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3、开标时提供银行汇款凭证。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17日14:00时九、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十、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将予以拒收。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http://bidding.ningbo.gov.cn/)★本项目自发布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都发布在此媒体,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下载,如有错过,后果自负。十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宁海县柔石中学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13857816808 招标机构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科创中心706联系人:娄佳 联系电话:13858392728/0574-65200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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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宁海县柔石中学食堂管理采购项目.docx | 文件下载 | ||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DDZB-NHCG2021025
招标项目:宁海县柔石中学食堂管理采购项目
招标人:宁海县柔石中学
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 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海县柔石中学委托,现就宁海县柔石中学食堂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DZB-NHCG2021025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无
四、招标项目概况:1、学校食堂约1500m2(学生食堂+教工食堂)管理。因原食堂管理期限到期,现重新选聘管理服务单位,承担校园食堂管理服务。
2、管理期限:本项目管理期限为一个学年,合同一学年一签,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并经校方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后,续签下一学年的合同,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两年。期间若涉及到学校食堂经营模式相关的政策改变,承包人则无条件退出承包服务,双方合同终止。
3、管理费用:本项目实行零租金无管理费。
4、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支票、汇票。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特定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则否决其投标资格。如出现不可抗力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费用:开标现场递交每份500元。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2、投标人应于2021年8月17日13:00时前(实际到帐)缴入银行;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3、开标时提供银行汇款凭证。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17日14:00时
九、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
十、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http://bidding.ningbo.gov.cn/)
★本项目自发布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都发布在此媒体,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下载,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海县柔石中学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13857816808
招标机构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科创中心706
联系人:娄佳
联系电话:13858392728/0574-65200282
第二章 招标需求
1.项目基本情况
柔石中学食堂约1500m2(学生食堂+教工食堂),因原食堂管理期限到期,现重新选聘管理服务单位,承担校园食堂管理服务。
投标人需进行实地踏勘,了解学校食堂现状,以便更好的了解承包风险。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自行配备厨房设备以及相关改造,学校不提供厨房设备,实行自负盈亏模式,校方不向中标人收取管理费(水电费按实结算)。
学校现有师生人数约1450余人,其中在校学生约1300人(其中寄宿生700余人),教职工150人。一日三餐供应,实行刷卡支付。
食堂现状:面积约1500平方米。各功能区明确,基本能满足师生就餐需求,符合市场监管局针对学校食堂的相关规定。
承包交接说明:通过招标选定学校食堂承包人后,厨房设施设备、餐桌部分等属于原承包人的设施设备由原承包人自行处理,属于校方的设施设备由新承包人无偿免费使用,但如需维修养护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新承包人负责。
2.管理期限
本项目管理期限为一个学年,合同一学年一签,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并经校方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后,续签下一学年的合同,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两年。期间若涉及到学校食堂经营模式相关的政策改变,承包人则无条件退出承包服务,双方合同终止。
3.履约保证金
中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履约保证金在管理期限满后30天内无息退还(但如新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校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4.校方提供的经营条件
(1)校方负责提供经营场所,投标人负责食堂日常的经营和管理;
(2)校方保障食堂的水电正常供应(除供水电部门统一停电、停水外),如遇到停电、停水等情况,校方提前通知投标人,积极协助投标人提供正常服务;
(3)员工住宿安排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5.中标后,中标人必须按以下要求履行
(1)在管理期内,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宁海县教育局学校食堂学生餐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业务。
(2)在管理期内,中标人不能将窗口转租给其他经营户经营。
(3)竞标时,投标人必须递交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个人简历,两名以上有技术等级证书的技术骨干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技术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且签约后,未经校方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调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骨干。
(4)经营范围及经营要求:
在宁海县柔石中学食堂范围内经营餐饮(备注:前提条件必须从学校管理、安全出发考虑,只经营一日三餐的饭菜供应,其余时间一律停止经营)。不得经营烟、酒、各类饮料、生活用品、水果、食杂;不得经营汉堡、鸡肉卷、肉加馍、蛋挞、奶茶等速食食品;不得经营外进的面包、蛋糕、方便面和外进的定型包装的饮料等,以后实际碰到不能辨别的,由学校作主,中标人不能反对,否则视为违约。中标人不得在食堂内开设小卖部,提供的食品必须是经锅上或烤炉加工,否则视为违约。
(5)伙食质量、品种和价格:
保证管理、制作、出售等均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要求参照评分标准菜谱、菜量、菜价的相关承诺。
(6)伙食满意度:
要求参照评分标准学生满意度测评的承诺。
(7)卫生要求:
管理,不断提高食堂规范化运作水平。全面实施先进的餐饮现场管理方法(如:4D、5H、6T等)管理,不断提高食堂规范化运作水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参照评分标准食堂安全、卫生和管理要求承诺。
(8)安全要求
①中标人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有关市县各级部门要求规范操作,确保食堂火灾发生率0,食物中毒发生率0。
②中标人聘用的员工必须持有身份证和健康证;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严禁员工在食堂内赌博或变相赌博,员工行为所引起的全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③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不得私拉私接电器,不得违规使用水、电、气,严禁在食堂或校园使用煤饼等有污染燃料。
④由于节假日学生人数少,中标人经营需经校方安排。
(9)食堂设施设备的管理
①校方将现有食堂的固定设施设备移交给中标人,管理期结束或终止协议后,中标人应按清单如数清点交还给校方(因中标人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和缺失而造成的损失,须负责修复或赔偿)。
②中标人不得将食堂管理权力整体转让、分割转让或改作它用。也不得将校方投入的资产、设备改作它用或转借他人,如有发现以违约论处。
③ 校方向中标人供水、供电(注:若停电、停水,校方及时通知中标人并协助解决用电用水问题):中标人水电费自理,水电费按市场定价收取,校方按月向中标人收取水电费,中标人在校方抄告水电费用后,7日内付清水电费,逾期则每天按1%收取滞纳金;若中标人不按时支付水电费,则校方通知中标人,校方单方面有权在每星期的营业额中或押金款内直接扣除,中标人不得反对。
(10)食堂垃圾清运费中标人根据环卫处收费标准直接向环卫处支付。
(11)就餐实行刷卡制度
食堂就餐必须使用校园一卡通刷卡消费,不得收取现金。(如有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经校方同意方可实施)。
(12)中标人自行配备设备。
(13)招标文件内提供的《宁海县柔石中学食堂管理采购项目合同》是以后合同履行时签订的食堂管理服务协议,投标人需认真研究,并在投标文件响应。
(14)中标人须承担招标文件中承诺的各项违约金。
商务要求表
项目 |
要求 |
1、管理期限 |
本项目管理期限为一个学年,合同一学年一签,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并经校方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后,续签下一学年的合同,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两年。期间若涉及到学校食堂经营模式相关的政策改变,承包人则无条件退出承包服务,双方合同终止。 |
2、服务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3、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0元人民币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在签订准入协议之前支付。履约保证金在定点采购合同期满30天内无息退还(但如定点采购单位未能履行协议或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2 |
投标有效期: 90 天 |
3 |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
4 |
1) 交付地点:宁海县柔石中学内 2)管理期限:本项目管理期限为一个学年,合同一学年一签,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并经校方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后,续签下一学年的合同,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两年。期间若涉及到学校食堂经营模式相关的政策改变,承包人则无条件退出承包服务,双方合同终止。 3)管理费用:本项目实行零租金无管理费,中标投标人需自行承担运营风险。 4)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支票、汇票。 (3)履约保证金退还:承包期结束后30天内无息退还,但如合同签订后,中标投标人出现以下违约条款的,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①未按合同技术要求提供服务的; ②中标投标人有项目转让和未经招标人同意的分包行为。 |
5 |
1.中标人与业主签订经济合同后,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采购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人民币15000元。 2.中标投标人在本公司发出传真通知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招标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 3.招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4.中标投标人如未按以上1条和2条规定办理,本招标公司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收取,并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 |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招标单位(“招标人”)。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服务。
5.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得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5. 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为使潜在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通知,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所有投标人均有义务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http://ninghai.bidding.gov.cn)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本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且已为各投标人知悉,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技术商务文件的内容组成
(1)评分索引表(格式详见技术商务文件格式中的评分索引表)
(2)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基本资料(按附件二格式提供“投标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已经换取证照合一的,可仅提供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文件又未提供本授权书,投标文件中应该提供书面声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对照技术商务评分表的要求提供资料:
1)类似经营项目业绩及证明材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业绩、已实施先进的餐饮现场管理方法管理证书等资料)
2)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截图(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相关证书复印件(5A级餐饮服务认证证书和截图、“诚信企业”称号)
4)职工整体素质(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格式见附件本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
5)菜谱、菜量、菜价的相关方案(格式自拟);
6)学生满意度测评(格式自拟);
7)管理服务经营策略(格式自拟);
8)食堂安全、卫生和管理要求(格式自拟);
9)便捷性服务(格式自拟)
10)其他证明材料
(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
(6)服务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7)商务条款偏离(格式见附件);
(8)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承担其他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3.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须各自装订成册。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八)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所有文件密封在一个包封中。包封上应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包封应密封完好,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名称,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果投标人提出修改、补充或书面撤标的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应予以接受。投标人若要撤回投标,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由投标文件递交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正式文件。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可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无异议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5.打开投标文件外包装,然后进入评审。
6.评审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评标结果。
7.宣布最终评审结果,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二)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四)评标程序
(1)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评标委员会名单核对评审专家身份,组织评委及相关人员签到。
(2)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评标纪律,公布投标人名单,征询评委有无回避情形。
(3)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4)评委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5)招标代理机构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核对评标结果。
(6)评标委员会形成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确认。
(7)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会议结束。
(五)评委评审程序
(1)资格条件审查
(2) 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5)顺序排列与中标候选人推荐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高低排定顺序,推荐综合得分第1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综合得分相同,以菜谱、菜量价的搭配方案得分高者优先,如菜谱、菜量价的搭配方案得分也相同,由投标人抽签决定。
具体评定原则如下:
1)若出现参与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情况,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终止。
2)如评标过程中有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6)串通投标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⑦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⑧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⑩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投标无效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②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③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④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⑤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⑥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一名。
2.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二)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六、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
(一)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推荐等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八、合同授予
(一)合同授予
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九、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宁海县教育局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上述1-3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内容和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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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营实力 (40分) |
(1)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承包经营学校食堂获得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A级得3分;B级得2分;C级得1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学校食堂等级证明及合同,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否则该项不得分。) |
3分 |
(2)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学校食堂经营的业绩:在校学生规模:①1200(含)人以上的,得15分;②1000人≤学生规模<1200人的,得10分;③800人≤学生规模<1000人,得5分。④500人≤学生规模<800人,得3分;⑤500人以下得1分。(特别说明:“学生规模”计算方法为学校在校学生总人数除以学校学生食堂个数,该证明材料需由学校校长(或者法人)签字并盖学校公章,还需提供承包合同,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不注明学校学生食堂个数,不得分。)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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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经营的学校食堂在管理经营期间已实施先进的餐饮现场管理方法(如:4D,5H,6T等)管理的得5分。(需提供相关资料,证书和合同或授牌和合同,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特别说明:实施先进餐饮现场管理方法和学校在校学生证明人数需同一家食堂,不是同一家不得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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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认证机构颁发的: 1.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有效的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证书; 5.有效的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获得1个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1分,满分5分。 特别说明: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证书查询的截图(www.cnca.gov.cn)为评审依据,认证证书复印件和官网查询的截图编入相应文件。原件备查,查时无原件不得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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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通过国家标准餐饮服务评价标准(RB/T309-2017)规定的5A级要求,获得5A级餐饮服务认证证书的,得6分;获得4A级餐饮服务认证证书的,得4分;3A级餐饮服务认证证书的,得3分。 特别说明: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证书查询的截图(www.cnca.gov.cn)为评审依据,认证证书复印件和官网查询的截图编入相应文件。原件备查,查时无原件不得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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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县级及以上市场监管局颁发的“诚信企业”称号得6分,提供牌匾或证书照片复印件,编入相应标书中。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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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整体素质(6分) |
(1)投标人拟投入人员拥有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健康证,得2分。需提供2021年4、5、6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证书及社保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证明资料缺一不可。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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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拟投入人员拥有高级技能厨师证且同时具有健康证,每人得2分。初级技能厨师证且同时具有健康证,每人得1分,满分4分。需提供2021年4、5、6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证书及社保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证明资料缺一不可。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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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拟投入人员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厨师均不得为同一个人,否则按1人计算,分数按就高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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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菜谱、菜量、菜价的相关方案(6分) |
制定出适合于学生的菜谱、菜量、菜价,分高、中、低三个档次,并根据一年四季时令蔬菜和每天早、中、晚三餐制定菜谱、菜量菜价以及每道菜的组成和配比情况。 高档:价格在5-6元/道,提供不少于10道菜谱;个别高档菜,最高限价8元/道; 中档:价格在3-4元/道,推荐不少于15道菜谱; 低档:价格在1-3元/道,必须要求数量不少于5道; 由专家根据合理性评议,酌情打分。(优秀:5-6分 ;良3-4分;一般:0-2分) 实际经营中对上述菜谱、菜量、菜价、种类的承诺,如达不到,每发现1次向校方缴纳违约金1万元。承诺书编入相应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6分 |
学生满意度测评(10分) |
学生满意度测评每一学年定期或不定期二次以上: (1)承诺能达到每次满意度测评不低于80%,同时承诺若达不到愿承担向校方缴纳5万元违约金的得10分; (2)承诺能达到每次满意度测评不低于70%,同时承诺若达不到愿承担向校方缴纳5万元违约金的得5分; (3)没有承诺或承诺不达标不得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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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服务经营策略(19分) |
要求受托方写一份字数不少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