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ZQCG-XZ-2021-020
二、项目名称: 金海二幼厨房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326594(元) | 浙江立翔厨电科技有限公司 | 碧湖镇南山园园中路131号171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金海二幼厨房设备采购 | 金海二幼厨房设备采购 | 浙江立翔、苏州德粤、山东康锐、江苏巨光、山东鑫康锐等,具体投标详见品牌技术响应表。 | 1 | 326594 | 浙江立翔、苏州德粤、山东康锐、江苏巨光、山东鑫康锐等,具体投标详见品牌技术响应表。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豹,罗成禹,邓国华,赵兴辽,王建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按8000元整计取,投标人需综合考虑计入报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
地 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102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翁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837798
质疑联系人: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837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鑫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世界温州人家园1幢9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12913702
质疑联系人:吴捷俊
质疑联系方式:1505878266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6998861
附件信息:
(7-2定稿)-招标文件--金海二幼厨房设备招标文件(5).docx
423.2K
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
招标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ZQCG-XZ-2021-020
项目名称:金海二幼厨房设备采购
招标方式:公 开 招 标
采购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鑫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七月
目录
第一部分 关于金海二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邀请函)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一、 说明 10
二、招标文件 11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五、 开标和评标 15
六、 授予合同 20
七、 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20
第三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1
第四部分 附件 24
一、报价文件部分格式 24
二、资格文件部分封面格式 29
三、商务和技术文件部分封面格式 39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50
第六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56
注:标“▲且加下划线”为投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加粗部分为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各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第一部分 关于金海二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海二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23日 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QCG-XZ-2021-020
项目名称:金海二幼厨房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元):327960
最高限价(元):32796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名称: 金海二幼厨房设备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2796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操作步骤:潜在投标人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 上午 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开标(评审)时间:2021年7月23日 上午9:30
评审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温州瓯海梧田街道南瓯嘉园二组团1幢201室(线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投标人必须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登记注册,相关事宜请参照(《供应商网上注册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注册-供应商注册申请”),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后台依法进行网上自主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
地 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102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翁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837798
质疑联系人: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837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鑫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世界温州人家园1幢9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12913702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05878266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南经济总部大厦
传 真:/
联系人 :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699886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
温州鑫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邀请函)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温州鑫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金海二幼厨房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ZQCG-XZ-2021-020 |
4 |
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
▲预算金额:327960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
5 |
采购需求 |
详见第五部分 |
6 |
投标报价 |
1.投标报价是指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采用人民币报价。 |
7 |
投标费用 |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8 |
投标人资质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9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0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2 |
分包和转包 |
不允许 |
13 |
偏离 |
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投标无效处理,详见评标办法。 |
14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
15 |
投标保证金 |
无 |
16 |
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 |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 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二类: (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1份。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如有):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温州鑫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2186436381@qq.com,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未加密导致投标信息泄露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 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全套纸质投标文件贰份。 |
17 |
电子招投标特殊情况处理方式 |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投标人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
18 |
评审地点 |
温州瓯海梧田街道南瓯嘉园二组团1幢201室 |
19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按有关规定随机抽取产生。 |
20 |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
一、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二、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相关规定)。 三、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上述三点内容详见附件相关规定。 四、本项目相关情况及执行的政策: 1.本项目 非 (“是”或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也 非 (“是”或者“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3.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及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本项目涉及多种货物和多个制造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
21 |
核心产品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 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 核心产品为:无 |
22 |
投标人信用 查询 |
(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在“信用中国”具有负面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有以上(4)所述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6)▲关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记录网页截图相关说明: ①若供应商查询页面“行政处罚”栏显示有行政处罚事项,须将所有行政处罚事项在“信用中国”网页上列出的明细一并打印,并附说明,是否属于“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 ②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无数据,亦须将搜索结果页面打印,并附说明。 (7)具体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的查询结果为准。 |
23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
24 |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
评标结束后中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25 |
合同备案 |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186436381@qq.com。 |
26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27 |
其它 |
1.公开招标公告属于本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3.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4.在投标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 CA 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 CA 驱动未正常安装、USB 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提醒操作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一、 说明
1.本次招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
2.合格投标人要求以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表述为准。
3.投标人代表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投标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按8000元整计取,投标人需综合考虑计入报价;
5.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5.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5.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或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投标无效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特别说明:
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注: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按同品牌投标人计算。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6.5非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在合同签订前按本办法的规定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2.质疑
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2.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签章。
2.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投诉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澄清或修改
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公告附件,潜在投标人在收到该公告附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形式
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文件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
1.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
1.2 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温州鑫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2186436381@qq.com,递交1份,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未加密导致投标信息泄露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 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和“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以下的“附件”,指的是第四部分 附件中的表格,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电子签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1)
2)投标报价明细表;(见附件2)
3)小微企业证明材料(非小微企业不用提供);(见附件3)
4)投标报价部分其他内容(如有,格式自拟)。
(2)资格文件:(见附件4)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1)
2)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见附件4-2)
3)2020年度或之后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无效,需提交原件扫描件);(见附件4-3)
4)2020年06月0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见附件4-4)
5)2020年06月0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见附件4-5)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4-6)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或其他材料);(见附件4-7)
8)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如有)。(见附件4-8)
(3)商务和技术文件
1)评分索引表(见附件5)
2)投标函(见附件6)
3)投标声明书(见附件7)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8)
5)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如有)(见附件9);
%1)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有)(见附件10);
%1) 采购需求偏离表(见附件11);
%1) 货物配置清单(见附件12);
%1) 投标产品技术支持材料(见附件13);
%1)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14);
%1)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以上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所附格式填写,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对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和要求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相等于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应要求,并使采购人满意。同时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作出详细说明。
5.投标文件格式
5.1投标文件须包括本须知第4条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格式在不改变格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在所提供表格格式之外,投标人可以增加自行设计的表格及内容,以便更细致全面的说明其能力。
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6.1投标人应根据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6.2由于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作出的对投标人的误判,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投标报价
7.1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投标人的货款、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验收(含第三方验收)、采购代理服务费、售后服务、材料税费、旧台拆装、搬运费、施工造成的线路改造材料及其他费用等全部费用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
7.2投标人须按第四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报价明细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7.3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7.4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
7.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7.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投标有效期
9.1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其中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10.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10.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0.4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递交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递交(如有)
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 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要求 加密、递交。
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的签收工作后,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由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所有投标文件的开封过程的有关内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投标人递交的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1)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送达的;
(2)未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3.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3.3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 开标和评标
1.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