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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桂林市妇幼保健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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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医院食堂外包服务(KWCD5C2021026)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医院食堂外包服务(KWCD5C2021026)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7


一、项目名称:医院食堂外包服务

二、项目编号:KWCD5C2021026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日期:2021年7月15日

四、成交公告日期:2021年7月27日

五、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地址

桂林迈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临桂区临桂镇榕山路东侧椿地秋苑A9幢1单元13层01号

六、网上查询: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招标公司网)。

七、项目负责人:潘虹 联系电话:0773-8998063

附件:(终)KWCD5C2021026 医院食堂外包服务.doc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7日

广 西 科 文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医院食堂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KWCD5C2021026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7月

目 录

磋商公告............................................1

第一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2

第二章 服务采购需求................................10

第三章 合同格式....................................14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18

第五章 评审办法....................................22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医院食堂外包服务(KWCD5C2021026)磋商公告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委托,拟对医院食堂外包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医院食堂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KWCD5C2021026

二、磋商内容:医院食堂外包服务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

1、国内注册,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天街V+国际中心1#楼八层802号)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将邮购款转入下述账户,款到即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和接收时间:2021年7月26日8时30分至9时。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6日9时整,逾期不受理。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标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天街V+国际中心1#楼八层802号),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2021年7月26日9时整截标后为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天街V+国际中心1#楼八层802号),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九、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桂湖支行

账 号:2103 2002 0930 0002 088

电 话:0773-8998063、0773-2884686(财务) 传真:0773-8998397

联 系 人:潘虹

十、网上查询: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招标公司网)。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

第一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

1.1

项目名称:医院食堂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KWCD5C2021026

2

2.1

2.1国内注册,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

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3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

12.1

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日期后90天。

4

13.4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5

14.1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整。须足额交纳,否则磋商无效。

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6

1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6日9时整(此为磋商截止时间)。

地址: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天街V+国际中心1#楼八层802号)。

7

17.1

磋商时间2021年7月26日9时整截标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评标室(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天街V+国际中心1#楼八层802号)。

8

18.1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1

23.1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40000.00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竞 标 人 须 知

一 总 则

1.项目名称:医院食堂外包服务

1.1项目编号:KWCD5C2021026

2.磋商供应商资格:

2.1国内注册,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

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3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5、符合磋商供应商资格的磋商供应商应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3.磋商费用

3.1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简称磋商采购文件)

4.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

4.1采购文件包括:

(1)磋商公告在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2)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3)服务采购需求;

(4)合同条款;

(5)合同书格式;

(6)响应文件格式;

(7)评审办法。

5.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任何要求澄清磋商采购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截止日期的三天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本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本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5.2 在磋商截止日期三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磋商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3 本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将在 HYPERLINK "http://www.kwbid.gxinfo.gov.cn" 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5.4 本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并将此澄清或修改通知所有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磋商供应商, 且在 HYPERLINK "http://www.kwbid.gxinfo.gov.cn" 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格式

6.响应文件编写的注意事项

6.1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该磋商将被拒绝。

6.2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磋商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磋商项目的价格、服务要求、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响应。

7.响应文件的构成

7.1磋商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否则文件失散引起的后果自负):

一、商务部分

(1)磋商函;

(2)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

(3)磋商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二、技术部分

(1)服务方案;

(2)其他技术文件。

三、其他

8.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8.1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来往的函电统一使用中文(另有规定的除外)。

8.2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9. 磋商函格式

9.1磋商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采购文件中的磋商函格式。

10.磋商货币

10.1本项目磋商中涉及到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11.证明磋商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1.1证明磋商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包括:

(1)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可单独提交);

(2)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采购服务的经营范围,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3)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4)法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5)磋商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磋商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6)磋商供应商自2018年以来获得的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各种荣(信)誉奖项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7)磋商供应商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12.磋商的有效期

12.1响应文件从磋商截止日期后90天内有效。

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延长磋商有效期。磋商供应商可同意或不同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同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其磋商保证金将在原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同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能要求对原响应文件(经磋商供应商与磋商小组磋商后确定的内容作为原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作任何改变,并同意在延长的磋商有效期内遵循本响应文件,在延长的磋商有效期满之前继续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书写及签名、盖章要求

13.1响应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和盖公章,否则其磋商无效。

13.2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响应文件可能将被认定为无效的磋商。

13.3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名和盖公章,否则其磋商无效。

13.4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并在每份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磋商保证金

14.1磋商保证金应用人民币,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缴纳。

14.2交款方式:转账、电汇、现金缴存银行等,由磋商供应商按本须知第25条中明确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于磋商截止前交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账户上,并将缴纳证明复印件按要求放入响应文件中。

交现金的磋商供应商请自行将现金存入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账户上(按本须知第25条中明确的开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交纳),凭存款凭证参加磋商。

14.3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以免耽误磋商。

14.4对未按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磋商条件而予以拒绝。

14.5未成交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由采购人出具证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5.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15.2磋商供应商应将正、副本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一并装入文件袋(或箱)中(响应文件袋样式由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提供)加以密封,并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5.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响应文件袋如不能容纳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时,磋商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文件袋(或箱),但所制作的文件袋(或箱)封面文字内容应与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文件袋封面内容一致。

15.4各文件袋上都应写明:

⑴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⑵ 项目名称:

⑶ 项目编号:

⑷ 磋商单位:

⑸磋商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才能启封)

15.5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有权拒收。

16.磋商截止时间

16.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截止时间。

16.2磋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送到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地点,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 磋商与评审

17.磋商

17.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1年7月26日9时整截标后为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评标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

17.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在整个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将负责对全部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及评审工作。

17.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与各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依时到达现场等候参加磋商,并自觉接受核验上述证件。

17.4磋商供应商可由1~3人组成参谈组,磋商中磋商供应商成员之间意见不一致时,以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意见为准。

17.5磋商的内容包括技术性条件、商务性条件以及磋商小组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当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

17.6磋商内容应作记录,并由磋商供应商及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17.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要求磋商供应商在约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磋商时要求其就商务和技术条件作出的包含补充、修改、承诺等内容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必须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公章,应答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7.8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统一开启,并进行评审后,认为有必要再次进行磋商的,可再次与磋商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程序和要求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执行,直至磋商小组认为没有必要再进行磋商,磋商方可结束。对最后一轮磋商,磋商小组应明确告知磋商供应商,并要求所有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最终的应答文件。

17.9最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磋商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17.10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8.评审

18.1本采购项目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依据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及磋商应答文件。

18.2评审工作将采取封闭方式进行,磋商小组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18.3磋商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公正性的活动,将可能导致其成交资格被取消。

19.无效磋商

19.1响应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会在评审中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1)应交未交或不足额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磋商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磋商后采购项目完成期限仍不能满足采购人规定期限的;

(5)磋商后采购项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6)响应文件和磋商应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 签订合同

20.成交通知

20.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送采购人,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结果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0.2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成交通知书并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发采购结果通知。

20.3采购代理机构在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在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20.4磋商供应商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0.5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

21.合同授予标准

21.1合同将授予实质上响应采购人需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采购结果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22.签订合同

22.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2.2如成交供应商不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成交供应商磋商的全部磋商保证金。

22.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七 其他事项

23.代理服务费

23.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人民币)40000.00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成交决定并没收供应商这次参加磋商的全部磋商保证金。

24.解释权

24.1本磋商采购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25.有关事宜

25.1所有与本磋商采购文件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天街V+国际中心1#楼八层802号

邮政编码:541001

电 话:0773-8998063

传 真:0773-8998397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桂湖支行

帐 号:2103200209300002088


第二章 服务采购需求

服务采购需求

一、招标项目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以下简称“甲方”)院内食堂委托发包给餐饮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进行经营服务

二、项目规模

1.医院基本情况;医院职工1100人,实际开放床位648张。年收治病人数量约2.9万人。

2.医院食堂基本情况:医院食堂共484平方米,设有职工食堂,营养食堂。拟扩建65平方米。

三、项目内容

医院食堂改扩建及装修:由成交供应商出资,不少于240万元。(改造方案报采购人审核,经同意后,方能实施)

(1)开设职工食堂;

(2)开设营养食堂;

(3)开设院内超市(所售物品价格比照华荣超市执行)。

四、采购需求

(一)经营方式

1.甲方把院内食堂职工食堂和营养食堂中的普食及配送服务项目,发包给餐饮管理公司进行经营,合同期为5-8年(含5年)。如乙方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均评为优秀,且投入金额大于245万,合同期签订为8年。

2.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饮食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各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管理制度

3.签订经营合同后,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经营场地可投入装修之日起,装修期限为三个月,超期按日扣罚,2000元/日,因经营场地特殊情况影响装修进度的双方协商。装修完毕经甲乙双方审核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投入经营。

4.乙方自行承担原材料成本、水、电、汽、油及其它燃料费、垃圾清运费。水、电、燃气等费用按市供电局、燃气公司、自来水厂标准数据结算,于每月15日前向甲方缴纳。

5.乙方自行承担聘用人员的工资等劳务费用,如发生工伤等意外,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6.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食堂经营许可证时提供所需相关资料,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合同期内食堂内的甲方投资的设施设备的自然更新、年检等工作由甲方负责。非正常更新、养护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尽合理保管与维护职责,如甲方所有的设施设备非正常损坏,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因维修、维护设备而耽误饭菜的供应。

8.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增设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9.合同期满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出经营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和乙方投入的一切设备、设施及各种餐厨用具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自行处置或毁坏。

(二)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得将职工食堂和营养食堂部分外包服务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行使或承担。如有违反,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涉及到甲方权益、声誉、外包经营服务质量、食品卫生安全、院感控制、计生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方面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可以根据考核结果要求乙方承担整改责任。

3.甲方每月或不定期由后勤保障部组织相关科室等对食堂食品卫生、食堂感控标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职工及病患对食堂的满意度等问题进行考核;甲方后勤保障部全权负责食堂整体工作进行协调、检查考核,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的单位名称、单位徽标及注册商标。在医院内进行经营宣传和广告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5.乙方制定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要求配齐食堂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员及厨师长、库房保管员等,为甲方提供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服务。

6.乙方负责超市及食堂原材料的采购,购入的超市商品及食堂原材料必须有三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并实行定点配送。所有原材料入库时必须做好每个批次的检查验收,并保留验收记录。要求做到质量好、营养搭配合理、分量足、品种多、价格合理,满足不同层次消费水平的需要。

7.甲方有权监督乙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可与乙方商定就餐价格,保持饭菜价格总体稳定,同等品质的情况下,价格不高于同类医院价格水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方式降低或变相降低餐饮服务质量。

8.乙方在食堂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妥善留存、保管涉及食品安全卫生相关的证照、流通凭证、溯源凭证、采购凭证、供货商合法资质等文件,接受甲方及配合甲方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

9.乙方应保持食堂环境整洁及“三废”排放达标,不得影响甲方整体形象。

10.乙方协助甲方建立建全包括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人员管理等在内的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对配备的厨房用具、低值易耗品等设备设施安全合理使用。所有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需符合三级甲等医院评审细则要求,并将制度上墙。要求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创“三级甲等医院”评审工作。

1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负责经营区域范围的安全、保卫,包括员工人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盗、防火、用电、用汽、用气安全,如发生食品安全、火灾、失窃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直至追究相应刑事责任。接受甲方或上级领导组织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

12.乙方必须保证搞好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室内外环境卫生,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并符合饮食行业操作的规范要求。按时做好经营区域内的卫生工作,如检查发现未按要求操作,每次处以200-1000元不等的罚款。如遇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或食品执法部门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如超出经营范围等),因乙方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罚款和限期整改等)。

13.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以乙方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应及时结算业务单位货款,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由于乙方拖欠业务单位货款或拖欠员工工资导致相关投诉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4.乙方若需局部变动或装饰装修等,需书面报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合同期满后无偿交还甲方。

15.乙方所聘员工要证件齐全(居民身份证、健康证等),并根据相关要求上墙展示。

16.乙方必须负责营养食堂点餐、配送等工作,并按照甲方要求严格执行营养质量控制、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按甲方实际需求做好配送服务。同时乙方营养食堂膳应建立病患意见记录本,并有相应的改进和便民措施。

17.甲方要求乙方营养食堂营业时间为:正餐:早7:00-8:00,午11:00-13:00,晚17:00-19:00;若有加餐,时间按实际需求执行。

18.乙方必须满足我院临床科室医务人员与患者、手术室及其它医技科室的定、送餐服务需求。

19.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

20.食堂刷卡、定餐系统必须与我院门禁卡兼容(一卡两用)

(三)经营服务规范要求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饮食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各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严防食物中毒,确保饮食安全卫生,发生食物中毒或其它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律师费、诉讼费、赔偿金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按食品卫生法要求对每份菜肴进行48小时留样(不少于100g),对所进的蔬菜进行农残检测,食品配送有保温措施。

3.乙方至少保留1个餐厅包厢,并配合做好甲方公务接待用餐工作。

4.乙方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6名,包括(但不限于):经理/主任、助理、仓管、收银/出纳、采购、安全员。

5.乙方必须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员工配送营养餐时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姓名、床号、品名等核对,以保证配送无差错。

6.乙方配膳员负责配膳工作,须热情、正确地为患者介绍、登记、统计膳食;及时、准确地将热菜热饭分发到病房(行动不便患者发到床边);按规定做好餐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将患者的意见及时反馈给食堂膳食加工部门或领导。

7.乙方应确保食品安全。发生一次食品安全事故,终止合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8.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须向甲方交纳10万元风险保证金,承包经营期满办理相关交接事宜后,退还风险保证金。

第三章 合同格式

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人)

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以下简称“甲方”)院内。食堂发包给餐饮外包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进行经营服务

一、经营方式

1.甲方把院内食堂职工食堂和营养食堂中的普食及配送服务项目,发包给餐饮管理公司进行经营,合同期最少为5-最多8年(含5年)。如乙方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均评为优秀,且投入金额大于245万,合同期签订为8年。

2.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饮食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各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管理制度。

3.签订经营合同后,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经营场地可投入装修之日起,双方签订装修合同,装修期限为三个月,超期按日扣罚,2000元/日,因经营场地特殊情况影响装修进度的双方协商。装修完毕经甲乙双方审核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投入经营。

4.乙方自行承担原材料成本、水、电、汽、油及其它燃料费、垃圾清运费。水、电、燃气等费用按市供电局、燃气公司、自来水厂标准数据结算,于每月15日前向甲方缴纳。

5.乙方自行承担聘用人员的工资等劳务费用,如发生工伤等意外,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6.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食堂经营许可证时提供所需相关资料,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合同期内食堂内的甲方投资的设施设备的自然更新、年检等工作由甲方负责。非正常更新、养护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尽合理保管与维护职责,如甲方所有的设施设备非正常损坏,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因维修、维护设备而耽误饭菜的供应。

8.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增设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9.合同期满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出经营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和乙方投入的一切设备、设施及各种餐厨用具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自行处置或毁坏。

二、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得将职工食堂和营养食堂部分外包服务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行使或承担。如有违反,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涉及到甲方权益、声誉、外包经营服务质量、食品卫生安全、院感控制、计生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方面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可以根据考核结果要求乙方承担整改责任。

3.甲方每月或不定期由后勤保障部组织相关科室等对食堂食品卫生、食堂感控标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职工及病患对食堂的满意度等问题进行考核;甲方后勤保障部全权负责食堂整体工作进行协调、检查考核,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的单位名称、单位徽标及注册商标。在医院内进行经营宣传和广告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5.乙方制定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要求配齐食堂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员及厨师长、库房保管员等,为甲方提供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服务。

6.乙方负责超市及食堂原材料的采购,购入的超市商品及食堂原材料必须有三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并实行定点配送。所有原材料入库时必须做好每个批次的检查验收,并保留验收记录。要求做到质量好、营养搭配合理、分量足、品种多、价格合理,满足不同层次消费水平的需要。

7.甲方有权监督乙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可与乙方商定就餐价格,保持饭菜价格总体稳定,同等品质的情况下,价格不高于同类医院价格水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方式降低或变相降低餐饮服务质量。

8.乙方在食堂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妥善留存、保管涉及食品安全卫生相关的证照、流通凭证、溯源凭证、采购凭证、供货商合法资质等文件,接受甲方及配合甲方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

9.乙方应保持食堂环境整洁及“三废”排放达标,不得影响甲方整体形象。

10.乙方协助甲方建立建全包括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人员管理等在内的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对配备的厨房用具、低值易耗品等设备设施安全合理使用。所有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需符合三级甲等医院评审细则要求,并将制度上墙。要求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创“三级甲等医院”评审工作。

1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负责经营区域范围的安全、保卫,包括员工人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盗、防火、用电、用汽、用气安全,如发生食品安全、火灾、失窃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直至追究相应刑事责任。接受甲方或上级领导组织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

12.乙方必须保证搞好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室内外环境卫生,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并符合饮食行业操作的规范要求。按时做好经营区域内的卫生工作,如检查发现未按要求操作,每次处以200-1000元不等的罚款。如遇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或食品执法部门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如超出经营范围等),因乙方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罚款和限期整改等)。

13.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以乙方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应及时结算业务单位货款,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由于乙方拖欠业务单位货款或拖欠员工工资导致相关投诉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4.乙方若需局部变动或装饰装修等,需书面报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合同期满后无偿交还甲方。

15.乙方所聘员工要证件齐全(居民身份证、健康证等),并根据相关要求上墙展示。

16.乙方必须负责营养食堂点餐、配送等工作,并按照甲方要求严格执行营养质量控制、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按甲方实际需求做好配送服务。同时乙方营养食堂膳应建立病患意见记录本,并有相应的改进和便民措施。

17.甲方要求乙方营养食堂营业时间为:正餐:早7:00-8:00,午11:00-13:00,晚17:00-19:00;若有加餐,时间按实际需求执行。

18.乙方必须满足我院临床科室医务人员与患者、手术室及其它医技科室的定、送餐服务需求。

19.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

20.食堂刷卡、定餐系统必须与我院门禁卡兼容(一卡两用)

三、 经营服务规范要求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饮食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各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严防食物中毒,确保饮食安全卫生,发生食物中毒或其它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律师费、诉讼费、赔偿金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按食品卫生法要求对每份菜肴进行48小时留样(不少于100g),对所进的蔬菜进行农残检测,食品配送有保温措施。

3.乙方至少保留1个餐厅包厢,并配合做好甲方公务接待用餐工作。

4.乙方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6名,包括(但不限于):经理/主任、助理、仓管、收银/出纳、采购、安全员。

5.乙方必须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员工配送营养餐时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姓名、床号、品名等核对,以保证配送无差错。

6.乙方配膳员负责配膳工作,须热情、正确地为患者介绍、登记、统计膳食;及时、准确地将热菜热饭分发到病房(行动不便患者发到床边);按规定做好餐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将患者的意见及时反馈给食堂膳食加工部门或领导。

7.乙方应确保食品安全。发生一次食品安全事故,终止合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8.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须向甲方交纳10万元风险保证金,承包经营期满办理相关交接事宜后,退还风险保证金。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后,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测评,如满意度≥85%,则可优先续签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招标代理机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商务部分

1、磋 商 函 格 式

(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文件编号)项目的磋商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价格文件正本一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 份。

1. 服务承诺;

2. 按竞争性响应文件磋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3. 资格证明文件;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竞争性响应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响应文件,包括(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日期:

磋商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2、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格式(复印件)

3、磋商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磋商供应商按磋商须知第11条要求提供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参加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磋商代理人,其代理权限为:

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1、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2、委托人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经济性质:

注册资金: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说明: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签发的代理期限必须涵盖代理人所有签字为有效的时间。

2、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3、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

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二、技术部分

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磋商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2.技术文件

三、其他

第五章 评审办法

评 审 办 法

一、评审依据及方式

1、评审依据:磋商小组会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磋商供应商的经营服务方案、业绩、企业实力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按百分制打分。

2、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审。

二、评审办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1、服务方案分………………………………………………………………………………………………67分

(1)投资额(满分10分)

医院食堂改扩建项目由成交人出资,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240万元。磋商供应商承诺投资额等于240万元的得2分;大于240万且小于(等于)245万元的得5分;大于245万元的得10分。

(2)经营方案(满分16分)

磋商小组根据各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企业经营理念;经营布局;③节能计划措施;④成本利润核算;⑤食堂经营品种等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并独立评分

①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均评定为一般的,或方案内容有缺失的,得4分;

②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有1项评定为良好的,得8分;

③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有2项评定为良好的,得12分;

④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均评定为良好的,得16分。

(3)服务承诺(满分16分)

磋商小组根据各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针对医院食堂经营管理的服务质量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对医院职工、住院患者的服务承诺;食品卫生承诺;③安全应急预案等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并独立评分

①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均评定为一般的,或方案内容有缺失的,得4分;

②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有1项评定为良好的,得8分;

③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有2项评定为良好的,得12分;

④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均评定为良好的,得16分。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满分14分)

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卫生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厨房烹调加工管理制度,菜品粗加工制度,卫生检查制度,餐具清洗消毒制度,安全防范制度。每有一项制度得2分,满分14分。

人员配备及文明礼貌服务承诺(满分11分)

①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提供最多的得5分,排名第二的得3分,排名第三的得1.5分,排名第四及以后的得0.5分。

②磋商小组根据各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人员管理组织架构进行综合评价并独立评分

人员管理组织架构基本完善、安排较合理性的,得1分;

人员管理组织架构详细、完善、安排合理性的,得3分。

③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对文明礼貌服务进行了相关承诺的得3分,未承诺的不得分。

2、业绩、企业实力分………………………………………………………………………………………33分

(1)磋商供应商具有经营单位就餐食堂经验的,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8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满分8分)

(2)磋商供应商具有三甲医院食堂经营管理经验的得5分;无经验的得1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满分5分)

(3)本项目须配置至少1名专业厨师且持有《职业资格证书》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具有三级以下厨师厨师资格(初级)的得5分;具有三级厨师资格(高级)的得10分;厨师团队中具有三级以上厨师资格(高级技师)的得15分。(满分15分)

(4)磋商供应商承诺负责营养食堂点餐、配送等工作,并能根据孕产妇等特殊人群,提供月子餐,点餐等保健用餐。承诺可以提供保健用餐的得5分;未承诺或不能提供保健用餐的得2分。(满分5分)

3、总得分 =1 + 2

三、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

(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供应商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磋商供应商总得分相同时,以经营服务方案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经营服务方案分也相同时,则以业绩、企业实力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2)推荐排名第一的磋商供应商为候选入围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的入围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入围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以排名顺延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

(4)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