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HY(ZC)-2021-0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海原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鸡蛋、蔬菜及调味品)
首次公告日期: 2021-07-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海原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鸡蛋、蔬菜及调味品)1-7标段招标公告第二项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中的第2条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 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创新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优惠;? 其他。现变更为: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 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创新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优惠; □其他。 ,其他内容不变。 2、原海原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鸡蛋、蔬菜及调味品)1-7标段招标文件第19.6评标细则第3条技术标及服务内容响应情况 运输配送方案:从货物加工、包装、储存、运输、保鲜等环节进行阐述,方案内容全面、可行、科学合理且优于的得4-5分,方案内容一般的得2-3分,方案较差的得0-1分。(5分) 现变更 运输配送方案内容为:从货源组织、冷链仓储、安全检测、物流配送、持续供应、品质保障、货物加工、包装、储存、运输、保鲜等环节进行阐述,方案内容全面、可行、科学合理且优于的得4-5分,方案内容一般的得2-3分,方案较差的得0-1分。(5分) ,其他内容不变。 3、原海原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鸡蛋、蔬菜及调味品)1-7标段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4条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增加第6条:根据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规定,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符合下列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8%(工程项目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内容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 2021-07-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原县教育与体育局
地址:海原县南街
联系方式:0955-4017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浩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87号(蔡桥新村西门蔡公065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0955-8706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志成
电话:0955-401782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许晓静
电话:0955-8706830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下载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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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开招标文件--7.26.pdf |
代理机构: 宁夏浩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