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7月26日 15:4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伙食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26日 15:4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26日至2021年08月0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3: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月16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 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 | ||
预算金额 | ¥147.84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蔡伟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2-2567837 | ||
采购单位 | 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吴兴区三环北路35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康 0572-23993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蔡伟洪 0572-2567837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伙食采购项目(d).doc |
项目概况 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伙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湖消采——G2021008
项目名称: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伙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7.8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支队机关伙食采购配送(1年),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提供整个项目的环保服务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需通过上述网站获取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及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卫生许可证;生产厂商还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6日 至 2021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3: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方式:现场报名(接受邮寄)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 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吴兴区三环北路3588号
联系方式:王康 0572-2399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联系方式:蔡伟洪 0572-25678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伟洪
电 话: 0572-2567837
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伙食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 目 编 号: 湖消采——G2021008
采 购 单 位: 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3
第二章、招标需求 6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10
投标须知前附表 10
一、总 则 11
二、招标文件 12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四、开标 17
五、评标 18
六、定标 19
七、合同授予 20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2
一、总则 21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21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24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7
第七章、自评表 50
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的委托,现就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伙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编号: 湖消采——G202100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最高折扣限价 |
备注 |
1 |
支队机关伙食采购配送 |
1批 |
1年 |
147.84 万元 |
0.9 |
详见采购 需求 |
注: |
投标报价超最高折扣限价为无效。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提供整个项目的环保服务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需通过上述网站获取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截图;
3、投标人须具备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及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卫生许可证;生产厂商还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报名/发售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8月16日14:30分
七、投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 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8月16日14:3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 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其他事项:
1.供货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供货商。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格式自拟);
(3)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 本项目资格后审。
4.文件以报名后提供的采购文件为准。现场报名(接受邮寄)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方式。没有按要求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十、告知事项:
1、现场防疫方案:做好现场防疫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会同交易中心按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近14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需现场签署防疫承诺书,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 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供应商若为省外的,供应商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 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3、“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中心,“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标活动;
4、所有进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2-239933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伟洪 联系电话:0572-2567837 传真:0572-2567859
地址: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6日
第二章、招标需求
一、采购项目: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伙食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食堂食材采购
三、采购预算:147.84万元(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四、服务要求:
服务年限:1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供货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种类描述 |
质量要求 |
退货依据 |
1 |
豆制品类 |
豆腐、豆腐干、豆腐泡等 |
原材料新鲜、无异味,不添加任何违禁食品添加剂。 |
原材料不新鲜、有异味,添加违禁食品添加剂。 |
2 |
蔬菜类 |
叶菜 |
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去老叶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菜农药残留在国家规定GB2763-2016允许的范围内,每批次应携带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 |
味苦,鲜度嫩度明显不佳,含黄叶须根,泥土、虫害严重,萎捏严重,浸水后仍不可恢复;农药残留超标。 |
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等) |
要求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招标人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 |
发芽严重、发霉,新鲜度不佳,形态大小与招标人自购标准存在较大负偏差。农药残留超标。 |
||
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 |
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菜农药残留在国家规定GB2763-2016允许的范围内,每批次应携带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 |
不新鲜,发霉,虫害过多。农药残留超标。 |
||
3 |
鲜肉类 |
猪肉、牛肉、羊肉、内脏等 |
符合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2707-2016,并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保证当天屠宰每日新鲜、干净、卫生、不注水。所供后腿净肉:不带碎骨、不带肥肉,肉色鲜艳,无病变、不打水;猪肉:不带碎骨(一斤猪肉,三两肥肉七两瘦肉),肉色鲜艳,不打水;五花肉:要求去掉奶头、割除奶脯,中肋部分整方形,不带腩肉,带少量排骨,肉色鲜艳,层次分明。 |
与验收标准不符,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等,非当天屠宰畜禽。 |
4 |
家禽类 |
鸡、鸭、鹅、乳鸽等 |
鸟类必须肉质新鲜,无毛、无脚指、无内脏、不注水、肉身干爽,保证当天屠宰每日新鲜、无冰冻、无血水、干净、卫生、不注水。 |
与验收标准不符,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等,非当天屠宰的畜禽。 |
5 |
水产类 |
淡水鱼、海鱼、虾、蟹类等 |
具有鲜鱼固有的鲜明体色余光泽,粘度透明;鳞完整或稍有花鳞,紧贴鱼体不易剥落,有透明黏液;鳃盖紧合,鳃丝鲜红或紫红,色清晰,黏液透明无异味;鱼眼饱满,角膜光亮透明;腹部呈白色或淡玫瑰红色,破肚率小于等于5%;肌肉结实或富有弹性,无风干、异味现象。 |
体表色暗淡无关黏液透明度较差、浑浊且有腐败味;鳞不完整松弛、易剥落;鳃盖松弛,鳃丝粘连,呈淡红暗红或灰红褐色,有显著腥味;眼球凹陷,角膜混沌或发糊;腹部膨胀或变软,表面发暗色或淡绿色斑点;肌肉松弛,弹性差。 |
6 |
冰冻食品类 |
猪、牛、羊、鸡、鸭、日本豆腐、香肠、肉丸、肉卷、肉饼等 |
皮肤有光泽,呈淡黄、淡红、灰白色等,肌肉切面有光泽,指压后凹陷恢复得慢,冻品来源可靠(能提供生产厂家,联系电话和代理证明),生产厂家必须为冷冻品生产企业或大型的专业批发企业。 |
干缩凹陷、表面干燥粘手,新切面湿润粘手,肌肉松弛,指压后凹陷不能恢复,并由明显的痕迹;有腐败味或霉味。 |
7 |
蛋类 |
鸡蛋、鸭蛋、鹌鹑蛋等 |
必须是不霉烂、无酸变、无腐烂、无变质、整齐、均匀、完整、质优、无污染,硫等物质含量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鲜蛋外壳有光泽;用光照,能透光,呈桔红色,气室小而透亮,蛋黄轮廓完整清晰,无斑点;用鼻闻,清新、无异味;将蛋轻轻摇动,听不到声音或感觉不到振动。 |
蛋类不新鲜,有散蛋黄,有破损,来源不安全可靠。 |
8 |
干货类 |
水产干货、土特产干货等 |
干货类产品必须是质优、无污染、无变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硫等物质含量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并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外包装必须有产品标准号、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安全QS标识。 |
原材料不新鲜,添加违禁食品添加剂。 |
六、供货要求:
1、严格按招标方时间、数量、品质的质量要求及准时送货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2、因食材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并取消供货资格。
3、猪、羊等肉类采购需每月提供一次当月供货肉类的检疫证与白肉证。
4、大宗蔬菜类每批需随货提供此次供货批次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5、确保淡水鱼、淡水虾保活率分别达到100%和95%以上。
七、供货时间及地点:
1、招标人前一天晚上提供给投标人当天的菜单,投标人须在第二天早上08:00时前完成供货。
2、临时急需食材供货须在接到临时供货通知后90分钟内送达。
3、残次品的替换须在接到替换通知后30分钟内送达。
4、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八、其它要求:
1、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日期、时间、品名、数量、单价、地点送货,运输、搬运等各项费用已包括在货物价格中。
2、招标人相关人员在现场按双方确认的订单 ,按招标需求中的质量要求及退货依据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名确认,作为货款结算的依据。
3、服务要求:合同供货期内及时提供用户所需食材。中标方接到用户采购计划后,中标方提供7×24小时服务支持。
4、投标价格包括:包装、运输、搬运、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即运送至使用单位食品仓库内的包干价格。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食材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风险,应选择具备相应生产、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
6、开始供货时, 如招标人有部分存货的,中标人需待招标人存货食用完后,再由中标人组织配送。
7、供货期间,招标人根据自身需求制定配送清单,中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清单进行配送。清单上因中标人采购困难等原因无法进行配送的部分,招标人可自行组织采购,中标人须按招标人采购价的125%结算给招标人。
8、中标人在供货期间,各类食材的数量(允许5‰的机动幅度)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每发现一次由招标人出具扣款情况通知单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一年内发现3次以上验收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招标人采用不通知式方式不定时抽查中标人提供的货品,抽检结果如发现中标人提供以次充好、假冒伪劣、降低产品标准的商品的,经招标人警告并责令调整后仍再出现,由招标人出具扣款情况通知单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达到3次立即终止配送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指定时间内重新调换配送,若在中标人承诺时间范围内未能重新调换配送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配送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10、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危机的,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中标人一日不送餐的,自动解除合同。
12、以上所涉及到扣款的内容,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九、报价要求: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折扣报价(如:打9折,即报价为0.9)。
投标折扣最高限价为0.9,超过最高折扣限价做无效标处理。
服务期内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调整折扣,以上所有品种须进行统一折扣报价,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产品成本及市场价格波动存在的合同风险。
结算以当日湖州市场平均价为基准价*折扣报价进行结算。(招标人随机抽查市场价格,价格偏离控制在25%以内,价格首次不达标经招标人警告并责令调整(按业主价格)后仍再出现,每发现一次价格异常由招标人出具扣款情况通知单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发现3次以上抽查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商务要求表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付款条件 |
本项目分批采购,分批付款。每月按实际供货量支付货款。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视履约情况剩余部分待服务期满后1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
本招标文件中带 “▲”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伙食采购项目 |
2 |
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部分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按15060元整收取。 |
4 |
答疑与澄清:供货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供货商。 |
5 |
投标文件组成: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各 4 份。 |
6 |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 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备注: 1、投标人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届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现场核对。 2、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将以上资料原件密封后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以供资格审查时之用。届时未提供相应原件审查的将可能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7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8月16日 14:3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 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8 |
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8月16日 14:30分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 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9 |
评标办法及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10 |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中标公告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11 |
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
12 |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视履约情况剩余部分待服务期满后1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
13 |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已落实 |
14 |
付款方式:本项目分批采购,分批付款。每月按实际供货量支付货款。 |
15 |
投标文件有效期:90 天 |
16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伙食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 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文档等。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2、本次招标设定预算价,预算价由采购人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四条的规定。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八)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代理采购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
4、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递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代理采购机构将不予接受。以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当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5、质疑函须采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参考样式可从“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资料下载->采购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否则代理采购机构有权要求质疑供应商改正后重新提出。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同时请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2803743100@qq.com。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四部份组成。《资格证明文件》装订成一册,《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装订成一册,《报价文件》装订成一册。
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及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卫生许可证;生产厂商还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商务文件包括: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企业荣誉;
投标人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本地化服务;
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同类业绩)(格式见附件)
以往验收情况(合格的验收报告);
企业综合实力;
企业信誉及认证;
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3、技术文件包括:
总体实施方案
保证商品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
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设备配置清单(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4、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3)相关政策证明材料(如有):
4)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③)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投标报价应包括包括技术服务发生人工费、材料费、专家评审技术费以及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备选方案。
▲4、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并装订成册,其中《资格证明文件》装订成一册,《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装订成一册,《报价文件》装订成一册,投标文件应附有封面和目录,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投标人应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4份。
4、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投标文件必须采用胶装装订,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文件》装订成一册、《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装订成一册,《报价文件》装订成一册,然后三册分别密封。在包装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参照《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见附件)的要求]。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未按规定标记的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人是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授权代理人未经有效授权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投标有效期、交货期(服务期)、质保期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不响应或者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服务内容,或者虚假投标的。
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服务指标、主要服务要求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2)投标项目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
(3)项目方案不符合项目需求或不具有操作性的。
4、在价格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自主创新产品除外)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
(4)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不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进行修正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
(九)废标的情形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5、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逆时间顺序打开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外包装,清点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6、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将被送评标室评审。商务、技术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8、按顺序拆封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宣读投标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9、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报价宣读结束后,报价文件送评标室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汇总各有效投标人综合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
11、评审结束后,由主持人根据评标报告公布评标结果等。
12、开标会议结束。
五、资格证明文件审查
(一)审查人员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审查。
(二)审查依据
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
(三)审查方法
1、审查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应原件的完整性、符合性。
2、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信用)情况承诺书(申明书)同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无不良或受惩信用记录,并加盖公章(截图查询日期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核实信息真实性。
3、出具资格审查表并由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报告。
六、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 评标程序
1、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对投标人资格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5、全权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 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由投标人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六) 评标过程的保密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第三款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处理。
3、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八)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由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定标
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
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4、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
5、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6、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同时,采购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
1、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3、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不予返还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视履约情况剩余部分待服务期满后1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伙食采购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分、商务分及其他部分权值7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商务及其他分)
技术、商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商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一)价格分(30分)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报价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保留小数2位)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不另设最高限价的以预算价作为上限价),其价格分作零分处理。
3、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该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价格计算扣除: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参加投标且投标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同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供应商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1.5.1供应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
1.5.2供应商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工业行业”规定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1.5.3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5.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上述计算扣除不累计计算,最高扣除6%;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计算扣除。
(二)技术、商务及其他分(70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总体实施方案 |
投标人对采购服务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包含运行方案、管理方针、管理目标、仓储情况、难点要点分析等),结合各投标文件,由评委自主打分(0-16分)。 |
16 |
2 |
保证商品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 |
保证商品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时间安排、人员配备、送货配备、产品质量的保证等),结合各投标文件,由评委自主打分(0-16分)。 |
16 |
3 |
本地化 服务 |
固定经营网点响应时间2小时以内得1分,每缩小半小时加0.5分,最多得2分。(提供地图导航截图,经营场所均需提供相关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协议,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此项不得分) |
2 |
4 |
售后服务 承诺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从供货周期、供货保证承诺、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评分,结合各投标文件,由评委自主打分(0-6分), 除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外无其他售后服务承诺的,该项不得分。 以上承诺未提供的部分不得分。 |
6 |
5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6分;(原件备查) |
6 |
6 |
以往验收情况 |
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的合格验收报告,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2分。 |
2 |
7 |
企业综合实力 |
1、投标人从事食堂食材供应满5年(含)得3分,2年(含)至5年(不含)期间的得2分,2年(不含)以下得1分[提供能证明从事食堂食材供货年限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仓储规模进行综合实力评分,最高得5分。(须提供库内物品摆放图片及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3、投标人具备一辆1.0T及以上厢式货车得3分,每增加一辆加2分,最高加4分。 (自有车辆的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及行驶证复印件) |
15 |
8 |
企业信誉及认证 |
1、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银行或工商部门或评估公司颁发的有效信用等级证书进行评定,AAA级得3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0环境认证体系,得2分,提供其中之一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5 |
9 |
投标文件质量 |
(1)投标人所提供的响应的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完整、不缺项且签字、盖章完整的得1分,不齐全的不得分;(0-1分) (2)投标人响应的投标文件规范、装订整齐、无涂改插字现象、每份涉及证明性质的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得1分;有涂改、插字现象但加盖校对章的得0.5分。(0-1分) |
2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仅供参考,以正式合同为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号:
甲方:(招标人)
乙方:(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伙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合同价格结算及付款方式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合同价格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采购配送商品为:
货物的选择: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品种和数量及时供应,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供应,否则以违约责任进行处罚。同一品种不同品牌货物的选择,乙方具有选择优先权。
二、合同价格结算及付款方式
1、中标折扣:
2、应付款总额计算方式:应付款总额=标的物合同单价(当日湖州市场平均价P)*折扣报价*配送数量。
3、付款方式:本项目分批采购,分批付款。每月按实际供货量支付货款。
第二条:合同履约期限
本次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所供的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有关标准,所供商品配送到甲方的时间在该商品的保质期限的一半之前,并能提供所供商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第四条:配送流程及要求
1、乙方必须按与甲方约定的时间地点配货送货到位。
2、货物送达后由甲方相关负责人对质量、数量验收后确认签字。
第五条:售后服务
乙方接到用户采购计划后,提供7×24小时服务支持。
第六条:验收
甲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货物样品按供货批次验收。甲乙双方对商品质量有争议的,以甲方所在地的卫生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为准,检测不合格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否则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运输要求
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全过程,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存放, 运输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配送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交甲方保管。履约保证金视履约情况剩余部分待服务期满后1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中标人在供货期间,各类食材的数量(允许5‰的机动幅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由招标人出具扣款情况通知单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一年内发现3次以上验收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招标人采用不通知式方式不定时抽查中标人提供的货品,抽检结果如发现中标人提供以次充好、假冒伪劣、降低产品标准的商品的,经招标人警告并责令调整后仍再出现,由招标人出具扣款情况通知单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达到3次立即终止配送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若有投诉中标人未按要求的品种供货且证据确凿的,每发生一次,由招标人出具扣款情况通知单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达到3次立即终止配送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指定时间内重新调换配送,若在中标人承诺时间范围内未能重新调换配送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配送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3、招标人随机抽查市场价格,价格偏离控制在25%以内,价格首次不达标经招标人警告并责令调整(按业主价格)后仍再出现,每发现一次价格异常由招标人出具扣款情况通知单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发现3次以上抽查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拒绝供货,导致伙食供应延误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配送资格,同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危机的,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其他约定
1、乙方应无条件提供运输工作人员资质、食品质量等相关资料,配合监督人员实施检查监督。
2、乙方应与甲方共同组织食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确保配送工作顺利进行。
3、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供一份完整的配送计划书及乙方认为可能需要的其它文件。
4、经查实有商业贿赂行为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配送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5、供货期间,若因货物生产厂商停产、减产等问题致使不能满足供货的,经甲方查实后,可以更换其它同类货物,但更换后的货物产地必须符合招标要求,货物生产厂家的生产规模高于原生产厂商,货物质量不低于原货物质量,货物价格按原货物价格。合同期内同种货物只能变更一次。
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询标纪要、 “承诺书”、“投标函”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末尽事宜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进行调解。
2、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
3、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可向湖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湖州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两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
本次合同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方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1、投标方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招标方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方的风险。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招标方将应用投标方提交的资料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方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方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方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一、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不可缺)
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伙食采购项目
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二、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伙食采购项目
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三、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及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卫生许可证;生产厂商还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标声明书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五、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是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
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附:被授权人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机构章)
七、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1、商务文件包括: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企业荣誉;
投标人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本地化服务;
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同类业绩)(格式见附件);
以往验收情况(合格的验收报告);
企业综合实力;
企业信誉及认证;
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2、技术文件包括:
1)总体实施方案;
2)保证商品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
3)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4)设备配置清单(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八、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 (招标采购单位):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___ _ 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 份、副本各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