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0702-1031
二、项目名称:2021年惠南镇三个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2021年惠南镇三个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83% | 上海禾隐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南芦公路85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行证书信息 |
1 | 2021年惠南镇三个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2021年惠南镇三个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为保证惠南派出所食堂、民乐城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惠园派出所食堂的正常运行与工作,现采购人通过本项目委托一位供应商配送三个食堂每天所需的食材和配料,按每个食堂每天的用餐量配送食材。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 2021-08-01 | 史博 | 411381198505112023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曙岗,苏剑青,吕大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为基础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257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投标单位6家其中3家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最终通过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单位为上海禾隐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上海鲜为人知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田野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1)入围最终评审的三家单位全部按照专家组提供的问题提纲做了回答和承诺并且全部做出最终报价。 2)上海禾隐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响应度较高,配送方案售后服务相比其他投标单位略有优势。 3)上海田野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基本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上海鲜为人知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提供有效的冷藏车辆证明文件。 根据专家组专家独立打分加商务得分上海禾隐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最高推荐上海禾隐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惠南镇城西路200号
联系方式:021-38022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800号606室
联系方式:18918322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磊
电 话:18918322025
2021年07月26日
2021年07月05日
附件信息:
附件信息:
项目编号:SHXM-00-20210702-1031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采招 2021-1240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1 年惠南镇三个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食材
采购项目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
2021 年惠南镇三个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编号 :甲级 F131000583
审 定 人:
审 核 人:
项目负责人:
编 制 人:
核 稿 人:
2021 年惠南镇三个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4
第三章 采购需求书 ....................................................................................................................... 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 ........................................................................................................................... 42
第五章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部分格式 ........................................................................................... 46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办法 ............................................................................................................... 74
2021 年惠南镇三个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 年惠南镇三个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商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 7月 22日 13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10702-1031
项目名称:2021年惠南镇三个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706000.00 元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1年惠南镇三个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706000.00 元
简要规则描述:为保证惠南派出所食堂、民乐城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惠园派出所食
堂的正常运行与工作,现采购人通过本项目委托一位供应商配送三个食堂每天所需的食材和
配料,按每个食堂每天的用餐量配送食材。(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 8月 1日至 2022年 7月 31日。
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是)专
2021 年惠南镇三个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6% 的价格折扣;(2)扶持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
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 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 号文公
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
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
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4)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
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以自己名
义参加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7-05 至 2021-07-13,每天上午 9:00至 11:00,下午 13:00至 16: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
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
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获取网址:http://www.zfcg.sh.gov.cn/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7-22 13:30:0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纸质响应文件: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 800号 606 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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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07-22 13:30: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 800号 606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及备用纸质响应文件前来参加磋商,另请自
带无线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应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 证
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 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2.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阶段应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3.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
请供应商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西路 200号
联系方式:021-38022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 800号 606室
联系方式:18918322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磊
2021 年惠南镇三个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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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91832202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项目 2021年惠南镇三个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 项目类别 货物■ 服务□
3. 采购预算 人民币 2706000.00元整。
4. 最高限价
■ 无
□ 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整。
5. 采购人
单位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西路 200号
邮编:201399
联系人:朱莉萍
电话:021-38022882
传真:/
6. 采购代理机构
公司名称: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 800号 606室
联系人:陈磊
电话:18918322025
传真:021-50908715
7.
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8. 是否允许联合体
■不允许
□允许联合体的要求:本项目允许*家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由具备
**资质的供应商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9.
项目划分包件情
况
■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本项目包含*个包件,同一供应商允许最多成交*个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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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具体情况如下: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包件预算金额:
10. 合同转让与分包
(1) 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
(2) 是否允许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
■不允许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
□允许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
分包具体内容:如果供应商无**资质,应将**部分的工作分包给具
有**资质的供应商。
分包内容的金额或比例:约占合同总价的*%。
11.
采购代理服务费
等费用
响应报价应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成交后须向采购代理机
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为基础参照国家计委
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
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
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取。
12. 报价范围
(1) 采购、运输、装卸、保险、现场仓储、税费以及售后服
务、质保期保障和快速的应急保障服务等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
(2) ★供应商应针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里所有的货物及相
关服务进行报价,不能只对部分货物及服务进行报价。若报价有缺
项漏项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若有缺项漏项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允许缺漏项最高项数:*项,超过该项数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
处理。
若响应文件中的缺漏项数量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视为缺漏项的价
格包含在总价中,评审时不调整评审价。如若成交,应按采购要求
对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履约。
13. 报价方式
(1) 报价币种:人民币报价(含税价)
(2) 供应商所报的响应报价应是折扣率固定不变的,各供
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人工等价格波动等风险,一旦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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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响应有效期期间和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予以变更
价格。
14.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响应方案
■不允许。★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允许
15.
重大违法记录情
况的要求
年份要求:前三年,
时间范围:本次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计,倒推算日期。
16.
供应商的类似项
目业绩的要求
年份要求:近三年,
时间范围:本次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计,倒推算日期。
17. 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每月月底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食材配送的相关单
据,经采购人核定确认,采购人在次月月初支付成交供应商相应费
用。累计支付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备注:成交供应商
须出具抬头为采购人的正本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暂不
支付,实际支付金额以财务监理的审核结果为准)
18.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需要交纳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 元/包件。
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
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的截止
时间应与磋商截止时间一致。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磋商响应有效
期一致。逾期不交者,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蓝村支行
账 户: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169 7100 0067 41975
付款备注:OA号 58426 保证金
注:请各供应商扫描以下二维码登记保证金缴纳信息,无须到采购
代理机构现场换取收据。保证金信息二维码:/
另外: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上海政府采购
网进行保证金的缴纳登记,且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系统上确
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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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
□统一踏勘。集合时间: / 集合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在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可前往项目现场踏勘以了解
任何足以影响报价、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了解的全部信
息,如现有设备情况、材料加工、材料堆放及用水、电和道路运输
等因素,都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
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延长合同期和提高合同价等要求。供应商应
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费用,并对踏勘现场后做出的判断自行承担责
任和风险。
注: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采购人事后形成
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
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0.
疑问提问截止时
间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澄清要求应以书面
形式(盖单位公章)在 2021 年 7月 14日下午 15:00时之前传真至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21-50908715),原件可采用快递方式
送达。
为保证采购的合法性、公平性,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的采购
需求书中的技术、服务等相关需求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的,可
在收到或下载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进行调查或组织论证,如情况属实,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相关技术、服务需求指标做相应修改。
21. 技术响应
供应商必须对主要技术指标(第三章采购需求书中的带▲标志
的技术条款,如有)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原厂家的技术参数表
(Technical Data Sheet)、样本、产品说明书等制造商公开发布
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若为网站资料则需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如果带▲标志的技术条款
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视作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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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产品样品
■本项目无需提交产品样品。
□本项目需要提交产品样品:
(1) 提交样品时间:/
(2) 提交样品地点:/
(3) 提交样品种类:/
(4) 提交样品包装要求:/
(5) 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供检测报告:/
■无需附检测报告。
□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检测机构:/检测内容:/
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送达
样品及检测报告(如要求),未按上述要求及时送达的样品不予接
收,评审时对应的分值扣除。
(6) 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成交公告发布后第 10至 30天(日历天)
内将样品取回,逾期未取回的样品将视作供应商放弃样品处置权,
无主样品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自行处理。
23.
评审时对同品牌
产品的认定及处
理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豆油
(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
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
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
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
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2) 若核心产品不止 1 个,各供应商所投任一核心产品的品
牌相同,则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24. 进口产品
□允许提供进口产品
■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
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进口产品,将作无效响应处理。所谓进口产
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5. 响应文件有效性 响应文件纸质版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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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26.
响应文件纸质版
份数及编制要求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若有多个包件,可编制在同一本响应文件中,但响应内容应按包
件独立编制。共性内容可不重复,但应在各包件都适用的内容前标
明“以下内容适用于包件*、包件*”。 )
27.
首次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及递
交地点
时 间:2021年 7月 22日 13时 30分(北京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地 点:电子响应文件:www.zfcg.sh.gov.cn;纸质响应文件邮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 800号 606室
注: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须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
构进行签收(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签收),供
应商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
为投标未完成,响应失败。
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 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
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时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供应商,将
作无效响应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
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
28.
磋商时间
磋商地点
时 间:2021年 7月 22日 13时 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 800号 606室(具体见当天会
务安排)
★前来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须携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有效的身份
证明材料原件。
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响应文件中的法定
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若前来磋商的供应商代表与响应
文件中的授权代表不一致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原件,由磋商小组作无
效响应处理。
29.
磋商形式及相关
注意事项
现场磋商:
1.供应商应注意事项:
2021 年惠南镇三个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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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请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以下防范工作,否则
将对供应商做不利处理:
1)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
康信息登记表、查看随申码后隔位就座;现场测温体(额)温不得
超过 37.3℃,随申码为绿色的方可进入会议室。
2)现场会议签到等需供应商汇总签字的环节,视为供应商委
托代理机构代签;供应商也可携带签字章,现场交由经办人员盖章
以代替签字。
3)磋商流程按流程常规进行。其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
第 19.2款内容。
2.磋商小组应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请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以下防范工作:
1)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
康信息登记表、查看随申码后隔位就座;现场测温体(额)温不得
超过 37.3℃,随申码为绿色的方可进入会议室。
2)现场会议签到、结果确认等需磋商小组成员汇总签字的环
节,视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签;评审专家也可携带签字章,现场
交由经办人员盖章以代替签字;
3)磋商流程按流程常规进行。其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
第 19.2款内容。
30. 响应有效期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个日历天
31.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32. 政策功能
(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若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规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的,则不享受价格
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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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
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成
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2) 中小企业:
1) 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
方均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
产品享受 6%的价格折扣优惠。(供应商若为小型、微型企业,必
须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
或提供内容不全的,则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3)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的行业为农、林、
牧、渔业。
4)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分包,提供第五
章/附件 13/6.联合体协议书或者附件 6拟分包情况表约定小型或
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
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6) 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有明显错误的,可以依
法要求供应商澄清修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7)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8)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
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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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9) 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已上线,自测链接:
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
(3)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
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 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 号
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
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
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
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
(4)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
监委最新公告及通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
http://www.cnca.gov.cn),若采购产品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规定》目录内的产品,供应商应承诺提供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的产品,且若成交,供货时须附上 3C产品认证证书。
33. 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具体详见供应商须
知正文相关内容。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
路 800号 606室,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临港分部,联系
人 : 陈 磊 , 联 系 电 话 : 18918322025 , 电 子 邮 箱 :
cl346742254@163.com。
电子磋商特别提醒
1 注册登记
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向本
市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申请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
名的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
为确保云采交易平台数据的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在
云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入库并获得账号和密码。
2 磋商公告、磋商文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磋商公告、磋商文件进行
2021 年惠南镇三个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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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更正 更正,更正文件应在云采交易平台上公告,并通过云采交易
平台发送至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或者通过电子
邮件发送给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
响应文件的编制、
加密和上传
(1)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使用云采交易平台提供的客
户端投标工具编制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文
件的彩色扫描文件,并在投标客户端中采用 PDF 格式上传所
有资料,文件格式参考磋商文件有关格式。
(3)响应文件须先以 WORD 编辑器编辑,按磋商文件要求填
写好内容后转换为 PDF 文件。此 PDF 文件应附带目录以及文
档结构图功能,以便投标工具抽取目录。WPS 转 PDF 格式的
文档,在 WPS Office 软件中,先点击左上角“文件”,选择
“另存为”,并在弹框里选择保存路径、文件类型选择“PDF
文件格式”,点击“保存”,生成 PDF文件。Word 转 PDF 格
式的文档,先点击左上角“文件”,再点击“导出”、“创
建 PDF/XPS”,在弹框里选择保存路径、文件类型选择“PDF
文件格式”,点击“发布”,生成 PDF 文件(如第一次使用
Office软件生成带目录结构文件,需在发布前点击“选项”,
并勾选“创建书签时使用”)。
(4)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
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
提供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原件进行核对,供应商必须按时提
供。否则,视作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对该供应
商进行调查,有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供应商和云采交易平台应分别对响应文件实施加密。在
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通过投标工具使用数字证书对响应
文件加密后上传至云采交易平台,再经过云采交易平台加密
保存。
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其响应文件未能加密而致响应文件在
磋商前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 网上响应
(1)登入投标客户端:供应商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证书)登陆云采交易平台投标客户端。
(2)填写网上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投标客户端中选择要参与
的项目,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系统设置和磋
商文件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勾选本次参与响应的包件号。填
写完成后,导入线下编制的响应文件,并对各检查项、打分
项进行标记匹配响应。匹配完成后,系统会对供应商的“基
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和“标书匹配”等操作进行完
整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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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成响应:待检查进度变为 100%后,点击“生成电子加
密标书”输入 CA密码生成电子加密标书,点击“上传电子加
密标书”将加密标书上传至云采交易平台,供应商须自行对上
传情况进行确认。
5 响应文件签收
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须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进行签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签
收),供应商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
收的响应文件视为磋商响应未完成,响应失败。
若项目未到达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可对已完成上传响
应文件的项目进行“撤回”,如状态显示为“签收成功”的,
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撤销签收”后,再进
行“撤回”操作。
6 响应截止
响应截止与磋商的时间以云采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磋
商截止时间后云采交易平台不再接受供应商上传首次响应文
件。
7 磋商
(1)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在完成网上响应文件提交后,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纸质响应文件及设备(笔记
本电脑、无线上网卡、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纸质响应文件),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磋商会议。
(2)磋商程序在云采交易平台进行,所有上传响应文件的供
应商应登录云采交易平台参加磋商。
☆(3)签到的操作时长为 30 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
完成上述签到操作,逾时未完成签到的供应商,将作无效响
应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
签到的除外。
(4)若发生影响正常磋商的系统故障,磋商时间将另行公告
或通知。
8 响应文件解密
云采交易平台显示磋商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解
除云采交易平台对响应文件的加密。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
使用数字证书对其响应文件解密。☆解密的操作时长为 30分
钟,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解密操作,逾时未完成
解密的供应商,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
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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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磋商记录的确认
(1)响应文件解密后,云采交易平台根据响应文件中报价一
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磋商记录表。
(2)供应商应及时检查磋商记录表的数据是否与其响应文件
中的报价一览表一致,并作出确认。
(3)供应商发现磋商记录表与其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数据不
一致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更正,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核实磋商记录表的内容是否与响应文件中
的报价一览表一致。如不一致的,应及时更正。
(4)供应商未对磋商记录表提出异议,又据不作出确认的,
视为确认磋商记录表的内容。
10 其他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
构不承担责任:
(1)云采交易平台发生技术故障或遭受网络攻击对项目所产
生的影响。
(2)本采购代理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云采交易平台中的
不当操作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
(3)云采交易平台的程序设置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
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
(4)供应商若参加本项目,即视为同意上述免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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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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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工作日 8:30-12:00,13:30-18:00的热线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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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知正文
总 则
1. 适用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所述项目的货物及伴随服务的采购活动。
1.2本须知中的表述,如与前附表中所列相应项的表述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
2. 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项目公告中所述采购人。
2.2“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公告,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货物”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本采购项目相关的货物。
2.4“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与供货合同有关的相关服务和
其他类似义务。
2.5“买方”系指在合同的买方项下签字的法人单位。
2.6“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的供应商。
2.7“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对供应商的要求
3.1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组成中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
3.2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2.1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必
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并使用牵头人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响应。
3.2.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2.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2.4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
同交纳,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2.5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牵头人与采购人在云采交易平台签订采购合同,联合
体各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2.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
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2.7 联合体成交的项目,在成交公告中联合体各方的相关信息均应一并公告。
3.2.8 其他要求详见前附表。
4. 供应商的保密义务
4.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中,对于采购人和最终用户披露和提供的所有信息均应作为商
业秘密对待并予以保护,未经采购人和最终用户授权不得将任何信息泄漏给第三方,否则采
购人和最终用户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4.2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和最终用户在使用其货物、服务及
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相关指控,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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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 磋商费用
无论成交与否,供应商须自行承担与参加本项目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竞争性磋商文件
6. 竞争性磋商文件
6.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
部分组成:
(1)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 采购需求书
(4) 合同条款
(5)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部分格式
(6) 竞争性磋商办法
6.2 除非另有特别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单独提供此次采购货物使用所在地的自然
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磋商保证金
7.1磋商保证金具体要求:见前附表;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
7.2 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在收到供应商书面撤
回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
还的除外。
7.3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7.4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转为履约保证
金。
7.5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磋商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
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
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7.6 发生以下情况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
(3)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4)成交供应商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主动地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
问题,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介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并对
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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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
在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后,应立即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8.4 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补充文件与原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此前发出的补充文件之间存
在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9.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疑问和回复
9.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疑问提
交时间,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澄清。
9.2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
必要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答复以补充文件形式发给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供
应商。
响应文件的编写
10. 响应文件的编写要求
10.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并
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
全部磋商资料的,或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全面、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
供应商将被取消磋商资格,并报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保留向该供应商提出索赔的权利。
10.3响应文件、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均应以中文书写;如提供的资料系外文资料,
需附中文译文,且以正文译文为准。
10.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
量单位。
10.5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及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
上传响应文件的操作手册,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相
关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0.6供应商须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安装投标客户端工具,在该工具基础上完成响
应文件录入、传输和加密等内容的操作。
11. 响应文件的格式
11.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报价承诺书、首次报价一
览表、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表等,且须注明提供相关货物及其伴随服务的名称、内容、次数
和价格等。
11.2所提交的文件及格式应符合《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
22号)的相关规定。
12. 响应文件的组成
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及部分附件。
13. 报价
13.1响应文件报价应包含货物达到使用和验收要求及完成所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供应商若有漏项则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价格不做调整;若报价有虚增项目或货物/服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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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时相应扣除该部分费用。
13.2 其余要求详见前附表。
14. 响应文件的制作及签署
14.1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
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印章。
14.2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4.3响应文件的份数及有效性详见前附表。
15. 响应文件的上传与录入
15.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须使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登录“云
采交易平台投标客户端”,按照系统设置和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勾选本次参与响应
的包件号。
15.2.填写完成后,导入线下编制的响应文件,并对各检查项、打分项进行标记匹配响
应。匹配完成后,系统会对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和“标书匹配”等操
作进行完整度检查。
15.3待检查进度变为 100%后,点击“生成电子加密标书”输入 CA密码生成电子加密标
书,点击“上传电子加密标书”将加密标书上传至云采交易平台,供应商须自行对上传情况
进行确认。
响应文件的递交和修改
16. 响应文件的送达和递交
16.1所有响应文件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上传、解密响应文件。
16.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期间可能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
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响应文件读取失败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6.3出现第 8.2款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时,则按
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6.4逾期上传成功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6.5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密封(每份书面文件采用非活页方式,并注明正本或副本
及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等字样),在密封后文件的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
包件号、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字样,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7. 响应有效期
17.1响应有效期要求详见前附表。
17.2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
书面方式拒绝上述要求且有权索回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
响应文件的内容,但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
定在响应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 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及撤销
18.1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8.2供应商在前附表中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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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对已完成上传响应的项目进行撤销或重新修改。(注:在采购
代理机构签收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可随时撤回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在投标客户端大厅中的“进
行中的项目”标签页下找到需要撤回的项目,点击“撤回”即可。如采购代理机构已签收响
应文件,则供应商需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撤销签收,再进行撤回修改。)
18.3供应商提交的补充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与之前递交响应文件
不一致的,以补充文件为准。
18.4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18.5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
评审与磋商
19. 磋商活动的组织及流程
19.1 采购人将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
应携带 CA证书及有上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和上网卡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签名并解密响应文
件。
19.2 磋商活动遵循下列主要程序和规定:
a.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将组织供应商网上解密,前来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须携带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将核对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若前来磋商的供应商代表与响
应文件中的授权代表不一致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原件,由磋商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b.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企业性质认定,并对其进
行资格检查。
c. 磋商小组完成资格检查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点击结束资格检查。磋商小组
进入邀请供应商阶段。磋商小组专家完成邀请供应商操作后,该项目进入到磋商阶段。
d.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电子抽签决定的磋商次序分别进行磋商。
磋商小组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
等的磋商机会。
e. 最后邀请各供应商自行登录采购平台进行最后报价。
f.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如有)。
g. 供应商需要登陆云采交易平台填写相关最后报价的信息,主要包含金额,商务条款
及技术条款。供应商完成最后报价后将不得修改。
h.磋商打分时以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作为报价评分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
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注意: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保持一致不作调整,也须登陆云采交易平台按
首次报价金额在填写最后报价。若放弃最后报价,则视作放弃响应本次项目。
19.3供应商不得干扰磋商小组的评审及磋商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20. 对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0.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
求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被确定无效响应文件的相关供应商。磋
商小组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供应商不
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20.2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办法。
21.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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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以
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1.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原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21.3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1.4 在符合性审查及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主动作出的澄清、说明和更正行为及其类似
行为,磋商小组概不接受。
22. 磋商
22.1 整个磋商工作将由磋商小组负责。
22.2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2.3 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的磋商办法,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
行磋商,并给与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以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与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
应分别进行磋商。
22.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
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
22.5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所有实质性变动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2.6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3. 最后报价
23.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下列第 a 种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最后报价:
a.列明本采购项下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的要求,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
b.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注:适用于经过磋商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方
案的情形)。
23.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市场竞争不充
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2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4. 推荐成交候选人
2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
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4.2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竞争性磋
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4.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详见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办法。
25. 磋商过程保密要求
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磋商小
组成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均都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成交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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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确定成交供应商
2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
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6.3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
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6.4如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质疑成立且影响或可能影响成交结果
的,当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
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媒
介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
律效力。
26.6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27. 终止采购
磋商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
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并将择日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政
府购买服务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
质疑与投诉
28.质疑与投诉
28.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
28.2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否则,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处理。
28.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内容应当符合《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要求;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由代理人提出质疑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质疑函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填写,范本格式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前附表。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当场一次
性告知其需要补正的事项,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8.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且应
在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28.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
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
情况处理:
(1) 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
2021 年惠南镇三个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3
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 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
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
展采购活动。
28.6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
告本级财政部门。
28.7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财政部 94号令)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签约
29. 签订合同
29.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
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
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9.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9.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
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9.4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书面合同
的依据。
其它
30. 特别提示
供应商应自行办理云采交易平台所须的相关手续、证书或设备等,并自行完成系统操作
的学习(详见上海政府采购网“操作须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因系统操作、网络设备情
况导致的任何问题或风险,包括造成的利益损失、磋商失败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
担任何责任。
31. 履约保证金(如有)
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2. 疫情防控期间的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以下通知要求
32.1《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
32.2《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
24
第三章 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为保证惠南派出所食堂、民乐城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惠园派出所食堂的正常运行与
工作,现采购人通过本项目委托一位供应商配送三个食堂每天所需的食材和配料,按每个食
堂每天的用餐量配送食材。三座食堂具体用餐情况:
序号 单位 用餐人数 配送时间
1 惠南派出所食堂 93
供应商收到采购人的下单信息后,在第二天上
午 7 点前将食材配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
2
民乐城派出所和惠
南交警中队食堂
62
供应商收到采购人的下单信息后,在第二天上
午 7 点前将食材配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
3
惠园派出所食
堂
58
供应商收到采购人的下单信息后,在第二天上
午 7 点前将食材配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
二、食材要求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存放期限
青菜 斤 1027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鸡毛菜 斤 13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小鸡毛菜 斤 156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广东菜心 斤 364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菠菜 斤 1633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小菠菜 斤 715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大白菜 斤 8212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本地菜苋(菜苔、菜秸) 斤 468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杭白菜 斤 1781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娃娃菜(散装) 斤 43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25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存放期限
以上
卷心菜 斤 524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牛心菜 斤 2072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圆橄榄菜 斤 26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多头娃娃菜/儿菜 斤 224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荠菜 斤 202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蓬蒿菜 斤 1222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草头 斤 1144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马兰头 斤 208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油麦菜 斤 45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生菜 斤 715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香芹(芹菜) 斤 624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黄心芹 斤 1105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牛角椒(牛椒) 斤 69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红椒 斤 176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青圆椒(甜椒) 斤 205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小米椒(红朝天椒) 斤 2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26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存放期限
青椒 斤 2209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番茄(西红柿) 斤 3852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茄子 斤 829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杭茄子 斤 182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豇豆(长豆角) 斤 577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刀豆(四季豆) 斤 784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鲜毛豆米 斤 91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吊冬瓜 斤 1489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黄瓜 斤 2613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西葫芦 斤 572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丝瓜 斤 44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荷兰土豆(黄心) 斤 403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胡萝卜(红萝卜) 斤 413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长白萝卜 斤 982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青萝卜 斤 65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白山药(山药) 斤 787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竹笋 斤 1651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27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存放期限
以上
净竹笋(去壳竹笋) 斤 208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冬笋 斤 33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去皮莴笋(光莴笋) 斤 3331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芦笋 斤 43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莲藕 斤 446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净莳菇(茨菇) 斤 299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净马蹄(光地力) 斤 189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小葱(香葱) 斤 949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京葱(大葱) 斤 27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韭菜 斤 1222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韭黄(韭芽) 斤 1022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青大蒜叶 斤 52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蒜苔(蒜苗) 斤 52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红洋葱 斤 803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大蒜头 斤 101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蒜米(蒜籽) 斤 143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28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存放期限
老姜 斤 442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有机花菜 斤 2085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西兰花 斤 104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鲜香菇(带根) 斤 403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杏鲍菇 斤 208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鲜金针菇 斤 72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白玉菇约 150g/盒 包 13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滑子菇约 400g/盒 盒 78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蟹味菇约 150 克/盒 盒 156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鲜蘑菇 斤 13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绿豆芽 斤 3094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黄豆芽 斤 364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薄绿海带丝 斤 312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水笋(散称) 斤 169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榨菜丝约 108g/包 包 3250
自送达之
日起 4 个
月以上
榨菜芯约 80 克/包 包 260
自送达之
日起 4 个
月以上
什锦菜(散称) 斤 65
自送达之
日起 4 个
29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存放期限
月以上
包装碎黄咸菜约 2kg/包 包 26
自送达之
日起 4 个
月以上
黄咸菜(黄雪菜) 斤 416
自送达之
日起 4 个
月以上
青咸菜(青雪菜) 斤 611
自送达之
日起 4 个
月以上
榨菜丝约 2.5kg/包 包 234
自送达之
日起 4 个
月以上
小青瓜约 180g/包 包 650
自送达之
日起 4 个
月以上
桐乡榨菜约 138g/包 包 1170
自送达之
日起 4 个
月以上
红富士苹果(3-3.9 两) 斤 996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国产香蕉(3-3.4 两) 斤 1619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赣南橙(2-3 个/斤) 斤 455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菠萝 斤 104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光菠萝(去皮) 斤 42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带骨方肉 斤 1659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去皮夹心肉米 斤 4013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精肉片 斤 1632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精肉丝 斤 2376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精肉米 斤 3309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30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存放期限
精肉丁 斤 143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中方肉 斤 7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带皮去骨方肉(五花肉) 斤 78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方肉块(麻将块) 斤 3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长方肉块约 2 两/块 斤 1243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大排片约 2.0 两/片 斤 172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大排片约 2.5 两/片 斤 663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小排 斤 39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小排斩块 斤 8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小里脊肉 斤 2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短猪爪斩四 斤 5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短猪爪斩小块 斤 3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汤骨斩段 斤 3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光鸡(肉鸡)/杀好 斤 174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老母鸡/杀好 斤 26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二黄鸡/杀好 斤 50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三黄鸡/杀好 斤 10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31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存放期限
以上
木鸭(净膛) 斤 50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牛柳 斤 26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去皮去骨羊肉 斤 6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蚝油牛肉片 斤 572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带骨咸方肉(咸肋条) 斤 1000
冰箱保鲜
存放二周
以上
去骨咸方肉 斤 300
冰箱保鲜
存放二周
以上
咸腿肉 斤 402
冰箱保鲜
存放二周
以上
腊鸡腿 斤 114
冰箱保鲜
存放二周
以上
鸡蛋(塑料筐装) 斤 18000(不含塑料筐)
冰箱保鲜
存放二周
以上
鲜鸭蛋 斤 100
冰箱保鲜
存放二周
以上
皮蛋(个) 个 650
冰箱保鲜
存放二周
以上
生咸蛋(个) 个 4000
冰箱保鲜
存放二周
以上
熟咸蛋(大) 个 4030
冰箱保鲜
存放二周
以上
鳊鱼约 1 斤/条 (毛上单后杀) 斤 95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鲫鱼 2.5-3 两/条(毛上单后杀) 斤 533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鲫鱼 3-4 两/条(毛上单后杀) 斤 329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32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存放期限
青鱼 5-7 斤/条(毛上单后杀) 斤 30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黑鱼(毛上单后杀)1.5-2 斤/条 斤 5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黑鱼(毛上单后杀)2.5-3 斤/条 斤 20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花鲢鱼头(毛重)2-3 斤/条 斤 65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水发毛肚 斤 39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水发牛百叶 斤 39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小黄鱼 2.5-3 两/条(毛上单后杀) 斤 807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带鱼(毛上单后杀)6-8 两/条 斤 198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带鱼(毛上单后杀)4-6 两/条 斤 429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梅子鱼(毛上单后杀) 斤 47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白果子鱼(毛上单后杀) 3-4 两/条 斤 12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冰鲜基围虾约 48-55 头/斤 斤 585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鸡中翅约 1kg/包 斤 200
冰箱保鲜
存放三周
以上
鸡翅根约 1kg/包 斤 260
冰箱保鲜
存放三周
以上
中琵琶腿(约 80 个/箱) 斤 898
冰箱保鲜
存放三周
以上
大琵琶腿(约 65 个/箱) 斤 1000
冰箱保鲜
存放三周
以上
鸡胸肉(冻) 斤 600
冰箱保鲜
存放三周
33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存放期限
以上
鸭腿 斤 1000
冰箱保鲜
存放三周
以上
冻猪耳朵(带根) 斤 180
冰箱保鲜
存放三周
以上
冻熟猪肚(半成品) 斤 264
冰箱保鲜
存放三周
以上
单冻虾仁 100-200 头/斤(约 10 斤/箱) 斤 130
冰箱保鲜
存放三周
以上
白对虾约 30 头/斤 斤 100
冰箱保鲜
存放三周
以上
冻青虾仁约 31-40 头/斤 斤 312
冰箱保鲜
存放三周
以上
冻毛豆米约 1kg/包 包 390
冰箱保鲜
存放三周
以上
冻青豆约约 1kg/包 包 50
冰箱保鲜
存放三周
以上
冻玉米粒(粟米) 约 1kg/包 包 100
冰箱保鲜
存放三周
以上
鸡米花(口味:盐酥鸡)约 2.5kg/包 包 100
冰箱保鲜
存放三周
以上
鸡米花(口味:其他)(斤) 斤 182
冰箱保鲜
存放三周
以上
盒豆腐约 400g/盒 盒 25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素鸡约 500g 斤 208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油面筋约 75g 包 5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麻腐 斤 39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葱油花卷约 300g(6 只)/包 包 3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34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存放期限
白面馒头约 300g(6 只)/包 包 8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牛奶馒头约 300g(6 只)/包 包 10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鲜肉包约 320g(4 只)/包 包 75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芹菜鲜肉包约 320g(4 只)/包 包 1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香菇菜包约 320g(4 只)/包 包 15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荠菜肉包约 320g(4 只)/包 包 65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豆沙包约 320g(4 只) /包 包 20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黑米馒头约 300g(6 只)/包 包 6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鲜肉包约 640g(8 只)/包 包 6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香菇菜包约 640g(8 只)/包 包 6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糯米烧卖约 300g(6 只)/包 包 1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油条约 400g(5 根)/包 包 20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三鲜烧卖约 300 克(6 只) /盒 包 10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山东特色大馒头(原味、4 只) /包 包 26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奶黄包约 320g(4 只)/包 包 26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水豆腐(嫩) 斤 126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盒豆腐 盒 8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35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存放期限
以上
薄百叶 斤 442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百叶结 斤 54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厚百叶丝(干丝) 斤 5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香干 斤 16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烤麸 斤 6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散装麻腐(凉粉) 斤 18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素鸡约 500g/只 斤 2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中豆腐 斤 405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小油豆腐(约 75 个/斤) 斤 72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大油豆腐 斤 46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上海素面筋约 80g(油面筋约 13 只/包) 包 286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油条子 斤 13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粉皮 斤 143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鸡鸭血约 360g/盒 盒 39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面条(切面) 斤 400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生鸡蛋面 斤 15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36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存放期限
大馄饨皮 斤 65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饺子皮 斤 650
冰箱保鲜
存放一周
以上
盘锦大米约 25kg/包 包 300
自送达之
日起 4 个
月以上
射阳大米约 25kg/包 包 350
自送达之
日起 4 个
月以上
散称面粉 斤 130
自送达之
日起 4 个
月以上
5L 普通豆油 桶 85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5L 非转豆油 桶 52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加碘盐约 500g/包 包 100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白砂糖约 1kg/包 包 60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红糖约 350 克/包 包 15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味精(粗)约 1kg/包 包 26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鸡精约 1kg/包 包 12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生粉(散) 斤 60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生抽约 1.9L/桶 桶 60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老抽约 1.9L/桶 桶 30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蚝油约 6kg/桶 桶 15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香醋约 500ml/瓶 瓶 65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37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存放期限
月以上
康乐醋约 500ml/瓶 瓶 39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白醋约 500ml/瓶 瓶 78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黄酒约 500ml/包 包 156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上海老酒约 5L/桶 桶 10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42°白酒 500ml/瓶 瓶 26
自送达之
日起 12 个
月以上
啤酒约 568 ml/瓶 瓶 78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鲜辣粉约 500g/包 包 26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十三香约 45g/盒 盒 39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豆豉约 280g/瓶 瓶 156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红油豆瓣酱约 500g/瓶 瓶 78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剁椒约 1.6kg/桶 桶 26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海鲜酱约 7kg/桶 桶 26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番茄沙司约 397g/瓶 瓶 40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午餐肉罐头约 340g/听 听 39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台湾酸菜(酸白菜)约 1.5kg/桶 桶 6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麻油红方腐乳约 500g/瓶 瓶 30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38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存放期限
榨菜块约 150g/包 包 13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腐乳约 335g/瓶(微辣) 瓶 10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白腐乳约 335g/瓶(不辣) 瓶 10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南乳汁约 440g/瓶 瓶 5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重庆火锅料约 300g/包 包 39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芝麻油约 500ml/瓶 瓶 52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无铝双效泡打粉约 1kg/包 包 15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泡打粉约 50g/包 包 13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清水笋丝约 800g/包 包 60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清水笋(整个) 约 400g/包 包 26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清水笋丁约 800g/包 包 195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云耳 斤 9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无根黑木耳 斤 6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榨菜真芯约 175g/包 包 52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白芝麻(散称) 斤 9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花生米/大(生) 斤 120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去皮花生米 斤 10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39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存放期限
月以上
大黄豆 斤 45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糯米(圆粒) 斤 65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红薯粉丝(山芋粉丝) 斤 48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虾皮 斤 68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干紫菜 斤 45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干肉皮(厚) 斤 3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干香菇 斤 3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干辣椒 斤 7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干朝天椒 斤 36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干花椒粒 斤 1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细黑胡椒粉约 425g/瓶 瓶 26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其它口味酸奶约 100g/杯 杯 4668
自送达之
日起 7 天
以上
原味酸奶约 100g/杯 杯 50000
自送达之
日起 7 天
以上
鸡蛋干约 250g/包 包 12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包装酱鸭 斤 350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包装猪肚 斤 10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40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存放期限
包装猪肚丝 斤 10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扎肉 斤 55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包装酱牛肉 斤 920
自送达之
日起 6 个
月以上
棉柔抹布(三片)30*30 包 204 /
高效去油洗洁精约 2kg/桶 桶 120
自送达之
日起 12 个
月以上
石碱约 40 块/包 包 20
自送达之
日起 12 个
月以上
抽纸 200 抽*48(大号) 箱 30
自送达之
日起 12 个
月以上
注:以上采购数量及种类为采购人暂估,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三、其他要求
(一)生产加工与配送能力要求
为保证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增强供需双方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供需双方的
诚信意识,供应商需达到如下要求:
供应商所供食品,必须符合食品标准,如出现食品卫生质量问题,采购人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供应商必须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状况良好。
供应商在供货时应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如肉类制品必须是定点屠宰且经检疫合
格。
供应商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
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
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采购人提前一天于 15 点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下订单,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
人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送货,并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
采购人建立食品索证制度,向供应商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进行验收,做好
索证登记工作,加强食品库房管理。
供应副食品服务要求: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色泽和保鲜度;冷冻类及干货类应保持良好的外
观和等级;鲜鱼、肉类保证每日新鲜,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产品检测报告。
(二)卫生标准要求
各类加工区应相对封闭,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操作规程和卫生制度。
冷藏车间和各类加工区应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应配备专门的检验检疫设备或依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有关单位对配送的农副产品进行检测;应
配备专门的冷藏车运送需冷冻食品;配送到惠南派出所食堂、民乐城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
食堂、惠园派出所食堂的农副产品应由配送单位出具卫生检测报告和检验检疫合格证。
从业人员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食品行业健康标准,并定期进行体检,办理健康
证,建立健康档案。
41
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卫生安全制度,掌握行业操作规程。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前进行卫生消毒,并按规定穿戴卫生、整洁的工作服、
工作帽和口罩。
遇有从业人员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应立即脱离工作
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病症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质量与价格要求
配送农副产品清单与供应单位采购计划一致,并按规定时间节点配送到位。
配送价格合理。在实际供货配送副食品时的价格,依据配送要求当天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官网公布的副食品价格信息(缺项的副食品价格,参照配送要求当天上海蔬菜网价格,若上
海市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副食品或上海蔬菜网无对应货物价格,则参照京东商城网站配送要求
当天对应货物的价格。)自报折扣率%,一旦成交,按照折扣率进行结算,折扣率固定不变。
各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成本价格波动、政策调整、突发事件等风险,一旦成交,在响应
期间和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予以变更折扣率。平均价格应低于惠南派出所食
堂、民乐城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惠园派出所食堂周边农贸市场零售价。
配送农副产品数量不得短斤缺两,质量不得以劣充优。
(四)服务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557 号)。
3.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
人员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 年 7 月 6 日)。
4.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3 号)。
5.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6 号)。
6.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
7.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沪府令 33 号)。
(五)考核要求
采购人将不定期对配送服务的质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原材料的品质、新鲜度、数
量、配送的时效性,《采购需求书》条款的执行情况,以及特殊情况供应商的配送配合度等。
考核结果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整改,整改未经过验收情结严重的,采购人
有权终止合同,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2
第四章 合同条款
包 1 合同模板:
2021 年惠南镇三个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编码:[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各方:
订菜方(甲方): [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送菜方(乙方): [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信经营,良性合作的原则,愿意建立订菜、
送菜关系,为了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保障双方利益,特订立此合同:
1.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蔬菜、肉类、水产、粮油、调味品等品种,必须提前一天
于 15点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说明清楚订
43
购的品名、品质、品牌、需求数量、送菜时间和特殊要求等,乙方要按甲
方订购的要求送货。
2. 乙方保证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农副产品配送服务:
1)质量:乙方保证所供应商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蔬菜类应保
持较好的清洁度及新鲜度,冷冻类及干货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鲜
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保证每日新鲜。乙方每天配送的蔬菜应有农
药残留检验报告,肉类应有检疫证等有效证明。
2)甲方收货时应当对产品进行查验,如认为新鲜货物不符合质量品种,应
当在收货当日内提出,经乙方确认后,可予以退货或换货。逾期视为甲方
接受乙方送交的货物。库存类商品(大米、油类、冻品类、干货类等),
如发现有非甲方库存不当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或被有关机构、媒体披露
存在品质问题的,或变质、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等情形的,经乙方确认后,
可予以退货或换货。如甲、乙双方对货物是否符合商品品质存在争议的,
应当立即对有争议货物进行封存,交由双方共同指定的鉴定部门予以鉴定,
如经鉴定属实的,由乙方进行退货或换货并承担鉴定费等费用,如经鉴定
货物符合商品品质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承担鉴定费。
3)乙方为客户提供保险公司的质量安全承保合同,对产品质量的安全供应
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保障。
4)数量: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称重数量为准,乙方每次
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 供甲方验货后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持
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如乙方对甲方所提出数量短缺问题持有异议
的,应当指派专人与甲方委托人共同予以清点。
3. 定价规则:
乙方按配送要求当天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农副产品价格信息
(缺项的副食品价格,参照配送要求当天上海蔬菜网价格,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
公布的副食品或上海蔬菜网无对应货物价格,则参照京东商城网站配送要求当天
对应货物的价格。)进行下浮,折扣率为 [合同中心-合同总价] %,(合同价大
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按照折扣率进行结算(已包含达到使用和验收
要求及完成所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折扣率固定不变,不受乙方成本价格波
动、政策调整、突发事件、供应量变化等情况影响。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
理由提出予以变更折扣率(乙方若有漏项则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4. 服务期限及送货时间:
1)服务期限:2021 年 8月 1日至 2022年 7月 31日。
2)乙方应保证每天上午 7 点前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
如送菜迟到超过半小时,甲方可罚乙方当天总价款的 5%。如乙方迟到是因
为天气突变、交通瘫痪、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的,在不可抗力发生 2 小时
内及时通知甲方的,并共同拟定出应急预案,甲方不应当再予以扣款。
3)甲方认为部分货物存在质量或数量问题的,可就此部分货物依据本合同
第 2 条与乙方协商处理,但不得因部分货物存在瑕疵而拒收其他无问题货
物。如发生此类情况,乙方可在送货单上注明后将无问题货物留于甲方处
并视为已完成无问题货物的送货义务。
5. 对账方式:双方约定的对账周期为__每月最后一周_,对账依据为每日签收
44
的送货清单,甲方可指定签收货物及发票的人员并书面盖章确认,乙方根
据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的单据作为收货凭证和收取发票的凭证。
6.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月底乙方向甲方递交食材配送的相关单据,经甲
方核定确认,甲方在次月月初支付乙方相应费用。累计支付金额不得超过
本项目采购预算。注: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
票后 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
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
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若甲方逾期支付资金,乙方可依法追究甲方相应的
违约责任。
7. 甲方对乙方送菜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乙方反映,乙方可依据其合理性及时
改进。如乙方因拒绝甲方合理化建议而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中断与
乙方的合作,乙方经改进后双方仍能继续合作的,经协商后可签定补充协
议予以继续履行本协议。
8. 乙方承诺公平竞争、良性合作,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向乙方索取回扣、
贿赂或存在有其他违反公平交易的违法行为的,乙方可单方面提出终止合
作。
9. 考核:甲方将不定期对配送服务的质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原材料
的品质、新鲜度、数量、配送的时效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条款的
执行情况,以及特殊情况供应商的配送配合度等。考核结果未达到甲方要
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改,整改未经过验收情结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 无论本合同因何原因提前解除或终止,就乙方已交付的货物,甲方都应当按
时付清全部货款。
11.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持 2 份,均具同等效力。
合同有效期:[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12. 本合同项下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
合同签定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13. 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14. 补充条款:
1)如非甲方库存不当导致的产品变质而引起的食物中毒等情形的,乙方应
45
承担中毒人员的全部医疗费用、其他相关费用以及合理补偿。
2) / 。
签约各方:
甲方(加盖公章):[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_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乙方(加盖公章): [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_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
46
第五章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部分格式
一、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编号: (□正本 □副本)
2021 年惠南镇三个派出所
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食材
采购项目
响
应
47
文
件
供应商(加盖公章):
二〇二一年 月
48
二、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附件
(一)商务部分响应文件
附件 1 磋商响应承诺书(格式)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为: ,)要求,现
正式授权的下列签字人 (姓名、职务) 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的名称) 上传本采购文
件所规定内容的电子响应文件,并提交供备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首次折扣率为 。
我们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方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已详细审核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如有),
我方已经充分行使了对磋商要求提出质疑和澄清的权利,因此我方承诺不再对磋商文件
提出质疑。
我们同意在“供应商须知”所述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的规定,并
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具有约束力。
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 90 个日历天。
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
和真实的。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
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同意进一步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
电子邮件: ;
磋商响应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49
附件 2-1 首次报价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2021 年惠南镇三个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 1
核心产品品
牌及型号
按上海市发
展改革委员
会官网公布
的农副产品
价格信息(缺
项的农副产
品价格,参照
上海蔬菜网
价格)自报折
扣率,折扣率
_______%
(例如:不打
折则上述空
格 填 写
100%;打九
折则上述空
格 填 写
90%。)
配送时间 服务期限 其他优惠承
诺
最终报价(折
扣率、%)
磋商响应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 响应报价包含提供服务直至达到要求结果及达到要求结果所需付出的其他直接费用等
所有费用。供应商若有漏项则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若报价有虚增项目或数量,结算时相应扣
除该部分费用。
50
附件 2-2 最后报价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1 最后报价 折扣率_______%
2 首次参考报价 折扣率_______%
3 配送时间
4 服务期限
51
6 其他澄清或承诺
磋商响应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1.请备好空白的最后报价表(不密封进响应文件),以备最后报价时使用;若最后报
价未作变动,供应商仍须提供一份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最后报价表。
2.各供应商均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
员统一收取该书面报价表并提交磋商小组。
52
附件 4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 说明
1. 配送时间
2. 服务期限
3. 付款方式
4.
5. ……
注:对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部分,必须明确如实填写并说明原因。
53
附件 5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
2. 地址:
3. 邮编:
4. 电话/传真:
5. 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6. 行业类型:
(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 12月 31日止):
1. 实收资本:
2. 资产总额:
3. 负债总额:
4. 营业收入:
5. 净利润:
6. 上交税收:
7. 在册人数:
(三)其他情况:
1. 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有专业职称人数及职称情况,其中有执业资格人数及职称情况,
其他人员情况等简介)
2. 企业资质证书情况:
3. 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受到行业及相关机构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情况:
4.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采购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
注:如为联合体,此附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54
附件 6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清单(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年份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委托内
容
委托单位
所附证明材料
在本响应文件
的所在页码
1.
2.
3.
4.
5.
6.
……
注:
1. 本表后应附合同扫描件。
2. 类似程度,分为与本项目完全相同、近似相同、同一行业、基本无关,具体判别由
磋商小组决定。
3. 成功案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首页(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页)
和签字盖章页扫描件或影印件。同一单位一次招标三年沿用期内续签的多个合同按 1
个计,但同一单位 2次经程序采购项目可按照 2个计算。
4. 已承揽尚在履约期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首页(显示项目名称或
项目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55
附件 7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的 2021年惠南镇三
个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 2021年惠南镇三个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属于农、林、牧、渔
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
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但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货物全部为中小企业制造的情况除外)
2.供应商填写的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声明函内容应填写完整,若有缺漏按无效响应处理。(第 3 条情况除外)
5.如为联合体,此附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6.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成交公告将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6
附件 8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如有。格式自拟。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
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
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
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
57
附件 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注: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
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人);
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
雇员人数。
2. 如供应商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
3.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成交公告将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
58
附件 10 优惠承诺书(如有,请自拟)
59
附件 11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及部分格式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1)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事业法人单位提供)
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的合法证明材料。
(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委托授
权人参与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后附);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60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致 (采购人名称):
兹证明(姓名),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任我单位(职务),
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性别: 身份证号码:
公司注册号码: 单位类型:
经营范围: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
6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公司地址)的(公司名称)的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
目名称)磋商响应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 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 年____月_____日有效,代理人无转委
托权。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
62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加本次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年内,我公司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手机:
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 3 年内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若存在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
且未显示具体数额时,应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书面说明其罚款数额。
63
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a) 提供供应商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开
户银行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12个月之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b)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 12
个月内任意一期电子缴款凭证或供应商所在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②提供首次响
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 12个月内任意一期社会保障金缴纳凭据。社会保障金缴纳凭据是指社
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专用收据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社会
保险缴纳清单)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或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
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③未提供缴纳凭证,只提供缴款通知书的视为无效响应。
如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④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保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资料。
64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1) 提供了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后附),承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
购活动”相关规定。
(2) 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于磋商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各供应
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并打印查询结果留存。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将提交磋商小组对其按照无效处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本项资格证
明文件无需供应商提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工作人员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与
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65
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已自查,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此声明。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供应商股东名录及所占股份比例(格式自拟)
66
附件 12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注:如有,请供应商自附相关材料)
67
(二)技术响应文件
附件 13 原材料采购方案
(内容由供应商自拟)
附件 14 货物技术规格书
(货物的主要技术规格参数、结构、性能和特点等的详细描述,不允许仅用样本来代替。)
附件 15 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规格 响应规格 偏离 说明
1.
2.
3.
…
注:对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部分,必须明确如实填写并说明原因。
68
附件 16 项目实施的质量保证、时间要求及相关服务承诺、应急预案措施等
(内容由供应商自拟)
附件 17 项目节点计划表(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项目节点及主要标志 各节点的完工时间
备注:包括交货进度及验收进度等内容
附件 18 配送方案
(内容由供应商自拟)
69
附件 19 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 供应商应确保采购人能够得到及时优质的售后服务。供应商的服务应包括货物提
供、配套货物提供、货物调换、应急货物的配送保障等等。
2. 质保期内外,应急响应时间:(供应商自拟)。
其它服务承诺(供应商自拟)。
70
★附件 20 提供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承诺书(格式)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若为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
中★标出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应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承诺如果成交,合同履行时将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随交付货
物一并提交给采购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1 提供强制认证产品承诺书(格式)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若为被列入强制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应具备强制认证产品证
书,并承诺如果成交,合同履行时将强制认证证书随交付货物一并提交给采购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1
附件 22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职务/职称
履历
和业
绩
所附
业绩
证明
材料
页码
所获
荣誉
/证
书
本项目承
担任务和
角色
备注
一、项目负责人
1.
二、拟投入项目人员
1.
2.
3.
4.
5.
6.
注:
1. 提供拟投入项目人员的职称证(如有)、执业资格证书(如有)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72
附件 23 项目物力配置情况(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序 号 名 称 品牌型号 价 值 数 量 用 途 备 注
1
2
3
4
5
……
注:如有,请提供,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 24 合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
(如有,内容由供应商自拟)
附件 25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如有,内容由供应商自拟)
73
三、采购代理费支付协议
采购代理费支付协议(格式)
(注:无需编制装订进响应文件中,请单独打印两份,盖章后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递
交)
甲方: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2021 年惠南镇三个派出所和惠南交警中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乙方
支付,乙方依据预算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
第 1980 号文)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
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
二、支付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一周内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三、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加盖公章):上海百通项目管理 乙方(加盖公章):
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浦明路 1229弄 5 楼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蓝村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316971-00006741975 帐 号:
74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办法
一、竞争性磋商原则
1. 本竞争性磋商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并报经采购人认可,作为本项目
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在磋商评审全过程中应遵照执行。
2.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
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名法律专家。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
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3 人。
3. 本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由磋商小组成员按照评分细则独
立打分,取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
分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为总得分。报价得分计算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 报价的修正:磋商小组将组织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
恰当地签署。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
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
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
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
价经供应商书面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
认的,其响应无效。
5. 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
部证据。磋商小组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
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6.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为一轮磋商,二轮报价的形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
商分别进行单独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是其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进入综合评分。
具体磋商流程详见供应商须知第 19.2条内容。
7. 本项目包含 1个包件,同一供应商允许最多成交 1个包件。
8.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推荐 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
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其余内容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23-26条的规定。
75
注:若有多个包件且每个供应商仅允许成交一个包件的项目,则按包件顺序依次综合评
分,对每个包件推荐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作为该包件的成交候选人报采购人,如若出现包件 1
之后的其他包件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已在前述某个包件中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该包件
的成交候选人按得分排名依次顺位提升推荐。
9. 磋商小组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
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磋商的供应商。
1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
评审结果。
11. 违反本磋商办法的磋商无效。
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资格审查
序号 供应商 A B C
分析因素
1. 供应商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详见
第五章资格证明文件所列内容);
2. 响应文件联合体协议书中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与竞争性
磋商文件获取时的一致(如有);
3. 在接受联合体磋商的项目中,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的,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具体
分工,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相应资格条件,并按规定
提供了相应材料。(如有)
4. 已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
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
表签字/盖章。
符合性审查
序号 供应商 A B C
分析因素
1. 供应商通过评审小组资格审查的;
2. 供应商的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
3. 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人与供应
商 CA证书上的被授权人一致;
4. 响应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90个日历天;
5. 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数额、形
式、时间等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如有);
6. 响应文件报价无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
供应商的报价,在磋商现场规定的时间内能提供书面说
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76
7. 供应商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的;
8. 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所列的恶意串
通情形;2)财政部第 87号令第三十七条所列的视为供
应商串标情形;3)未按要求提供财政部财库〔2019〕
19号文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政
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4)未按要求提供强制性产
品认证的产品的;5)不接受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供
应商提供进口产品的;……等);
9. 响应文件和供应商未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可
以判定其为无效磋商响应的其他情形的(标★条款,如
有)。
三、详细评审及打分细则
磋商小组对资格(资质)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
与评价。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须一致。
评分项目 设置分值(分)
商务技术部分得分 满分 70分
履约能
力评价
(客观评审因素)供应商企业和产品的各类证书情况(以响应
文件内提供的有效的材料为评审依据):
1. 每提供一个与执行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证书得 0.5分,满分 1
分。
0-1
(客观评审因素)经验业绩情况:提供近三年自身签订类似项
目合同,每提供 1份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得 1分,满分 5
分。(有效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法判定合同签订
日期的不予接受;须提供合同页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其余
判定依据详见第五章附件类似业绩清单下的备注内容)。
0-5
技术水
平评价
(主观评审因素)原材料采购方案
供应商选用原材料的来源、产地情况以及针对本项目采购方案:
优:原材料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相应的来源安全可靠,
可追溯性高;产地环境优于相关标准,绿色环保;采购方案详
细,在方案中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提供明确的响应和论述,并
阐明项目运作过程中的关注要点,合理可行且针对性强。(12
分)
良:原材料基本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相应的来源具有可
追溯性;产地满足相关标准;有采购方案,针对性一般,基本
满足项目需求。(10分)
一般:采购方案针对性差,无方案细化,无法保证项目实施。
4-12
77
(4分)
技术水
平评价
(主观评审因素)配送方案:
物流配送方案,配送及时情况、运输环节质量保证措施:
优: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时间进度、人员组织、
实施质量、配送组织方案、配送车辆情况等有关措施的描
述详尽合理,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20
分)
良: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时间进度、人员组织、
实施质量、配送组织方案、配送车辆情况等有关措施的描
述合理,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18分)
一般: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时间进度、人员组织、
实施质量、配送组织方案、配送车辆情况等有关措施的
描述一般或有缺漏,不能完全按要求完成。(4分)
4-20
(主观评审因素)项目组织机构、负责人及成员配置情况:
综合评审本项目组织机构,人员管理机制,主要管理人员及专
业人员配置等人力配置情况,人员数量、任职资格、专业、学
历、类似工作经验等等情况满足需求的程度。
优:人员管理机制完善,人员配备非常充足,项目负责人及拟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非常丰
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齐全。(15分)
良:人员管理机制较完善,人员配备较充足,项目负责人及拟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丰富,
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较齐全。(13分)
一般:人员管理机制较一般,人员配备一般,项目负责人及拟
4-15
78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一
般,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多。(11分)
差:人员管理机制差、人员配置情况无法满足招标要求的。(4
分)
(主观评审因素)响应文件编制的完整性:
1. 响应文件内容完整(指对采购要求逐一对应响应)、简洁明
了、图文清晰,得 2分;
2. 响应文件内容有缺漏、文字或图片不清晰,酌情扣分。
0-2
售后服
务评价
(主观评审因素)项目售后服务:
对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经验、技术支持和应急状况(如
紧急增配菜品、如食物中毒等等)处理能力等进行评价:
优:能够承诺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
量完成委托的售后服务工作,提供优质服务。(15分)
良:能够承诺有人力、物力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售后
服务工作。(13分)
一般:基本能承诺有人力、物力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
售后服务工作。(4分)
4-15
(客观评审因素)报价得分 满分 30分
1. 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纠正,形成修正金额。
2. 确定各有效供应商的经评审的折扣率报价(B),B=各有效供应商的折扣率报价(A)+
修正金额。
其中:经磋商小组认定的小微企业供应商折扣率报价给予 6%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
中、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大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政策。)
3. 确定折扣率基准价: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经评审的折扣率报价(B)为折
扣率基准价。
4. 计算得分:折扣率报价得分=折扣率基准价/经评审的折扣率报价(B)×价格权值(30%)
×100
招标文件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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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1-07-05T12:50:26+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