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耀华中学 2021-2022年度耀华中学食堂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21-C-0518)公开招标公告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208 | 208 | 餐饮服务 | 2021-2022年度耀华中学食堂服务,食堂权属使用面积一至三层合计约3300平方米,预计就餐人数2600人左右,餐次为早、中、晚三餐。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3日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采购人食堂的供餐服务质量,确保师生食品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天津市教委有关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工作的指示精神,经采购人党委会研究决定,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公开招聘合法经营、业绩优良的餐饮企业为采购人食堂提供餐饮生产和人员管理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食堂及就餐人员情况
(1)食堂权属使用面积一至三层合计约3300平方米。水电气及大型灶具配套完善,空间布局合理。
(2)学校学生就餐人数2300人左右,教职工就餐人数300人左右。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服务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06号
4.服务方式:
(1)采购人提供场地、设备(及维护)、煤水电气支出、食品原材料采购。
(2)中标人提供食品生产制售服务及从业人员常规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工作。
(3)中标人负责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食物生产加工。
5.供餐时间:早餐6:30-8:00、午餐11:20-13:00、晚餐16:50-18:00。
6.用餐形式:
(1)教师、学生实行一餐一刷卡的方式自愿到食堂选用消费,中标人受采购人监督管理。
(2)临时工作餐:听从采购人通知要求,另行结算。
(3)应急供餐方式: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新冠疫情),用餐形式应结合实际情况,严格遵守上级要求执行。
7.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食堂配备不少于42名工作人员,包括项目经理1名,经理助理(文员)1名。
一楼:厨师4名,充卡1名,库管1名,面点2名,粗加工3名,洗消3名,保洁2名,服务6名。
二楼:厨师1名,助厨2名,粗加工2名,洗消1名,蒸米饭1名,风味2名,保洁2名,服务3名。
三楼:厨师1名,粗加工1名,洗消1名,服务1名。
(三)服务要求
1.用工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劳动用工规定,从业人员与采购人无何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从业人员在从事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社会保险、工伤等均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统一办理从业人员工作服、工作帽、工号牌等相关物品。
2.人员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从业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派遣人员;必须经过公司系统培训且符合上岗要求及标准;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相关从业健康体检合格证;必须有相关岗位资格及从业经验。
3.中标人所派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外派食堂人员政审合格、身体健康,并持证上岗;确保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如中途需要人员更换,必须提前一周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4.为了切实搞好食堂的膳食工作,中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行操作,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对原材料在保质期限内使用,并减少库存量,保证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
5.中标人必须每日将入库原材料及饭菜成品留样48小时,作为食品检测依据,凡不服从管理、违纪或发生因操作、管理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自行承担,同时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视情节轻重罚款、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6.合同期间,场地、设备、用具、餐具、洗消用品由采购人提供并负责维修。中标人应爱护食堂的各种设施及用具,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及养护,杜绝人为损坏,否则中标人应予赔偿。
7.服务形式:制作、售卖、场地卫生、器具洗消消毒等。
8.餐标要求:参照市教委等上级单位营养餐餐标要求。
9.供餐餐次及人数:餐次为早、中、晚三餐。
10.原材料采购形式:由采购人按照天津市教委统一要求,在天津市普教供餐安全管理系统和“农校对接”高校后勤大宗物资交易平台进行采购平台原料,如以上两平台没有所需原料,由中标人统一代采购。所有采购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有正规发票、产品合格证,每日凭发票或小票入帐。月底统一由采购人进行结算,采购人负责审核入库出库管理。
11.中标人需提前一周向采购人提供下周的食谱,并因节假日、民俗等因素,按采购人要求对食谱适时进行调整。每日早餐:主食不少于6种、汤粥不少于6种、辅食不少于4种;每日午餐:主食不少于6种、菜品不少于20种,荤素搭配,每天提供一种免费汤;每日晚餐:主食不少于4种,菜品不少于10个。
12.餐后清洗,餐后组织人员对厨具、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负责操作间、库房、办公室、职工餐厅的卫生工作,保证每日清洁。每周五组织相关人员对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向采购人汇报食堂的工作并听取意见反馈,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1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天津市教委等部门有关要求完成落实,以及接受相关检查及整改任务。
(四)其他要求:
1.合同履行期内,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配齐相关工作人员,如出现缺岗情况、代采购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员工身份等,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
2.中标人人员工资报价应将物价上涨、人员工资上调等客观因素考虑在内,合同履行期内中标人不得以此原因增加工资费用。
3.合同履行期内,如遇中标人聘用的工作人员出现工伤、劳务纠纷等情况,由中标人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4.中标人必须提供每月进货、库存、投料、核算等材料,以及天津市教委等部门关于学校食堂的相关要求材料。
5.支持校方扶贫政策,在食材采购过程中按扶贫政策执行。
6.在合同期内,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对学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时,采购人有权利执行一票否决制,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并可以单方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