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若尔盖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若尔盖县中小学食堂大宗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若尔盖县中小学食堂大宗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若尔盖县中小学食堂大宗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7-26 17:29

项目概况 若尔盖县中小学食堂大宗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brss.scmation.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3232202100074
项目名称 若尔盖县中小学食堂大宗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850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若尔盖县中小学食堂所需鲜猪肉类、禽类、蔬菜、水果类等食材的供应及配送服务。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若尔盖县中小学食堂大宗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01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若尔盖县中小学食堂大宗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02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若尔盖县中小学食堂大宗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03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若尔盖县中小学食堂大宗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04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第 01、02 包鲜猪肉类、禽类供应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厂商的《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②第 03、04 包蔬菜、水果类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7月27日到2021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https://brss.scmation.com/
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登录川采链-供应商远程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川采链”,登录地址:https://brss.scmation.com/),点击“项目报名”搜索对应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提示:首次注册使用“川采链”平台的供应商,需办理天威CA数字证书。办理证书时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售价: 2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年08月1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2001-1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监管单位:若尔盖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2299688。备案编号:SCZC513232131101_20210077。本项目预算:01包预算为200万元;02包预算为220万元;03包预算为220万元;04包预算为21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01、02包为鲜猪肉类、禽类:连皮精五花单价最高限价为17元/500g,去颈前排单价最高限价为21元/500g,去皮去骨前夹后腿单价最高限价为21元/500g,肉鸡(去头翅脚内脏)单价最高限价为18元/500g,白条鸭(去内脏)单价最高限价为18元/500g,去头鲜兔单价最高限价为30元/500g,03、04包蔬菜类、水果类:03包保底优惠率不低于20%,04包保底优惠率不低于20%最高限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
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若尔盖县教育局
地址: 若尔盖县达扎寺镇曙光街
联系方式: 0837-2297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2001-12号
联系方式: 028-61559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28-61559156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若尔盖县中小学食堂所需鲜猪肉类、禽类、蔬菜、水果类等食材的供应 及配送服务。各中小学分别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二、采购清单 1.本项目报价 01、02 包鲜猪肉类、禽类为单价限价,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 价;03 包、04 包为优惠率限价,报价不能低于保底优惠率,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 2.本项目01、02包为鲜猪肉类、禽类:连皮精五花单价最高限价为17元/500g, 去颈前排单价最高限价为 21 元/500g,去皮去骨前夹后腿单价最高限价为 21 元 /500g,肉鸡(去头翅脚内脏)单价最高限价为 18 元/500g,白条鸭(去内脏)单价 最高限价为 18 元/500g,去头鲜兔单价最高限价为 30 元/500g。 3.本项目 03、04 包蔬菜类、水果类:03 包保底优惠率不低于 20%,04 包保 底优惠率不低于 20%,投标人报价以若尔盖县发展和改革局或相关单位上期(上 月)提供的食材信息价为参考基准价格。 4.投标人须对采购限价作出承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包号 采购内容 中标供应 商数量 备注 01 鲜猪肉类、禽类供应 1 个 鲜猪肉类:连皮精五花;去颈前排;去皮去骨前夹后 腿 (产品标准符合:GB/T 9959.2-2008《分割鲜、冻 猪瘦肉》、GB 2707-2016《鲜(冻)畜禽产品》);禽类: 肉鸡(去头翅脚内脏);白条鸭(去内 脏);去头鲜兔 (产品标准符合:GB 2707-2016 《鲜(冻)畜禽产品》)。 注:产品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供应 数量按学校每月需求为准。 02 鲜猪肉类、禽类供应 1 个 03 蔬菜、水果类供应 1 个 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最新标准。供应 数量按学校每月需求为准。 04 蔬菜、水果类供应 1 个 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最新标准。供应 数量按学校每月需求为准。 三、*项目要求 质量要求 (一)鲜猪肉类、禽类 1.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最新国家和行业标准。 严格执行兽医检疫制度,对屠宰后的畜胴体迅速进行冷却处理,使胴体温度 (以后腿肉中心为测量点)在 24 小时内降为 0-4℃,并在后续加工、流通和销售 过程中始终保持 0-4℃范围内的生鲜肉。冷鲜肉感官湿润,触摸柔软有弹性,加 工易入味,口感滑腻鲜嫩,冷鲜肉在-2-5℃温度下可保存七天。猪肉质量要求: 猪肉必须是去头蹄、肚杂的冷鲜猪肉,新鲜无异味,有检疫合格证明,每边要盖 有动检部门检疫章,每边重量不得低于 40 公斤,不得有病猪、死猪、公母种猪 肉。应符合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或检测) 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 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禽类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动物产品检疫 (或检测)合格证明。 产品标准:符合现行最新国家和行业标准。 2.冷藏储运。提供《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3.验收标准:猪肉、禽肉卫生、质量应符合现行最新国家和行业标准,肉 食品需新鲜无质变。 4.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动物检验检疫合格标准。 5.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中标人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 测部门检验。 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中标人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 6.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 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 济损失。 (二)蔬菜、水果类: 1.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最新国家和行业标准。 2.应保证色泽鲜嫩、外表干爽、无泥沙、无杂质、无腐烂、无枯黄败叶、无 虫害、无霉(病)斑、无异味,形态大小均衡、无污染、重金属及农药残留不超标。 3.验收标准:按现行最新国家和行业标准。 4.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等,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5.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中标人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 部门检验。 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中标人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 6.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 品种、数 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 经济损失。 (三)配送要求 1.所有货物必须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 2.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 3.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 规定和要求。 4.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 5.货物的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 (标签)标 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 等。 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 供应商 管理层人员实行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如遇特殊情况进 行更换时需得到采 购人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 的,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鲜猪肉的配送应有专用冷藏保险设备(至少含冷藏车一辆)。 (四)供应商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1)配送企业必须按所填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确保食品新鲜、优质、 安全、可靠。 (2)建立出入库台账。 (3)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食堂和配送企业,对 食堂食品原 材料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 送,影响正常就餐严重 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建立退出机制。配送企业履约过程中,因质量、服务等方面发生重大违 约情况,或 连续两次对其测评结果满意率低于 80%,将取消该企业的配送资格 解除配送合同﹙按评标结果顺延至第二名为中标供应商﹚,提供配送服务,以此 类推。 (6)供应商对配送物资,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 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供应商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 时承担相应的责任。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供应商 进行处理,并更换相应数量的物资。供应商需要做到售后服务专业化,建立适当 配送网点便于各点之间相互调货,尽量满足采购人需求。供应商应具有组织配送、 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运的能力。供应商具有固定的配送网点服务能力。 (7)建立中小学学生生活应急采购机制,将本次招标每包排名第二、三名的 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为各中小学校应急采购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履约期间一旦出 现“断供”情况,由若尔盖教育局启动应急预案,在应急采购供应商库中进行询 价,确定临时供应商,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采购。(五)售后服务(提供承诺函) 1.供应商应承诺一旦中标后,在本次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 与投标时拟派的管理层人员一致,若在服务期间,需更换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应 得到采购人确认,并将更换人员的信息资料在采购人处备案,更换的管理人员也 必须为本单位人员。若擅自更换或实际参与的管理层人员非供应商本单位人员, 视为虚假响应,取消中标资格。 2.供应商本项目涉及的配送人员不少于 2 人(除驾驶员外)须具有有效的健 康证明; 3.在供货过程中,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建立日常管理考核机制和定期回访制 度,若发现供应商不守信用、以次充好或其它违规行为,由采购人提出警告,情 节严重的,采购人须立即终止其供货合同。凡不守信用、未按采购方计划量、配 送时间进行送货、食品安全 不达标、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或有其它违规行为的 供应商经查证属实的将一律列入黑名单并及时予以淘汰。 注:食材供应商所供应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最新规定标准。 所有产品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不允许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 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中标人所供产品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 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 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时的 质量、卫生和安全。 (六)履约要求 1.服务能力 (1)拟投入项目人员配置及专业技术能力(拟投入本项目团队组成、完成类似 项目经验及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质证书)。 (2)①项目实施所需的仓储保障不少于 100 ㎡,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仓储场 所。(已有场所须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未 设立场所可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后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在项目所在地 设立仓储场所) ②配送车辆不少于 2 辆,其中至少含一辆冷藏车,一辆配送货车(提供车 辆购买发票或租赁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其他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承诺或相关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2.配送方案 (1)项目需求分析: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对本项目需求分析, 包括项目背景、重点难点及应对措施等内容; (2)应急预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及自身情况,提供关于本项目的 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但不限于洪灾、地震、火灾、泥石流等;食品安全事 故等情况; (3)售后服务: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时间基础上,合理安排项目进度,有进 度表、关键 点与采购人的衔接;项目人员组织:拟投入本项目团队及其架构、 工作职责、人员分工等。 注:①投标人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的,应当将 该投标人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③投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能具体量化, 具有可行性 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 空口许诺。 (七)履约保证金 第 01 包 10 万元;第 02 包 10 万元;第 03 包 5 万元;第 04 包 5 万元交至 采购人,交款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通过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 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绝 与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购人因 中标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履约保证金退还:在食材验收合格满 10 日后,采购人接到中标供应商申请 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采购人确认本合同食材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 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10 日内,递交质量验收合格证明通知书给收款 单位并由其向供应商退付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 退还。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