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ZW)0000622
项目编号: SXHR【采】-2021006
项目名称: 海原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米、面、油)
预算金额(元): 6692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6692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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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米、面、油)(一标段) | 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 | 1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要求 | 3680000.00 | |
海原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米、面、油)(二标段) | 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 | 1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要求 | 1012000.00 | |
海原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米、面、油)(三标段) | 植物油及其制品 | 1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要求 | 2000000.00 | |
数量合计: | 3 | 预算合计: | 6692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4)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5)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时间: 2021-07-26 09:00:00 至 2021-08-02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1-08-1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根据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有序开放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及相关人员入场要求的通知》,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将执行以下规定:(1)所有进入场地的人员均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每家供应商只允许1-2人到场参与开标,开标后在场外等候或离场。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备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原县教育与体育局
地 址: 海原县南街
联系方式: 0955-4017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二期三号14层
联系方式: 0951-5982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志成
电话: 0955-401782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秦鏕淳
电话: 0951-5982762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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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米、面、油)(一标段).pdf |
海原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米、面、油)(二标段).pdf |
海原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米、面、油)(三标段).pdf |
代理机构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