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编号:2021LXCZ039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涡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星园街道办事处市民食堂运营单位(二次)
2、采 购 人:安徽涡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涡阳县
2、招标内容:涡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星园街道办事处市民食堂运营单位(二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金额:城关街道办事处不得低于300000元/年;星园街道办事处不得低于 249000元/年。
4、服务期:三年(1+1+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经业主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5、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三、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县级及以上党政食堂或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或高等学校餐饮经营业绩一个,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合同业绩信息须能体现评审要素,如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须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自行下载,详见附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8月11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
3、投标文件份数:一正肆副(纸质版,胶装装订),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
六、投标担保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乐行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ahlxcc.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涡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涡阳县天静宫路阳光花园小区西门对面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895412009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宿工
电话: 0558-7210232
附件:(二次)城关街道办事处、星园街道办事处食堂运营(最高价?.21.docx
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
涡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星园街道办事处市民食堂运营单位(二次)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2021LXCZ039
采购人:安徽涡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投标单位须知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1章 招标公告
涡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星园街道办事处市民食堂运营单位(二次)
项目编号:2021LXCZ039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涡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星园街道办事处市民食堂运营单位(二次)
2、采 购 人:安徽涡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涡阳县
2、招标内容:涡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星园街道办事处市民食堂运营单位(二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金额:城关街道办事处不得低于300000元/年;星园街道办事处不得低于 249000元/年。
4、服务期:三年(1+1+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经业主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5、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三、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县级及以上党政食堂或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或高等学校餐饮经营业绩一个,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合同业绩信息须能体现评审要素,如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须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自行下载,详见附件。
%1、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8月11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
3、投标文件份数:一正肆副(纸质版,胶装装订),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
六、投标担保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乐行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ahlxcc.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涡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涡阳县天静宫路阳光花园小区西门对面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895412009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宿工
电话: 0558-7210232
2021年7月21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安徽涡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宿工 联系方式:0558-7210232 |
3 |
项目名称 |
涡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星园街道办事处市民食堂运营单位(二次) |
4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采购人自筹 其他 |
5 |
包别划分 |
不分包 分包 |
6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按以下方式支付,具体如下: 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当年承租租金。 |
7 |
联合体投标 |
□允许 不允许 |
8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9 |
服务期 |
三年(1+1+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经业主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
10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不得采用现金。 1、供应商须于开标时间前提交人民币5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请从供应商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采购人账户,现金存入或其他方式存入(转入)的均视为无效,并拒绝其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汇款备注加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如不加入责任自负。 开户名称:安徽涡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34050188740800000013 (此账号仅用作本项目保证金收取) 3、投标保证金退还: ①、招标不成功(或开标现场拒收投标文件)的,由各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退款申请及保证金转账凭证后,采购人直接退付至其汇出账户; ②、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退付:中标公示期限结束,由各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退款申请及保证金转账凭证后,采购人直接退付至其汇出账户; 注: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由采购人退付。 |
11 |
答疑 |
(1)标书提问时间:2021年7月31日17:30前(纸质文件);标书回答时间:2021年8月3日。 (2)各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事项,请于标书质疑时间内提出,对于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的疑问事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及相关回答补充等资料; (3)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制定投标文件; (4)各供应商需及时从安徽乐行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查阅(http://www.ahlxcc.com),如因查阅不及时,所引起与投标有关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均应登录安徽乐行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查看有关资料信息。 (5)供应商应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对于恶意质疑、投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12 |
勘察现场 |
自行勘察 |
13 |
投标文件份数 |
详见招标公告。 |
14 |
投标时间及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至: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11日9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11日9时30分 |
15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 |
16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7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缴纳: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履约保证金为100000.00元。中标后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 开户名称:安徽涡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34050188740800000013 (此账号仅用作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收取) 注: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履约结束、验收合格后,联系采购人退付履约保证金。 |
18 |
开标注意事项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大会时必须出示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需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时参加开标大会,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19 |
中标服务费 |
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单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以本项目以中标价乘以3年服务期为计算基数100%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报价。 (此账号仅用作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 收款人户名: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1318 0430 1920 0052 303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涡阳支行营业部 |
20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
注: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同一文件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城关街道办事处市民食堂采取对外开放运营模式,同时县直单位职工可以刷卡就餐,(早晚、中餐、晚餐)三餐的餐饮服务。
星园街道办事处市民食堂采取对外开放运营模式,同时县直单位职工可以刷卡就餐,(早晚、中餐、晚餐)三餐的餐饮服务,及4个包厢。
二、餐品设计:
1、早餐:5—7元,提供不少于10个品种。
2、中餐:2—15元,提供3个净荤、4个半荤、3个素菜、主食、小菜、汤及时令水果共约20个品种。
3、晚餐:2—15元,提供1个净荤、3个半荤、3个素菜、主食、小菜、汤及时令水果共约10个品种。
4、拟投入城关街道办事处的从业人员不少于15人,且持有有效健康证。项目负责人(餐饮经理)1人,厨师长1人,主厨2人,以上各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根据实际宴会需求,调配合理资源,保障供餐服务工作。
拟投入星园街道办事处的从业人员不少于15人,且持有有效健康证,其中含项目负责人(餐饮经理)1人,厨师长1人,主厨2人,(包厢接待:常备国家三级及以上厨师1人、凉菜厨师1人、包间专职服务员1人),以上各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根据实际宴会需求,调配合理资源,保障供餐服务工作及包厢餐饮服务工作。
5、菜品定价不高于市场价,包厢菜品要经招租人同意后定价。
6、按照招租单位要求使用同一充值系统、接受收银管理系统。
7、投标人进场后须自行采购 后厨设备、厨杂用品,餐具桌椅,餐具用品需满足用餐人数需求,服务期结束或合同终止,由投标人自行处置。
8、投标人进场后所产生的水电气卫生费等都由都有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人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监督考核办法,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监督考核办法进行调整,投标人须接受。
10、中标人采购的厨具必须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且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场安装。
第四章 评标办法
1、评审原则
1.1合法、合规原则。
1.2公平、公正、科学、审慎、择优原则。
评审办法前附表
表1:投标文件初审表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资格性检查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法有效的“多证合一”证件(如允许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自然人居民身份证) |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
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格式附后) |
|
资格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材料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符合性检查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有效“多证合一”证件一致 |
投标文件签署 |
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 |
|
投标文件格式 |
按规定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清晰、可以辨认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唯一 |
|
投标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
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
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
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技术、报价、服务时间、质保期及服务措施等 |
1、本次评标采用最高评标价法。最高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高报价,以提出最高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单位或者中标单位的评标方法。
2.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
3.1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一)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四)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中标候选投标人数量应当根据招标需要确定,推荐1-3名中标候选投标人,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投标人。
采用最高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确定。
(五)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3.2 保密
招标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4.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4.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4.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4.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4.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4.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4.3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5.无效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若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投标、但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的;
(5)投标报价低于本项目最低限价的;
(6)投标文件中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与投标时提供的原件(如要求)不一致的;
(7)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8)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投标文件评审且不符合招标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10)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的;
(1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废标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任务取消的。
7.附则
对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和其它材料,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单位在货物质量、安全生产、劳动力管理等方面被通报批评的应如实填写,如发现有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第五章 投标单位须知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1.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及需求、交货时间和地点
1.3.1 采购内容及需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2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1个投标联合体,以1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6)采购单位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7)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包)项下的招标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2)自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 。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响应和偏差
1.9.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9.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或服务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9.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采购内容及需求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具体时间见采购内容及需求。
1.9.4 招标文件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0 定义
1.10.1采购(招标),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以及货物采购中所伴随的服务。
1.10.2 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
供应商:是指对本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投标人: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实际参与了该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