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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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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其他非政府采购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一、更正人名称: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CZFZF21D35Q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07-16

五、更正理由: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更正

六、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事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试菜

十一、试菜(现场制作)时间及程序

试菜(现场制作)时间及地点:2021年7月25日14:00时前到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食堂试菜,未参加现场制作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注:试菜前未到代理公司报名者作自动放弃参加现场制作。

现场操作办法及程序如下:

现场携带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和厨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到场人员要求:管理人员、厨师,若人员身份重复,则相应人员到场(到场后自觉佩戴口罩和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

3.现场制作评审小组组成: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成员和膳委会成员组织代表5名。

4.评审人员主要对供应商制作出的成品在色香味方面进行打分,其中色30分、香30分、味40分,满分为100分。

5.程序

(1)核对供应商资格(主要指报名情况)及现场资料,核实到场人员身份。

(2)通过核对环节的供应商现场烧制大锅菜3个(荤菜、半荤菜、蔬菜各1种),原材料由采购人准备。

(3)随机抽取供应商操作顺序,供应商按顺序在规定时间和现有原材料基础上进行制作。

6.供应商将制作好的成品提交评审人员评判,评审人员对成品的色香味进行现场打分。打分情况将作为开标时对供应商综合实力的参考。

7.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评审小组计算各供应商的现场制作得分(包括各项得分及总分),试菜得分情况作为评分参考内容。

8.现场操作环节结束。

删除

2

报名接收截止时间

2021年7月23日17:00前

2021年7月30日17:00前

3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1年7月29日09:00前(北京时间);

2021年8月2日09:00前(北京时间)

4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7月29日09:00 (北京时间)

2021年8月2日09:00 (北京时间)

注:以上内容以更正后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

地址:江山市上余镇乌房山1号

联系人:乔老师

联系电话:18657012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加油站隔壁)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0570-4815600,13757005073(685073)

3.监督机构信息

名称:江山市教育局

地址:江山市礼贤路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0-4965231 13757005985

附件信息:

  • 2021年少体校食堂劳务外包文件7.26.doc

    166.5 KB

江山市公安局看守所食堂劳务

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ZFZF21D35Q

(非政府采购)

委托单位: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

代理机构: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起草人:夏荣芳 审核人:夏梅娟

二0二一年七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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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8

2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委托,现就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人名称: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食堂劳务外包

三、采购项目编号:CZFZF21D35Q

四、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劳务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价

最高限价

1

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1

25万元

18.5万元

备注:1.报价时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2.所有劳务人员必须带健康证上岗。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学校老师员工的直系亲属不能参加此次磋商。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报名方式、时间、地址:

1.报名方式: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加油站隔壁)报名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17:00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报名资料,则作自动放弃报名处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209:00前(北京时间)

八、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加油站隔壁)。

九、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8月2日09:00 (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址: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加油站隔壁)。

十一、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二、其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的服务的,视同中型企业。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满足《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监狱企业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供应商还须符合以下疫情期间开标特别规定:

①严格执行衢州市、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按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管理的人员或经申请获得健康码“红码”、“黄码”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②参与磋商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在磋商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并出示健康“绿码”后方可递交磋商响应文件;③为减少人员聚集,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磋商人员不得超过1人。④要求遵守的其他规定。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

地址:江山市上余镇乌房山1号

联系人:乔老师

联系电话:18657012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加油站隔壁)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0570-4815600,13757005073(685073)

3.监督机构信息

名称:江山市教育局

地址:江山市礼贤路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0-4965231 13757005985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

2

项目名称

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3

采购预算

预算价25万元;最高限价:18.5万元

4

服务时间

按采购单位要求。

5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6

响应文件递交份数

资信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技术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商务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7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8月2日09:00 (北京时间)前

8

磋商地点

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加油站隔壁)。

9

磋商时间

2021年8月2日09:00 (北京时间)

10

磋商结果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11

签订合同

按采购单位要求

12

成交人履约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可以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项目结束,无服务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13

采购公告,更正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14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15

本项目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陆仟元由成交人承担,发成交通知书时费用结清。

二、磋商须知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定义

2.1“组织方”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2“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

2.3“磋商响应方”系指向组织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4“服务”系指成交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的所有服务及其它类似服务等。

2.5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4.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5.磋商委托

磋商响应方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磋商响应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6.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一经发现有转包、分包现象,采购人可无条件中止取消与成交人合同。

8.特别说明:

8.1▲磋商响应方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磋商响应方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8.2▲磋商响应方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3▲磋商响应方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成交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三、磋商文件说明

9.磋商文件的组成

9.1竞争性磋商公告;

9.2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9.3采购内容及要求;

9.4磋商办法及磋商程序;

9.5合同草案;

9.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10.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1.总体要求

11.1磋商响应方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导致无效处理。

11.2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响应方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3磋商响应方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装订成本。

1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份数

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均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2.1【资信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本)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2.1.1▲资信文件封面;

12.1.2磋商响应函(格式参照后附表);

12.1.3▲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参照后附表);

12.1.4▲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1.5授权代表参加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参照后附表,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本项无需提供。

12.1.6▲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磋商人员证件);

12.1.7▲符合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2.1.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照后附表,加盖公章)。

12.2【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本)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2.2.1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内容(格式自拟);

12.2.2涉及评分的其他材料及原件。

12.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本)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2.3.1▲开标一览表。

12.3.2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方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的行业划分以商业服务业为准),也可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13.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3.1磋商响应方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本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磋商响应方的风险。磋商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3.2磋商响应方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3.3《开标一览表》为在磋商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3.4磋商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磋商被拒绝。

13.5磋商响应方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否则,可以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

13.6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3.7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磋商响应方负责。

14.磋商报价

14.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4.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报价中必须包含服务、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磋商响应方在报价单中的提供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磋商响应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4.3最终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磋商响应方在磋商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14.4报价应按不同费用类别分开填写。

14.5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磋商报价中。

14.6磋商响应方所填写的单价、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政策、市场因素而变动,磋商响应方在计算报价时考虑的风险系数自行决定。

14.7报价统一为人民币价,并包括向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交纳的各种税费。

15.磋商有效期

15.1▲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磋商响应方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每套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和“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7.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授权代表在磋商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

18.磋商响应文件封面须加盖磋商响应方单位公章。

19.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20.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2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资信文件1包(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技术文件1包(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和报价文件1包(一份正本,二份副本)三部分单独密封,三部分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及相关部位加盖磋商响应方单位公章。

21.2每包的封面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方名称、磋商文件名称(即资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期

22.1磋商响应方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

2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3.1磋商响应方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3.2磋商响应方修改后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3.3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磋商响应方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23.4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方,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七、磋商无效的情形

24.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磋商响应方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24.1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

24.2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24.3磋商响应文件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未按规定装订、密封、未有效授权的;

24.4磋商文件中有▲处条款磋商响应方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24.5磋商响应方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该磋商响应方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24.6磋商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4.7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24.8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4.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采购终止的情形

25.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应予终止。终止后,组织方应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磋商响应方:

2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5.3磋商响应方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磋商程序

26.磋商小组评审磋商响应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方。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响应方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响应方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

28.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响应方。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29.磋商响应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商响应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1.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方,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3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磋商时,(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磋商响应方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响应方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授予合同

33.成交通知和合同授予

33.1成交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网站公告,代理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组织方无义务向未成交磋商响应方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代理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领取的后果自负。

33.2成交人不遵守磋商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磋商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该成交人的成交资格。

33.3签约后即为磋商结束。响应文件一律不退。

十一、法律责任

34.磋商响应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4.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4.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4.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4.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二、其他

35.解释权:本磋商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组织方。

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一、劳务基本情况

本校共有师生 330 人,每日提供早、中、餐三餐,早餐用餐约 330 人,每餐提供 稀饭,面条,年糕,粉干、小菜、面点(配送)等不少于 2 种的早餐,用餐时间夏令时 6 00 分(冬令时 6 00 分);中餐用餐人数约 330 人,至少 5 1 汤,用餐时间夏令时 11 55 分(冬令时 11 55 分);晚餐用餐人数约 330 人,至少 4 1 汤,用餐时间夏令时 17 00 分(冬令时 17 00 分)。

学校原有食堂员工 5 人,其中主厨 1 人,副厨 0 人,洗切工 4 人。

二、基本需求

(一)服务网点

成交人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成交后7个工作日)在江山设立服务网点,并在服务网点配备至少1名常驻专职管理人员。

(二)员工要求

1.为确保学校食堂运营,员工要求:男不超过 55 周岁,女不超过 60 周岁, 其中主厨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有特殊技能者,经学校同意后可以适当放宽),有学校食堂主厨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同时具有初级及以上厨师证

2.正常工作期间,成交人必须有足够的人员确保食堂劳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学校食堂正常运行。备注:成交后提供主厨学历证书原件和厨师等级证书原件给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审核。

3.所有食堂员工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4.学校食堂员工必须无犯罪记录、素质良好,能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能按照教育系统食堂卫生管理规范,严格规范自己的劳务行为。

5.学期中途成交人要更换食堂员工,需经得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

(三)食物加工要求

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堂管理基本要求,服从采购人管理,按A级食堂“五常法”标准严格执行,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1.整理清洗食材原材料时,要注意节约与适度原则,认真清理与清洗。粗加工时要注意切菜的粗细要合乎加工标准。

2.食物加工过程中,要煮熟烧透,生熟餐具要分开使用。要注重色、香、味、咸淡等的合理处理。加工完毕后,必须将成品送到备餐间存放。加工好的食品离地存放,同时要做好保温、防蝇、保洁工作。

3.必须保证食堂安全和食品卫生,经常注重检查成品和半成品原料的质量,发现有霉烂或变质的原料要及时更换,食物加工成熟后,需及时到备餐间取样,密封并贴上标签,在冰箱内封存48小时后处理掉。

4.食堂各岗位员工在完成自己的加工任务后,及时对自己工作环境、使用工具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并将使用工具进行消毒后存放到指定地点。(若需更换,必须以旧换新,否则由成交人承担)。

(四)用餐服务要求

1.根据要求按时将学生饭菜、餐具送到指定地点,学生用完餐后及时收回餐具清洗。

2.按学校要求为教师提供三餐(早餐要求 1 菜、粥、鸡蛋、干粉、面条、水饺等,中晚餐至少 5 1 汤),三餐应做到按学校要求为教师分菜和其它食品(如包子、粽子等)。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刷卡就餐管理规定对到食堂用餐的人员进行“刷卡分餐”。

3.班级分餐时注意各班就餐人数的多少,量要配足,菜要配齐,注意分餐时的动作细节,切勿将饭菜泼洒到地面,确保饭菜齐全,保证热饭热菜。就餐过程中,确保学生食品卫生。

4.食堂员工饭菜供应方式与教师一样,一律从窗口供应,并在食堂餐厅用餐。

5.学校给成交人提供相应的食材原料,成交人必须如实下料,不得克扣或有意增加原料。食堂员工不得将相关食材原料带出食堂。

6.成交人按照学校实际需要保质保量做好学校客餐,做到色香味美,学校按每桌( 30)元付给成交人作为额外劳务费。

(五)卫生打扫要求

1.食堂内外环境(含卫生区域)要随时保持整洁,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每餐后组织人员认真清扫食堂内外所有区域,并用大拖把把地面拖干净,每天清洁食堂各功能室,每周对食堂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对一切设备设施进行认真的清洗整理,餐厅内部的下水道要认真冲刷,每次打扫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整洁。做好食堂灭炆灭蝇工作。

2.食堂所有工具、食品存放按食堂五常法标准管理执行。

3.学校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食堂安全、卫生和食品卫生等,发现问题学校提出后,成交人应及时整改,并按《食堂服务质量、食品卫生的处罚条例》执行。

(六)公物管护要求

1.承包初期,食堂所有公物清点、登记,由成交人验收使用(有易耗品,劳保用品,工作服、帽备两套)。

2.易损拖把、畚箕、笤帚、抹、清洁球、洗洁精由学校统一配齐。用坏后以旧换新。

3.员工餐具清洗规范操作,污物及时清理,防止管道堵塞。

4.违反操作流程导致物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配件费、维修工资等一切费用由成交人负责。耐用品在使用过程中非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

5.承包期结束,所有设施,按期初所领,全面清点无误后交回学校。如有缺少按价从承包费中扣除。

6.无论生熟菜肴,食堂公物,成交人含其他所有食堂员工严禁夹带,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七)勤俭节约要求

1.食堂所有场所使用结束后,及时关水关电,避免浪费。菜粗加工时,有用的原材料决不丢弃。

2.煮粥、蒸饭时,用具上所沾米粒要尽可能利用,米袋交保管员清点查收。

3.每天所需食品、物品向保管员认领,由保管员填写出库单。灶台上的油盐酱醋味精等调料用量适度,倒尽用完。

4.大锅禁止加工私人食品,要尽可能提高燃料的利用率。

5.每天工作结束后离开前必须对食堂内外全面巡查一次,确保水电、门窗均已关好,并做好记录。

(八)安全保险要求

成交人必须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具体标准见江山市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承保方案)。

三、特别要求

1.成交人不得转租、转让、转包,不得委托他人代管,一经发现,无条件解约;

2.学校老师员工的直系亲属不能参加此次磋商;

3.承包款最高限价(18.5万元)一年12个月(包括寒暑假),作为平时工作时间的费用。

四、相关说明

1.采购人按合同要求派员检查、监督成交人承包范围内的服务质量,按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要求及本项目的要求,有权对成交人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服务评价,对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向成交人提出更换意见,成交人拒绝更换的,应认定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采购人作息时间有调整、就餐人数有变化,采购人应提前及时告知成交人。

3.采购人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场地、灶具、水电、燃料等;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原料及配料;提供就餐所需要的餐具。

4.采购人为成交人提供工作帽、工作服、手套等必要的劳保用品,凭旧向采购人管理人员提出更换。

5.根据合同约定,按考核结果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及其他服务费。

6.食堂工作人员伙食费每月400元/人,由成交人支付。

注:第一成交候选人合同签订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1个月后由本校教师和学生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不足80%的,将与第一成交候选人解除合同,采购人重新与第二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试用期执行规则同第一成交候选人。

第四章 磋商办法及磋商程序

一、磋商小组的组成

1.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

2.磋商期间,磋商响应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如不在场,则事后不得对采购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

二、磋商办法

1.本磋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资信技术分、商务分合计组成,满分为100分。经初步评审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资信技术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打分。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采用集中与单一磋商响应方就项目进行磋商,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先后决定磋商顺序。磋商时先听取由磋商响应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就项目的重点内容进行磋商,磋商过程中由磋商小组成员提出相关问题,并由磋商响应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回复与承诺。

3.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信息,为明确本次采购项目的各项技术要求,各磋商响应方应接受磋商小组可能多次的询问、质疑和磋商,如磋商响应方不接受磋商小组的询问、质疑和磋商,其磋商无效。

4.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结合技术资信评分细则对各磋商响应方的技术资信部分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即为各磋商响应方的资信技术分值。

5.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所有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响应方在规定的时间内(15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所有磋商响应方派代表到场现场磋商,评审及合同签署中应以二次报价为准,二次报价是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注:磋商响应方的二次报价表由代理公司现场统一提供。)

6.评定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代理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组织方无义务向未成交磋商响应方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注意事项

评审时如发现磋商响应方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磋商小组可要求该磋商响应方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磋商响应方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磋商响应方的磋商文件作无效处理,同时组织方应将该情况报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四、评分标准

评分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

报价

基准价为满足磋商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方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的行业划分以商业服务业为准),也可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0-10分

综合

实力

评委通过了解磋商响应方主厨的稳定性,团队构成情况等进行综合打分。基准分6分,方案更合理的酌情加0-4分。

0-10分

同类项目

磋商响应方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之后,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同类项目(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成功案例业绩,有1个得1分,最多得3分。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0-3分

内部管理

职工食堂管理工作有计划,有员工培训计划,职工食堂管理规范。内容齐全的得基本分10分,内容不齐全的酌情减分。在此基础上,方案更加合理的酌情加0-5分。

0-15分

有节水、节电、节气奖惩措施。制定有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内容齐全的得基本分6分,内容不齐全的酌情减分。在此基础上,方案更加合理的酌情加0-4分。

0-10分

安全卫生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员工上岗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制定安全检查计划,负责每天检查职工食堂电、气、消防、电梯等设备设施安全。内容齐全的得基本分10分,内容不齐全的酌情减分。在此基础上,方案更加合理的酌情加0-5分。

0-15分

伙食质量

能提供每周菜单,菜肴品种丰富,搭配合理,菜肴、点心创新思路。内容齐全的得基本分10分,内容不齐全的酌情减分。在此基础上,方案更加合理的酌情加0-5分。

0-15分

人员配备情况

1.根据磋商响应方为本项目所聘用的各类人员配备是否齐全、合理、科学、主厨的工作经验等内容齐全得基本分4分,人员配备更合理的酌情加0-4分;

2.主厨具有厨师证的加2分。(磋商响应文件上提供厨师证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加分。)

0-10分

应急预案

根据磋商响应方提供的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高效等;提供的得基本分8分,在此基础上更加合理实用的加0-4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0-12分

五、磋商程序

1.主持人宣布磋商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宣布磋商开始;

2.现场监督人员确认磋商响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到场等情况;

3.磋商响应方代表检查各磋商响应方的标函密封、标记情况;

4.主持人按送达磋商响应文件逆顺序当众启封各磋商响应方资信、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别与磋商响应方就价格、服务、配置等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

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对符合条件的磋商响应方技术资信,商务部分进行打分。

6.由主持人宣布各磋商响应方技术资信得分与最后报价、总得分。

7.磋商小组按磋商办法和细则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

8.主持人宣读磋商结果。

9.磋商结束。

第五章 合同草案

填学校名称 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名称) ,于 (时间) (开标地点) ,进行 填采购方式 的结果,签署本劳务外包合同。

一、合同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劳务内容

总报价

大写: ;(小写:¥ 元 )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本合同劳务费用除包含劳务外包范围内的服务外,还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意外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健康证(健康证办理、培训、年检)、节假日福利、利润、税金等本项目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 (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二、劳务承包范围

本校共有师生 330 人,每日提供早、中、餐三餐,早餐用餐约 330 人,每餐提供 稀饭,面条,年糕,粉干、小菜、面点(配送)等不少于 2 种的早餐,用餐时间夏令时 6 00 分(冬令时 6 00 分);中餐用餐人数约 330 人,至少 5 1 汤,用餐时间夏令时 11 55 分(冬令时 11 55 分);晚餐用餐人数约 330 人,至少 4 1 汤,用餐时间夏令时 17 00 分(冬令时 17 00 分)。

2. 卫生打扫任务。

3.师生就餐时的服务与管理。

4.学生餐具的回收,食堂内所有设备、餐具的清洗和消毒工作。

5.负责参与各种食材物品的质量验收。

6.食堂泔水和餐厨垃圾的处理。

7.按照学校相关食堂管理工作制度所规定的各项工作及其学校布置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履约时间、履约方式及履约地点

1.履约时间:合同期为 日至 日,共 年。

2.履约方式:提供食堂劳务服务。

3.履约地点:

四、乙方的义务和权力

(一)员工要求

1.为确保学校食堂运营,员工要求:男不超过 55 周岁,女不超过 60 周岁, 其中主厨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有特殊技能者,经学校同意后可以适当放宽),有学校食堂主厨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同时具有初级及以上厨师证。正常工作期间,乙方必须有足够的人员确保食堂劳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学校食堂正常运行。备注:成交后提供主厨学历证书原件和厨师等级证书原件给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审核。

2.正常工作期间,乙方必须有足够的人员确保食堂劳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学校食堂正常运行。备注:成交后提供主厨学历证书原件和厨师等级证书原件给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审核。

3.所有食堂员工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4.学校食堂员工必须无犯罪记录、素质良好,能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能按照教育系统食堂卫生管理规范,严格规范自己的劳务行为。

5.学期中途乙方要更换食堂员工,需经得甲方同意方可更换。

(二)食物加工要求

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堂管理基本要求,服从甲方管理,按A级食堂“五常法”标准严格执行,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1.整理清洗食材原材料时,要注意节约与适度原则,认真清理与清洗。粗加工时要注意切菜的粗细要合乎加工标准。

2.食物加工过程中,要煮熟烧透,生熟餐具要分开使用。要注重色、香、味、咸淡等的合理处理。加工完毕后,必须将成品送到备餐间存放。加工好的食品离地存放,同时要做好保温、防蝇、保洁工作。

3.必须保证食堂安全和食品卫生,经常注重检查成品和半成品原料的质量,发现有霉烂或变质的原料要及时更换,食物加工成熟后,需及时到备餐间取样,密封并贴上标签,在冰箱内封存48小时后处理掉。

4.食堂各岗位员工在完成自己的加工任务后,及时对自己工作环境、使用工具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并将使用工具进行消毒后存放到指定地点。(若需更换,必须以旧换新,否则由乙方承担)。

(三)用餐服务要求

1.根据要求按时将学生饭菜、餐具送到指定地点,学生用完餐后及时收回餐具清洗。

2.按学校要求为教师提供三餐(早餐要求 1 菜、粥、鸡蛋、干粉、面条、水饺等,中晚餐至少 4 1 汤),三餐应做到按学校要求为教师分菜和其它食品(如包子、粽子等)。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刷卡就餐管理规定对到食堂用餐的人员进行“刷卡分餐”。

3.班级分餐时注意各班就餐人数的多少,量要配足,菜要配齐,注意分餐时的动作细节,切勿将饭菜泼洒到地面,确保饭菜齐全,保证热饭热菜。就餐过程中,确保学生食品卫生。

4.食堂员工饭菜供应方式与教师一样,一律从窗口供应,并在食堂餐厅用餐。

5.学校给乙方提供相应的食材原料,乙方必须如实下料,不得克扣或有意增加原料。食堂员工不得将相关食材原料带出食堂。

6.乙方按照学校实际需要保质保量做好学校客餐,做到色香味美,学校按每桌( 30)元付给乙方作为额外劳务费。

(四)卫生打扫要求

1.食堂内外环境(含卫生区域)要随时保持整洁,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每餐后组织人员认真清扫食堂内外所有区域,并用大拖把把地面拖干净,每天清洁食堂各功能室,每周对食堂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对一切设备设施进行认真的清洗整理,餐厅内部的下水道要认真冲刷,每次打扫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整洁。做好食堂灭炆灭蝇工作。

2.食堂所有工具、食品存放按食堂五常法标准管理执行。

3.学校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食堂安全、卫生和食品卫生等,发现问题学校提出后,乙方应及时整改,并按《食堂服务质量、食品卫生的处罚条例》执行。

(五)公物管护要求

1.承包初期,食堂所有公物清点、登记,由乙方验收使用(有易耗品,劳保用品,工作服、帽备两套)。

2.易损拖把、畚箕、笤帚、抹、清洁球、洗洁精由学校统一配齐。用坏后以旧换新。

3.员工餐具清洗规范操作,污物及时清理,防止管道堵塞。

4.违反操作流程导致物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配件费、维修工资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耐用品在使用过程中非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

5.承包期结束,所有设施,按期初所领,全面清点无误后交回学校。如有缺少按价从承包费中扣除。

6.无论生熟菜肴,食堂公物,乙方含其他所有食堂员工严禁夹带,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六)勤俭节约要求

1.食堂所有场所使用结束后,及时关水关电,避免浪费。菜粗加工时,有用的原材料决不丢弃。

2.煮粥、蒸饭时,用具上所沾米粒要尽可能利用,米袋交保管员清点查收。

3.每天所需食品、物品向保管员认领,由保管员填写出库单。灶台上的油盐酱醋味精等调料用量适度,倒尽用完。

4.大锅禁止加工私人食品,要尽可能提高燃料的利用率。

5.每天工作结束后离开前必须对食堂内外全面巡查一次,确保水电、门窗均已关好,并做好记录。

(七)安全保险要求

乙方必须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具体要求见附件(江山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承保方案)。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合同要求派员检查、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服务质量,按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要求及本项目的要求,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服务评价,对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向乙方提出更换意见,乙方拒绝更换的,应认定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甲方作息时间有调整、就餐人数有变化,甲方应提前及时告知乙方。

3.甲方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场地、灶具、水电、燃料等;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原料及配料;提供就餐所需要的餐具。

4.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帽、工作服、手套等必要的劳保用品,凭旧向甲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

6.根据合同约定,按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及其他服务费。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无服务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七、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租、转让、转包,不得委托他人代管,一经发现,无条件解约。

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合同续签约定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合同期满后,经甲方测评考核,满意度在 以上,双方对原服务内容无变更的,合同价款不变的情况下,经采购单位议事决策程序商议同意,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可根据相关规定按年续签服务合同。

九、款项支付

付款方式:劳务费按月结算(次月的10号左右支付上一个月劳务费),由基本费用与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基本费用占90%,绩效考核占10%。绩效考核根据就餐人员满意度测评结算,满意度在80%(含)以上的全额支付,满意度在70%(含)-80%的按绩效考核部分的80%支付,满意度在60%(含)-70%的按绩效考核部分的70%发放,满意度低于60%的不支付。连续两个月满意度测评低于60%的,采购单位将终止合同。根据考核结果,乙方凭税务发票按月结算劳费(包括客餐补贴部分)。

十、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在提供服务期内发生事故及其他责任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2)解除合同。

(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因员工个人原因对学校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学校有权要求辞退,并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未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服务的,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拒不支付的,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其它违约处理办法:

学校将对食堂劳务的服务质量进行全程监督。

1.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直接确定排名次之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1)乙方未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成交后7个工作日)在江山设立服务网点,或服务网点未配备至少1名常驻专职管理人员的。

(2)本项目转包、分包、委托其他公司管理服务。

2.在合同执行期间,服务网点的常驻专职管理人员未到位的,视为虚假应标。

3.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视情节轻重扣除50-1000元/次。

(1)未按合同规定派足服务人员或未执行合同规定任务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2名以上食堂服务人员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外调(借)食堂服务人员的;

(4)发生其他有损学校形象或影响正常工作造成损失的;

(5)食堂发生火灾应该发现而未能及时发现、及时扑救的;

(6)学校对食堂劳务服务公司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乙方未能及时整改的;

(7)未及时提供食堂服务人员信息,被发现有不合格服务人员的;

(8)学年度考评发现问题的。

十四、其它要求

(1)在岗工作期间,因食堂服务人员失职导致校内发生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等重大责任事故,乙方必须承担甲方责任部分一半的经济损失。

(2)食堂服务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调解与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在食堂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食品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双方也可友好协商解除合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请有关权威机构或部门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七、合同的生效

1.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主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主管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经代理公司鉴证公示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代理公司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方: 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鉴证日期:

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一、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资信文件

(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响应方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

二、资信文件

1. 磋商响应函

致: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磋商公告(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响应方 (磋商响应方名称)提交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3.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争议。

4.本磋商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天。

5.如成交,本磋商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磋商响应方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姓名 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磋商响应方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

2.供应商资格声明

1.基本情况

磋商响应方名称:

地 址: 电 话:

成立和注册日期:  

主管部门:  

公司性质:  

主要负责人:    

职工人数: (其中:技术人员 )

最近公司(企业)的主要财务情况(到2020年12月30日止)

注册资金:

固定资产:

2.最近二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 份 总 额

2019年

2020年

3.最近二年与其他客户签订的较大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 地 址  时 间  金额(人民币元)
     

4.供应商最近二年法律纠纷情况
时间 案由 涉及金额 目前办理情况

5.有关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6.其他情况:

就我们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此证明文件。

日 期: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的印刷字体姓名:

授权代表的职务:

电话号和传真号:

公 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磋商响应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并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磋商响应方名称(公章):

日 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4. 符合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书面承诺

(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磋商响应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承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磋商响应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技术文件格式

1.技术文件内容根据评分标准(格式自拟)

磋商响应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报价文件格式

1.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劳务内容

数量

单位

总价/元

1

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食堂劳务外包

1

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注:

1.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2.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费用外,还包括提供服务相关的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意外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健康证(健康证办理、培训、年检)、节假日福利、利润、税金等本项目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 (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磋商响应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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