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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溪初级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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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溪初级中学校内超市经营权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单位(公章)

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溪初级中学

项目名称

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溪初级中学校内超市经营权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青中路196号

招标编号

CACG[2021]052号

项目估算价

最高限价15.00万元/学年,最低限价13.00万元/学年,超过最高或最低限价投标无效。

招标内容

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溪初级中学校内超市经营权承包服务采购项目。详见招标需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或个体户、自然人。

2、符合浙采监【201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失信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4、特定条件:无

服务期

服务期一学年(经考核,师生满意率高,即考核分数在85分以上,服务质量好,可延长2次,每次1学年)。若上级文件规定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服务自然终止。15天内无条件清场。

报名日期

2021年月日至2021年月日,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综合财务室。报名费300元。

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08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日期

2021年08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五楼

联系方式

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高文峰 0571-64813937

备注

报名材料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原件开标时备查)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标书内容及制作参照政府采购程序。网址公告:http://zfcg.czt.zj.gov.cn、

中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附件信息:

  • 招标内容.doc

    27.5 KB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一、学校概况:

青溪初级中学建于2003年 1月,超市面积 100平方米。学校内学生人数为1070人左右,教职员工100人及其他人员30人左右。

二、招标项目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千岛湖镇青溪初级中学学生超市经营服务。服务年限一学年

三、经营要求

1、基本要求

1)由投标人负责超市的全部经营性资金投入,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独立进行经营。

2)参加投标的超市必须具备:超市卫生安全检测能力、食品包装废弃物处理能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3)学生超市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由中标人自行办理或变更;

4)投标人不得对学生超市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由投标人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5)投标人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爱护学校的设备设施,保证学校的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服从学校后勤管理处的管理和监督,具有沟通和协调能力,能正确及时解决经营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

6)投标人应保护好学生超市房屋(含门窗)及设施设备,如需要装修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造成损坏的,投标人应按市场价赔偿;

8)投标人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超市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具有健康证、职业资格证及享受各项保险;

9)投标人必须向学校按合同规定缴纳风险保证金费等。

10)投标人按照经营要求独立经营学生超市,自行承担学生超市的经营风险;招标人按照约定提供超市经营用房,收取固定费用,不得对投标人的经营活动进行不合理干预,不承担经营风险责任。

三、经营范围

定型包装食品、饮料、日用百货、文化用品、小礼(饰)品等。

四、经营范围限制

1)不得经营对环境污染大的商品和热得快等违反学校消防管理的电器用品。

2) 不得经营烟、酒等对学生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商品;

3)不得经营餐饮,如包子、馄饨、大饼、面条、炒菜、稀饭、烧烤等商品。

4)不得经营非定型包装食品和需二次加工食品;

5) 不得经营反动、色情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商品;

五、其他经营要求

1)不得超范围和改变经营范围。不得向学生出售扑克、打火机、管制刀具、鞭炮、瓜子、甘蔗、口香糖等物品。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和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

2)不得出售无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的商品,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人应做好经营场地的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秩序等工作,否则由此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负全责;

4)学生超市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投标人在本市所经营的其他超市里所售商品的价格(指同货号);

5)由于非招标人的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等情况,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学生超市水电费由投标人自行支付,要求开通电话外线的,由招标人协助申请,电话费由投标人支付。

八、其他说明:

1、经营时间:起床后—上午上课前,中餐开始后—下午上课前,晚餐开始后—晚自习前,晚自习结束后—就寝前;

2、中标经营方,必须投保师生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30万。特许加盟连锁经营服务费由中标经营方自理。

九、相关费用要求

1)风险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缴纳;

2)学生超市经营年限:投标人中标后,将与学校签订期限为一学年的服务经营合同。

3)代理服务、专家评审费由采购单位承担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