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6
[昌平]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人民政府南邵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CPCG-202106027731
二、项目名称:南邵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金额:282.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北京北方升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东区产业基地景兴街18号院1号楼502室 | 282.60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负责南邵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 食堂用餐人数:260人,其中镇政府食堂150人,农服中心110人。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彪、冯姝姝、武国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960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
联系方式:国紫烨60732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博招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6号416室
联系方式:王涛、15601341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 话: 15601341815
中标公示附件.rar
1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书.......................................................................................................................2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5
一 磋商参与方...................................................................................................................................8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9
三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0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12
五、磋商........................................................................................................................................... 13
六 授予合同.....................................................................................................................................16
第三部分 服务协议.......................................................................................................................18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20
附件 1 磋商申请函..................................................................................................................20
附件 2 磋商一览表(格式)..................................................................................................21
附件 3 采购需求偏离表......................................................................................................22
附件 4 商务条款偏离表......................................................................................................23
附件 5 承诺书(格式)..........................................................................................................24
附件 6 资格证明文件..............................................................................................................25
附件 6.1 法人代表授权书......................................................................................................25
附件 6.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6
附件 6.3 供应商资格声明......................................................................................................27
附件 6.4 供应商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28
附件 6.5 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票据凭证)、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加盖单位公
章)........................................................................................................................................... 29
附件 7 类似业绩(提供业绩证明资料)..............................................................................30
附件 8 供应商情况表..............................................................................................................31
附件 9 拟用于本项目的人员情况..........................................................................................32
附件 10 服务方案..................................................................................................................33
附件 11 有利于本项目进行的其他相关资料及建议......................................................... 34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43
第六部分 评审标准和办法...........................................................................................................45
2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书
1、 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的南邵镇人民政
府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经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诚邀你单位参加本次的竞争性
磋商。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邵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CPCG-202106027731
预算金额:283 万元
最高限价:283 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采购范围:负责南邵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 食堂用餐人数:260人,其
中镇政府食堂 150人,农服中心 110人。(详见磋商文件)。
4、对供应商资格的要求:
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
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
通知”财库〔2019〕9 号;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关于印发《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
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
购[2017]2067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
〔2021〕19 号及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
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3
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3.1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
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
同时对同一项目竞标,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3.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较强实力的管理团队,并有明确的任务分工;
5、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
时间: 2021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每天上午 9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6号 403 室
方式:供应商需登录北京市昌平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
http://61.50.129.107/zfcg),关注项目并下载文件,然后需到现场领取采购
文件,特别提示:未到现场领取采购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现场携带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联系人:王涛,联系电话:
15601341815。
6、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1 年 7 月 20 日 9 时 30 分,提交至 北京市昌平
区富康路 32 号昌平区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
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请你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法人委托书原件及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准时参加。
采 购 人: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
邮政编码:102299
联 系 人:国紫烨
4
电 话:6073223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博招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6号 416 室
邮政编码:102200
联 系 人:王涛
电 话:15601341815
5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一览表
条款号 内 容
1.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博招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6号 416 室
邮 编:102200
联 系 人:王涛
电 话:15601341815
2
供应商资格条件:
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
地区;“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
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
[2017]2067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 号及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
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等政
府采购政策)
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3.1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
6
条款号 内 容
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竞标,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3.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较强实力的管理团队,并有明确的
任务分工;
13 响应文件有效期:90 个日历日
14.4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 1 份
副本: 2 份,电子版 1 套(标注单位名称)
16.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1 年 7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富康路 32 号昌平区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
心
16.1
磋商时间:2021 年 7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富康路 32 号昌平区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
心
23
成交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
评审方法。
适用于本磋商响应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其他
如果因磋商响应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则磋商响应
人必须负责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及费用,并补偿采购人的损失。
无效标条款: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
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7
条款号 内 容
7.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8.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9.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
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1.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2.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283 万元
服务期:2021 年 8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8
一 磋商参与方
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1.1 采购人: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人民政府
1.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博招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2.1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6号 416 室
联系人:王涛
电话:15601341815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
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
知”财库〔2019〕9 号;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关于印发《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
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
购[2017]2067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
〔2021〕19 号及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
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
对同一项目竞标,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3.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较强实力的管理团队,并有明确的任务分工;
3、磋商响应人的委托
如参加磋商响应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费用
4.1 无论参加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参与方自行承担所有与之有
9
关的全部费用。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出售费用由磋商响应人支付,售后不退。
4.3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代理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
改办价格)[2003]857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 号文件)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
5.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5.2 磋商响应人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
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6.1 磋商响应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不涉及无需填写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
传真等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
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发给所有取得同一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磋商响应人。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
于对磋商响应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
改。
7.2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传真等形式通知所有取得同一竞争
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人。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
磋商响应人有约束力。
7.3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人,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
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
10
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
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
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
7.4 为使磋商响应人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响应
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
取得同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人。
三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8.1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
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
附件 1磋商申请函
附件 2磋商一览表
附件 3 采购需求偏离表
附件 4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 5承诺书
附件 6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
附件 6.1 法人代表授权书
附件 6.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6.3 供应商资格声明
附件 6.4 供应商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附件 6.5 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票据凭
证)、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 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11
附件 7类似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
附件 8供应商情况表
附件 9拟用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格和经历证明
附件 10 服务方案
附件 11 有利于本项目进行的其他相关资料及建议
附件 12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 13 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 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 15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 12-附件 15,如不适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
10、磋商内容填写说明及装订
10.1 报价文件、资格证明及技术文件需按统一格式填写,并按本须知第 9 条规
定的顺序排列,将其统一装订为一册(正副本均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封面注
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磋商响应人名称等内容。
10.2 全部响应文件的规格尺寸为 A4 纸型。
11、报价
11.1 本项目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1.2 报价总价应为人民币,包括磋商响应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1.3 对于非标准服务的磋商,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磋商方
自行设计)。
11.4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5 响应人的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的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以
上报价包括项目成本、日常、人员费用、利润、人员风险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
保证最低价中标。
11.6 服务方案中明确的服务内容应能够满足服务周期、服务需求。报价应结合
服务方案中明确的服务内容报价。
11.7 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响应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
12、磋商保证金(不适用)
13、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3.1 磋商书自开标日起 90 天内有效。有效期短于 90 天的磋商,将被拒绝。
1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磋商响应人协商延长磋商书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等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响应人不
能修改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 9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14.2 磋商响应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4.3 响应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印刷体、复印件无效)。
14.4 响应文件一式 3份。其中正本 1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1 套(标注单位名
称)。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5 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在封面注明“正本”字
样。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复印件,在封面注明“副本”字样。
14.6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不涉及无需填写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
署人签字或盖章。
14.7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响应人负责。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1 响应文件密封袋内装响应文件正副本共一式 3份。密封袋上、下封口处均
应有密封条和磋商响应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响应人名
称。
16、磋商截止时间
16.1 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时间送达到指定的磋商地点。
16.2 采购代理机构推迟磋商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磋商
13
响应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响应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磋
商时间的约束。
16.3 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16.4 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如果磋商响应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
理机构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受。
17.2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
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
为准。
17.3 磋商响应人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一式 3 份),须密封送达磋商地点,
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
17.4 撤回磋商应以书面、传真等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
磋商,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磋商的正式文件。
五、磋商
18、磋商
18.1 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过程。
18.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8.3 磋商响应人需对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补充和承诺。
18.4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
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5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14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
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
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8.6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
18.7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
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8.8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8.9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
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9、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19.1 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9.1.1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评审委员会对响应
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19.1.2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
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9.2 响应文件的澄清
19.2.1 在评标期间,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
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
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2 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9.2.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
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
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15
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0、评审
20.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特点组建磋商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
较。同时可对磋商响应人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问题向磋商响应人质
疑,磋商响应人需对评审小组提出的问题做出相应答复及承诺,该答复与磋商响
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
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
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
的评审。
20.3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
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0.4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
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0.5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0.6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
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
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
20.7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
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
21 评审原则
磋商小组在评审时,根据各项技术和服务因素及性价比对磋商响应人和磋商服务
进行综合评价。
16
22、评审过程保密
22.1 从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方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
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磋商响应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 在评审期间,磋商响应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的任何活动将导
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 成交原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前 3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4、重新采购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
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4.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3 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采
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六 授予合同
25、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25.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5.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
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
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
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5.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
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
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17
26、成交通知
26.1 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方。
26.2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签定合同
27.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
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
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
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
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7.3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从评审报告提出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重新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
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
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7.4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方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
合同附件。
28、 履约保证金
28.1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买
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 / 的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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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服务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托管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为满足机关、农服中心工作人员就餐需要,甲方将机关、农服中心食堂委托
给乙方管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订阅如下协议,双方共
同遵守。
一、托管期限
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止。
二、具体内容
1、甲方食堂现有工作人员委托乙方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乙方管理,
如有不能做好本职工作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员工,甲、乙双方协商进行教育或辞
退。
2、机关、农服中心工作人员用餐全部为自助餐,每人每天标准为人民币 30
元,共两餐,每月按 26 天计算。早餐标准为人民币 7元(三种主食、三种副食、
小菜若干),午餐标准为人民币 23 元(四种热菜、两种凉菜、三种主食、汤、
水果或酸奶),甲方如有客饭或特殊要求,可单独点菜,乙方负责制作并按实际
消费收取费用。
3、甲方无偿提供厨房、厨具、餐具等。
4、由于每天用餐人员不固定且晚餐和周六日值班人员用餐免费,因此每月
用餐用餐人数按 260 人结算,如遇有大幅度增长的情况时,双方再另行商议。
5、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向乙方支付半年伙食费、人员工资和其他
消耗费用 元。
6、机关就餐时间:早上 7:30 至 8:20,中午 11:30 至 12:30,甲方可根据需
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必须保持保量且准时开饭。
7、甲方应在每季度结束后 10 日内向乙方支付当季度客饭或特殊要求出餐费
用。
8、在经营期间,双方应按合同条款相互配合。
19
三、甲方责任与权力
1、提供设备的维修保养。
2、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住所,包括生活用水和照明用电。
3、甲方无偿提供厨房所有燃料、水费、电费、人员工资等费用。
4、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管理,特别是卫生、环境、食品的安全性和服
务人员的工作态度,若发生食物中毒等类似事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5、甲方负责教育和监督机关就餐人员杜绝浪费、爱护食堂公共设施。
6、乙方除因特殊情况外,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经济处罚。
四、乙方责任与权力
1、自觉服从甲方管理,并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及要求。
3、食堂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持证上岗,费用自理。
4、食堂定期进行防鼠灭蟑工作。
5、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将由双方代表协商处理。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2021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2021 年 月 日
20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 1 磋商申请函
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单位全称)授权 (授权代表名称)
(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申请。为此:
1、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2、供应商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响应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
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4、其响应文件自从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 个日历天。
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成交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响应文件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
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响应文件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 (公章)
21
附件 2 磋商一览表(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服务项目 磋商报价 服务期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22
附件 3 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购需求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
序号 服务名称 磋商文件条款号
磋商文件
条款
响应文件
条款
偏离 说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注:采购需求偏离是指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如果没有偏离
可以注明所有采购需求无偏离。
23
附件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磋商文件条款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商务条款是指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部分,如果没有偏离可以注明所有商务条
款无偏离。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24
附件 5 承诺书(格式)
供应商须作出如下承诺,否则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供应商承诺书
致: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人民政府:
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
作出如下承诺:
1、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条款,若提供虚假资料将作为废标处理,并接受
相关部门的处罚。
2、我单位若获成交,考虑到采购人业务的特殊性,我们保证所报价格为中标后
签定合同的上限。否则愿意放弃本次投标。
特此承诺!
供应商法定名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25
附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6.1 法人代表授权书
(如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字参加磋商,则不需此件)
法人代表授权书
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
号: )磋商活动,全权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6
附件 6.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7
附件 6.3 供应商资格声明
供应商资格声明
1、基本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企业性质:
(5)法定代表人:
(6)注册资本: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
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8
附件 6.4 供应商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本单位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供应商无法提供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则需提供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
的资信证明原件。
29
附件 6.5 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票据凭
证)、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加盖单位公章)
30
附件 7 类似业绩(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类似业绩和合同履行情况
项目委托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价格(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
(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复印件或加盖委托单位对外公章的证明文件)
31
附件 8 供应商情况表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
(6)职员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2020 年年末资产负债及 2020 年度利润:
<1>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2>流动资产: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5> 主营业务收入:
<6> 净利润: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32
附件 9 拟用于本项目的人员情况
拟用于本项目的人员情况
拟用于本项目的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职称
或执业资
格
从事与磋商文件服
务要求类似项目工
作年限
备注
备注:1、提供拟用于本项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33
附件 10 服务方案
(供应商可以不受自身能力和条件的限制,从专业角度为采购人提供合理、可行、
优良的工作方案和建议,针对本项目制定合理的服务方案)。
34
附件 11 有利于本项目进行的其他相关资料及建议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服务需求,提供有利于本项目进行的相关资料及建议
(须加盖单位公章)
35
附件 12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项目属于:餐饮业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
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6
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
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
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7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38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
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
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
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39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
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40
附件 13 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
(如为监狱、戒毒企业,须提供声明函)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
制造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供应商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
(2)提供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向监狱、戒毒企业采
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41
附件 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
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供应商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
42
附件 15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北京博招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若获中标(磋商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在签定采购合同的之前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或现金,
向贵公司即北京博招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成交服务费
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传: 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43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南邵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采购人: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
四、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2830000元
五、采购需求:
食堂用餐人数:260 人,其中镇政府食堂 150 人,农服中心 110 人。
一、食堂标准
1、制定食堂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食堂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档案资料齐全;
(2)每年度进行一次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的安全普查;
(3)定期向甲方进行管理服务满意征询,及时针对意见进行整改,投诉处理
率达到 100%;
(4)应用现代化、科学化管理手段;
(5)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识,规范上岗。
2、食堂、包间及厨房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餐厅服务等工作:
(1)卫生市级达标率 100%;
(2)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情的处置预案;
(3)餐具清洗干净,消毒彻底;
(4)巡查记录完善,监督检查得力,严格考核制度。
二、职工食堂运行、管理、维护
按甲方规定的时间、用餐标准,提供新鲜蔬菜、食品,保证甲方来宾的中午、
晚间及职工的早餐、午餐及晚餐服务,保障饮食安全,保证食堂设备设施的正常
运行及维护保养。主副食、调料必须保证正规渠道进货。
三、现场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用人单位及食堂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服务人员的日常
管理。
2、负责制定年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值班班次,按照主管人员的指示结合工作
计划完成好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3、负责制定培训计划,按照工作计划定期组织队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及法制教育培训。
4、负责对单位内部安全状况、卫生清洁状况进行研究分析,积极和单位主管
提出安全、清洁工作合理化建议。
44
5、负责组织召开服务团队内部会议(每周一次),总结讲评上周工作情况,
布置下周工作任务及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6、负责每天带领服务人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
7、关心员工的日常生活情况,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搞好团结。发现问题及
时解决,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和重大安全事故。
8、做好应急事件处理。
9、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服务期:一年
45
第六部分 评审标准和办法
符合性评审记录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
1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2
磋商一览表签字
盖章
有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3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4 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5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
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采购中同时投标的;
形式评审结论:
通过形式评审标注为√;未通过形式评审标注为×
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6
资格评审记录表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有效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
1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
公章)
2 财务状况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
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
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
明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本单
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原件
3
社会保障资
金及纳税情
况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
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
证明材料
供应商需提供社会保障资
金缴纳记录(近 6个月内任
意一个月的有效票据凭证)、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近 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加盖
单位公章)
47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有效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
4
信用记录查
询
未被“信用中国”、“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截图
评审当日代理机构提供的
“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已公布的信用记
录查询结果截图
资格评审结论:
通过资格评审标注为√;未通过资格评审标注为×
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8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其中包括价格部分 20 分,商务部分 20
分,技术部分 60 分。磋商小组个人评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磋商小组平均评分
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及分值
投标人名称及得分
投标报价
(20 分)
投标报价部分
(20 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报价,最
低投标单价报价为基准价格。
价格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文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按扣除 6%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商务部分
(20 分)
业绩证明
(10 分)
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项得 5 分,最高
得 10 分;
工作人员安排、
组织(10 分)
项目工作人员安排计划合理,组织管理
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维护管理工作;
优 8-10 分;良 5-7 分;中 3-4 分;差
1-2 分;
技术部分
(60 分)
整体服务方案
(20)
服务方案合理、全面、详尽、针对性强
(15-20 分)
服务方案较合理、较全面、较详尽(8-14
分);
服务方案欠合理、粗糙(0-7 分)
安全管理方案
(15 分)
服务方案合理、全面、详尽、针对性强
(10-15 分)
服务方案较合理、较全面、较详尽(6-9
分);
服务方案欠合理、粗糙(0-5 分)
卫生管理方案
(15 分)
服务方案合理、全面、详尽、针对性强
(10-15 分)
服务方案较合理、较全面、较详尽(6-9
分);
服务方案欠合理、粗糙(0-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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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和保障
措施(10 分)
应急方案和保障措施内容详实和周密,
可行性强(7-10 分)
应急方案和保障措施内容较详实、较周
密,可行性较强(4-6 分);
应急方案和保障措施内容一般(0-3 分)
1、供应商在提供业绩证明时必须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同复印件(必须包括合同首页、
含有项目名称的页面以及签章页)
2、投标报价得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4、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和最高投标限价,高于则为废标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书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一 磋商参与方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磋商
六 授予合同
第三部分 服务协议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 磋商申请函
附件2 磋商一览表(格式)
附件3 采购需求偏离表
附件4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5 承诺书(格式)
附件6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6.1 法人代表授权书
附件6.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6.3 供应商资格声明
附件6.4 供应商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附件6.5 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附件7 类似业绩(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附件8 供应商情况表
附件9 拟用于本项目的人员情况
附件10 服务方案
附件11 有利于本项目进行的其他相关资料及建议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第六部分 评审标准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