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剑阁县白龙镇小学校白龙小学校第二校区学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7-23 15:25
项目概况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剑阁县白龙镇小学校白龙小学校第二校区学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1.竞争性谈判文件自 2021年7月24日至 2021年7月2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发售。 2.获取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万缘南岸阳光小区103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8232021000148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剑阁县白龙镇小学校白龙小学校第二校区学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预算金额(元) | 910000 | ||
最高限价 | 910000元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15日历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1年07月24日到2021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1.竞争性谈判文件自 2021年7月24日至 2021年7月2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发售。 2.获取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万缘南岸阳光小区1032。 | ||
方式: | (1)现场办理: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按照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格式填写完整并加盖鲜章)。 | ||
售价: | 30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1年0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17号2F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1年0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17号2F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备案编号:剑财采备案2021-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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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剑阁县白龙镇小学校 | ||
地址: | 剑阁县白龙镇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878093030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汶川县威州镇桑坪路39号附9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发刚;联系电话:028-8774989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电话: | 137081236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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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信
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兹介绍我单位 等 名同志,前往你处办理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等事宜,现对以下情况予以全面认知:
1我单位提供用于获取采购代理机构发售的采购文件澄清或更正通知的电子邮箱为: ,联系电话为: ,均真实、有效,如因我单位提供的邮箱地址有误,未能及时获取澄清或更正通知的,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2我单位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之前全程关注、了解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关于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如有)。我单位在更正公告发布后规定的时间(详见本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更正公告书面内容,如我单位逾期未领取,视同我单位已全面认知本项目更正公告的书面内容。
3我单位依法获取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后,将认真阅读并理解投标(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对资格预审文件及规定有任何异议,我单位将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递交方式进行主张。
4我单位依法获取投标(响应)文件后,针对本项目的所有作为或不作为均为我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并对该作为或不作为依法承担责任。
对于上述条款,我单位已全面认知,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申请人名称: (盖章)
附: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获取投标(响应)文件须按以上格式内容出具介绍信,不得擅自更改或自拟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