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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石岐实验小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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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石岐实验小学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中山市石岐实验小学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市鸿图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南路52号华建大厦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2021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ZHTCS20210712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石岐实验小学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最高限价:早餐:4元/餐;午餐:9元/餐(注:石岐实验小学目前就餐人数约为:早餐600人、午餐1000人,每月按20天计算,每年按9个月计算,本次服务期限为三年。)

(五)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中山市石岐实验小学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 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SZHTCS20210712;

(2)中山市石岐实验小学食堂经营管理,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4)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 其他:无

(六)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09月01日起至2024年07月30日结束。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 年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 供应商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磋商文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1年07月23日至2021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南路52号华建大厦4楼

3. 方式:现场购买。

4. 售价(元):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南路52号华建大厦4楼

3. 本次采购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查验。

五、开启

1. 时间:2021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南路52号华建大厦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和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即可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2.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2021年08月06日09点30分前从供应商账号(含分公司账号)汇出并到达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供应商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① 收款人:深圳市鸿图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② 开 户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港口支行

③ 银行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大道星港湾2号1-7卡商铺

④ 帐 号:9550880220502300182

3. 现场踏勘:供应商可在购买磋商文件期间到中山市石岐实验小学察看现场,需提前联系采购人代表(谭老师,0760-88823627,0760-88824229)。

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竞争性磋商文件和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 本次采购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查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石岐实验小学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七仙街2号

联系方式:谭老师,0760-8882362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鸿图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南路52号华建大厦4楼

联系方式:0760-8840566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60-88405667

发布人:深圳市鸿图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