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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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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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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7-27 至 2021-08-02
撰写单位: 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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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 middot;锦州市)和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700-04088
项目名称:锦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8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基本要求 nbsp;

1.投标人必须有相应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2.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至少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或以上,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

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5.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6.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至少一天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8.中标人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按时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食材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9.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食材来源地必须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副食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二、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三、质量要求

总体要求: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一)瓜果蔬菜类

1.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果蔬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果蔬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2.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3.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4.瓜果类:黃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5.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6.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7.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8.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9.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10.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1.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12.水果类:至少符合GB/T5009.218-2008 等国家检测标准或以上。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

13.其他瓜果蔬菜,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种类。

(二)粮油类

1、包装洁净无破损,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

2、 产品要求如下: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米类颗粒完整饱满,无杂质、无沙土、无米虫、无霉变;面类松散不接团、粉粒细软滑均匀、有正常光泽、无异味;油类油体清澈、有特有的本色、无其他异味。

3、 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每批所供货物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0%)。

4、 投标人须每3个月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或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市场流通环节所应具备的相关证照。

(三)其他副食品类

1.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2.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3.豆芽:取得QS认证、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至少符合GB22556-2008 国家标准或以上。

4.干豆腐:取得QS 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 22106-2008、GB2712-2014 等国家标准。

5.素鸡:取得QS 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22106-2008、GB2712-2014 等国家标准。

6.其他副食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种类。

四、配送要求

1.配送计划: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提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如需要更换配送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每月或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配送食材的检验报告。

2.配送时间:按照采购人合同约定时间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当推迟。遇釆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投标人可拟定应急方案与办公室以及直属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3.运输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

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 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五、验收流程

(一)验收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10箱以上(含10箱)的抽查率为10%,20箱以上的抽查率为15%。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二)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人负责在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囯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人。

(三)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四)其他要求

1.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4.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5.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6.就餐者由于食用了供货方提供的常规无法检测的物质而造成腹泻、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经食品卫生职能部门检验确定后,即按供方不能履行合同处理,供方必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并向需方赔偿其承担费用额的百分之二十,最低不得少于10000元,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对供货方每半年进行一次评定,评定的内容为:服务质量、质量状况、价格水平、信誉度、交货期等。对于评定不合格的中标单位,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六、定价方式

1.指导原则:甲方主导,乙方配合,相关部门监督,综合市场高、中、低类别确定询价价格。

2.询价地点:询价地点分为正规商场超市、封闭大市场、普通小市场三类。正规商场超市类包含古塔大润发店、大商千盛超市、大商比优特超市等;封闭大市场类包含科技路农贸市场、金陵农贸市场、铁东农贸市场等;普通小市场类包含香橙源生鲜超市、好佳鲜生鲜超市等;每次询价三类地点各确立一家,三家综合确定平均价格。

3.询价时间:每个月的月初的第一个工作日和月中十五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进行两次询价,遇有特殊情况顺延。

七、其他

履约期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1年,采购人根据实际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续签最多不超过2023年2月18日,具体以签订内容为准。

费用说明:采购人不再承担中标方完成配送任务一切费用。

采购说明:蔬菜水果类占全年采购总数额44%

米面粮油类占全年采收数额56%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1年,采购人根据实际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续签最多不超过2023年2月18日,具体以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7日至2021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 middot;锦州市)和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电子文档以U盘形式递交至开标现场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及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 ggzy.jz.gov.cn)。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 middot;锦州市)必须同时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因未同时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
4、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 middot;锦州市)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 middot;锦州市)→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下载采购文件。
5、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将电子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密封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文件(u盘)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进行现场解密。
7、开标现场递交采购文件领取确认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8、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nbsp; nbsp;称: 锦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地 nbsp; nbsp;址: 延安路四段八号
联系方式: 17704265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nbsp; nbsp;称: 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nbsp; nbsp;址: 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10-15
联系方式: 0416-3219317
邮箱地址: LNXC8888@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彩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693691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女士
电 nbsp; nbsp;话: 0416-321931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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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申请电子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