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佛山市高明区经委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组01、包组04)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608-2021-01941
项目编号:440608-2021-01941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经委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组01、包组0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餐点类(点心类、粉制品类)):
合同包预算金额:5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餐点类(点心类、粉制品类)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40000 | 54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累计结算服务费达到预算总额的,合同终止,以先到达者为准。本项目为一年一签。
合同包4(粮油类):
合同包预算金额:3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其他服务 | 粮油类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90000 | 3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累计结算服务费达到预算总额的,合同终止,以先到达者为准。本项目为一年一签。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适用于包组01)。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包组04)。
(7)成功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7月27日至2021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可下载招标文件(注:详细报名事项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8月1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一)、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可下载招标文件,文件不一致的以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为准,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是法定指定网站。
1、投标人登记报名流程:
(1)投标人可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投标人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到(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进行登记信息:
2.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包组01)。
2.3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包组04)。
(二)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方法请各供应商参见注册指南。
(三)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招标采购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招标采购工作稳妥有序开展,依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公司迅速制定并执行《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简化招标采购部分环节的通知》,《通知》倡导部分事项不见面办理,具体体现如下:
1、采购文件线上领取;
2、可接收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
3、开标现场倡导不聚集;
4、中标(成交)通知书与发票邮寄送达;
5、采购合同建议邮寄送达;
(四)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可选择前往提交投标文件或邮寄投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前往提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表,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且近14天内未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旅行史,未有与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人接触史。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签字确认后,立即离开开标现场。【注:若前往提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表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还须提供开标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粤康码和通信行程卡的证明文件。】
2、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供应商可以通过“中国邮政”、“EMS”、“顺丰快递”等快递方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选择邮寄《投标文件》情况说明函【注:内容具体说明:由于疫情防控期间,我司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样品(如有)的,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我司不承担责任及贵司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事项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相关样品(如有)送达到开标地点,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如下信息:
1)收件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
2)收件人: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3)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包组号(如有)
如需现场安装或调试的样品,不接受邮寄送达的方式。
2.1.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样品(如有)的,递交时间为送达我司由我司工作人员签收的时间,请投标供应商预留邮寄所需的时间。建议投标供应商在邮递之后,主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与我司联系,核实投标文件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
2.2.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样品(如有)的,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我司将拒绝接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我司不承担责任。
3.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经委幼儿园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113号
联系方式:0757-8882873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
联系方式:0757-8863832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757-88638322
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6日
佛山市高明区经委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组01、包组04)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440608-2021-01941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经委幼儿园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
温馨提示!!!
1、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再重新注册,但注册信息有变更的,应对注册信息进行变更)
2、 为响应政府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在疫情期间,政府采购供应商提起质疑、询问,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纸质质疑函、询问函原件。供应商提交质疑函的,交邮时间应为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期限内。供应商可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书面纸质质疑函、询问函,质疑、询问材料每页应加盖公章后扫描,以扫描件提交(邮寄地址、电子邮箱详见第四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4、 本项目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请适当提前到达。
5、 投标保证金按第四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提交(账号信息详见第四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7、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8、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9、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10、 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1、 递交投标文件前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胶装成册、已密封完好。
12、 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13、 投标文件建议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多包组项目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组的,建议每个包组分别装订。
14、 上述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 录
第一 章投标邀请 4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9
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28
第 四 章投标人须知 40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0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45
一、总则 45
(一) 适用范围 45
(二) 定义 45
(三)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5
(四) 投标费用 45
(五) 其他 46
二、 招标文件 46
(一)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46
(二)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46
(三)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47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47
(一) 投标的语言 47
(二) 投标文件的构成 47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47
(四)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47
(五) 投标报价 48
(六) 投标货币 48
(七) 联合体投标 48
(八)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49
(九)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49
(十) 投标保证金 49
(十一) 投标有效期 50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50
(一) 投标文件递交 50
(二)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 50
五、 开标、评标、定标与合同签订 50
(一) 开标 50
(二) 评标: 51
(三) 推荐中标候选人 53
(四) 确定中标人 54
(五)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54
(六) 采购代理服务费 54
(七) 合同的订立 54
(八) 合同的履行 55
(九)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属于投标无效的 55
(十) 废标 55
六、 询问、质疑与投诉 55
(一) 询问 55
(二) 质疑 56
(三) 投诉 57
第五章合同格式条款 61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8
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经委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组01、包组04)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440608-2021-01941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经委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组01、包组0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30,000.00元(人民币玖拾叁万元整)
最高限价:?930,000.00元(人民币玖拾叁万元整)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佛山市高明区经委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组01、包组04)
2、 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 |
采购内容 |
数量 |
01 |
餐点类(点心类、粉制品类) |
1家 |
04 |
粮油类 |
1家 |
备注:
(1)本项目分2个包,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一个包或多个包的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如果选择多个包投标,必须分别报名,分别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但对所投标的单包内容不允许再分拆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3)除有特别说明,所有条款适用于01包、04包。
(4)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累计结算服务费达到预算总额的,合同终止,以先到达者为准。本项目为一年一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适用于包组01)。
(6)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包组04)。
(7) 成功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7日至2021年08月0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 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可下载招标文件(注:详细报名事项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1年08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 其他补充事宜
(一)、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可下载招标文件,文件不一致的以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为准,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是法定指定网站。
1、投标人登记报名流程:
(1)投标人可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投标人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到(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进行登记信息:
2.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包组01)。
2.3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包组04)。
(二)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方法请各供应商参见注册指南。
(三)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招标采购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招标采购工作稳妥有序开展,依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公司迅速制定并执行《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简化招标采购部分环节的通知》,《通知》倡导部分事项不见面办理,具体体现如下:
1、采购文件线上领取;
2、可接收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
3、开标现场倡导不聚集;
4、中标(成交)通知书与发票邮寄送达;
5、采购合同建议邮寄送达;
(四)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可选择前往提交投标文件或邮寄投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前往提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表,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且近14天内未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旅行史,未有与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人接触史。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签字确认后,立即离开开标现场。【注:若前往提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表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还须提供开标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粤康码和通信行程卡的证明文件。】
2、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供应商可以通过“中国邮政”、“EMS”、“顺丰快递”等快递方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选择邮寄《投标文件》情况说明函【注:内容具体说明:由于疫情防控期间,我司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样品(如有)的,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我司不承担责任及贵司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事项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相关样品(如有)送达到开标地点,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如下信息:
1)收件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
2)收件人: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3)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包组号(如有)
如需现场安装或调试的样品,不接受邮寄送达的方式。
2.1.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样品(如有)的,递交时间为送达我司由我司工作人员签收的时间,请投标供应商预留邮寄所需的时间。建议投标供应商在邮递之后,主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与我司联系,核实投标文件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
2.2.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样品(如有)的,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我司将拒绝接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我司不承担责任。
3.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经委幼儿园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113号
联系电话:13928540202/0757-88828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
联系方式:0757-88638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7-88638322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6日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适用于包组01)。
(6)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包组04)。
(7) 成功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所投标的包组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包组的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如果选择多个包组投标,须分别进行递交投标文件。
3.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废标或投标无效。
一、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概况
为规范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食堂的食品原材料配送的供应商,供应肉类、蔬菜、水果类、大米、食用油、调味品、干货、蛋类、面包、糕点、牛奶等。所供应的货品必须量足价平,并提供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包组号 |
品目 |
01 |
餐点类(点心类、粉制品类) |
04 |
粮油类 |
2、饭堂上述食品材料采购开支约?310,000.00元/年,分为2个包组。其中01分包开支约?180,000.00元/年;04分包开支约?130,000.00元/年。具体采购货物数量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3、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在01包、04包的投标人中各选取1名中标单位为本项目供货商,服务期内为采购人供应餐点类(点心类、粉制品类)、粮油类等。
4、中标单位为本项目供货商并不意味着服务业务的取得,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服务业务的情况。在协议服务期,采购人可根据需求量增加的情况再次组织招标增加中标人,采购人无需通知原中标人且将不作任何补偿。
5、放弃中标资格的中标人,在服务期内不能再接受采购人的供货需求。中标后不能履行协议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因在配送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况下或考核不合格而被终止合同或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的中标人,在服务期内不能再接受采购人的供货需求。合同期内被取消供货服务的中标人,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再次组织招标增加中标人,采购人无需通知原中标人且将不作任何补偿。
7、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服务期限:
8.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累计结算服务费达到预算总额的,合同终止,以先到达者为准。本项目为一年一签。
9、合同期满但下一周期新的服务单位未确定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按原合同要求进行食品供应服务,直至采购人明确新的服务单位,实际延期服务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
(%1) 服务要求
1、★所有的供货产品必须为非转基因产品。
2、★服务期内,中标人须建立固定的配送团队,运送人员负责运送工作,中标人在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须将配送团队成员的劳动合同、健康证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提交复印件时,须同时提供原件以供核对。如中标人须更换配送人员,须提供更换的人员的上述资料,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作考核扣分处理。
3、配送地点:佛山市高明区经委幼儿园(中标人须在指定时间将采购人需要的食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而定)
(1)肉菜类在上午6时30分前送到;
(2)餐点类所有食品须在当天早上制作,当天要求配送粉制品类的,在上午6时30分前送到;当天要求配送点心的在上午7时前送到,下午12时30分至13时前送到;
(3)水果类在上午10时前送到;
(4)牛奶类在下午13时前送到;
(5)粮油与杂货类按照采购人落单时要求的时间送到。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诚信经营、信誉度高、服务优,所供食材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供货能力(如供货速度、货源储备量等)满足采购人需要。
(2)为保证食品的色、香、味、型及质量,中标人应为本项目配置若干点心师,保质保量。(适用于包组01)
(3)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货物数量送到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4)中标人必须负责所订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5)每次送货,中标人必须安排不少于 2 个送货员及不少于 1 辆专车负责送货。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物,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6)在采购人未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7)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
(8)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经发现中标人有私自更改订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9)采购人发现新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取消其供应资格。
(10)中标人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1)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12)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具有健康证、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园内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3)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14)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绝对质量可靠,如出现食物中毒事故,送卫生、检疫部门鉴定属于中标人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物品非因采购人人为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包换或包退,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15)送货车进入校区后车速不得超过 5KM/小时,送货车辆在校区内应主动避让师生,如属中标人车辆责任造成校内人员(师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并有权取消供货资格。
(16)相关监督或检测部门对中标人供应的物资进行不定时抽查及检测时,发现问题归属于供货商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7)若发现中标人与幼儿园负责采购食品的人员串通所造成的食品品质差量少或其他不可预见后果的。将取消其食品供应资格,并依照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
(三)质量及包装要求
1、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无毒、诚实、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有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 60%。(适用于包组04)
2、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 (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其中粮油产品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适用于包组04)
3、中标人用于加工经营的场所和加工操作过程的卫生条件及对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要求必须满足卫生部印发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适用于包组01)
4、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5、中标人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6、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终止合同或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7、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 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的食品问题,中标人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采购人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采购人取消中标人供货合同,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四)货物配送卸货要求
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4、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适用于包组01)
5、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适用于包组01)
6、保温要求:食品用环保胶箱分装后再用专用保温车辆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食品温度达到采购人指定温度。 (适用于包组01)
(五)食品质量的基本检查
1、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
2、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
3、对食品检查如下:
3.1中标人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2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SC 认证等。 (适用于包组04)
3.3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在运送途中必须使用专用的密封容器盛放,且所配送的食品不得互相堆叠,以保持食物应有的形状和不受污染。盛装、分送集体用餐的容器表面应标明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必要时标注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 (适用于包组01)
3.4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禁止出现未经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5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保质期内。
3.6中标人禁止提供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3.7所有食物均由中标人配送至幼儿园指定地点,交负责人员签收并做好交接登记手续。负责人员在签收的同时,将随机抽取一份封存并做好相关的标识记录,中标人对此应予以确认。
3.8该封存食物封存时间将不少于 48 小时,且作为中标人所配送的食物品质依据之一,以备今后核查。 (适用于包组01)
3.9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 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 (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缺少重量(或超标含水量)进行扣减。
(%1) 验收要求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的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2、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各包组食品必须专车专用,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 (保温)温度,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3、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 (清点)—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