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ZG-ZFCG-202107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山市贺村第一小学(含吴村分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章 磋商办法及磋商程序第四条评分标准中的厨师、面点师资质 | 1.投标人提供为本项目所聘用的主厨具有三级及以上厨师证得1分。 2.投标人提供为本项目所聘用的面点师具有中级及以上面点师证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和投标公司最近三个月为以上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1.投标人提供为本项目所聘用的主厨具有三级及以上厨师证得1分。 2.投标人提供为本项目所聘用的面点师具有初级及以上面点师证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和投标公司最近三个月为以上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2 |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中的操作员工要求 | 2.持证要求:(1)厨师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有特殊技能者,经学校同意后可以适当放宽),有三级及以上厨师证;(2)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 2.持证要求:(1)厨师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有特殊技能者,经学校同意后可以适当放宽),有三级及以上厨师证;(2)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中标单位所提供的岗位人员与投标文件的岗位人员要一致。 |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山市贺村第一小学
地 址:江山市贺村镇贺滨路7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剑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 4577732?
质疑联系人:姚小琴
质疑联系方式:15857007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山市虎山街道上状元里8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管彩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7014012
质疑联系人:夏珍
质疑联系方式:135870000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传 真:/
联系人 :王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811
附件信息:
7.25江山市贺村第一小学(含吴村分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磋商文件.doc
208K
江山市贺村第一小学(含吴村分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JZG-ZFCG-20210702
委托单位:江山市贺村第一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江山市财政局
编制人:管彩红 审核人:徐赵群
二〇二一年七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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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1
18
第五章 合同草案 21
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28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山市贺村第一小学(含吴村分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本项目公告附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ZG-ZFCG-20210702
2.项目名称:江山市贺村第一小学(含吴村分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6万元
4.采购需求: (“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标项名称 |
服务期限 |
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 |
江山市贺村第一小学(含吴村分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
1年 |
具体详见第三章内容 |
56万元 |
5.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单位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文件方式、时间、地址:
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2.获取文件方式:在线获取,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本项目公告附件。
特别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以及驱动下载(办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官网)。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指南详见网址: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日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1楼。
六、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8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七、磋商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1楼。
八、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服务的,视同中型企业。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管彩红
联系电话:15957014012
地址:江山市虎山街道上状元里89号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贺村第一小学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13511414995
地址:江山市贺村镇贺滨路78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王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811
传真:0570-4033811
地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江山市贺村第一小学 |
2 |
项目名称 |
江山市贺村第一小学(含吴村分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
3 |
采购预算 |
56万元 |
4 |
服务期限 |
壹年 |
5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
6 |
响应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 |
投标人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 (1)投标人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2)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磋商文件要求递交。 (3)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后提供四份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纸质版)给采购代理机构。 |
7 |
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
8 |
备份文件 |
为确保釆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釆云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方投标无效,投标方可在2021年8月2日上午9时00分前将在政釆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响应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邮箱(1053260150@qq.com),传送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方自行保管,如政釆云上电子响应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开标后1小时内进行解密),投标方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邮箱(1053260150@qq.com)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响应文件,如投标方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
9 |
注意事项 |
1.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 时所用的 CA 锁与响应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 |
10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签订合同。 |
11 |
履约保证金交纳 |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交纳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
12 |
代理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代理服务费按成交价的1.5%计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支付采购代理费。 |
二、磋商须知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定义
2.“组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江山市贺村第一小学。
2.“供应商” 系指向组织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服务。
2.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4.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5.磋商委托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6.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一经发现有转包、分包现象,采购人可无条件中止取消与供应商合同。
8.特别说明:
8.▲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中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三、磋商文件说明
9.磋商文件的组成
9.竞争性磋商公告;
9.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9.采购内容及要求;
9.合同的通用和专用条款;
9.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9.磋商办法及磋商程序。
10.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0.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
11. 总体要求
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导致无效处理;
11.2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3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须采用CA签章。
12.1【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2.1.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参照后附表);
12.1.2▲磋商响应函(格式参照后附表);
12.1.3▲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参照后附表);
12.1.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12.1.5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参照后附表),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此项无需提供;
12.1.6▲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参加投标人证件);
12.1.7▲税务机关或第三方出具的近期纳税证明材料(网上下载即可);
12.1.8▲第三方出具的近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网上下载即可);
12.1.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照后附表);
12.1.10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参照后附表)。
注:资格不通过不进入下一轮评标
12.2【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2.2.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参照后附表);
12.2.2提供自评表,将客观分自评后放入商务技术文件,并在评分自评明细中后注明得分具体页码。
12.2.3见第四章评分标准;
12.2.4涉及评分的其他材料。
12.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2.3.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参照后附表);
12.3.2▲开标一览表;
12.3.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型、大型企业无需提供。
13.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3.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3.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3.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3.4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如果磋商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磋商被拒绝。
13.5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否则,可以拒绝其响应文件。
13.6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3.7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4.磋商报价
14.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4.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报价中必须包含服务、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供应商在报价单中的提供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4.3最终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14.4报价应按不同费用类别分开填写。
14.5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磋商报价中。
14.6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国家、省、市颁布有关材料价格调整因素,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政策、市场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考虑的风险系数自行决定。
14.7报价统一为人民币价,并包括向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交纳的各种税费。
15.磋商有效期
15.1▲响应文件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五、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
17.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的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鉴于近期“新冠疫情”防控需要,磋商响应方授权代表无需到开标现场。
17.2响应截止时间后,投标可直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一个小时内。
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8.1磋商响应方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18.2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响应方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七、磋商无效的情形
19.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磋商响应方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19.1响应文件逾期传输递交的;
19.2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19.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
19.4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19.5.磋商文件中有▲处条款供应商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19.6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19.7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9.8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
19.9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9.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废标的情形
20.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0.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0.2出现影响采购公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0.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0.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5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
九、磋商程序
21.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
2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磋商时,(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0、? 授予合同
28.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28.1成交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网站公告,代理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组织方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代理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领取的后果自负。供应商与采购单位须按本公告发出两个工作日后的三十天内签订合同,并经代理公司签证、报财政部门备案(备案前须公示)后生效。
28.2成交供应商不遵守磋商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磋商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单位报报财政部门处理并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28.3签约后即为磋商结束。响应文件一律不退。
十一、法律责任
2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9.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9.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9.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29.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9.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9.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一、其他
30.解释权:本磋商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组织方。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劳务基本情况
1.贺村一小本部共有师生约 1900 人,每日提供早、中、晚三餐。
【早餐】用餐人数约 110 人,每餐提供不少于 2 种面点( 粉干 、面条、粽子、清明果、面包、包子、蛋炒饭等),其中稀饭、豆浆、蛋和2个小菜每天早餐必备,早餐用餐时间为夏令时 6 时 20分(冬令时6时 40 分)至 7 时 40分。
【中餐】用餐人数约 1900人,至少 3 菜 1 汤,用餐时间为 11 时 20 分开始分批次供应。
【晚餐】用餐人数约 110 人,至少 3 菜 1 汤,用餐时间为夏令时 17 时 00 分(冬令时 16 时 30 分)开始。
贺村一小原有食堂员工 12 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主厨 2 人,洗切工等 9 人。(此项供承包方对学校食堂劳务工作量参考)
2.吴村分校共有师生约 360 人,每日提供早、中、晚三餐。
【早餐】用餐人数约40人,每餐提供不少于 2 种的面点( 粉干 、面条、粽子、清明果、面包、包子、蛋炒饭等),其中稀饭、豆浆、蛋和2个小菜每天早餐必备,用餐时间为夏令时 6 时 20分(冬令时6时 40 分)开始至 7 时 40分。
【中餐】用餐人数约 360人,至少 3 菜 1汤,用餐时间为 11 时 20 分开始分批次供应。
【晚餐】用餐人数约 40 人,至少 3 菜 1 汤,用餐时间为夏令时 17 时 00 分(冬令时 16 时 30 分)开始。
吴村分校原有食堂员工 4 人,其中主厨 1 人,洗切工等 3 个。(此项供承包方对学校食堂劳务工作量参考)
二、 基本需求
(一)劳务承包范围
1.学校全体师生员工饭菜的加工、分送(中餐要求分送到各班级,员工要求能挑担)。
2.贺村一小本部食堂、羽毛球馆、楼道及食堂四周的卫生打扫;吴村分校食堂、餐厅、学生用餐后教室及走廊卫生打扫。
3.师生就餐时的服务与管理。
4.学生就餐后餐具的回收以及食堂内所有设备、餐具的清洗和消毒工作。
5.参与各种食材物品的质量验收。
6.食堂泔水和餐厨垃圾的处理。
7.教师办公室及会议室等茶水供应。
8.学校相关食堂管理工作制度所规定的各项工作及学校布置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管理人员要求
为确保学校食堂劳务工作正常运行,承包方必须为采购单位配备管理人员1名。具体要求:
1.身体健康,具有餐饮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食堂业务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了解食堂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三年学校食堂管理或酒店管理的工作经验。
3.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
(三)操作员工要求
1.年龄要求: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2.持证要求:(1)厨师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有特殊技能者,经学校同意后可以适当放宽),有三级及以上厨师证;(2)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3.人数要求:正常工作期间,承包方必须有足够的操作人员,每天实行指纹考勤,按考勤人数核定工资。
4.学校食堂员工必须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能按照教育系统食堂卫生管理规范,严格规范自己的劳务行为。
5.承包方在学期中途要更换食堂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经得学校同意方可更换。
(四)操作流程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堂管理工作要求,做到严格执行,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卫生。
1.食材处理
整理清洗食材原料时遵守节约与适度原则,认真清理与清洗。加工操作时,垃圾及下角料要第一时间入袋(框、桶),严禁混入食材中,切配食材要讲究粗细长短,合乎加工需求。清洗后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离地存放,同时要做好防蝇、防尘、保洁工作。
2.菜肴烧制
烧制菜肴要注意色、香、味、咸淡等的合理调配,必须煮熟烧透,成品加工完毕后,必须存放在经紫外线消毒至少30分钟后的备餐间,食品完成熟制后必须在2小时内食用。
3.安全卫生
必须保证食堂安全和食品卫生,经常检查成品和半成品原料,发现有霉烂或变质的原料要及时更换。菜肴烧制完毕,要按照留样要求第一时间做好留样工作。食堂员工在完成自己的加工任务后,及时对自己工作环境、使用工具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并将使用工具进行消毒后存放到指定地点。(若需更换,必须以旧换新,否则由承包方承担)。
4.餐具要求
生熟餐具、器皿要分开使用,要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漂四消毒五保洁”的流程做好清洗消毒保洁工作。注:餐具漂洗不得少于3次流水清洗。
(五)用餐服务要求
1.根据要求按时将学生饭菜、餐具送到指定地点(要挑至各班教室),学生用完餐后及时收回餐具清洗。
2.按学校要求为教师提供三餐,并做好分发菜肴和其它食品工作。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刷卡就餐管理规定对到食堂用餐的人员(包括家属)进行“刷卡分餐”,否则由承包方承担就餐人员餐费。
3.班级分餐时注意各班就餐人数的多少,量要配足,菜要配齐,注意分餐时的动作细节,切勿将饭菜泼洒到地面,如有泼洒及时清理,确保每班饭菜齐全,保证热饭热菜。分送过程中,确保学生食品卫生。
4.食堂员工饭菜供应方式与教师一样,一律从窗口供应,并在食堂餐厅用餐。
5.学校给承包方提供相应的食材原料,承包方必须如实下料,不得克扣或有意增加原料。
6.承包方根据学校实际需要保质保量做好学校客餐,并做到色香味美,学校如举办大型集体活动,按每客2元付给承包方作为额外劳务费,如果是10个以内的快餐客餐不另行增加劳务费。
7.教师就餐期间管理员必须关注员工就餐情况,如出现无饭菜等情况必须及时添加。
8.承包方必须每日召开一次员工晨会并拍照做好记录备查,同时按要求登记好学校食堂管理规定的食堂的一切台账。
(六)卫生打扫要求
1.食堂内外环境(含卫生包干区)要保持整洁,无卫生死角,无蚊蝇。
2.食堂所有工具、食品存放按食堂五常法标准管理执行。
3.学校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食堂安全、卫生和食品卫生等,发现问题学校向承包方发放整改通知单,承包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加盖公司公章交学校并及时整改,并按《食堂服务质量、食品卫生的处罚条例》《江山市贺村第一小学食堂常规评价标准》执行。
(七)公物管护要求
1.承包方提供员工统一的劳保用品,并做到及时更换。
2.清洁用品由学校统一配备,用坏后以旧换新。
3.违反操作流程导致物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由承包方负全责。
5.承包期结束,所有设施,按期初所领,全面清点无误后交回学校。如有缺少按价从承包费中扣除。
6.承包方含其他所有食堂员工严禁夹带食堂内部任何物品出食堂,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7.食堂员工的交通工具要停在学校规定的停车位中,不得停在食堂四周。
(六)勤俭节约要求
1.节约水电,不丢弃有用原材料。
2.节约米油,凭米袋油壶到保管员中换领。
3.每天所需物品按需认领。
4.尽可能提高燃料的利用率,大锅禁止加工私人食品。
5.每天工作结束后确保水电、门窗均已关好,并做好记录。
6.按照学校用餐人数及时调整食材用量;根据学校泔水反馈情况,合理调整饭菜口味。
(七)安全保险要求
承包方必须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和意外险。
3相关说明
1.承包方必须确保学校食堂运营的平稳过渡。
2.学校可不定时检查、监督承包方承包范围内的服务质量,并提出合理建议。学校有权按本项目的基本要求,对承包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经评价认定承包方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对学校日常管理中的合理建议不予采纳的,学校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与第二中标公司签订剩余的服务合同,试用期执行规则同第一中标公司。
3.学校作息时间有调整、就餐人数有变化,应提前告知承包方。
4.学校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场地、灶具、水电、燃料等;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原料及配料;提供就餐所需要的餐具。
5.根据合同约定,按考核结果按月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款及其他服务费,办理支付手续时需提供发票、员工工资发放签单等。
6.食堂工作人员伙食费每月300元/人,由承包方支付。
7.学校不提供食堂员工宿舍。
注:第一中标人合同签订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1个月后由本校教师和学生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不足80%的,将与第一中标人解除合同,学校重新与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试用期执行规则同第一中标人。
江山市贺村第一小学食堂常规考核评价标准
检查项目 |
评价标准 |
核定标准 |
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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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会 |
每天组织晨会学习 |
有( ) 无( ) |
全员到会每天75元 缺1人 扣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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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装 |
每天戴口罩 |
有( ) 无( ) |
每天75元 缺1人 扣5元 |
|||
每天戴工作帽 |
有( ) 无( ) |
每天75元 缺1人 扣5元 |
||||
每天穿制服 |
有( ) 无( ) |
每天75元 缺1人 扣5元 |
||||
台账 |
每天台帐记录完整 |
有( ) 无( ) |
每天10元 缺1样 扣2元 |
|||
留样 |
每天按要求留样 |
有( ) 无( ) |
每天10元 缺1样 扣2元 |
|||
清洗 |
食材清洗 |
干净( ) 有异物( ) |
每天75元 有异物每人扣5元 |
|||
厨房用具、餐具、包装袋清洗 |
干净( ) 有异物、油渍( ) |
每天75元 有异物、油渍 每人扣5元 |
||||
消毒 |
按规定消毒 |
有( ) 无( ) |
每天75元 未消毒扣5元/样 |
|||
三防 |
按规定灭蝇、蟑螂、老鼠 |
有( ) 无( ) |
发现苍蝇、蟑螂、老鼠每次扣5元 |
|||
场地卫生 |
保持地面、餐桌、灭蝇灯干净 |
有( ) 无( ) |
每天75元 一处未保持扣5元/人 |
|||
门窗、墙壁、包干区、羽毛球馆清扫 |
有( ) 无( ) |
每天75元 一处未清扫扣5元/人 |
||||
上下班 |
按时上下班,实行指纹考勤 |
按时( ) 未按时( ) |
未按时扣5元/人,缺勤按日平均工资扣除 |
|||
奖 惩 |
举报不合格食材 |
发现食品腐烂变质汇报学校主管领导并退还供应商的,奖励汇报人20元。 |
||||
汇报安全隐患 |
发现安全隐患汇报给学校主管领导的,每次奖励20元。 |
|||||
食堂员工人为造成公物损坏需按原价赔偿;将学校公共财物带出校门,责令退回或照价赔偿并扣100元/次。情节严重的责令承包商辞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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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菜中发现苍蝇等其他污秽物并接家长或班主任投诉的,扣100元/次。 |
||||||
被上级部门(含督学中心)督查发现食堂员工工作存在问题的,每次或一处扣除当月绩效考核50元。 |
||||||
教职工刷卡未按学校要求执行,就餐人员餐费由承包方承担。 |
||||||
总计 |
第四章 磋商办法及磋商程序
1、磋商小组的组成
1.磋商小组由3名专家组成: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里随机抽取的3名专家组成或由采购人代表1名以及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里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2名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
2.磋商过程中要求磋商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澄清、询标内容通过电子CA签章上传,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在接到代理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规定时间内澄清补正完毕。请投标人在投标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则视同默认采购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采购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
2、磋商办法
1.本磋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由商务技术分、报价分合计组成,满分为100分。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打分。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采用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就项目进行磋商,以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时间先后决定磋商顺序。磋商时先听取由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就项目的重点内容进行磋商,磋商过程中由磋商小组成员提出相关问题,并由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回复与承诺。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信息,为明确本次采购项目的各项技术要求,各供应商应接受磋商小组可能多次的询问、质疑和磋商,如供应商不接受磋商小组的询问、质疑和磋商,其磋商无效。
4.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结合商务技术评分细则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即为各供应商的技术分值。
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所有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评审及合同签署中应以二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二次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商务技术分加报价分为最终得分,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人。如果得分相同,以商务技术分得分高者为成交候选人;若商务技术分得分也相同,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
6.评定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代理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组织方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注意事项
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磋商小组可要求该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磋商文件作无效处理,同时招标方应将该情况报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四、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采购要求响应情况 |
客观分 根据各供应商针对采购内容及要求逐项响应情况打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要求的得30分; 未响应(负偏离)的,每一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0-30分 |
2 |
类似业绩 |
客观分 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之后,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同类项目(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成功案例业绩,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和相应合同的支付发票扫描件。 注:未提供者不得分。 |
0-4分 |
3 |
厨师、面点师资质 |
客观分 1.投标人提供为本项目所聘用的主厨具有三级及以上厨师证得1分。 2.投标人提供为本项目所聘用的面点师具有初级及以上面点师证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和投标公司最近三个月为以上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0-2分 |
4 |
服务方案的详细描述 |
主观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是否科学、合理、高效,能提供每周菜单及营养配比说明,菜肴品种丰富,搭配合理,菜肴、点心创新思路。方案内容齐全的得基本分7分,内容不齐全的酌情减分。在此基础上,方案更加优越的酌情加1-5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0-12分 |
5 |
人员情况 |
主观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人员投入等情况,内容齐全的得基本分5分,内容不齐全的酌情减分。在此基础上,方案更加优越的酌情加1-4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0-9分 |
6 |
内部管理、考核制度 |
主观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各项制度(包括劳动纪律;职工奖惩制度;检查、考核制度;职工行为规范制度等),岗位责任明确。食堂管理工作有计划,有员工培训计划,食堂管理规范,有节水、节电、节气奖惩措施。内容齐全的得基本分7分,内容不齐全的酌情减分,在此基础上,团队管理、制度更加优越的酌情加1-5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0-12分 |
7 |
安全卫生 |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员工上岗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制定安全检查计划,负责每天检查职工食堂电、气、消防、电梯等设备设施安全。内容齐全的得基本分4分,内容不齐全的酌情减分。在此基础上,方案更加合理的酌情加0-3分。 |
0-7分 |
8 |
应急预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高效等内容计分,方案内容齐全的得基本分5分,内容不齐全的酌情减分。在此基础上,方案更加优越的酌情加1-4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0-9分 |
报价 |
基准价为满足评标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高于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的行业划分以商业服务业为准),也可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
0-15分 |
五、磋商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一个小时内。
2.磋商小组对各有效磋商响应方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在澄清、调查核实、评估和比较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报价部分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先评商务技术部分,后评报价(价格)部分;
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审查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4.有效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
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项目名称: 填学校名称 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填学校名称 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于 年 月 日 : 在 填开标地点 ,进行 填采购方式 的结果,签署本劳务外包合同。
一、合同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
劳务内容 |
服务费(元) |
服务时间 |
|
年 |
||
总报价 |
大写: ;(小写:¥ 元 ) |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元;(¥ 元)。
本合同劳务费用除包含劳务外包范围内的服务外,还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意外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健康证(健康证办理、培训、年检)、节假日福利、利润、税金等本项目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 (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二、劳务承包范围
1.贺村本校共有师生约 1900 人,每日提供早、中、晚餐三餐,早餐用餐约 110 人,每餐提供 粉干 、面条、粽子、清明果、面包、包子、蛋炒饭等不少于2种的面点等,2个小菜,稀饭、豆浆、蛋每天早餐必备,用餐时间夏令时 6 时 15分(冬令时6时30分),中餐用餐人数约1900人,至少3 菜1汤,用餐时间夏令时 11时 20 分开始分批次供应,晚餐用餐人数约100人,至少3 菜 1 汤,用餐时间夏令时 17时00分(冬令时16时30分)。
2.吴村分校共有师生约360 人,每日提供早、中、晚三餐,早餐用餐约 40人,每餐提供 粉干 、面条、粽子、清明果、面包、包子、蛋炒饭等不少于 2 种的面点,2个小菜,稀饭、豆浆、蛋每天早餐必备,用餐时间夏令时 6 时 35分(冬令时6时 45 分)开始 7 时 40分结束,中餐用餐人数约600人(含吴村幼儿园200人),至少 3 菜 1汤,用餐时间夏令时 11 时 20 分开始分批次供应,晚餐用餐人数约 40人,至少 3 菜 1 汤,用餐时间夏令时 17 时 00 分(冬令时 16时 30 分)。
3. 贺村一小本部食堂、羽毛球馆、楼道及食堂四周的卫生打扫;吴村分校食堂、餐厅、学生用餐后教室及走廊卫生打扫。
4.师生就餐时的服务与管理。
5.学生就餐后餐具的回收以及食堂内所有设备、餐具的清洗和消毒工作。
6.参与各种食材物品的质量验收。
7.食堂泔水和餐厨垃圾的处理。
8.教师办公室及会议室等茶水供应。
9.学校相关食堂管理工作制度所规定的各项工作及学校布置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履约时间、履约方式及履约地点
1. 履约时间:合同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
2. 履约方式:提供食堂劳务服务。
3. 履约地点: 按甲方要求。
四、乙方的义务和权力
(一)管理人员要求
为确保学校食堂劳务工作正常运行,承包方必须为采购单位配备管理人员1名。具体要求:
1.身体健康,具有餐饮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食堂业务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了解食堂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三年学校食堂管理或酒店管理的工作经验。
3.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
(二)操作员工要求
1.年龄要求: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2.持证要求:(1)厨师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有特殊技能者,经学校同意后可以适当放宽),有三级及以上厨师证;(2)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中标单位所提供的岗位人员与投标文件的岗位人员要一致。
3.人数要求:正常工作期间,承包方必须有足够的操作人员,每天实行指纹考勤,按考勤人数核定工资。
4.学校食堂员工必须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能按照教育系统食堂卫生管理规范,严格规范自己的劳务行为。
5.承包方在学期中途要更换食堂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经得学校同意方可更换。
(三)操作流程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堂管理工作要求,做到严格执行,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卫生。
1.食材处理
整理清洗食材原料时遵守节约与适度原则,认真清理与清洗。加工操作时,垃圾及下角料要第一时间入袋(框、桶),严禁混入食材中,切配食材要讲究粗细长短,合乎加工需求。清洗后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离地存放,同时要做好防蝇、防尘、保洁工作。
2.菜肴烧制
烧制菜肴要注意色、香、味、咸淡等的合理调配,必须煮熟烧透,成品加工完毕后,必须存放在经紫外线消毒至少30分钟后的备餐间,食品完成熟制后必须在2小时内食用。
3.安全卫生
必须保证食堂安全和食品卫生,经常检查成品和半成品原料,发现有霉烂或变质的原料要及时更换。菜肴烧制完毕,要按照留样要求第一时间做好留样工作。食堂员工在完成自己的加工任务后,及时对自己工作环境、使用工具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并将使用工具进行消毒后存放到指定地点。(若需更换,必须以旧换新,否则由承包方承担)。
4.餐具要求
生熟餐具、器皿要分开使用,要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漂四消毒五保洁”的流程做好清洗消毒保洁工作。注:餐具漂洗不得少于3次流水清洗。
(四)用餐服务要求
1.根据要求按时将学生饭菜、餐具送到指定地点(要挑至各班教室),学生用完餐后及时收回餐具清洗。
2.按学校要求为教师提供三餐(早餐要求 2 菜 2 面点,中晚餐至少 3菜 1 汤),并做好分发菜肴和其它食品工作。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刷卡就餐管理规定对到食堂用餐的人员(包括家属)进行“刷卡分餐”,否则由承包方承担就餐人员餐费。
3.班级分餐时注意各班就餐人数的多少,量要配足,菜要配齐,注意分餐时的动作细节,切勿将饭菜泼洒到地面,如有泼洒及时清理,确保每班饭菜齐全,保证热饭热菜。分送过程中,确保学生食品卫生。
4.食堂员工饭菜供应方式与教师一样,一律从窗口供应,并在食堂餐厅用餐。
5.学校给承包方提供相应的食材原料,承包方必须如实下料,不得克扣或有意增加原料。
6.承包方根据学校实际需要保质保量做好学校客餐,并做到色香味美,学校如举办大型集体活动,按每客2元付给承包方作为额外劳务费,如果是10个以内的快餐客餐不另行增加劳务费。
7.教师就餐期间管理员必须关注员工就餐情况,如出现无饭菜等情况必须及时添加。
8.承包方必须每日召开一次员工晨会并拍照做好记录备查,同时按要求登记好学校食堂管理规定的食堂的一切台账。
(五)卫生打扫要求
1.食堂内外环境(含卫生包干区)要保持整洁,无卫生死角,无蚊蝇。
2.食堂所有工具、食品存放按食堂五常法标准管理执行。
3.学校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食堂安全、卫生和食品卫生等,发现问题学校向承包方发放整改通知单,承包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加盖公司公章交学校并及时整改,并按《食堂服务质量、食品卫生的处罚条例》《江山市贺村第一小学食堂常规评价标准》执行。
(六)公物管护要求
1.承包方提供员工统一的劳保用品,并做到及时更换。
2.清洁用品由学校统一配备,用坏后以旧换新。
3.违反操作流程导致物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由承包方负全责。
5.承包期结束,所有设施,按期初所领,全面清点无误后交回学校。如有缺少按价从承包费中扣除。
6.承包方含其他所有食堂员工严禁夹带食堂内部任何物品出食堂,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7.食堂员工的交通工具要停在学校规定的停车位中,不得停在食堂四周。
(七)勤俭节约要求
1.节约水电,不丢弃有用原材料。
2.节约米油,凭米袋油壶到保管员换领。
3.每天所需物品按需认领。
4.尽可能提高燃料的利用率,大锅禁止加工私人食品。
5.每天工作结束后确保水电、门窗均已关好,并做好记录。
6.按照学校用餐人数及时调整食材用量;根据学校泔水反馈情况,合理调整饭菜口味。
(八)安全保险要求
承包方必须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和意外险。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学校可定时不定时检查、监督承包方承包范围内的服务质量,并提出合理建议。学校有权按本项目的基本要求,对承包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经评价认定承包方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对学校日常管理中的合理建议不予采纳的,学校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与第二中标公司签订剩余的服务合同,试用期执行规则同第一中标公司。
2.学校作息时间有调整、就餐人数有变化,应提前告知承包方。
3.学校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场地、灶具、水电、燃料等;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原料及配料;提供就餐所需要的餐具。
4.根据合同约定,按考核结果按月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款及其他服务费,办理支付手续时提供发票、员工工资发放签单等。
5.食堂工作人员伙食费每月300元/人,由承包方支付。
6.学校不提供食堂员工宿舍。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承包款的10%)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无服务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七、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如中途无特殊原因乙方提出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扣发一个月承包款。
八、合同续签约定
合同期满后,经甲方测评考核,满意度在 以上,双方对原服务内容无变更的,合同价款不变的情况下,经甲方议事决策程序商议同意,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可根据相关规定按年续签服务合同。
九、款项支付
劳务费按月结算(次月的15号左右支付上一个月劳务费),由基本费用与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基本费用占90%,绩效考核占10%。基本费用按10个月发放,每月足额发放 元。绩效考核(承包款的10%)采取师生测评(占承包款的3%)与食堂常规评价(占承包款的7%)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师生测评总分为100分,师生测评各占50%。总分在80分(含)以上的承包款的3%全额支付;总分在75(含)-80分的按承包款的3%的90%支付;总分在70(含)-74的按承包款的3%的80%支付;总分在60(含)-69的按承包款的3%的70%支付;总分低于60分的承包款的3%不支付,且甲方可以终止合同。(2)食堂常规(占承包款的7%)按《江山市贺村第一小学食堂常规评价标准》每周2次测评。根据考核结果,乙方凭税务发票按月结算劳费。
十、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在提供服务期内发生事故及其他责任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解除合同。
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因员工个人原因对学校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学校有权要求辞退,并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未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服务的,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拒不支付的,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其它违约处理办法:
学校将对食堂劳务的服务质量进行全程监督。
1.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直接确定排名次之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乙方未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中标后7个工作日)在江山设立服务网点,或服务网点未配备至少1名常驻专职管理人员的。
(2)本项目转包、分包、委托其他公司管理服务。
2.在合同执行期间,服务网点的常驻专职管理人员未到位的,视为虚假应标。
3.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从质保金中视情节轻重扣除50-1000元/次。
(1)未按合同规定派足服务人员或未执行合同规定任务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2名以上食堂服务人员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外调(借)食堂服务人员的;
(4)发生其他有损学校形象或影响正常工作造成损失的;
(5)食堂发生火灾应该发现而未能及时发现、及时扑救的;
(6)学校对食堂劳务服务公司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乙方未能及时整改的;
(7)未及时提供食堂服务人员信息,被发现有不合格服务人员的;
(8)学年度考评发现问题的。
十四、其它要求
(1)在岗工作期间,因食堂服务人员失职导致校内发生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等重大责任事故,乙方必须承担甲方责任部分一半的经济损失。
(2)食堂服务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调解与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在食堂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食品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双方也可友好协商解除合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请有关权威机构或部门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七、合同的生效
1.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江山市财政局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江山市财政局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经代理公司鉴证、江山市财政局备案后生效(合同备案前必须公示)。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代理有限公司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方:
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一、 响应文件封面
资格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响应方: (盖CA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文件格式
1.磋商响应函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磋商公告(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提交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响应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响应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3.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争议。
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__90__天。
5.如中标,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 _______ 职务:______ _______
磋商响应方(CA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并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磋商响应方(CA签章):
日 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邮政编码:
3.供应商资格声明
(采购单位名称):
本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并保证投标响应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
同意此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内容。
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
本单位如中标,保证按照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磋商响应方(CA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声明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