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安徽省休宁海阳中学食堂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PCG2021J040
项目名称:安徽省休宁海阳中学食堂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安徽省休宁海阳中学校内一楼食堂和二楼食堂委托运营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在服务期内服务优秀综合得分在85分(含)以上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成交个数:2个(每个食堂1个),经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一楼食堂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为二楼食堂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8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性审查表):
①身份证明材料;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启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2)信誉要求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启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①③④⑤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对拟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第②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其他: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食堂)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地点: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联系人:查女士,联系电话:0559-2321314,地址:屯溪区黄口新村12排12幢。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省休宁海阳中学图书馆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省休宁海阳中学图书馆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安徽省休宁海阳中学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6、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7.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休宁海阳中学
地 址: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夹溪路33号
联系方式:0559-7518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屯溪区黄口新村12排12幢
联系方式:0559-23213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查女士
电 话:0559-2321314
采购需求.doc
服务要求
经营期限
期限: 三年(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制定详尽的考核制度,包含但不限于在校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等主体的考核因素,经考核在服务期内服务优秀综合得分在85分(含)以上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综合得分未达85分的,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合同。
服务内容及服务时间
食堂服务对象为全校师生的早、中、晚三餐及夜宵,其中上午可经营一个大课间,具体时限由学校根据作息时间确定;夜宵经营时限由学校确定。
经营范围
安徽省休宁海阳中学现有学生及教职工共2300人,其中初中部1100人,高中部1020人,教职工180人。食堂主要为本校师生提供一日三餐自加工的饭菜和小吃服务。一食堂面积约1480㎡,内设操作间、面点间、备餐间、粗加工间、仓储间、餐厅等;二食堂面积约1480㎡,内设操作间、备餐间、粗加工间、仓储间,餐厅等。一、二食堂服务对象均为全校师生,由师生自愿选择,需设置教师打饭、打菜窗口。
经营规则
1、供应商成交后必须是自营,不得进行任何方式分包、转租。否则采购人有权视供应商违约,解除合同并不退经营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饮食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出售等各项工作,认真做好环境卫生。泔水等废弃物由成交供应商按当地政府部门要求进行处理。
3、成交供应商经营期间,必须自觉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学校对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卫生消毒、质量、价格、品种、服务规范等方面的监管。自觉缴纳各种规费,依法纳税。如果在相关的监管检查中被查出不合格或受到处罚,成交供应商须积极配合整改、缴纳罚金。
4、成交供应商自行办理单位或员工所需的各种证件(学校如可能可协助)。成交供应商所聘各类员工的工资、劳保福利和“五险一金”、食宿安置等,以及服装、体检、办证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聘员工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补偿责任及善后处理工作。
5、成交供应商为其经营的饮食、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应保证经营场所外一定范围内道路通畅、卫生整洁。如发生食品安全、火灾、失窃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直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成交供应商所经营的商品应对师生负责,价格不得高于黄山市市场行情价。
7、成交供应商应按学校教学规律和作息时间营业。学校有权调整本校的作息时间,有权对学生进出校门时间和日常管理做出要求,成交供应商不得干预。
8、水电费由成交供应商按实际发生额与当时费用标准,每学期结束时交纳给采购人。
9、成交供应商不得在经营场所外设点,采购人也禁止其他人在校内设点。
10、成交供应商要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经营及经营时间经营,经营范围仅为自加工的饭菜和小吃,凡超范围经营或超时经营的,学校按每天1%的标准扣罚其履约保证金,经劝阻后拒不整改的采购人可直接取消合同并没收所有履约保证金。
11、合同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所有自购设备、商品等应在5个日历日内撤离并自行处置,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逾期6—10日内,每日按经营保证金的5%收取租金;逾期第11日起,自购设备、商品等由发标方全权处理。
1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每周五前公布下周所有菜品清单(特殊情况除外),本条款列入考核内容,未按规定公布菜品清单的,予以每次1000元的经济处罚并纳入考核,三次未公布的采购人可直接取消合同并没收所有履约保证金。
13、供应商需承诺:若中标,拟派的所有人员(与磋商响应文件提供人员一致)必须真实参与经营,所有人员必须在工作日内在现场参与工作,每天在岗时间不少于6小时。若遇特殊原因需更换人员的,需在经营前向采购人申请,同意后方可更换,且更换后人员资格条件不得低于磋商响应文件拟派人员资格条件;若磋商响应文件拟派人员未真实参与经营的,予以每次5000元的经济处罚并纳入考核,三次人员未及时到岗的采购人可直接取消合同并没收所有履约保证金。本项内容需单独提供承诺函,未提供的供应商投标无效,磋商响应文件被否决。
14、采购人将发放校园一卡通,必须以刷卡形式消费,不得以此形式外任何形式进行交易。若被发现,予以每次200元的经济处罚并纳入考核。
15、任何经营时间内,所有食物均需在食堂内就餐完毕,不得提供打包服务。若被发现,应及时清理包装物,且给予每次200元的经济处罚并纳入考核。
16、成交供应商需与采购人相关负责人充分沟通对接,节假日及周末需备餐,不得出现节假日及周末留校学生无法就餐情况,本条款服务内容将重点列入考核。
考核要求
1、一、二食堂成交供应商均应本着服务为主、盈利为辅的准则提供经营服务,应互相沟通、配合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良的餐饮服务,若出现恶意竞争,则采购人有权进行劝导、处罚甚至取消合同。
2、整个服务周期内,采购人会按规定周期根据制定的考核制度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经营模式、人员到岗情况、菜品清单公布情况、菜品质量、菜品价格、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对于达不到考核标准的,进行约谈或责令暂停营业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将视为违约取消合同。
二、商务要求
序号 |
内容 |
要求 |
1 |
合同签订地点 |
安徽省休宁海阳中学 |
2 |
提供服务的期限 |
三年(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制定详尽的考核制度,包含但不限于在校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等主体的考核因素,经考核在服务期内服务优秀综合得分在85分(含)以上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综合得分未达85分的,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合同。 |
3 |
付款 |
付款人:安徽省休宁海阳中学 付款方式: 根据采购方单位学生实际消费额,经双方财务核算一致后结算上月款项,如有账务疑问,结算顺延至月底(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予以顺延,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
4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一楼食堂5万元,二楼食堂5万元。 成交供应商按投标承诺履约完成后予以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