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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消防救援支队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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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消防救援支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天津

招标详情

河东区消防救援支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07月27日 12:2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河东区消防救援支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河东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1年07月27日 12:25
评审专家名单史雅梅、高善勤、李宝珠、曹荣、李秋荣
总中标金额¥432.4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8612983364
采购单位河东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经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向老师022-60978119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众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博雅轩A座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孔老师18612983364
附件:
附件1项目需求书.pdf

一、项目编号:ZXGP-2021-F-101(招标文件编号:ZXGP-2021-F-101)

二、项目名称:河东区消防救援支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津市康捷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赵沽里金钟蔬菜批发中心水产大厅中门外平房1号

中标(成交)金额:432.4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天津市康捷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史雅梅、高善勤、李宝珠、曹荣、李秋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159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东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经路6号

联系方式:向老师022-60978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众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博雅轩A座10层

联系方式:孔老师186129833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老师

电 话: 18612983364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河东区消防救援支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共分 6个伙食单位,约 238 人。 分别为七纬路消防站、富民路消防站、津滨大道消防站、天山路消防站、六经路 消防站、祁连路消防站。 二、技术要求: 本项目是据实发生结算。以下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肉类 序号 肉类 1 羊肉、牛肉、猪肉、鸭肉、鸡肉等 2、蛋类 序号 蛋类 1 鸡蛋、鸭蛋、鹌鹑蛋、鹅蛋等 3、奶类 序号 饮品类 1 早餐奶、纯牛奶、酸奶、豆浆、橙汁、芬达、雪碧、可口可乐、绿 茶、冰红茶、矿泉水、可可奶、咖啡奶、乳酸菌类等各种奶制品、 苏打水、功能性饮品、茶类、碳酸类、果蔬汁类、咖啡等 4、蔬菜类 序号 蔬菜类 1 白菜、小白菜、圆白菜、洋白菜、菠菜、包菜、油菜(一般吃的菜芯)、 萝卜、菜花、生菜、甜菜、红头菜、油麦菜、生姜、玉米、四季豆、 莴苣、菊花菜、牛蒡、番茄、辣椒、青椒、尖椒、马铃薯、茄子、 黄瓜、南瓜、西葫芦、冬瓜、苦瓜、佛手瓜、金针菜、韭菜、大蒜、 大葱、蒜薹、芹菜、香菜、胡萝卜、茴香、甘薯、芋头、莲藕、莼 菜、蘑菇、金针菇等 5、水果类 序号 水果 1 苹果、梨、香蕉、橘子、草莓、菠萝、芒果、西瓜、葡萄、猕 猴桃、柳橙、哈密瓜、樱桃、火龙果、杏、李子、桃子、荔枝、龙 眼、木瓜、番石榴、香瓜、小西红柿、车厘子、枇杷果等 6、水产品 序号 水产品 1 鲤鱼、草鱼、鲫鱼、鲢鱼、泥鳅、鲈鱼、虾、河蟹、青蟹、螃蜞、 扇贝、蚌、牡蛎、海带、紫菜、全贝、带鱼、黑鱼、黄花鱼、桂鱼、 鲽鱼等 7、杂粮类 序号 杂粮 1 燕麦、糜子、籽粒苋、薏苡、玉米、绿豆、小豆、豌豆、蚕豆、芸 豆、豇豆、小扁豆、黑豆、红豆、黑米等 注:具体供货品种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 服务要求 (1) 供货品种包括生鲜(包括肉、蛋、奶、蔬菜、水产品等)、杂粮、水果 (包括苹果、草莓、香蕉、菠萝等)等。 ★(2) 在配送过程中,供应商配送蔬菜、水果、杂粮等,须提供车、筐等 运输工具,配送半成品,如生肉之类,须提供冷藏或者冷冻设备保存,配送水产 活物,须提供制氧设备。 ★(3)供应商须保证按时提供无公害的食品,保证食品质量并且提供正规 的发票。 ★(4)特殊情况,供应商须满足能随时送货,供应商须具备紧急配送的能 力。 ★(5)便于仓储物品,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简单加工的能力,比如油条、豆 浆等。 ★(6)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环保和安全要求以及 检测标准、规范。 ★(7)供应商须辅助采购人对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在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等 方面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进货名称、数量、感官检查等项目做好验收记录,并 妥善保存,以备查考。 A.肉类:审核有无兽医检疫合格证明,查验有无兽医检验印章; B.定型包装食品:核对包装标识是否按规定标明品名、产地、厂名、生产 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使用方法等; 标明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是否有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保健 食品批准证书,标签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批号和标志;食品添加剂标识是否有“食 品添加剂”字样;进口食品是否有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和国家进出口 商品检验部门的卫生检验证明,是否有中文标识; C.散装食品:检查标签是否按规定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 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 D.农副产品等非定型包装食品及原料:检查有无腐烂变质、霉变、生虫、 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感观性状异常。 E.不使用转基因食品及原料。 (四)其他要求 1、凡因供应商提供食物的质量问题引起采购人人员出现食物中毒或其它身 体不适,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供应商确保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每天上午八点以前)将所需副食送 达采购人所有下属单位,保证不出现拖延或延误现象。不论任何原因,凡因供应 商未能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将副食送达目的地,从而影响了采购人正常的生活 秩序,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当日向采购人提供食物总金额的50%。 ★3、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食物的价格要合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副食单价 不得高于当日市场价格。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当日配送食物的价格,以便采购 人进行参考。如发现菜品价格高于市场价格20%,即扣除当日所有配送食品费用 的50%;如发现菜品价格高于市场价格50%,即扣除当日所有配送食品全部费用; 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供应商在食品配送过程中,不得出现弄虚作假,缺斤短两,质量参差 不齐的情况。一旦发生上述情况,经采购人验收核实后,发生一到两起即扣除当 日所有配送食品费用的20%,发生三至五起即扣除当日所有配送食品费用的50%, 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供应商为采购人配送食物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供应商 每半年要向采购人提供一份由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出示的配送人员本人的《体 格检査报告表》或《健康证》,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采购人隐瞒配送人员的健康 状况。 6、当供应商配送人员进入采购人所属单位营区时,要自觉履行采购人所属 单位的消毒程序及措施。如供应商配送人员患传染病,供应商要立即更换配送人 员,以杜绝各类传染病或疫情传入单位。如因供应商配送人员本身的原因导致各 类疫情或传染病传入单位,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配送单位具有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检疫合格证,配送肉 类应提供具有屠宰加工资质的企业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该批次肉类检验检 疫合格证。 8、如因采购人上级单位出台相关规定或其它不可抗拒的政策、规定调整因 素不允许采购人继续实施副食配送制度,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结清所有款项后 供应商无条件终止本项目合同。如因供应商原因或供应商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无 法继续实施副食配送制度,供应商须提前15天通知采购人,双方协调后终止本项 目合同。 注:上述采购人所属单位地址: 七纬路消防站:河东区七纬路67号(七纬路与九经路交口) 富民路消防站:河东区富民路56号 津滨大道消防站:津滨大道与天山南路交口,万新街道办事处旁; 天山路消防站:河东区万新村天山路247号(天山路与嵩山道交口); 六经路消防站:河东区六经路6号; 祁连路消防站:河东区太阳城祁连路与凤山道交口。 (五)验收标准 ★(1)食材采购和食品加工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食品安全及卫生标准和 规范。 ★(2)每次提供的生肉类须检疫合格,中标后供货时提供证明材料,无法 证明检疫合格的生肉类,采购人有权拒收。 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