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建始县民族小学2021年08(至)09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建始县民族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 为确保2021年9月1日给幼儿供餐,解决义教段学生供餐,需在西区改造食堂,购置食堂设施设备。为满足2700多人的供餐,购置食堂设施设备需要资金 109万元。 一、采购目的:给幼儿供餐,解决义教段学生供餐,减轻家长负担。 二、资金预算:109万元 预备采购蒸饭柜、电磁大锅灶 、消毒柜 、六门冰柜、和面机、洗碗机等若干设备。具体金额以实际中标为准。 三、需求内容:预备采购蒸饭柜、电磁大锅灶 、消毒柜 、六门冰柜、和面机、洗碗机等共计102项。 四、项目完成期限: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配送、安装、培训。 五:其他事项: 所有采购的设备无偿保修1年,预留项目金额5-10%作为质保金,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中标方供应的设备如因质量问题受到投诉,经证实属中标方责任的,一般问题由中标方应负责维修,功能性问题由中标方负责更换,费用由中标方承担。由中标方提供完整的验收方案,提供采购该产品同批次的产品合格证和质检 报告。 项目竣工后,由中标方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组织验收,中标方负责对各种设备进行现场调试。学校对中标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可随机抽检,产品送检时,中标方应根据学校方要求提供送检产品。 对于送检产品:若经检验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其送检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若检验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其送检费由乙方承担;检验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视为中标方违约,中标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法律后果。 学校为中标方提供必要的作业面、货物临时堆放点,满足中标方施工用水、用电。正常的施工水电费用由学校承担。学校有权要求中标方更换不合格产品,并要求中标方继续履行合同。学校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 109 | 2021-08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建始县民族小学
2021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