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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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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品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CBNB-20212096G

二、项目名称: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报价:1120149(元)宁波诚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777号创e慧谷二号楼B11-1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品采购项目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品采购项目匹克等1批1120149E11727H等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顾成雄,晏丕艮,张蓓敏,蔡科峰,郑冰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货物招标费率,按照预算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4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冰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382382

质疑联系人:王爽

质疑联系方式:13805896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0574-87425391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昕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130

质疑联系人:方芸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09006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441

2021年07月05日 2021年07月27日




附件信息:

  •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品采购项目7.5.doc

    483.1K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CBNB-20212096G

项目名称: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7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397325809"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3

2

4

7

1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7月26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NB-20212096G

项目名称: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400000

最高限价(元):1398571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品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1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 5 日至2021年7月 12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 26 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1年7月26 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3特别提醒事项:

(1)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提交,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

(3)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①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②供应商须申领CA,CA申领及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400-881-7190进行咨询。

(4)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①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2021年7月23日17:00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收件人:吕昕烨,联系方式:0574-87425130

②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需持绿色“甬行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冰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382382  

质疑联系人:王爽 

质疑联系方式:13805896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真:0574-87425391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昕烨、吕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130

质疑联系人:方芸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09006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             

传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44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章 招标需求

前附表

序号

子项

招标需求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详见商务需求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详见商务需求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核心产品

男款运动鞋A、男款运动鞋B、女款运动鞋

现场踏勘

样品要求

男款运动鞋A一双、男款运动鞋B一双、女款运动鞋一双、空气炸锅一台、剃须刀一台、阅读器一台


一、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基本规格及要求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

1

男款运动鞋A

产品风格:运动休闲

产品颜色:皮革拼接

闭合方式:套脚系带

尺码:根据采购人需求供应

鞋面材质:透气飞织

鞋垫材质:布

鞋底材质:防滑橡胶

鞋头款式:圆头

线上线下有售:商场同款

款式:2021年款式

400双

500

2

男款运动鞋B

闭合方式:套脚系带

尺码:根据采购人需求供应

鞋底材质: EVA

帮面材质: 网布

面料:织物/合成革/TPU/PP膜

底料:成型EVA

线上线下有售:商场同款

款式:2021年夏季新款

321双

270

3

女款运动鞋

产品风格:运动休闲

产品颜色:皮革拼接

闭合方式:套脚系带

尺码:根据采购人需求供应

鞋面材质:透气飞织

鞋垫材质:布

鞋底材质:防滑橡胶

鞋头款式:圆头

线上线下有售:商场同款

当年新款:2021年款式

36双

420

4

男款皮带

颜色:黑色

带扣:自动扣 配有橡胶实心卡槽

材质:头层牛皮360度全包边,无拼接360度全包边,无拼接

尺寸:宽度34mm,长度1050-1300mm

包装:单条礼盒

风格:英伦风

321条

150

5

洗沐套装A

洗发水+沐浴露+精油香皂

洗发水500ML,沐浴露720ML,

同品牌系列精油花皂100G

1600套

125

6

洗沐套装B

洗发水+沐浴露+精油香皂+浴巾四件套

1、洗发水500ML,沐浴露720ML,

同品牌系列精油花皂100G

2、浴巾四件套:浴巾1条、毛巾3条

材 质:纯棉、色织彩条、新疆长绒棉
规 格:70*140CM、72*34CM
重 量:440g、110g
颜 色:多色
礼 盒 尺 寸:36*31*9CM
装 箱 数 量:10盒/箱

857套

233

7

剃须刀

类型:旋转式剃须刀

续航时间:≥60分钟

适合肤质:普通肤质

充电时间:≤1小时,支持快充,USB Type-C充电,充电显示灯

刀头材质:不锈钢

清洁类型:全身防水

通用电压(V):220V

质保期:≥2年

1700台

117

8

背包

主面料:尼龙泼水面料,里料涤纶
双向防滑拉片,方便拿取、放置物品
厚实的肩带设计,珍珠棉填充,减震减负,防滑固定带设计,助力您的背包行走
内部文组隔层设计,方便放置一些小物品
同时具备三种背负方式:单肩、双肩背、斜跨

163只

220

9

阅读器

显示屏:6英寸, E-ink电子墨水屏

是否触摸屏: 触摸屏

分辨率: 1024X758(212ppi)

内存容量:8GB

重量:≤140g

是否支持背光显示: 是

是否有阅读灯: 是

麦克风:单MIC输出

喇叭:支持声音外放

无线连接方式:WIFI+蓝牙4.2

连接端口:USB type-C

支持文件格式:PDF、TXT、MOBI、HTML、HTM、EPUB

163台

700

10

空气炸锅

内胆材质: 不粘内胆

打开方式:抽拉式

容量:≥4.5L

通用电压(V):220V

额定功率:≥1200w

产品净重能:≤3.6kg

功能:7叶强劲风扇,360°热空气高速循环,不粘锅内胆及烤架

265台

566

11

牛奶

净含量:250mL

每箱盒数:≥10盒

脂肪含量:全脂

是否有机:有机

认证:欧盟有机认证

口味:原味

类别:纯牛奶

包装:礼盒装

保质期:6个月

生产日期:距离供货日期不超过3个月

1900箱

79

注:1、所供产品必须为原厂商正规渠道供货,并且为按本次采购要求下单的全新设备。

投标时提供以下样品,投标样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男款运动鞋A一双、男款运动鞋B一双、女款运动鞋一双、空气炸锅一台、剃须刀一台、阅读器一台。

三、商务需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后两年,若“一、采购清单”中有所要求,按照技术参数中的质保期执行。

2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交货,自合同签订后5天内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4

验收要求

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

5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于合同签订后一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或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保函等;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履行完合同条款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若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人未按要求进行服务的,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6

合同终止

1、未能使合同货物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性能和指标的;

2、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最终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3、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7

其他

在采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品采购项目

★2

投标报价及费用:

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本项目投标报价须是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报价应包含货物、人工、材料、运输、包装、装卸、验收、税费、质保期内的保修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3、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其他:

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招标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货物招标费率,按照预算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

(2)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

(3)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4)有关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号:31010122000005488

3

现场踏勘:无。

4

投标文件份数: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说明: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6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7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8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9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0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11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12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和采购单位(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

(八)特别说明: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处理。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九)质疑和投诉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4. 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

5.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二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2.报价文件:

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如是请提供)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3.商务技术文件:

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第六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六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格式见第六章)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

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

业绩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并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产品清单(格式见第六章)

供货配送方案

质量保证措施

售后服务及退换货处理方案

保密方案

服务承诺

其他采购需求或评分标准所需资料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条。

★3.投标文件针对同一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文件的份数: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3.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并加盖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件,将被拒收。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1.在资格审查时,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投标文件提供资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未采用投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

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报价不合理的;

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

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

(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

(5)开标会议结束。

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3.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3)未开启的备份投标文件现场予以退还。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符合性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

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各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八、合同授予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九、履约验收

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验收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地方标准。

十、特别说明

1.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3.小微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6.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7.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

9. 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

10.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1.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一. 总则

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 评标组织

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

三.评标程序

1、采购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进行开标。

2、本次公开招标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同时开启,由唱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内容、投标价格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由记录人做开标记录。开标大会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表述不清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向投标人进行询标,请其澄清其商务技术内容。最终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打分,并进行汇总。

3、按照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最后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布评标结果。

四.评标过程

1.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 符合性审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澄清问题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技术、商务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打分。

评委打分参照本部分附表:评分标准表。商务技术得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进行独立打分。价格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算。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所有评委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5.中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定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序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则投标价低者优先;如投标价也相同,则技术分高者优先;如技术分也相同,则由投标人抽签决定。

6.中标结果

采购机构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示,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评分标准

价格分

(30分)

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6%(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的投标人的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1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100

商务

技术

(70分)

技术参数

响应

(15分)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中“采购清单”的内容,对投标人的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完全符合(或正偏离)项目要求的得满分10分。

若存在负偏离的,每负偏离一条扣0.5分,负偏离20(不含)条以上的作无效标。

本项打分,若不存在任何负偏离的,得满分10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品牌及样式新旧程度进行评议,满分5分。

同类项目业绩

(3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起至今,具有慰问品或劳保用品或日用品采购(采购清单中需包含本项目采购货物任意两样及以上)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1分,满分3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供货配送方案

(17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供货及运输方案进行评议,满分4分。

供货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2分,每提前一天加1分,满分5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供货时间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供货车辆进行评议,满分4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自有的,行驶证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为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配送人员情况、项目组其他人员情况进行评议,满分4分。

质量保证措施

(4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议,满分4分。

售后服务及退换货处理方案

(4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售后服务及退换货处理方案进行评议,满分4分。

保密方案(4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保密及安全措施进行评议,满分4分。

服务承诺

(4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进行评议,满分4分。

商务需求响应(3分)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中“商务需求”的内容,对投标人的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完全响应的得3分,若有负偏离的得0分。

样品分

(15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男款运动鞋A、男款运动鞋B、女款运动鞋)外观款式、舒适度、防滑性进行综合评议,满分5分。

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空气炸锅)材质、功能、外观、操作便捷性进行综合评议,满分5分。

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剃须刀、阅读器)功能、外观、操作便捷性进行综合评议,满分5分。

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政府采购

政策

(1分)

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

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

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商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使用单位

商品名称

基本规格及要求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合 计

合同总价:(人民币)元整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履约保证金(如有)

3.1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四、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供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 除非得到需方的书面同意,供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需方同意的分包行为,需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五、质保期

5.1 质保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六、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6.1 交货期:

6.2 交货方式:

6.3 交货地点:

七、货款支付

7.1 支付方式:

7.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投标人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八、税

8.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9.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9.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12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9.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9.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调试和验收

10.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10.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