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来宾市第十四中学的委托,拟对来宾市第十四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满足本次服务采购内容及服务,具有合法资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来宾市第十四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YLLBG20214010-FS
招标内容:来宾市第十四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预算为280万元,配送主要内容为蔬菜类、禽蛋类、肉类-猪牛肉类、肉类-鸡、鸭、鹅禽类、冻品类、鲜活水产类、大米、食用油、乳制品、调味品等预包装食品、米粉、包子、豆浆、水豆腐、油豆腐、大碗面、干货类等食材,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2日止,每天8时00分~12时00分,15时00分~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地点: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代办邮寄服务,不提供电子版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3.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需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
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的,在投标时间截止时间前交至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银行账号:8113001014700074527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8月16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8月16日上午10时00分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开标。
七、投标咨询:
1.招标人:来宾市第十四中学
联系人:韦老师
联系电话:18107823721
地址:来宾市北二路
2.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卓家飞
联系电话:0772-4299199
传真:0772-4299238
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八、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