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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长台初级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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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山市长台初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江山市长台初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021ZFCG-0721

项目名称:江山市长台初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8月03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服务的,视同中型企业。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山市长台初级中学

地 址:江山市长台镇五村桥头2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57009536

质疑联系人:黄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15857009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思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9068375(698375)

质疑联系人:朱思蓓

质疑联系方式:15869068375(69837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传 真:0570-4033811

联系人 :王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81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长台初中食堂磋商文件.doc

    286.1K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江山市长台初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2021ZFCG-0721

采购单位:江山市长台初级中学

备案单位:江山市财政局

代理机构: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朱思蓓 审核人:毛伟伟

二0二一年七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6

HYPERLINK \l "_Toc457934637"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2

17

20

27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江山市长台初级中学委托,现就江山市长台初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ZC2021ZFCG-0721

二、采购组织类型: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名称

服务期限(年)

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江山市长台初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1

具体详见第三章内容

35

注:本项目属于餐饮行业。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3日09时00分前。

2.获取文件方式:投标人报名后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免费下载,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特别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以及驱动下载(办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官网)。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指南详见网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3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8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八、磋商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1楼。

九、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服务的,视同中型企业。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江山市长台初级中学

地址:江山市长台镇五村桥头2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15857009536

质疑联系人:黄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15857009536

2.代理机构: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三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思蓓

项目联系方式:15869068375(698375) 

质疑联系人(询问):朱思蓓

质疑联系方式:15869068375(69837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王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811

地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江山市长台初级中学

2

项目名称

江山市长台初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3

总预算金额

35万元

4

服务期限

1年

5

磋商有效期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6

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

1.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7

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注意事项

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 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9

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签订合同。

10

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交纳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交纳成交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

11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12

备份文件

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方投标无效,投标方可在2021年8月3日09时00分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邮箱(619435704@qq.com),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方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开标后1小时内进行解密),投标方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邮箱(619435704@qq.com)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方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二、磋商须知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定义

“组织方”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江山市长台初级中学。

“供应商”系指向组织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服务。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磋商委托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一经发现有转包、分包现象,采购人可无条件中止取消与供应商合同。

特别说明: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中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磋商文件说明

9.磋商文件的组成

9.1竞争性磋商公告;

9.2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9.3采购内容及要求;

9.4合同的通用和专用条款;

9.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9.6磋商办法及磋商程序。

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响应文件的编制

11.总体要求

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将导致无效处理。

11.2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3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两套纸质的投标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须采用CA签章。

【资格文件】

▲资格文件封面;

▲磋商响应函(格式参照后附表);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参照后附表);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参照后附表),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此项无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参加投标人证件);

▲符合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第三方出具报告,个体工商户除外);

12.1.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照后附表)。

12.1.10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参照后附表)。

商务技术文件

12.2.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参照后附表);

12.2.2投标人提供自评表,将客观分自评后放入投标文件,并在评分自评明细中后注明得分具体页码。

12.2.3见第四章评分标准

【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2.3.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参照后附表);

12.3.2▲开标一览表;

12.3.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型、大型企业无需提供),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开标一览表》为在磋商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如果磋商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磋商被拒绝。

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否则,可以拒绝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磋商报价

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报价中必须包含服务、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供应商在报价单中的提供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最终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报价应按不同费用类别分开填写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磋商报价中。

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国家、省、市颁布有关材料价格调整因素,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政策、市场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考虑的风险系数自行决定。

报价统一为人民币价,并包括向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交纳的各种税费。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递交

1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

17.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17.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一个小时内。

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

18.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8.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磋商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19.1响应文件逾期传输递交的;

19.2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19.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

19.4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19.5磋商文件中有▲处条款供应商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19.6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19.7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9.8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

19.9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9.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采购终止的情形

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应予终止。终止后,招标人应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0.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0.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0.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0.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磋商时,(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授予合同

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35.1成交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网站公告,代理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组织方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代理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领取的后果自负。供应商与采购单位须按本公告发出两个工作日后的十天内签订合同,并经代理公司签证、报财政部门备案(备案前须公示)后生效。

35.2成交供应商不遵守磋商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磋商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单位报报财政部门处理并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35.3签约后即为磋商结束。响应文件一律不退。

法律责任

3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6.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6.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6.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6.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6.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其他

37.解释权:本磋商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组织方。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 劳务基本情况

本校共有师生850人,每日提供早、中、晚三餐,早餐教工用餐约50人,学生人数约760人,每餐提供稀饭、早点等不少于3 种的早餐;中餐用餐教工人数90人,学生人数约760人,3 菜1汤;晚餐用餐教工人数为60人,学生人数约760 人,3菜1汤。九年级学生在食堂一楼餐厅就餐,七、八年级学生送到教室或指定地点就餐。教师用餐要求刷卡。

学校原有食堂员工11人,其中主副厨各1人,洗切工8人,蒸饭工1人。(此项为承包人对学校食堂劳务工作量提供参考用)

二、 基本需求

(一)管理人员要求

为确保学校食堂劳务工作正常运行,中标公司必须为采购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要求:

1.身体健康,并具有餐饮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食堂业务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了解食堂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应的工作实践经验。

3.懂管理,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

4.上岗前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5.食堂员工不得带家属进入食堂不刷卡用餐,员工不得在食堂加工自带食材。

(二)操作员工要求

1.采购单位需食堂员工至少9人,其中主厨1人,副厨1人,其他7人。

2.原则上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其中主厨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有特殊技能者,经学校同意后可以适当放宽),三级及以上厨师证,有学校食堂主厨工作经历。正常工作期间,中标公司操作人员必须全天候到岗,确保食堂劳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所有食堂员工(含临时工)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4.学校食堂员工必须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能按照教育系统食堂卫生管理规范,严格规范自己的劳务行为。

5.学期中途中标公司要更换食堂员工,需经得采购单位同意方可更换。

(三)操作流程要求

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堂管理工作要求,并严格执行,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卫生。

1.整理清洗食材原料时,要注意节约与适度原则,认真清理与清洗。加工操作时,垃圾及下角料要第一时间入袋(框、桶),切配食材要讲究粗细长短,合乎加工需求。

2.菜肴烧制时,要煮熟烧透。生熟餐具器皿要分开使用。要注重色、香、味、咸淡等的合理处理。成品加工完毕后,必须存放在备餐间。备餐间在备餐前要紫外线消毒至少30分钟,食品完成熟制后必须在2小时内食用。清洗后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均要离地存放,同时要做好防蝇、防尘、保洁工作。

3.必须保证食堂安全和食品卫生,经常注重检查成品和半成品原料的质量,发现有霉烂或变质的原料要及时更换。菜肴烧制完毕,要按照留样要求第一时间做好留样工作。

4.餐具要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漂四消毒五保洁”的流程做好清洗消毒保洁工作。漂洗不得少于3遍流水清洗。洗碗机操作按照设施使用说明执行。保洁柜内不得存放餐具以外物品,并定时清洁。

5.食堂各岗位员工在完成自己的加工任务后,及时对自己工作环境、使用工具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并将使用工具进行消毒后存放到指定地点。(若需更换,必须以旧换新,否则由中标公司承担)。

(四)用餐服务要求

1.根据要求按时将学生饭菜、餐具送到指定地点,学生用完餐后及时收回餐具清洗。

2.按学校要求为教师提供三餐(早餐要求1菜2面点、粥饭等,中晚餐至少3菜 1汤)。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刷卡就餐管理规定对到食堂用餐的人员进行“刷卡分餐”。

3.注意各班就餐人数的多少,量要配足,菜要配齐,注意分餐时的动作细节,切勿将饭菜泼洒到地面,确保每班饭菜齐全,保证学生饭菜足够。

4.食堂员工饭菜供应方式与教师一样,一律从窗口供应,并在食堂餐厅用餐。

5.学校给中标公司提供相应的食材原料,中标公司必须如实下料,不得克扣或有意增加原料。食堂员工不得将相关食材原料带出食堂。

6.中标公司按照学校实际需要保质保量做好学校客餐,做到色香味美。

(五)卫生打扫要求

1.食堂内外环境(含卫生区域)要随时保持整洁,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每餐后组织人员认真清扫食堂内外所有区域,并用大拖把将地面拖干净,每天清洁食堂各功能室,每周对食堂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对一切设备设施进行认真的清洗整理,餐厅内部的下水道要认真冲刷,每次打扫要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整洁。要做好食堂灭蚊灭蝇工作。

2.食堂所有工具、食品存放按食堂五常法标准管理执行。

3.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食堂安全、卫生和食品卫生等。学校发现问题后,中标公司应及时整改,并按《食堂服务质量、食品卫生的处罚条例》执行。

(六)公物管护要求

1.承包初期,食堂所有公物清点、登记,由中标公司验收使用

2.易损拖把、畚箕、笤帚、抹布、清洁球、洗洁精由学校统一配齐。用坏后以旧换新。工作服、帽由中标公司提供。

3.员工餐具清洗规范操作,污物及时清理,防止管道堵塞。

4.违反操作流程导致物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配件费、维修工资等一切费用由投标公司负责。耐用品在使用过程中非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

5.承包期结束,所有设施,按期初所领,全面清点无误后交回学校。如有缺少按价从承包费中扣除。

6.无论生熟菜肴,食堂公物,中标公司所有员工严禁夹带,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七)勤俭节约要求

1.食堂所有场所使用结束后,及时关水关电,避免浪费。

2.煮粥、蒸饭时,用具上所沾米粒要尽可能利用,米袋交保管员清点查收。

3.每天所需食品、物品向保管员认领,由保管员填写出库单。灶台上的油盐酱醋味精等调料用量适度,倒尽用完。

4.大锅禁止加工私人食品,要尽可能提高燃料的利用率。

5.每天工作结束离开前必须对食堂、餐厅全面巡查一次,确保水电、门窗均已关好,并做好记录。

6.要认真落实厉行节约要求,杜绝食堂餐饮浪费行为。按照学校用餐人数及时调整食材用量;遵从学校泔水量反馈情况,合理调整用米用料,调整咸淡辛辣口味。要合理利用可以二次加工的原材料,开发新菜品。

(八)安全保险要求

中标公司必须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和意外险。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中标公司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九)相关说明

1.中标公司必须确保学校食堂运营的平稳过渡。

2.采购单位可不定时检查、监督中标公司承包范围内的服务质量,并提出合理建议。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项目的基本要求,对中标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经评价认定中标公司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对采购单位日常管理中的合理建议不予采纳的,采购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与第二中标公司签订剩余的服务合同,试用期执行规则同第一中标公司。

3.采购单位作息时间有调整、就餐人数有变化,采购单位应提前及时告知中标公司。

4.采购单位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场地、灶具、水电、燃料等;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原料及配料;提供就餐所需要的餐具。

5.采购单位为中标公司提供本单位所需的工作帽、工作服、手套等必要的劳保用品,由中标方承担。

6.根据合同约定,按考核结果按月向中标公司支付合同款及其他服务费,办理支付手续时提供发票。本劳务费用除包含劳务外包范围内的服务外,还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意外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健康证、节假日福利、餐补、利润、税金、节假日加班费用等全部费用。

7.食堂工作人员伙食费每月300元/人(一年计10个月,除7、8月),由承包供应商支付。

8.学校有其他临时指派任务,中标供应商无条件配合。

(十)服务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原项目承接主体服务期满并通过测评,绩效评价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满意度在80%以上),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根据相关规定按年续签服务合同。

注:第一中标公司合同签订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1个月后由学校食堂劳务外包管理小组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不足80%的,将与第一中标公司解除合同,采购人重新与第二中标公司签订剩余的服务合同,试用期执行规则同第一中标公司

第四章 磋商办法及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政采云专家库里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或由采购单位代表1名以及从政采云专家库里随机抽取的2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问、评估和比较。采购单位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磋商过程中要求磋商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澄清、询标内容通过电子CA签章上传,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在接到代理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规定时间内澄清补正完毕。请投标人在投标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则视同默认采购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采购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

磋商办法

本磋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技术分、报价分合计组成,满分为100分。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打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采用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就项目进行磋商,以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时间先后决定磋商顺序。磋商时先听取由供应商拟派的授权代表就项目的重点内容进行磋商,磋商过程中由磋商小组成员提出相关问题,并由供应商拟派授权代表进行回复与承诺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信息,为明确本次采购项目的各项技术要求,各供应商应接受磋商小组可能多次的询问、质疑和磋商,如供应商不接受磋商小组的询问、质疑和磋商,其磋商无效。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结合技术评分细则对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即为各供应商的技术分值。专家评标委员会打分与投标供应商自评分不一致的,必须在评审报告和评审资料中详细说明原因,同时将客观分评分情况告知投标供应商,允许投标供应商当场提出疑问。技术分一旦宣布将不能修改或重评。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所有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评审及合同签署中应以二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二次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技术分加报价分为最终得分,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人。如果得分相同,以技术分得分高者为成交候选人;若技术分得分也相同,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

评定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代理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组织方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注意事项

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磋商小组可要求该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磋商文件作无效处理,同时招标方应将该情况报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评分标准

评分

项目

评 分 细 则

分 值

采购要求响应情况

客观分

根据各供应商针对采购要求逐项响应情况打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要求的得40分;

未响应(负偏离)的,每一小项扣1分,扣完为止;

0-40分

类似业绩

客观分

供应商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日期截止日,机关、事业单位类似餐饮服务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一个单位业绩合同的得5分,最高得5分,合同原件扫描件编入商务技术文件。

注:合同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0-5分

服务方案的详细描述

主观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是否科学、合理、高效,能提供每周菜单及营养配比说明,菜肴品种丰富,搭配合理,菜肴、点心创新思路等情况;提供的得基本分10分,在此基础上更加合理的加0.5-5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0-15分

人员情况

主观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人员投入等情况;提供的得基本分5分,在此基础上更加合理的加0.5-5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0-10分

内部管理、考核制度

主观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各项制度(包括劳动纪律;职工奖惩制度;检查、考核制度;职工行为规范制度等),岗位责任明确。食堂管理工作有计划,有员工培训计划,食堂管理规范,有节水、节电、节气奖惩措施等情况;提供的得基本分5分,在此基础上更加合理的加0.5-5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0-10分

应急预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高效等;提供的得基本分5分,在此基础上更加合理的加0.5-5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0-10分

报价

基准价为满足评标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保留两位小数。报价高于预算价,为无效投标文件。

0-10分

磋商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一个小时内。

2.由采购人代表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分别与供应商就价格、服务、配置等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磋商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审查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4.有效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

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项目名称: 填学校名称 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填学校名称 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于 日 : 在 填开标地点 ,进行 填采购方式 的结果,签署本劳务外包合同。(未招标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 填学校名称 的食堂劳务外包事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劳务内容

服务费(元)

服务时间

1年

总报价

大写: ;(小写:¥ 元 )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元)。

本合同劳务费用除包含劳务外包范围内的服务外,还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意外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健康证(健康证办理、培训、年检)、节假日福利、利润、税金等本项目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 (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二、 劳务基本情况

本校共有师生850人,每日提供早、中、晚三餐,早餐教工用餐约50人,学生人数约760人,每餐提供稀饭、早点等不少于3 种的早餐;中餐用餐教工人数90人,学生人数约760人,3 菜1汤;晚餐用餐教工人数为60人,学生人数约760 人,3菜1汤。九年级学生在食堂一楼餐厅就餐,七、八年级学生送到教室或指定地点就餐。教师用餐要求刷卡。

三、 基本需求

(一)管理人员要求

为确保甲方食堂劳务工作正常运行,乙方必须为甲方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要求:

1.身体健康,并具有餐饮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食堂业务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了解食堂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应的工作实践经验。

3.懂管理,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

4.上岗前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5.食堂员工不得带家属进入食堂不刷卡用餐,员工不得在食堂加工自带食材。

(二)操作员工要求

1.甲方需食堂员工至少9人,其中主厨1人,副厨1人,其他7人。

2.原则上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其中主厨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有特殊技能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适当放宽),三级及以上厨师证,有甲方食堂主厨工作经历。正常工作期间,乙方操作人员必须全天候到岗,确保食堂劳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所有食堂员工(含临时工)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4.学校食堂员工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能按照教育系统食堂卫生管理规范,严格规范自己的劳务行为。

5.学期中途乙方要更换食堂员工,需经得甲方同意方可更换。

(三)操作流程要求

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堂管理工作要求,并严格执行,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卫生。

1.整理清洗食材原料时,要注意节约与适度原则,认真清理与清洗。加工操作时,垃圾及下角料要第一时间入袋(框、桶),切配食材要讲究粗细长短,合乎加工需求。

2.菜肴烧制时,要煮熟烧透。生熟餐具器皿要分开使用。要注重色、香、味、咸淡等的合理处理。成品加工完毕后,必须存放在备餐间。备餐间在备餐前要紫外线消毒至少30分钟,食品完成熟制后必须在2小时内食用。清洗后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均要离地存放,同时要做好防蝇、防尘、保洁工作。

3.必须保证食堂安全和食品卫生,经常注重检查成品和半成品原料的质量,发现有霉烂或变质的原料要及时更换。菜肴烧制完毕,要按照留样要求第一时间做好留样工作。

4.餐具要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漂四消毒五保洁”的流程做好清洗消毒保洁工作。漂洗不得少于3遍流水清洗。洗碗机操作按照设施使用说明执行。保洁柜内不得存放餐具以外物品,并定时清洁。

5.食堂各岗位员工在完成自己的加工任务后,及时对自己工作环境、使用工具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并将使用工具进行消毒后存放到指定地点。(若需更换,必须以旧换新,否则由乙方承担)。

(四)用餐服务要求

1.根据要求按时将学生饭菜、餐具送到指定地点,学生用完餐后及时收回餐具清洗。

2.按甲方要求为教师提供三餐(早餐要求1菜2面点、粥饭等,中晚餐至少3菜 1汤)。并严格按照甲方有关刷卡就餐管理规定对到食堂用餐的人员进行“刷卡分餐”。

3.注意各班就餐人数的多少,量要配足,菜要配齐,注意分餐时的动作细节,切勿将饭菜泼洒到地面,确保每班饭菜齐全,保证学生饭菜足够。

4.食堂员工饭菜供应方式与教师一样,一律从窗口供应,并在食堂餐厅用餐。

5.甲方给乙方提供相应的食材原料,乙方必须如实下料,不得克扣或有意增加原料。食堂员工不得将相关食材原料带出食堂。

6.乙方按照甲方实际需要保质保量做好甲方客餐,做到色香味美。

(五)卫生打扫要求

1.食堂内外环境(含卫生区域)要随时保持整洁,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每餐后组织人员认真清扫食堂内外所有区域,并用大拖把将地面拖干净,每天清洁食堂各功能室,每周对食堂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对一切设备设施进行认真的清洗整理,餐厅内部的下水道要认真冲刷,每次打扫要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整洁。要做好食堂灭蚊灭蝇工作。

2.食堂所有工具、食品存放按食堂五常法标准管理执行。

3.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食堂安全、卫生和食品卫生等。甲方发现问题后,乙方应及时整改,并按《食堂服务质量、食品卫生的处罚条例》执行。

(六)公物管护要求

1.承包初期,食堂所有公物清点、登记,由乙方验收使用

2.易损拖把、畚箕、笤帚、抹布、清洁球、洗洁精由甲方统一配齐。用坏后以旧换新。工作服、帽由乙方提供。

3.员工餐具清洗规范操作,污物及时清理,防止管道堵塞。

4.违反操作流程导致物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配件费、维修工资等一切费用由投标公司负责。耐用品在使用过程中非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

5.承包期结束,所有设施,按期初所领,全面清点无误后交回甲方。如有缺少按价从承包费中扣除。

6.无论生熟菜肴,食堂公物,乙方所有员工严禁夹带,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七)勤俭节约要求

1.食堂所有场所使用结束后,及时关水关电,避免浪费。

2.煮粥、蒸饭时,用具上所沾米粒要尽可能利用,米袋交保管员清点查收。

3.每天所需食品、物品向保管员认领,由保管员填写出库单。灶台上的油盐酱醋味精等调料用量适度,倒尽用完。

4.大锅禁止加工私人食品,要尽可能提高燃料的利用率。

5.每天工作结束离开前必须对食堂、餐厅全面巡查一次,确保水电、门窗均已关好,并做好记录。

6.要认真落实厉行节约要求,杜绝食堂餐饮浪费行为。按照甲方用餐人数及时调整食材用量;遵从甲方泔水量反馈情况,合理调整用米用料,调整咸淡辛辣口味。要合理利用可以二次加工的原材料,开发新菜品。

(八)安全保险要求

乙方必须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和意外险。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九)相关说明

1.乙方必须确保甲方食堂运营的平稳过渡。

2.甲方可不定时检查、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服务质量,并提出合理建议。甲方有权按本项目的基本要求,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经评价认定乙方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对甲方日常管理中的合理建议不予采纳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与第二乙方签订剩余的服务合同,试用期执行规则同第一乙方。

3.甲方作息时间有调整、就餐人数有变化,甲方应提前及时告知乙方。

4.甲方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场地、灶具、水电、燃料等;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原料及配料;提供就餐所需要的餐具。

5.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单位所需的工作帽、工作服、手套等必要的劳保用品,由乙方承担。

6.根据合同约定,按考核结果按月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及其他服务费,办理支付手续时提供发票。本劳务费用除包含劳务外包范围内的服务外,还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意外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健康证、节假日福利、餐补、利润、税金、节假日加班费用等全部费用。

7.食堂工作人员伙食费每月300元/人(一年计10个月,除7、8月),由乙方支付。

8.甲方有其他临时指派任务,乙方无条件配合。

四、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合同金额的2%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无服务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五、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 履行时间:1年,自2021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原项目承接主体服务期满并通过测评,绩效评价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满意度在80%以上),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根据相关规定按年续签服务合同

2.履行方式:提供食堂劳务服务。

3.履行地点:按甲方要求。

七、款项支付

劳务费11个月发放,按月结算(次月的10号左右支付上一个月劳务费),由基本费用与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基本费用占90%,绩效考核占10%。绩效考核根据学校食堂劳务外包考核小组满意度测评结算,满意度在80%(含)以上的全额支付,满意度在70%(含)-80%的按绩效考核部分的80%支付,满意度在60%(含)-70%的按绩效考核部分的70%发放,满意度低于60%的不支付。连续两个月满意度测评低于60%的,甲方将终止合同。根据考核结果,乙方凭税务发票按月结算劳费(包括客餐补贴部分)。

八、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九、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在提供服务期内发生事故及其他责任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解除合同。

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违约责任

1.因员工个人原因对学校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辞退,并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未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服务的,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拒不支付的,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其它违约处理办法:

甲方将对食堂劳务的服务质量进行全程监督。

1.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直接确定排名次之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乙方未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中标后7个工作日)在江山设立服务网点,或服务网点未配备至少1名常驻专职管理人员的。

(2)本项目转包、分包、委托其他公司管理服务。

2.在合同执行期间,服务网点的常驻专职管理人员未到位的,视为虚假应标。

3.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视情节轻重扣除50-1000元/次。

(1)未按合同规定派足服务人员或未执行合同规定任务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2名以上食堂服务人员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外调(借)食堂服务人员的;

(4)发生其他有损甲方形象或影响正常工作造成损失的;

(5)食堂发生火灾应该发现而未能及时发现、及时扑救的;

(6)甲方对食堂劳务服务公司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乙方未能及时整改的;

(7)未及时提供食堂服务人员信息,被发现有不合格服务人员的;

(8)学年度考评发现问题的。

十二、其它要求

(1)在岗工作期间,因食堂服务人员失职导致校内发生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等重大责任事故,乙方必须承担甲方责任部分一半的经济损失。

(2)食堂服务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调解与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在食堂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食品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双方也可友好协商解除合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请有关权威机构或部门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的生效

1.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江山市财政局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江山市财政局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经代理公司鉴证、江山市财政局备案后生效(合同备案前必须公示)。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代理有限公司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方: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一、响应文件封面

资格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响应方:盖CA签章

日期:

二、资格文件

1. 磋商响应函

致:江山市长台初级中学(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磋商公告(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提交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响应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响应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3.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争议。

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__90__天。

5.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 _______ 职务:______ _______

磋商响应方(CA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供应商资格声明

江山市长台初级中学(采购单位名称):

本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并保证投标响应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

同意此次投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

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

本单位如中标,保证按照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磋商响应方(CA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声明日期: 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并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磋商响应方(CA签章):

日 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邮政编码:

书面声明

致:江山市长台初级中学

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磋商响应方(CA签章

日期: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经由 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参加江山市长台初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编号:ZC2021ZFCG-0721)招标活动,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公司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公司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招标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 项利害关系。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自评表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自评分

页码

1

2

磋商响应方(CA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采购要求响应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第三章所有内容

响应内容

是否偏离

1

2

3

磋商响应方(CA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四、报价文件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ZC2021ZFCG-0721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人员(人)

服务期限(年)

1

合计

(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备注:报价包含所有费用。

磋商响应方(CA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磋商响应方(CA签章)∶

日期∶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响应方(CA签章):

日 期: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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