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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旅游服务学校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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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襄阳市旅游服务学校二食堂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襄阳市旅游服务学校二食堂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ZX-202107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襄阳财采计备【2021】ZZ0017号

三、项目名称

二食堂招标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襄阳新宜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襄阳市樊城区风华路62-25号第九中学门面房

中标(成交)金额:6(%)

服务类

名称:二食堂招标

服务范围:托管服务方式为学校管理财务,由投标人自主经营,承担相应经营风险,自负盈亏。食堂已经由学校指定建筑物交投标人出资对加工经营场所改造、装修与学校整体格调协调。

服务要求:综合考核合格

服务时间:3 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前 45 天进行综合考核。

服务标准:综合考核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国元,谢青,梅传辉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7-26

2、评审地点:襄阳市大庆路颐高数码广场A栋1601湖北政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襄阳市旅游服务学校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风华路30号

联系方式:13476448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政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政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大庆西路11号锦绣数码城1幢A座16层1室)

联系方式:13797663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主任

电 话:13476448968

  • 二食堂招标招标文件.pdf
1 2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 第三章 评标办法.................................................................................................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9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0 附件 1:投标函....................................................................................................32 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 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4 附件 4:报价一览表........................................................................................... 35 附件 5:投标保证金(如有要求)....................................................................36 附件 6:商务部分................................................................................................37 附件 7:技术部分................................................................................................38 附件 8:资格审查资料....................................................................................... 39 附件 9:对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的响应.......................................................40 附件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5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二食堂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政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大庆西路 11 号锦绣数码城1幢 A座 16 层 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7 月 26 日 15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HBZX-20210701 1.2、采购计划备案号:襄阳财采计备【2021】ZZ0017 号 1.3、项目名称:二食堂招标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预算金额:①本项目招标人无需向中标人提供服务费用,中标人根据经营食堂委 托的营业额的 4%至 8%向招标人上交校舍设备折旧费和管理费;②中标单位需向原托管公 司缴纳装修成本 7.5万元,装修费不能冲抵校舍设备折旧费和管理费;③“明厨亮灶”监 控设备 1.6万元由中标单位与原托管公司协商解决。 1.6、最高限价:0(万元) 1.7、采购需求:托管服务方式为学校管理财务,由投标人自主经营,承担相应经营风 险,自负盈亏。食堂已经由学校指定建筑物交投标人出资对加工经营场所改造、装修与学 校整体格调协调。加工经营场所改造装修费用以及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费用由中标 人支付,费用为 7.5万元。“明厨亮灶”监控设备 1.6万元由中标单位与原托管公司协商 解决。中标人承包期内如需二次改造装修,自行承担装修费用,合同期满后中标人退出学 校食堂委托时,除自己购置的设施和货物自行处置外,其他改造装修以及专业设施设备等 费用(不动产费用)由招标人聘请的具有合法资质的评估机构依法评估后,以评估值作价转 让给下一次中标单位,若下一次中标单位不接收,自行七个工作日内拆除。本次中标人不 得要求学校再补偿改造装修以及专业设施设备等费用以及承担其他债权债务和资产纠纷。 (不动产费用)由招标人聘请的具有合法资质的评估机构依法评估后,以评估值作价转让给 下一次中标单位,若下一次中标单位不接收,自行七个工作日内拆除。本次中标人不得要 求学校再补偿改造装修以及专业设施设备等费用以及承担其他债权债务和资产纠纷。 1.8、合同履行期限: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前 45 天 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合格可与成交方在次年续签采购合同,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招标 4 人可单方解除合同。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全部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等证明文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 损。须提供 2018、2019 、2020 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 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满一年以上不够两年的则提供近一年的无亏损财务 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够一年的,则不提供)。 5 (4)投标人必须具有专业餐饮服务经营、管理能力,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 可证;具有 2018 年至今经营的学校食堂业绩,需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或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复印件)、真实完整的合同(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上述证明文件 (二项)缺一不予认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前推 36 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 件;②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 (https://wenshu.court.gov.cn/) 近三年(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企业无行贿犯罪证明(提供本公告发 出之日以后的网页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获取时间:2021 年 07 月 02 日至 2021 年 07 月 08日,每天上午 8时至 12时, 下午 14时至 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湖北政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大庆西路 11号锦绣数码城1幢 A 座 16层 1室); 3.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3.3.1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 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 取; 3.3.2 以及本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审原件留加盖公 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3.3.3 售价:人民币 4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07 月 26 日 15时 00分(北京时间) 6 地点:湖北政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大庆西路 11 号锦绣数码城 1 幢 A 座 16 层 1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1 年 07 月 26 日 15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政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大庆西路 11 号锦绣数码城 1 幢 A 座 16 层 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襄阳市旅游服务学校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方式:1347644896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政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大庆西路 11号锦绣数码城1幢 A座 16 层 1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 13797663966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襄阳市旅游服务学校 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 1347644896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湖北政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大庆西路 11号锦绣数码城1幢 A座 16层 1 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797663966 1.1.4 项目名称 二食堂招标 1.2.1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 例 \ 1.2.2 资金落实情况 \ 1.3.1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托管服务方式为学校管理财务,由投标人自主经营,承担 相应经营风险,自负盈亏。食堂已经由学校指定建筑物交 投标人出资对加工经营场所改造、装修与学校整体格调协 调。加工经营场所改造装修费用以及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 和安装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费用为7.5万元。“明厨亮灶” 监控设备 1.6万元由中标单位与原托管公司协商解决。中 标人承包期内如需二次改造装修,自行承担装修费用,合 同期满后中标人退出学校食堂委托时,除自己购置的设施 和货物自行处置外,其他改造装修以及专业设施设备等费 用(不动产费用)由招标人聘请的具有合法资质的评估机 构依法评估后,以评估值作价转让给下一次中标单位,若 下一次中标单位不接收,自行七个工作日内拆除。本次中 8 标人不得要求学校再补偿改造装修以及专业设施设备等 费用以及承担其他债权债务和资产纠纷。(不动产费用) 由招标人聘请的具有合法资质的评估机构依法评估后,以 评估值作价转让给下一次中标单位,若下一次中标单位不 接收,自行七个工作日内拆除。本次中标人不得要求学校 再补偿改造装修以及专业设施设备等费用以及承担其他 债权债务和资产纠纷。 1.3.2 服务期限要求 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 期满前 45 天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合格可与成交方在 次年续签采购合同,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招标人可单方解 除合同。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全部条 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独立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 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 2018、2019 、2020 年 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 报表。成立时间满一年以上不够两年的则提供近一年的无 亏损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够一年的,则不提供)。 (4)投标人必须具有专业餐饮服务经营、管理能力,具 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 2018 年至今经营的学校 食堂业绩,需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 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 章的复印件)、真实完整的合同(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复印件))上述证明文件(二项)缺一不予认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磋商响应文件 9 递交前推 36 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 声明。 (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②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 (https://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2018 年 7 月 至 2021 年 7 月)企业无行贿犯罪证明(提供本公告发 出之日以后的网页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分包。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 截止的时间 2021 年 07 月 9 日 12 时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2021 年 07 月 9 日 18 时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2.2 投标截止时间 同招标公告 3.2.1 招标限价 ①本项目招标人无需向中标人提供服务费用,中标人根 据经营食堂委托的营业额的4%至8%向招标人上交校舍设 备折旧费和管理费;②中标单位需向原托管公司缴纳装 修成本 7.5 万元,装修费不能冲抵校舍设备折旧费和管 理费;③“明厨亮灶”监控设备 1.6 万元由中标单位与 原托管公司协商解决。 10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60 日历天 3.4.1 是否允许提供备选方 案 不允许 3.5.3 签字和(或)盖章要 求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5.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叁份,无加密的U盘电子文档一份 3.5.5 装订要求 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 A4纸规 格,并采用胶装形式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装在一个大信封内,加贴封 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当正本与副本不一 致时,以正本为准。 2.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不加密电子投标文档一份,用 u盘存储,U盘上标注投标人单位全称,内容为纸质投标 文件的电子扫描版。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4.1.3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襄阳市樊城区大庆路颐高数码广场A栋1601湖北政信造 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7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湖北政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自投标文件,并签 字确认等 开标顺序:投标文件递交逆顺序。 11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自行组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三名 7.2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 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7.4 履约保证金 详见项目概况及要求 7.6 投标保证金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 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要遵守防疫规定出入公共场所,配 合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出示、出入登记等。法定代 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应向招标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 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应向招标人出示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 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 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 2、评委劳务费:按实际发生计算。 3、以上1-2项费用发放中标通知时由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 给代理机构,超过期限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被视为自动放弃 中标资格。 10.3 原件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履行主体责任对中标候选人投标 文件中提供的业绩、信誉、财务、人员、履约能力等证 明材料原件进行查验,若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与投标 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2 10.4 失信被执行人查 询 关于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是 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将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 网址查询,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5 投标补偿 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招标人均不对其投标人进行投标 补偿。 10.6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所管辖 区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7 承诺(此项为不可修 改内容,投标人必须 完全响应,否则投标 文件为无效文件)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 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0.8 提供虚假资料或弄虚 作假骗取中标的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业绩进行核查, 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9 其他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 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 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的合同文件优先顺 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 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 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 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 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 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 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 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3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营业执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4 (2)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 被责令停业的; (7)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0)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现场踏勘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5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 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 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 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条件。 1.12偏离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条件。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5) 项目概况及要求; (6) 投标文件格式; 2.1.2 根据本章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 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 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 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 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 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 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 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 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 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异议与答复应采取书面形式。 2.4.2 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 章第 2.2 款、第 2.3 款规定办理。 2.5 投标费用 17 2.5.1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3. 投标文件的编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报价一览表; (5)投标保证金(如有要求); (6)商务部分; (7)技术部分; (8)资格审查资料; (9)对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的响应;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投标人就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货币:人民币。 3.2.2①本项目招标人无需向中标人提供服务费用,中标人根据经营食堂委托的 营业额的 4%至 8%向招标人上交校舍设备折旧费和管理费;②中标单位需向原托管公 司缴纳装修成本 7.5 万元,装修费不能冲抵校舍设备折旧费和管理费;③“明厨亮 灶”监控设备 1.6万元由中标单位与原托管公司协商解决。 3.2.3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 日历天。 18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 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资格审查资料 3.4.1投标文件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 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 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 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装形式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 A4纸规格,并采用胶装形 式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装在一个大信 封内,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 为准。 19 4.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需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 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4未按本章第4.1.1项至第 4.1.3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 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2.3 项的要求 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 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 参加。 20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 否派人到场; (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 目标、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确认; (8) 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 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有关技 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 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21 (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 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 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 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 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 交履约担保。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 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22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 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 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 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 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 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 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 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 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3 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 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 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5) 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6) 因重大变故,经市、自治州以上招投标标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招标项目 取消的。 9.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 不再进行招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 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章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份数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4项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后审﹚ 资格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2.1.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服务期限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2 项规定 投标价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1 项规定 投标文件有效 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3.1 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100分) (1) 价 格 部 分30 分 (2) 商 务 部 分 30 分 (3) 技 术 部 分 40 分 条款号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3.1.1 投标报 价得分 0~30分 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Fi—第i个投标人的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 五入); ? ? ? ? ?? ? ? ? ? ? ??? ? ? ??? ? 时。当 时当 CBi C CB CBi C CB F i i i ;.........1003.030 ;..;.........1005.030 25 Bi—第i个投标人的报价(所有未被否决投标文件的报价,包括 低于最高限价90%的报价); C—评标基准价; A—最高限价。 如果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后小于或等于0分,则按0分计。 报价承诺 本项目采购人无需向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费用,成交供应商根据 经营食堂委托的营业额的4%至8%向采购人上交校舍设备折旧费 和管理费的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 3.1.2 商务部 分 (30分) 从业人员 (10 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健康管理师得 4分,其他的得 0分。具有高 级食品质量管理师得 4分,其他得 0分。其他从业人员具有三个 厨师证的得 1分,不累加低于三个不得分。全部从业人员提供全 部人员健康证的得 1分,缺少一个健康证本项不得分。 企 业 业 绩 (10 分) 提供近三年经营的面积 500 ㎡及以上食堂承包经营业绩,(每提 供 1个得 5分,最高 10 分),须提供①真实规范完整的合同(加 盖公章复印件)。 企 业 荣 誉 (10 分) 供应商获得市级、省级及以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会颁发的食 品安全管理 A 级企业的得 4 分 B 级得 2 分。重合同首信用 3A 的 得 4 分,2A 及以下得 2 分。3A 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得 2 分,2A 及以下得 1 分。不累加。最多 10 得分。须提供①《食品药品生 产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复印件,此为必供项,不提供是为未 响应招标文件) 3.1.3 技术 部分 (40分) 仓储、配送 能力(3分) 自有仓储有一出得 3分,提供照片及内部管理制度上墙照片,场 地合同,没有自有仓储不得分。 生 产 设 备 (10 分) 自有食品加工中心,面积 200m2 及以上,取得生产经营许可,提 供照片,场地合同,设备采购发票,得 10 分;自有食品加工中 心,面积 100m2 及以上,取得生产经营许可,提供照片,场地合 同,设备采购发票,得 5分;自有其它相关生产设备照片,发票 得 2分,不提供不得分。此项不累加。 26 规章制度(5 分) 各项管理制度齐全、规范、合理(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生产安 全、物资管理、工作规范、人员培训)得5分,其他得4-0分。 食品卫生安 全防控措施 (8分) 投标人有完善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措施,内容合理、可行,得 3 分,其他得 2-0 分。 食品留样制度完善,得 3分,其他得 2-0 分。 设有农药残留检测室(需提供检测室现场布置彩照),制定处置 流程并严格执行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应急预案(4 分) 食堂委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食品安全、消防、停水、停电等) 完备,得 4分,其他得 3-0 分。 现场文字叙 述(10分) 现场陈述得分:通过所陈述的员工管理、设备投入、经营理念、 管理制度、对校方承诺等方面打分,满分10分。 3.2.5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1.2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澄清和修正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否决其投 标: (3) 投标拒绝确认修正后的报价; (4) 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等于或大于最高限价。 3.1.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应否决其投 标。 27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 优先;“技术部分”也相等的,则以“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规 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复印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 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 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 第二章“总则”第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应否决其 投标。 28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 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4各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总和的算术平均值。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 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 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 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 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 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评标细则 评标的原则及要求是: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在社会信誉良好、投标 规划方案合理、可行的前提下,择优选定承包人。 2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招标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 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30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1 目录 投标文件目录,投标人自行设计 32 附件 1: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依据贵方二食堂招标招标文件的要求,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对此无异议。 3.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天。 4.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与本招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 且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日期: 33 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 (只可复印不可粘贴) 34 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 (只可复印不可粘贴) 35 附件 4: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 号 项目内容 约定内容 1 投标报价 2 经营服务期限 3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36 附件 5:投标保证金(如有要求) 附交纳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及单位基本银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37 附件 6:商务部分 投标人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8 附件 7:技术部分 投标人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9 附件 8: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编制本项目资格审查资料。 40 附件 9:对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的响应 41 附件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1项目概况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要求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现场踏勘 1.10投标预备会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3.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资格审查资料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3开标异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7.3中标通知 7.4履约担保 7.5签订合同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投诉 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1重新招标 9.2不再招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2详细评审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评标结果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投标文件目录,投标人自行设计 附件1:投标函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4:报价一览表 附件5:投标保证金(如有要求) 附件6:商务部分 附件7:技术部分 附件8:资格审查资料 附件9:对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的响应 附件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