值班室的床单每日整理、换洗工作(清洗费包含在报价内)。
室外及公共区域保洁职责要求:
(1)按要求对各类管线、停车库内地面、天花板、告示牌等进行保洁。
(2)按要求对大楼外广场地面、台阶、绿化带、告示牌及其他公共设施进行保洁。
(3)按要求对大楼所有楼道、走廊玻璃、大堂地面、楼梯扶手、墙面、台阶、电梯前厅、消防设施外围、风口、灯具、装饰柱等进行保洁。
(4)地面无烟蒂、纸屑、果皮、落叶等杂物,无污迹、无异味,地面、墙面属花岗岩或大理石材质的,应整洁有光泽。
(5)玻璃门窗、洗手台板等各类设施、设备,无水迹、手印、灰尘。垃圾中转处、垃圾桶、窖井无垃圾积存、无臭味,附近地面无污染,无污水及虫蝇滋生等。
(6)负责区域内的除四害、消杀工作。
2、安保
安全管理:
(1)对本单位整个区域进行全天候安保值勤,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2)做好行政办公区域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并通知被访人员上门接送或陪同工作,防止和阻止未经允许的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3)对停车场、车辆进行安全与交通管理,保证车辆停放整齐、交通有序,保证车辆安全。
(4)及时发现、处置大门及周边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
(5)负责报刊、信件的收发和送达(重要信函即到即送)。
(6)巡逻岗工作日不间断巡查,维持办公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节假日和晚上值班每隔一小时巡查一次,及时关闭过道、卫生间等照明灯。
(7)完成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消控管理:
(1)消控中心24小时值班。
(2)熟练操作消控操作平台。
(3)按要求播放广播。
(4)简单维修,确保消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负责消控中心的卫生工作。
(5)完成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3、专职会议服务
服务人员保障各类会议室、大礼堂内茶水供应等服务,礼堂音响与调音台的操作。
4绿化服务
(1)每周不少于一次对绿化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修剪枯病枝伤残枝等,及时更换和补种苗木,特殊季节及时清理。
(2)花坛草地养护,冬季栽种越冬草种,要求常年保持常绿。
(3)办公楼内楼道、大厅、食堂等公共区域约230盆左右盆栽花按季变化摆放和保养。
(4)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5、供餐服务
(1)负责本部及利时食堂工作人员的供餐服务,本部早餐约150人,中餐约150人;利时食堂早餐约140人,中餐约140人;
(2)采购人食堂免费提供水、电、气和场地,负责主要原材料采购费用,公共场所责任险办理费用、餐厨具及维修费用、隔油池清理费、餐厨垃圾清运费等,中标人做到节约使用。中标人负责人员招聘,提供用餐服务,承担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加班费、食堂烟道清洗(一年四次)等直接费用。
(3)由主厨负责制定食谱和每日进货计划,要求合理调配,荤素搭配,不断提高烹饪水平,提供营养合理餐饮服务保障工作。并符合《食品卫生法》标准。
(4)严把食品验收,确保食品质量,对入库食品分类存放,并做好出入库登记和日消耗登记工作。搞好餐厅内部卫生。室内无蛛网,餐具干净整洁,调料器具内外无污渍,餐厅桌椅、地面无油污、无水渍,光洁明亮。
(5)食品加工区域设备放置有序,台面清洁,地面无积水、地沟无污水、无污渍。厨师对餐饮各项工作要精心组织、细心加工、用心烹饪,保证菜品质量,避免物料浪费、降低能耗排放,有效控制加工成本。
(6)加强食堂的设备设施管理。严格操作规程,设备使用完毕或每天工作结束时应彻底清洁,发现有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修。仓库物品归类放置,做到用陈存新、无过期变质食品。
(7)餐厅服务员应严格监督并执行就餐人员分类打卡,凭卡、凭票就餐。
(8)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并接受采购人的工会每季度民意测评,根据所提意见建议及时作出调整与改进。
(9)如采购人有晚餐及节假日桌餐接待的,相关人员加班费用另算,费用标准:①安排项目内厨师加班的按50元/次·人支付,其他食堂服务人员按30元/次·人支付;②安排项目以外厨师加班的按200元/次·人支付,其他食堂服务人员按100元/次·人支付;
(四)、服务标准
1、安全保卫管理
(1)24小时值勤,对来访人员实行严格的管理,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办公场所,及时处置扰乱正常工作秩序事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工作。
(2)接待来访人员的登记,联系接待的人员,礼貌迎送来访人员,并引导来访人员到相关的接待场所。
(3)做好防火、防盗等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24小时不间断监控火警报警系统、可视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发现险情和可疑情况及时了解清楚,并报告和处置。管理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简单故障的排除、维护等,确保内部治安和消防安全。
(4)接待外来人员,进行登记、验证、通报等,联系接待人员,礼貌迎送来访人员。
(5)收、发报刊和信件,重要信函即到即送。正常休息日和节假日保证有人收发。
(6)夜间组织巡逻工作,对办公楼层和大楼内各区域进行不间断地巡逻检查,及时掌握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设备、消防器材和设施的运作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登记记录。
(7)维护正常秩序,严格管理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内。按照采购人管理制度要求,负责管理好物业区域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安全停放,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认真做好外来车辆的登记。
(8)要做到文明礼貌,统一着装,严守岗位,在上下班时间段内实行站岗迎送;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大门规定时间的开、关,便于车辆人员的进出。
(9)建立报告制度,并做好值班台帐记录。
2、环境卫生: 管理区域内所有公共区域及大楼内各场地的环境卫生管理。
(1)根据会议要求及时做好会前准备和会后清扫工作,确保会中服务,配合做好会议接待保障工作。
(2)做好领导办公室、接待室等室内的卫生(以实地查勘为准)。
(3)卫生间保洁(实施动态保洁):
(a)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和设施完好。
(b)台面、镜面、地面干净,基本干燥,无灰尘,无明显污渍。
(c)坐便器、蹲便器、尿槽内无明显水迹污逅和其他污物。
(d)洗手液、卫生纸等补充及时。
(e)每周要对各器具清洁消毒一次。
(4)大堂。 按星级酒店标准保洁、重大节假日必须对其进行全面清洁、打蜡。电梯内、大堂上的地毯,大楼外墙面及玻璃保持清洁。
(5)停车库(场)、大楼内场地:
(a)每天清扫不得少于二次,保持地面整洁。
(b)保洁员要对以上部位每小时巡视一次,发现杂物及时清理。
(c)要保持车辆停放有序。
(6)公共区域、绿化区域、垃圾房等。
保证大楼内公共区域内干净整洁、无蛛网、无烟头、无纸屑。绿化区域内无瓜果皮、无树枝等杂物,垃圾中转处、垃圾桶、窖井无垃圾积存、无臭味、无污水及虫蝇滋生等。废品应归到指定地点并及时处理,不准擅自存放在保洁区域内。
(7)公共设施工作服务标准
项目 |
工作标准 |
走廊、门厅、大堂、电梯厅、楼梯或消防楼梯地面 |
地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地面干净有光泽,无垃圾、杂物、灰尘、污迹、划痕等现象,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絮状物。旋转门、门中轴、门框、门边缝部位光亮、无痕迹、无灰尘。旋转门空调出风口无灰尘、无污迹。门把手干净、无痕迹、定时消毒。 |
楼梯扶手、栏杆、 窗台、指示牌 |
保持干净、无灰尘、光亮。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絮状物。指示牌无灰尘、无污迹、无痕迹,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痕迹。 |
消防栓、消防箱、 公共设施 |
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迹。喷淋盖、烟感器、喇叭无灰尘、无污渍。监控摄像头、门警器表面光亮、无灰尘。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痕迹、无灰尘,内侧无灰尘。 |
天花板、公共灯具内或外 |
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角落、边线等处无污渍、无灰尘、无斑点。 |
走廊、楼梯窗玻璃、 大堂门厅、电梯厅玻璃 |
保持洁净、光亮、无灰尘、无污迹、无水迹 |
平台、屋顶 |
无垃圾堆积。 |
公共卫生间 |
坐厕内、小便池内刷洗干净、喷洒消毒,保持无异味、无污迹、无水渍、无垃圾、无积水,镜面保持光亮,无水迹,面盆无水锈。云石台面无水迹、无皂迹、无毛发,光洁明亮。洁具应表面光洁、明亮、内外侧无污渍、无毛发、无异味、定时消毒。镜子明净、无水渍、无擦痕、镜框边缘无灰尘。废物箱表面无污迹、无灰尘、无异味,定时消毒。外露水管连接处无碱性污垢,管道表面光亮、无灰尘。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
垃圾收集 |
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污迹、无异味、干净整洁。 |
电梯轿厢 |
轿厢壁无浮灰;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垂直升降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操作面板无污迹、无灰尘、无擦痕,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自动扶梯踏步、阶梯干净、无灰尘、无污迹,玻璃、不锈钢外壳色泽均一、无斑点、无擦痕、无污迹。 |
烟灰缸、垃圾桶 |
桶内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烟缸内烟蒂不多于三支。 |
消杀灭害 |
对通风口、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安排灭蟑螂、老鼠。 |
电器设施 |
灯泡、灯管无灰尘。灯罩无灰尘、无污迹。其它装饰件无灰尘、光亮、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灰尘、无污迹。 |
3、专职会议服务
服务人员保障各类会议室、大礼堂内茶水供应等服务,礼堂音响与调音台的操作及维护由工程维修科承担。
4、食堂管理
(1)保障正常工作日每天早中餐的正常供给及采购人因特殊需求要求提供的餐饮服务。
(2)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法律、管理办法以及采购方的制度管理办法,在签约时还需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书,要保证食堂、餐具卫生要达到卫生部门卫生许可要求,做到安全卫生、足量美味供应饭菜,杜绝浪费。
(3)负责对加工的原辅材的质量进行验收和评估,特殊情况下买菜工作由中标方承担,在合同期内所用的食品原材料,必须有正规厂家和资质的商铺,并提供相关的质量检验证书,不得采购、储藏、加工、销售变质食品,并做到进货单公示工作。
(4)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严重的食物中毒、违纪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和影响声誉的现象,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5)自行办理健康证,必须保证所有上岗人员均持有健康证,自行负责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社会保险、劳保用品和奖金等国家规定应支付的有关费用,并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中标人必须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办理相关保险。
(6)中标人要爱护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房产和餐饮炊具设备(包括厨房电梯及其它日用办公设施等),履行租借手续,负责养护管理、遗损赔偿。
(7)中标人必须负责所属人员的卫生教育,确保所属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服务证,统一着装上岗。
(8)中标人落实专人对各餐厅、食堂、加工间、餐厨垃圾堆放处等包干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打扫,就餐完毕要及时清理餐桌,剩饭剩菜安排专人及时清理,中标人员工不得私自处理剩饭剩菜。
(9)食堂在承包期内所有水、电、气费由招标人负责,但中标人必须做到节约使用。
(10)中标人在合同期间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需书面报告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11)中标人必须指定专人按期上报食堂经营的相关数据。
(l2)中标人须根据采购方规定时间按时为进驻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不得随意更改时间(特殊情况如开会、接待、会餐等要服从采购方的管理),坚持服务第一的宗旨,做到热情服务、文明待人、公平守法。
(13)须严格履行合同要求,不得转包给其他经营者,否则,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14)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所聘工作人员须报采购人认可备案后方可上岗。如果所聘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必须及时调整,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5、绿化养护管理
(1)每月不少于一次对绿化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修剪枯病枝伤残枝等,及时更换和补种苗木,特殊季节及时清理。
(2)做好办公楼内楼道、大厅、食堂等公共区域盆栽花按季变化摆放和保养。
(3)做好防旱防涝,防虫防冻,发现枯死及时上报并进行补种。
四、物业管理费用及补充说明
(一)物业管理经费使用范围
1.人工工资费用(必须符合宁波市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社保医保(必须符合宁波市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福利。
4.节假日加班费用。
5.行政办公费用。
6.员工的服装费用。
7.其它费用。
8.管理费用。
9.法定税费。
(二)其它补充说明
1、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保安工具(包括对讲机、警棍等安防工具)、保洁工具物耗(保洁工作中所需的各类工具、耗材,包括卷纸、洗手液等)、除四害消杀费用(含相关耗材、药品)、绿化租摆费用、食堂烟道清洗费用(一年二次);
下属所的工具、物耗等上述相关费用由业主方另行承担,不在含在报价内。
2、如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到宁波市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基数、比例上调,则合同中的人员工资部分按最低工资、社保基数实际上调幅度上调。
3、在投标报价中,物业管理采用包干制。中标人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对本物业实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中标人需在本项目中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协调管理,按本项目管理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中标人必须严格管理,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人员要坚守岗位,实行专人负责制,各项目负责人必须跟班作业,服从管理,做到服务第一,质量第一。所有员工须有有效的上岗证件。
5、管理费用结算具体时间为:合同签订后预付中标费用的50%,合同履行完毕后支付余款50%,结算时中标人需要提供合法票据。
6、管理用房。在合同期限内采购人免费提供相应的管理用房,具体根据采购人的实际与管理要求而定。
7、管理服务费用以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的价格为准。
8、采购人将在合同期内适时对该中标人进行考核评比,如考评不合格或达不到有关要求的,限期进行更正,不做更正的或更正后仍不合格,可酌情扣除物业管理费用,直至终止合同。如考评合格并达到采购人预期的,可酌情给予奖励。
9、采购人监督及处罚办法
监督内容为中标人投标承诺、管理指标、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等,采购人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或外部审核。
10、中标方应配合采购人做好原物业人员(符合条件人员)安置工作,做到平稳过渡。
五、注意事项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4、如投标人提交伪造资质证书、合同文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没收投标保证金、通报批评,并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5、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任何形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由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给予处罚,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终止委托管理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物业管理 |
2 |
采购编号: YZ-ZFCG(2021)- 068 |
3 |
采购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
4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5 |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 是;√否。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项目,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且投标产品为小微企业生产的,该产品投标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 |
6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
7 |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开标时间和地点”。 |
8 |
结果公告: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 |
9 |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本次采购预算为2400000万元,最高限价24000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其中下属国土所不超过510000元;鄞州分局不超过1890000元)。 |
10 |
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
11 |
付款方法:每月支付一次。在中标人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采购人在下一个月的10日前支付上个月的物业管理费。 |
12 |
履约约定:中标人应在所承诺的期限内履行合同,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逾期的,应承担损失,具体违约处罚由合同双方约定。 |
13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14 |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
15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一 、说明:
1、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本项目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本项目其他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
4、本项目免收代理服务费。
二、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三、投标委托
1、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被授权人须提供开标日前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本项目其他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七、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其它相关内容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作无效或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七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实质性内容有大的修改,需十五日),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告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以书面或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不包含问题来源。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4.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标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二部份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商务技术文件:
(1)目录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被授权人开标日前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4)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距开标前三个月任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加盖公章);距开标前三个月任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
(5)项目方案
① 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服务方案。
② 特殊时期的应急保障措施。
③人员配置方案、培训方案及项目经理简历表,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开标前近三个月内投标人所缴纳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为准),以上内容均加盖公章;.其它服务人员配置表,若投标人已在本次投标时配备完毕本项目其它服务人员,填写本表;若投标人未配置本项目其它服务人员,则可不填写本表,但提供承诺书;
④企业管理制度:提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如人事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各类保安、保洁管理制度等。
⑤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或承诺。
(6)服务承诺
(7)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
(8)与评标内容相关的资料
(9)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须按以上顺序装订投标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导致产生不利于投标人评标结果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3)小微企业产品分项报价表(若有的提供);
(4)投标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提供)。
注: ★(1)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未正确关联定位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可用CA锁法人章(如有),未申请法人章的将签名部分签好后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咨询政采云400-881-7190)。
3、备份投标文件部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在需要时发送至邮箱:781439029@qq.com,不得早于解密开启时间。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认为初审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带“★”的款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5)评委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
3、特别说明: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处理。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九、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需在开标时间做好开标准备(如投标文件的解密和投标价格的确认),确保联系方式的畅通。
(二)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
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4、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注:(1)开标过程需投标人确认的事宜,通过政采云平台或微信或电子邮箱发送邮件等方式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期间做好相应的准备。(2)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三)特别说明
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
(3)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4)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
(5)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6)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十、评标
1、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以公平、公正、客观的评标原则,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4)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5)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6)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3、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十一、定标
1、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最后得分从高到低按序推荐中标人。如遇综合得分相同取报价低的,报价也相同取技术得分高的,再者以异常情况由评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
4、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十二、合同签订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中标(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及投标时的承诺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在法律规定的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有权变更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如需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采购人应重新招标。
4、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所承诺的期限内履行合同,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逾期的,应承担损失,具体违约处罚由合同双方约定。
5、采购人按照规定及时将采购合同上传至政采云系统,完成合同备案并进行合同公示。
十三、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投诉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和注明日期。没有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
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投诉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和注明日期。
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
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可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如采用)。
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否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及具体扣除比例见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如有)。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监管部门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证明。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
(四)、 执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发布的“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
(五)、关于分公司投标
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 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 已由总公司授权的, 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六)、关于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的对待所有投标人
2、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1)评标委员会按照“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技术、商务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审;
(2)对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评定分;
(3)所有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4)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由评委集体讨论决定。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二、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细则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供签约时参考)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第1条? 基本情况
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管理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管理范围是本项目招标文件明确委托管理的范围,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第三条 管理服务范围
(一)安保服务
(二)保洁服务
(三)综合服务
…………
以上各项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四条 服务期限
1、期限为三年,自__年_月_日起至__年月日止。
2、管理合同为一年一签,首期合同自__年_月_日起至__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管理的质量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项目的管理达到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以及在服务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费用合计:大写人民币 元/年。
(二)费用的支付方式:
(三)费用的调整: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
2.有权对乙方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
3.为乙方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含相关工具、物料)、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设施和涉及本后勤管理外包所需的验收图纸、资料等。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
4.按合同约定的费用额度、支付方式和支付程序,按季支付后勤管理费用。
5.甲方享有对乙方服务人员指定、更换或调整的权利。
6.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管理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2.保证从事本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在聘用、任命、调整、调换有关主要管理服务人员之前,须征得甲方同意。在实施管理工作过程中,若乙方对投标时及合同中承诺的服务人员安排情况自行变动而未经甲方同意的,将按照违约处理,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保密要求。
3. 合同期间,乙方派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和各部门主管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同时任职。
4. 对管理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管理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5.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移交确认书。
6.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7.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直至乙方达到管理质量标准后,甲方再支付相应的管理费用。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职责,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情况严重的,甲方可根据损失情况,最多可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 %的违约金;因乙方管理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请在选择项中打“√”)
□提请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10条? 合同附件
(一)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招、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从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目录
投标人(盖公章有效)
名 称 |
页 码 |
备注:
1、投标人须按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顺序装订投标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导致产生不利于投标人评标结果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本目录也可在制作投标文件中系统自行生成。
商务技术文件
一、投 标 函
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邀请________(招标编号),签字代表__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_________(投标方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1) 商务技术文件
(2)报价文件
(3)资格证明文件
(4)服务承诺
(5)其他相关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并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已完全明确招标文件中《鄞州区加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管理须知》和《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告知的全部内容。
3、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
5、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放弃中标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同意不向贵方追回投标保证金;
6、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方以提前报备或用其它不良手段阻止预中标人获得货源的、在开评标过程中投标方放弃投标的,愿意接受贵中心作为不良行为公示处理;
7、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说明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向招标人提供不真实文件,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有关情形的,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接受处罚,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8、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_(公章)
投标方代表姓名、职务:___________
投标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全权代表签字: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