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000-413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nbsp; nbsp; nbsp; nbsp;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表16.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0份,副本0份
电子文档0份(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需要电子文档)”,
现更正为:电子文档1份发送至指定邮箱(可加密备份文件)。
注意:
1、需要对响应文件设置目录,并编制页码。页码与目录必须相对应。
2.供应商如果成交,须在成交结果公布后给代理机构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3 份(一正两副),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网络上传版响应文件一致,如果不一致,以网络上传版投标文件为准。
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胶封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不按要求装订予以废标。”;
2.原招标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表中38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共108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支付形式:现金、转账、电汇
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缴纳代理服务费”,
现更正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招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共10800元由招标单位支付。
支付形式:现金、转账、电汇
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缴纳代理服务费”。
3. 原招标文件中“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财库[2011]181 号”
现更改为:财库〔2020〕46 号
原招标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现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26日 17时0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实际情况,本项目使用腾讯会议app远程开标。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磋商会议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腾讯会议会议号:3864331257)。
2、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实际情况,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的一切原件均无需携带,投标单位邮寄的投标文件中需附有一份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可靠并保证和原件一致,采购人有权对投标单位的相关原件进行后期查验,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3、本项目为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开评标,开标会议开始后供应商需自行对报价进行解密,如开标会议开始后30分钟内供应商为完成报价解密,视为供应商未提供有效报价,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nbsp; nbsp;称: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
地 nbsp; nbsp;址: 鞍山市铁西区三道街103号
联系方式: 0412- 5081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nbsp; nbsp;称: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nbsp; nbsp;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6-145号
联系方式: 04212-2211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琪
电 nbsp; nbsp;话: 0412-221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