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宁夏旅游学校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宁夏旅游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宁夏旅游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宁夏旅游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XH-CWB-20210703(招标文件编号:XH-CWB-20210703)

二、项目名称:宁夏旅游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康耐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上前城村康居北区营业房001号

中标(成交)金额:10.559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宁夏康耐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宁夏旅游学校食堂设备采购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一批 10559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汤效纯 杨继光 张宏亮 孙杨利 于晓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583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旅游学校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85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于晓昕 联系电话:0951-2083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街金海明月9号楼1701室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志超 联系电话:0951-60476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志超

电 话: 0951-6047647

宁夏旅游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公开货物)定.pdf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 XH-CWB-20210703 项 目 名 称:宁夏旅游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采 购 单 位 :宁夏旅游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CWB-20210703 项目名称:宁夏旅游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 元 最高限价:120000 元 采购需求:宁夏旅游学校食堂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3)《民政部、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 字路口向北 100 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旅游学校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 855 号 联系人:巨平娃 联系方式:13709518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街金海明月 9 号楼 1701 室 联系方式:0951-60476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志超 电话:0951-6047647 代理机构: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 日 不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6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7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 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 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9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10 项目预算金额:120000 元;最高限价:120000 元 11 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1 年 7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前 保证金缴纳账户: 单 位 名 称: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6401000112000685756 开 户 银 行: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 12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是 现场考察方式:踏勘时间 2021 年 7 月 15 日下午,请投标人自行 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考察,经采购人盖章的现场踏勘函原件制作 进投标文件正本中。 13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 提供样品要求:无 14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自然日(日历日) 15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23 日 14 点 25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一次性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 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26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无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等是否作为资格要求:否 2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 3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无 4 正本份数:1 份 副本份数:5 份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 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 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 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 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 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 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 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 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 为投标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 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 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 标无效。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评标方法和标准 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7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 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 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 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 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 描述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 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 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 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 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 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 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包括: 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 或者目标; 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 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 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 11.4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 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 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 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 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 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 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 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 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 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 任何修改。 17.4 除投标人不足 3 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 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 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 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 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 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 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 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工作。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 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 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 修正。 20.4 如本项目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 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20.4.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 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 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 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 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 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20.4.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 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 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 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 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 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 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 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 实质性要求的。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 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 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 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 评标方法: 22.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 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 方法。 22.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 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 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 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5.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 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 处理方式: 。 25.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 的处理方式: 。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 定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 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 组成部分。 28. 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 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 31.履约验收 32.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 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 定执行。 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中标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 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 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 务。 (八)质疑和投诉 34.质疑 34.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 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和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名称 规格 单 位 数 量 备注 简易工 作台 1800*800 *800 台 4 尺寸 1800*800*800MM±10MM,面板采用 1.5 毫米厚 304 不锈钢板制作,立管?51 ㎜ 1.5 毫米厚 304 不锈 钢管,底板采用 1.2 厚 304 不锈钢板制作,双层平面。 双开门 工作台 1800*800 *800 台 5 尺寸 1800*800*800MM±10MM,面板采用 1.5 毫米厚 304 不锈钢板制作,立管?51 ㎜ 1.5 毫米厚 304 不锈 钢管,底板采用 1.2 厚 304 不锈钢板制作,总质量不 小于 58 公斤。 四门冰 箱 双温 台 4 外形尺寸 1200*760*1960(MM)±10MM 不锈钢板材内 外胆制成,国产或合资品牌优质压缩机,制冷效果强, 冷藏温度 5℃~-5℃,冷冻温度-6℃~-18℃,环保 无氟制冷,无凝霜。 ★1.所投产品具有 3C 强制认证证书及中国节能产品 认证证书。 ★2.提供所投产品总有效容积≧870L 检测报告。 ★3.提供所投产品 24 小时耗电量≦8度检测报告。 ★4提供所投产品制冷系统任何部位处制冷剂年泄 露量≦0.5g 的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 件备查。(终身质保) 电饼铛 落地式 台 2 锅直径不小于 60 厘米,功率 380V,5KW,电热 管式加热,全包不锈钢外壳,带轮,数字显示仪 表。 电炸炉 落地式 台 1 落地式,380V9KW,采用 1.2 厚 304 不锈钢板材 制作,数字显示控温器,可控时控温。 电蒸车 双门 台 2 功率 380V24KW,采用 1.2 厚 304 不锈钢拉伸内 胆,自动上水,可定时定温,液晶显示温度控温 更加准确。 和面机 25KG 台 2 25 型,380V1.5KW,采用铸铁机身,304 不锈钢 面桶,带变速箱; ★噪音小于 75 分贝,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 公章。 50 煮面 炉 直径50型 台 2 直径 50 型,380V12KW,9 档磁控开关调节火力 大小,可控时控温,液晶数字显示温度。 麻辣烫 柜 2000*600 *2000 台 1 尺寸 2000*600*2000MM,上保鲜下冷冻,双机双 温,不锈钢内胆,玻璃推拉门。 四层货 架 1500*500 *1550 台 3 采用优质 304不锈钢板,主板厚度为 1.2mm,层板 厚度为 1.2mm;平板式承受力强,焊接连接,坚 固耐用,易清洁;衬筋:不锈钢板厚度 1.0mm; 脚通:不锈钢直径 43 圆管 1.0mm;厚柱脚:可 调不锈钢子弹脚。 双眼水 池 1800*700 *800 台 1 材质:采用高强度 SUS304 不锈钢板材制作,板 材厚度 1.2mm; 星盆为一次冲压成型,盆深 500mm,配备不锈钢过滤、防臭下水漏; 支撑腿 选用高强度 SUS304 不锈钢钢管,厚度 1.2mm, 直径为 50.8mm,配有可调节高度的不锈钢子弹 脚,背板与水池台盆外径距离 30mm,每个星盆 配有 304 不锈钢双温水龙头。 刀具消 毒柜(双 开门) 1200*123 0*625 台 1 220V,1200W 热风循环刀具案板消毒柜,定时调 温功能(不锈钢钢身+玻璃门) 刀具消 毒柜(单 开门) 600*1230 *625 台 2 221V,热风循环刀具案板消毒柜,定时调温功能 (不锈钢钢身+玻璃门) 工服消 毒柜 1100*550 *1750 台 1 双门,220V800W 不锈钢外壳,带数字显示,臭 氧及热风双消毒。 微波炉 23L 台 1 23L,900W 光波加热 电饭锅 23L 台 2 23 升 2KW220V 60 煮面 桶 直径60型 台 1 直径 50 型,380V12KW,9 档磁控开关调节火力 大小,可控时控温,液晶数字显示温度。 配餐柜 (消毒 柜) 750*480* 1020 个 1 电压 220V,功率 620KW,材质不锈钢大理石 双层烤 箱 1250*820 *1200 台 1 电压 220V,功率 13.2KW,全电脑控制面,板耐高 温密封胶圈,不漏气无污染,防止烤炉移位 调料车 50*60*80 台 4 不锈钢材质 1.0 厚度带轮带盖 双眼炸 炉 台式 台 1 220V,2.5KW 双温控制,不锈钢材质 煎饼果 子机 台式 台 1 220V,3.5KW 不锈钢材质 33 煮面 桶 直径33型 台 2 直径 50 型,220V2KW,可控时控温 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 调整。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 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 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 定中标供应商 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 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监狱企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无 注: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以下事项 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已作为资格条件事项; (2)涉及企业规模条件事项; (3)附加金额要求的业绩; (4)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偏离; (5)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对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 关的事项; (6)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的事项; (7)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3 项目实 施方案 20 分 1、清晰阐述项目整体技术方案,包括整体设计、设备功能等 内容,各个组成部分定位准确,能充分体现项目要求(0-4 分); 2、技术方案需有完善的计划,项目时间进度安排合理,阶段 划分明确,分段计划科学合理、详细具体、能很好的满足项 目要求的、能确保按时交付、正常运行(0-4 分); 3、管理措施完备,具有应急预案,能够应对突发事件(0-4 分); 4、质量控制措施合理、完善、可行性高,能够满足项目要求 (0-4 分); 5、安全管理措施全面、合理能够满足项目要求(0-4 分); 4 类似业 绩 10 分 近 5 年内(2016 年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 中标通知书)有一项得 2分; 注:以上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正副本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否则不予认可。 5 现场考 察 2分 投标人提供经采购人盖章的现场踏勘函原件得 2分,不提供 不得分。 6 售后服 务 8分 1、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包含有项目技术支持人员名单 及联系电话、故障处理、现场服务措施等。 方案完善、详细,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有实质性内容,得 6-8 分; 方案较为完善、详细,得 3-5 分; 方案欠完善、不够详细,得 0-2 分;不提供不得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招标编号: 买 方 : 卖 方 : 买卖双方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招标采购部门确认,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 一步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买卖双方商 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要求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物 《标的物明细表》。 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为货物到 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达到本合同约定要求的全部 费用。 二、质量保证 1、卖方提供并交付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产地等应与投标文件一致,达到技术规格和参数要求,是未 使用过的,全新的合格产品。 2、卖方所提供的货物要安全可靠,在正常使用情况下, 不对使用者及环境造成危害。如因产品质量或标示不明确造 成损失的,由卖方负责,买方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力。 3、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的条件 卖方完成货物的安装并达到使用要求后,可向使用单位 提出货物验收申请,买方在 5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 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至合格 为止并出具《验收报告》。 七、付款条件 买方凭货物《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原件 及相关资料和货物发票 等办理付款事宜。买方依据前述资 料及卖方汇款凭证向其支付合同金额的 90%,合计¥ 元;在货物验收合格 12 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使用人、 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同时提交货物《中标通知书》《合 同》《验收报告》、汇款凭证复印件及质保金收据后,买方 30 天内支付卖方货物质保金¥ 元。 八、保修及售后服务 卖方所供货物,从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 算质保期,卖方承诺质保期为 个月,凡在质保期内,因 货物质量或安装等原因出现的问题,由卖方负责维修,所发 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如卖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由此给买 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给于赔偿;超过质保期所发生的问题, 卖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终身提供有偿维修服 务。 九、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上述条款,未按上述条款执行的,将 被视为违约。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终止合同(不可抗力除外),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买方授权代表人签字: 卖方法人(代表人) 签字: 买方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信用代码: 电话: 买方使用单位确认并加盖单位章: (确认内容为:标的物名称、型号、数量、制造商等)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页数) 二、开标一览表…………………………………………(页数)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页数)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页数)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页数) 六、资格证明文件………………………………………(页数) 投标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服务期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 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 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 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 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 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书)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 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