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 时间:2021-07-27
项目名称: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沙龙校区食堂及超市经营服务
投标人投标资格:见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8月2日14:30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日15:00
比选开始时间:2021年8月2日15:00
比选名称: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比选人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科龙路8号
比选联系电话:023-58596071
- 附件【投标(竞价)人承诺书.docx】
- 附件【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沙龙校区食堂及超市经营服务(挂网).doc】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比选文件
项目编号:SXZYCG-21039
项目名称: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沙龙校区食堂及超市经营服务
采购人: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3
一、比选项目内容 3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3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3
四、竞标保证金 3
五、投标有关规定 3
六、现场踏勘 4
七、联系方式 4
第二篇 比选内容及要求 - 6 -
一、比选项目内容 - 6 -
二、经营要求 - 6 -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 7 -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 9 -
一、评标方法 - 9 -
二、评标标准 - 10 -
三、无效投标条款 - 12 -
四、废标条款 - 12 -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 13 -
一、投标人 - 13 -
二、比选文件 - 13 -
三、投标文件 - 13 -
四、开标 - 14 -
五、评标 - 14 -
六、定标 - 14 -
七、中标通知书 - 14 -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 14 -
九、签订合同 - 15 -
第六篇 合同条款 - 16 -
第七篇 投标文件目录参考格式 - 22 -
一、资格文件 - 23 -
二、比选报价 - 28 -
三、技术文件 - 30 -
四、商务文件 - 31 -
五、其他 - 33 -
投标邀请书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情况,对三峡职业学院沙龙校区食堂及超市经营服务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比选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及内容 |
服务时限 |
竞标保证金 |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沙龙校区食堂及超市经营服务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具体以当时学期学生寒假放假时间为准) |
10万元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1、比选文件购买费以转帐方式缴纳(交款帐户、截止时间见本篇四、竞标保证金),并注明“食堂及超市经营服务 ”报名费。
2、投标地点: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总楼202室。
3、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8月2日北京时间14:30
4、投标文件接收结束时间:2021年8月2日北京时间15:00
5、开标时间:2021年8月2日北京时间15:00。
6、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求,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按时缴纳比选文件购买费和保证金。
四、竞标保证金
竞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结束时间前从企业基本帐户转账到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户名: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龙华支行;帐号:31421501040001412,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标现场检查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收据或转账原件以及到账时间。超过截止时间、不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报价文件,我校恕不接受。未中标者在开标后一周内(遇寒暑假顺延)退回竞标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者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中标履约金(不足另补)。
五、投标有关规定
1、本比选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在重庆三峡职业学院(http://www.cqsxedu.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比选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恕不接受。
3、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现场踏勘:比选人不组织集中踏勘,各投标人于2021年7月28日-2021年7月29日(工作时间)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费用自理,其余时间恕不接受踏勘。踏勘人员不超过2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觉遵守比选人项目地的秩序、安全、保密管理等相关规定。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相关情况,仅供投标人参考,比选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踏勘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7621191116
七、联系方式
(一)比选机构: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比选联系人:牟老师 电话:(023)58596071
技术(及合同)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7621191116
监督电话:(023)58801784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科龙路8号
八、报名函
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报名函及保证金、文件购买费进账凭证、投标(竞价)人承诺书到现场确认报名。
特别提醒:
1、报名函及保证金、文件购买费进账凭证、投标(竞价)人承诺书不装订不密封,各投标人在报名现场确认报名时提交。
2、为了能准确及时退还投标人的保证金,投标人填写保证金户行时要精确到***支行或***分理处。
3、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在现场踏勘和投标时注意个人防护,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
竞争性谈判报名函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本单位已在网上下载了贵单位项目编号为 ,项目名称为 (分包号: )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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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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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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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及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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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授权)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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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保证金开户行 |
谈判保证金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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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保证金金额 |
汇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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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购买费 |
汇款日期 |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携带本谈判报名函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确认报名。
2、投标人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 “谈判保证金、谈判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比选人指定账户。
投标人单位法人(签名):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退还谈判保证金信息
谈判保证金进账凭证复印件(要求清晰可辨,便于退还)
谈判保证金进账凭证复印件粘贴处(加盖公章有效) |
第二篇 比选内容及要求
一、比选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沙龙校区食堂及超市经营服务
(二)基本情况
1、经营地点:该学生食堂为原三峡学院沙龙路校区学生食堂第三层,紧临学生宿舍区,建筑面积约为2500㎡,实际面积自行测量,定位为“学生食堂”,可兼营特色餐饮及学院接待用餐。
2、经营品种:早餐可多品种经营;午餐和晚餐限经营快餐,可增加经营面条、饺子、馄饨、炒饭等品种。
3、食堂内超市经营方自行设定区域,需符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
4、必须按学校要求向学生提供套餐,价格接受学校及重庆市教育后勤协会管理,比选按重庆市教育后勤协会准入制,确保入口安全关,接受学校、重庆市教育后勤协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和管理。
(三) 食堂设施、设备
中标人可对现有食堂环境进行如下装修改造:
(1)明橱亮灶改造;(2) 烟机改造;(3) 防漏改造; (4)部分厨具、餐具、餐桌更换和添置;(5)空调添置等;(6) 库房、操作间改造;(7) 加装餐盘回收传送系统;(8)食堂水电气管网改造;(9)加装油烟净化装置;(10)垃圾强制分类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等;(11)阳光餐饮app接入。
(四)学校师生情况
该校区为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师生教学区域,随该学院职业培训增加和学生离校见习,在校人员各时段有所增加或减少。
二、经营要求
1、中标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办理食堂及超市相关经营手续。
2、食堂工作人员由中标方自行安排,人员经费自理,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
3、超市禁止出售预包装食品,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且超市面积不得超过食堂总面积的1/10。
4、中标人与学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学校无关。
5、中标人应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进行驻校管理,法定代表人每月必须到校督查工作及与校方交流1天;至少配备一名中级以上厨师,安排至少一名经市级卫生监督所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监督员,并保证每日对所在区域进行自检,接受学校基建后勤处及学生会的日常检查,配合学院安全处、医务室的督促检查。
6、在经营过程中一律实行刷卡消费,不得收取现金,学校有权对中标人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等进行监督检查和结算管理。
7、日常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及水电气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清洁卫生费(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水电气费(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标准)、人员费用等承包经营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理。投资报价由投标人根据经营项目及自己的实力等因素在标书中自行报价。
8、投标人承诺遵守比选人的相关管理制度,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遵守学院考核管理办法,并接受校内外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考核。
三、其他要求
1、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完善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丰富的餐饮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预案”。
2、具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餐饮经营及管理资质;
3、具有重庆教育后勤协会社会企业经营高校学生食堂准入资格;
4、5年及以上经营高校餐饮或5年及以上经营大型企业餐饮的成功经历,未出现过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及地点
1、经营期限:为4.5学年,即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具体以当时学期学生寒假放假时间为准)。每学年结束后进行服务考核,经考核不合格,本合同自动终止,学校不承担补偿责任。
2、地点:原重庆三峡学院沙龙路校区食堂。
二、经营时间:按学校作息时间执行。
三、管理要求
1、要保证开饭时的窗口数量,午餐窗口必须全部开放,早餐和晚餐窗口视情况经学校同意后可以适当减少。食堂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等均属于管理范围,其卫生防疫、就餐环境等必须达到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疾控中心、市教委制定的标准。
2、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理,因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受到工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罚,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3、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的人员不少于30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其中厨师的占比应为从业人员的25%-30%。
4、人员到岗和变动前需向学校基建后勤处提供相关人员信息,提交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以及从业人员相关证书。
5、中标人负责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所属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统一着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出现工作人员工伤或死亡事故,要负完全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负责承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食堂及超市区域内所有设施、工具物品及不动产的安全完好。不得将产权属学校的设备、用具等拿出校外。需送外维修的,必须经过基建后勤处同意,办理出门手续后才能出门。
6、中标人不得以转租的方式对外承包,如果食堂档口采取品牌合作经营方式,应经学校审批,但合作经营量不得超过食堂伙食机构的三分之一,就餐区域需提供不少于400个就餐位。
7、充分考虑学生经济承受能力,保证基本伙食,基本伙食价格需与校本部价格持平,有低价菜,对贫困学生设立爱心窗口。
★8、投资者首期投资食堂装修和餐厨设施设备等费用不得低于75万元人民币,以经营服务方案中投资预算为依据,且在装修和安装工艺上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合同期满产权归比选人免费所有。
四、质量要求
★1、食品安全和操作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要求。
2、食堂菜品的数量与质量,符合重庆市教育后勤协会和学校的要求,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化、饭菜价格优惠,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特色品种在同质量同品种的前提下,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的15%,在食堂供饭窗口墙上公布菜谱价格,并接受师生监督,主动积极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后勤协会和学校的监督与管理。
3、超市商品所售商品均应在保质期内,禁止出售预包装食品,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4、按卫生监督部门和学校要求建好各类台账,如:索证、食品添加剂领用记录、消毒记录,采购、支出账目、生活垃圾处理台账等。
5、食堂油烟排放符合《重庆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毫克/立方米,并由法定资质的监测单位出具油烟排放监测报告。
6、食堂产生的垃圾需进行强制分类,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7、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对所提出的问题和投诉及时整改纠正。
8、食堂应安装有明厨亮灶设备,并接入市场监督管理局阳光餐饮系统中。
五、费用要求
1、中标人逐月按照营业额的2%向学校各项管理折旧费。
2、中标人在签署合同时需一次性向学校交纳中标履约金及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10万元整,合作期结束后退还(不计利息)。问题严重者停业整顿、直至终止合作协议。水、电、气费由中标人按月支付,内部和周围清洁以及清洁费由中标人按有关规定缴纳。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比选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一、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定义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二)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由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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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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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2 |
特殊资格条件 |
1、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原件于开标现场一并提交。 |
2、符合性检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且签章齐全。 |
||
投标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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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投标文件内容 |
对比选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比选内容全部作出响应。 |
投标有效期 |
满足比选文件规定。 |
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价。按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采购机构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本分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二、评标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投资报价 (20%) |
投资报价 20分 |
投标人首期投资食堂装修改造和餐厨设施设备等费用,以人民币75万为基准,基本分15分。每增加人民币1万元,加0.2分,最多加5分。低于人民币75万的,本项分为0分。 |
以会计事务所的预算报告金额为依据评分,最终决算金额不低于报价。 |
|
2 |
技术部分 (70%) |
餐饮经营 (15分) |
1.学生档口设置(4分) 1.1大锅菜类档口的占比大于20% 得2分 1.2特色风味档口设置的数量不少于5个 得 2分 2.学生菜品种类(8分) 2.1菜品种类不少于60个 得2分 2.2中低档菜品占比不小于70% 得2分 2.3菜品膳食营养搭配合理 得2分 2.4菜品特色创新 得2分 3.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全天候供应各餐,满足学生各需求(满足师生多层次错位消费) 得3分 |
专家独立评分,取平均分 |
|
餐饮服务管理(16分) |
1.对组织机构设置进行评价(5分) 管理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置充足,管理制度完整、全面、可操作性强为优,得5分; 管理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置充足,管理制度较完整、全面、可操作性较强为良,得3分; 管理机构设置不合理 、人员配置不充足,管理制度不完整、全面、可操作性不强为差,得0分。 2.管理人员素质、经验(4分) 拟任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具有餐饮项目五年及以上餐饮管理与服务经验(提供相关佐证)的得4分; 拟任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具有餐饮项目三年及以上餐饮管理与服务经验(提供相关佐证)的得2分; 拟任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具有餐饮项目一年及以上餐饮管理与服务经验(提供相关佐证)的得1分; 3.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餐饮服务与管理组织实施方案 (5分) 见附件1,食堂管理制度。根据该项目针对性和优劣性,优得5分,良得3分,差得0分。 4.提供勤工助学岗位。(2分) 提供10个及以上岗位得2分,提供5-9个得1分,5个以下不得分。 |
专家独立评分,取平均分 |
|||
质量安全 (15分) |
1.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及进场方案 方案科学合理,特色鲜明,得2分;方案一般得1分;存在明显错漏得0分。 2.有科学合理的餐饮管理服务方案 方案科学合理,特色鲜明,得2分;方案一般得1分;存在明显错漏得0分。 3.投诉处理、消防、意外事故、员工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预案有针对性: 方案科学合理,特色鲜明,得2分;方案一般得1分;存在明显错漏得0分。 4.食品质量控制、生产安全措施、设施维护 科学合理,特色鲜明,得2分;方案一般得1分;存在明显错漏得0分。 5.有优质、稳定的供货商(提供合同复印件) 近五年内中标人合作投标人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违法行为,得2分。 有一定检验能力,如农药残留检测、大肠杆菌检测、食品留样规范得2分。 7.管理科学,规范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21年6月1日止,期间所经营项目中未出现过“食物中毒”、“安稳事故”、“员工群体事件”等事件的得3分。 |
(中标后,所报方案作为合同附件,若达不到要求,视为违约) 专家独立评分,取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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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设计改造(14分) |
1.提供装修方案和投资预算 (9分) 1.1整体装修方案设计科学合理,特色鲜明,得5分; 整体装修方案设计方案一般得3分; 存在明显错漏和安全隐患得0分。 1.2装修方案中规划出学生自习区等 2分 2.符合明厨亮灶的规范,通过采用透视明档(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视频显示、隔断矮墙、开放式厨房或设置窗口等多种形式,对餐饮食品加工过程进行公示,将餐饮服务关键部位与环节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得3分,接入阳光餐饮app得1分。 3.提供多媒体方案和投资预算 (3分) 3.1就餐区域有多媒体播放、电视音响系统 1分 3.2有免费WIFI 1分 3.3设立充电系统 1分 注:装修材料不符合国家环保规定要求或装修设计有重大安全隐患,本项记0分。 |
提供装修改造方案和效果图 专家独立评分,取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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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及信息化建设 (10分) |
提供投入设施设备及信息化建设清单 1.现代装备(4分) 节能蒸饭器、餐盘回收传送带、消毒设备、洗碗设备。 提供1件设备得1分,没有不得分; 2.信息化建设(6分) 实现对企业所拥有的人、财、物、信息等资源有效整合,建立统一的餐饮管理信息系统 2.1智慧办公系统:建立数据中心系统,实现原料追溯、产品追溯和责任追溯的目的得2分。 2.2视频监控系统:实现食堂管理可视化、透明化。在各主入口、人流密集区、仓储区、厨房区等重点区域设置监控点。得2分。 2.3信息发布:实现多终端、多环境下的电子信息发布得2分。 |
专家独立评分,取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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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务部分 (10%) |
业绩 (5分) |
1、自2016年1月1日起,与高校签订食堂经营管理项目服务合同(服务合同三年及以上),每个合同业绩得1分;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食堂经营管理项目服务合同(服务合同一年及以上)食堂营业面积>2500平方米的,每个合同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未提供或不满足条件的,不得分。 2、自2016年1月1日起,与学校签订超市经营管理服务合同(服务合同一年及以上),每个合同0.5分,本项最高得分1分。 |
提供合同及奖证复印件,原件或表彰文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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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力 (5分) |
1.获得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个得0.8分,满分3.2分; 2、公司或分公司具有超市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得0.8分。 3.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6月1日止,企业获得关于高校食堂经营奖励的,国家级得1分,省级得0.5分,满分1分。 |
如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须按要求提供原件核对(对提供的证书、证件等进行扫二维码辨识真伪) |
备注:凡涉及以上评分细则中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若只能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明确与原件一致(原件留存备查)。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相关项目不得分。
三、无效投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人未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四)投标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逐页签字盖章的要求除外)。
(五)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六)投标报价超出比选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
(七)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
(八)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九)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
四、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比选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比选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比选。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比选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需提供食堂工作方案,包括经营规划及措施、人员配备情况、业绩情况(已服务学校合同)、服务学校评议意见及无食品中毒等安全事故证明和服务承诺。
二、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比选文件也是比选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1、比选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2、采购机构对比选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情节轻重对投标人进行相应处罚: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比选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比选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比选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比选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机构主持,邀请比选人、投标人、财务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务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比选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以及比选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比选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比选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采购机构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比选人确认,同时在“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网站”发布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比选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比选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3、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4、中标人变更
4.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比选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比选人将会同采购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投标人进行处罚。
七、中标通知书
1、比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比选文件公告期限为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投标人对比选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比选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对采购文件中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比选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时限
比选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投标人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比选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五)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学院纪检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
九、签订合同
(一)比选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接比选人通知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比选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比选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签订。
(五)比选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比选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比选人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 合同条款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沙龙校区食堂及超市承包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甲方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科龙路8号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
乙方地址: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乙方联系电话:
经甲方于2021年*月*日公开竞争性比选,乙方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就三峡职业学院沙龙校区食堂及超市承包经营管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承包经营合同的基本内容
第一条 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的食堂为原重庆三峡学院沙龙路校区食堂。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4.5学年,即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具体以学院放假时间为准)。乙方承诺按照投入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原则按比选装修设计图纸进行装修,可增加项目,审计决算报告金额不低于该报价)对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食堂进行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并于2021年8月28日前完成装修工作投入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将本承包合同提前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条 乙方必须进行油烟净化改造和垃圾强制分类并无害化处理,油烟净化需符合《重庆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餐饮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毫克/立方米,在油烟改造完成后由法定资质的监测单位出具油烟排放监测报告。
第二部分 相关费用
第四条 甲方按照每月营业额的2%的标准向乙方收取食堂承包经营管理费(含食堂房屋、设施设备折旧、一卡通等折旧费用)。
第五条 乙方在结算营业款时按合同规定向甲方缴纳管理费。具体缴纳方式为:在双方约定营业款结算时间,甲方按合同规定比例扣除管理费后支付乙方营业款余额。
第六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部门的收费标准、收费时间缴纳相应的水电气费等应当由乙方承担的相关费用。其中水电气费按照重庆市规定的民用标准收取,其他费用按照重庆市教委和甲方规定的标准收取。
第七条 在承包期内,如乙方未能按时足额交清第五条和第六条中约定的管理费和相关费用,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从应付之日起,每日按欠费总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八条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中标履约及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10万元整。该保证金作为房屋及设施、设备完好的基本保证以及按时缴纳管理费和乙方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证。合同期内,应由乙方缴纳的管理费、滞纳金、违约金及其它费用逾期未缴纳时,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营业款中扣除,营业款不足时,甲方有权继续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期满,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时,由甲方退还乙方履约及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九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设备可以按照市场价收取一定的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食堂的照明灯具、桌椅、厨具以及食堂内的其他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乙方办理工商、税务、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经营管理所聘用的所有员工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部分 考核管理及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的经营范围仅限于符合营业执照规定的食物和食品,乙方不得超范围经营,规定范围内的经营必须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每次10000元的标准给予乙方违约处罚。
第十三条 乙方的经营时间为每天6点至22点(具体以学生作息起止时间为准),乙方不能将经营服务的内容摆至食堂大门以外的任何地方,乙方不得在承包食堂大门以外的任何地方从事膳食经营活动。乙方在清晨和夜间经营的时候不能有太大噪音等影响周边师生休息的情况发生。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每次1000元的标准给予乙方违约处罚。
第十四条 乙方的经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的相应规章制度。乙方如有违反,因此产生的罚款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还可以在此基础上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 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营风险,同时承当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卫生安全等全部责任。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规定和要求,保证食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发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须按照学校要求定期组织员工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把好饮食卫生“四关”、“三白”、“二消毒”、“一留样”。四关,即进货关、拣洗关、烹饪关和消毒关;三白,即窗口和加工操作人员要穿戴好帽子、口罩和工作服;二消毒,即洗手消毒和抹布消毒;一留样,即熟食留样记录。食品和环境卫生,必须达到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学校检查的标准和要求。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将食堂全部或者部分转租、转借或其他任意形式转交给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经营。超市不得出售预包装食品,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且超市面积不得超过食堂总面积的1/10。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每次50000元的标准给予乙方违约处罚或直接取消其经营资格。
第十七条 在经营过程中一律实行刷卡消费,乙方的任何一个售卖窗口不能直接收取现金,也不能以任何形式拒绝消费者使用甲方提供的刷卡系统,否则经查实后甲方有权按照每次100元标准给予乙方违约处罚。
第十八条 为保证师生员工正常用餐,乙方应当于早、中、晚三餐用餐人数较为集中时开足服务窗口,在就餐区域提供至少400个就餐位,缩短师生等候时间。
第十九条 乙方应当制定较为完善的员工管理办法和制度并在食堂内的醒目位置张贴,接受甲方及师生的监督。如有违反,甲方可按照每次50元至500元的标准视其情形给予乙方违约处罚。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保持经营菜品价格的稳定。乙方经营的特色餐饮菜品定价应略低于市场价。乙方经营的大众餐的菜品价格与校本部大众餐价格持平不超过重庆教育后勤协会确定的指导价上限,大众菜的份量按照重庆教育后勤协会确定的标准执行。乙方的初次定价以及之后的任一菜品的价格调整均需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可以按照每一菜品每次5000元的标准给予违约处罚。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从甲方或重庆市教育后勤协会准入的供货企业中选择所需的米、面油、肉等主要原材料,并且坚持索证制度并建立台账。不得采购未经检验检疫的动物制品,不得采购肉沫、母猪肉、槽头肉、去皮肉、鸡骨架、死鱼等,否则每违规一次甲方可以给予10000元的违约处罚。
第二十二条 甲方提供的食堂内消费刷卡系统的维护、充值等工作由甲方全部负责,乙方可于次月的5日(遇周末或节假日则顺延)前到甲方指定的管理部门结算上月的刷卡消费款项。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刷卡消费款项中直接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应当由乙方承担的管理费及违约处罚金。如果乙方当月的刷卡消费款不足以支付当月应当承担的违约金时,甲方可以选择在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取,也可以选择在乙方下月或几月的刷卡消费款中扣取。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取后不足约定金额时,甲方可以直接在乙方的刷卡消费款中扣取不足的部分。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可以对食堂进行装修,但是乙方的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恢复原貌,并且给予50000元的违约处罚。乙方负责满足沙龙校区教工就餐,设立单独教工窗口,教工窗口可向学生开放;负责全院大型活动(如重阳节、军训等)的接待餐,装修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乙方所有装修投入和后期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搬走,同时甲方不承担费用。
第二十四条 合同期满或承包期内解除合同时,乙方应立即停止经营,乙方清理并将设施、设备移交甲方,并在合同期满之日(或解除合同之日)起七天内撤场,乙方逾期未撤场,视为乙方同意甲方代其清除相关物品,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清除时产生的毁损、灭失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如果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起七天(自然天数)内不按照约定撤场,应当按照每天2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直至撤场工作完成为止。
第二十五条 无论是在经营期之内或经营期之外,乙方均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借贷等经济往来活动和其它性质的活动。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任何质量、安全、卫生事故等时,全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乙方原因产生法律纠纷而第三人请求甲方赔偿时,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后,由甲方向乙方追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聘用人员,乙方因经营需要自行聘用的人员应符合从事饮食业人员的健康标准,并接受甲方监督。乙方从业人员,必须“两证”(即身份证、健康证)齐全,并到甲方食堂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其主要管理、工作人员必须按投标书中所报人员执行,如需更换须书面报经甲方同意方可更换,若因工作效果等原因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更换人员)。乙方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劳动权益、工资福利等全部由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及合同解除后,甲方均不承担乙方员工的一切聘用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各类资产,乙方应保证资产不流失,并做好相应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若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在经营过程中,食堂的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二十八条 乙方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达到“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相关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二十九条 如果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食堂经营管理费逾期达10日以上;
2.乙方拖欠应向甲方缴纳的各项费用达10000元以上;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经营用途、经营项目或超范围经营;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管理维护或维修责任致使食堂的设施设备严重损坏,而拒绝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的;
5.乙方将食堂全部或者部分转租、转借或其他任意形式转交给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经营的;
6. 乙方在甲方校园内进行违法活动经查实的;
7. 因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建设、发展需要等政策因素规定须解除合同的;
8. 乙方违反甲方食堂经营和管理的规定,未在限期内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
9. 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全部或者部分被扣取后未在三个工作日内补足的;
10. 在乙方的承包的食堂内出现重大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等事故的;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迟延交付承包食堂2个月以上;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五部分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存续期内如果没有提前一周向甲方进行书面申请并获得同意,而擅自关闭食堂的全部或部分经营窗口超过半天及以上时间,影响师生正常就餐的,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面毁约,甲方有权按照每关闭一天5000元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保留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承包经营管理资格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乙方如果在合同存续期间提出提前解除本合同,放弃承包经营资格的,必须至少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否则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拾万元的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 乙方如果在合同存续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较为严重的违规等行为,不再适宜继续承包经营的,甲方可以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在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因素等原因,提出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不用承当违约责任。甲方因为其他原因提出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否则甲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拾万元的违约金。
第六部分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第三十五条 在本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后,甲方没有回购乙方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的义务,也不用补偿乙方进行食堂装修的费用。乙方应当对食堂进行装修改造的部分恢复原状,没有按照要求恢复原状的、改善增设他物的所有权均无偿归属甲方,甲方同时保留向乙方追索恢复原状相关费用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管辖。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合同所涉及的文本作为本协议的附本,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从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02358800220 电话:
签订地点: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内
签订时间:2021年*月*日
第七篇 投标文件目录参考格式
一、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六)诚信声明
(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二、比选报价
(一)比选报价函(格式)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技术文件
(一)餐饮经营方案
(二)餐饮服务管理方案
(三)质量安全方案
(四)装修设计改造方案
(五)设施设备投入
四、商务文件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二)业绩
(三)企业实力
五、其他
一、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或三证合一复印件、五证合一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比选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比选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六)诚信声明
比选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比选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比选报价
(一)比选报价函(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比选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项目的技术服务,拟投入 万元(大写: )。
四、我方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比选项目名称:
序号 |
比选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投标人: 法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基本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三、技术文件
(一)餐饮经营方案
(二)餐饮服务管理方案
(三)质量安全方案
(四)装修设计改造方案
(五)设施设备投入
四、商务文件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项 目 |
数据资料 |
说 明 |
企业性质 |
||
职工人数 |
||
销售额 |
||
资产总额 |
||
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
(二)业绩
(三)企业实力
五、其他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附件1:食堂管理制度评分标准
食堂管理架构图 0.3分
食堂岗位职责 0.2分
食堂档口管理办法 0.3分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0.3分
食堂服务工作基本要求 0.2分
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0.2分
食品原料采购与索证制度 0.3分
食堂各类食品加工管理制度 0.3分
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0.3分
食品及原材料进出库管理制度 0.2分
食品添加剂使用办法 0.3分
餐具用具洗涤、消毒管理制度 0.3分
食品试尝留样制度 0.3分
餐饮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0.3分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0.2分
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0.2分
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0.2分
食堂安全应急预案 0.2分
食堂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0.2分
食堂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0.2分
附件2: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社会企业参与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引进的社会企业经营学生食堂的管理,结合我校社会企业经营学生食堂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序号 |
考核项目 |
规范要求 |
考核方式 |
处理方式 |
|
---|---|---|---|---|---|
一 |
安全管理 |
食品卫生安全 |
1、应建有各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制度 |
查看制度 |
缺一项制度罚款100元 |
2、应建有卫生与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
查看制度 |
缺一项制度罚款100元 |
|||
3、应持证经营 |
现场检查 |
无证经营除由经营者支付卫生主管部门的罚款外,学校将按1000—10000元进行罚款直至解除经营管理合同 |
|||
4、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 |
现场检查 |
缺证一人次罚款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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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无食物中毒事故和肠道传染病发生 |
现场检查 |
出现食物中毒事故罚款不低于50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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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坚持《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
现场检查 |
进货无台账每次罚款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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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
7、应保障食堂各项消防设施完好,进行定期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
现场检查 |
设施损坏、无检查记录罚款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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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安全用电,严禁私拉电线 |
现场检查 |
私拉电线一次罚款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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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应培训员工掌握正确使用天然气的方法,注意防漏、防爆、防火,使用后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
现场检查 |
出现用气安全事故一次罚款不低于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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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应组织员工培训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
查看记录 |
无培训记录的罚款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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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安全 |
11、应安排专人管理和保护好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 |
现场检查 |
按照学校有关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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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预防制度 |
12、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建有预防食物中毒事故预案 |
查看制度 |
缺一项预案制度罚款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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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建有因电气、燃气、油锅着火应急处理机制及预案 |
查看制度 |
缺一项预案罚款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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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应对从业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培训,建有机械设备、用电、用气(汽)安全操作规程 |
现场检查 |
违规操作一次罚款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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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食品管理 |
比选 |
15、主要原材料应建立定点供货单位及比选品种备案制度,供货单位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动植物检疫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并提交基建后勤处备案 |
查看证件 |
无相关证件的每缺一项罚款300元 |
16、应建立比选登记台账制度和索证、索票、准入制度,每批次物质应有生产厂家、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及QS认证等标识 |
现场检查 |
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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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比选的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
现场检查 |
每违规比选一次给予罚款1000-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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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 |
18、食品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做到生、熟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冷藏柜(库)存放食品有标志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每次罚款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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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仓库管理规范,物资分类存放,食品库无过期、变质及非食品物资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每次罚款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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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 |
20、食品加工应做到流程合理,操作规范 |
现场查看 |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款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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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各类主副食应按照规范的配比标准加工(具体配比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
现场抽检 |
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品种罚款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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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凉菜应由专间、专人和专用设施设备加工,凉菜间应安装空调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每次罚款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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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加工生、熟、荤、素食品应做到用具分开、整洁、严格消毒、摆放整齐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款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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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餐饮具使用前应要规范消毒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款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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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工作场所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戴首饰上岗,长发不外露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罚款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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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按规定进行菜品留样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款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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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食堂应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及防尘措施并做到定期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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