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相关供应商:
按万州财采发【2019】1号文件和学校采购文件精神,重庆市万州高级技工学校双河口校区2021年对学校食堂供货商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附件
下载招标文件-重庆市万州高级技工学校食堂供应商采购.doc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重庆市万州高级技工学校食堂供应商采购
采 购 人:重庆市万州高级技工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 3 -
一、招标项目内容 - 3 -
二、资金来源 - 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3 -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 3 -
五、投标保证金 - 4 -
六、投标有关规定 - 5 -
八、联系方式 - 5 -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 6 -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 6 -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 6 -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 11 -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 14 -
一、资格审查 - 14 -
二、评标方法 - 15 -
三、 评标标准 - 16 -
四、无效投标条款 - 17 -
五、废标条款 - 17 -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 19 -
一、投标人 - 19 -
二、招标文件 - 19 -
三、投标文件 - 19 -
四、开标 - 21 -
五、评标 - 21 -
六、定标 - 21 -
七、中标通知书 - 22 -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22 -
九、签订合同 - 23 -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 24 -
一、合同主要条款 - 24 -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 27 -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 29 -
一、经济文件 - 30 -
二、技术文件 - 32 -
三、商务文件 - 35 -
四、其他 - 38 -
五、资格文件(单独装订) - 39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重庆市万州高级技工学校的委托,对重庆市万州高级技工学校食堂供应商采购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分包号 |
项目名称 |
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备注 |
不分包 |
重庆市万州高级技工学校食堂供应商采购 |
1.5 |
服务期1年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资金来源
食堂代卖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参照各分类项目中的资格要求。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以上特定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装入响应文件中,原件资料另行装袋并标明供应商名称,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供评委查验,评审结束后退还原件资料。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即招标文件及其相关信息在重庆市万州高级技工学校官网 “通知公告”栏目公示,供应商自行下载。
2、响应文件(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万州高级技工学校双河口校区双河口校区教学楼A507会议室(重庆市万州区永佳路318号)。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2021年 7 月 27 日至 2021年 7 月 29日下午17:00时前到万州高级技工学校教学楼A507会议室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及相关事宜在重庆市万州高级技工学校官网下载。报名则视为供应商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投标截止日前,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补疑通知。
4、报名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 7 月 30 日北京时间10:00时。
5、投标报名费用:(1)、本次投标供应商在报名时缴纳5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费用,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不予报名,且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15000元整(其中10000为履约保证金、5000为预缴代理服务费未中标退还,中标商缴纳后的多余部分退还)。
2、交纳方式: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以现金方式交纳给采购代理机构。
3、退还方式:未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和代理服务费,签订合同后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回。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万州高级技工学校官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万州高级技工学校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18723779871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永佳路318号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8423203111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安宁路66号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本项目采购参数及具体要求
分项 |
特定要求 |
资格标准 |
中标人数 |
必报价品名(元/斤) |
一、蔬菜 |
蔬菜须根据季节变换实施跟进,蔬菜类成熟度适中、新鲜脆嫩、无虫、无黄叶、无杂质,无农药残留超标; 2、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 |
1、在万州应有不少于一家的实体店,在投标文件中有相关证明; 2、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个体工商户除外) |
3 |
1、大土豆2、白萝卜3、包白菜4、西红柿5、青椒6、洗姜7、大蒜米8、红洋葱9、广胡10、豇豆 |
二、副食品 |
1、须从正规厂家或专业机构处购买(或生产),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 2、有商标牌号,注明生产日期、产地、保质期、包装规格、有QS标志; 3、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害,包装完整。 |
1、在万州应有不少于一家的实体店,在投标文件中有相关证明; 2、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个体工商户除外) 3、正常经营不低于1年。 |
3 |
1、干海椒2、米粉条3、豌豆粉条4、花生米5、胡椒粉6、大木耳7、玉米淀粉8、绿豆9、黄豆10、去尾海带 |
三、鲜猪肉 |
1、新鲜猪肉、肌肉有弹性、内脏干净; 2、须为供货前12小时内宰杀且有检疫合格证; 3、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 |
1、在万州应有不少于一家的实体店,在投标文件中有相关证明; 2、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个体工商户除外) 3、正常经营不低于1年。 |
3 |
1、一级、2、二级、3、整排、4、三级 |
四、大米面粉 |
要求是一年新大米,两年及两年内陈米; 面粉为包子馒头面粉; 3、各类货物包装应分别符合国家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8406《农产品安全质量》的规定和卫生要求,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包装袋上印有品名、等级、数量、出厂名、厂家地址及联系电话,还应有注册商标及QS标注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
1、在万州应有不少于一家的实体店,在投标文件中有相关证明; 2、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个体工商户除外) 3、正常经营不低于1年。 |
3 |
1、一年内新米2、两年内陈米3、高档包子馒头面粉 |
五、菜籽油 |
1、菜籽油为非转基因一级压榨菜籽油 2、包装应分别符合国家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7374《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18406《农产品安全质量》的规定和卫生要求,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包装袋上印有品名、等级、数量、出厂名、厂家地址及联系电话,还应有注册商标及QS标注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
1、在万州应有不少于一家的实体店,在投标文件中有相关证明; 2、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个体工商户除外) 3、正常经营不低于1年。 |
3 |
一级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 |
备注:
2、有效的分类供货单一报价作为中标人实际供价的最高限价;
3、本次报价不作为实际供价,仅作为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数量超过招标数量时
排序使用,排序原则从低到高;
4、报价品名可以多于必须报价品名,但不作为评分依据;
5、商品报价要真实可信,若发现恶意报价,需按甲方要求现场提供一定数量的该商品,若不能现场提供,该投标人列入甲方黑名单。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货物包装、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交货时间:根据售卖情况及时供货。
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验货标准:符合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采购的数量。
4、验货前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提供。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
售后服务内容
1、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2、对变质、发霉货物及时更换。
3、保证货品质量。
三、货款支付
1、每月25日对本月供货货物进行对账;
2、次月1日按财务要求把资料交予学校财务人员;
3、次月财务完成审核后,支付上月货款;
四、其他
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询价采购文件(即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供应商提供诚信声明;2、响应文件中有缴纳社保的记录将优先考虑及排序(其原则优于报价);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
|
3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注:
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方代表1人,其余2人相关规定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投标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作出响应(满足与否)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规定的招标内容作出响应(满足或者优于商务要求)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分。
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分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 (60%) |
60分 |
按要求报价,供货价格越低越分越高,但不得扰乱市场胡乱报价。 |
经评委评审价格最低者得60分,排序后面依次按照5分递减。 |
2 |
技术部分 (40%) |
40分 |
经营情况证明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制,格式自定,包含但不限于:可包含但不限于:实体店、销售流水、超市食品安全、营业人员、供应单位等)。 |
由评委综合比较后评定: 优秀得24—40分;良好得17—23分;一般得8—16分;较差得1—7分;未提供或提供后评定为不合格的得0分。 |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万州高级技工学校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五)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六)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分别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或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万州高级技工学校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1.质疑内容、时限
1.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质疑证明材料),质疑模板请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1.2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质疑证明材料),质疑模板请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1.3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质疑证明材料),质疑模板请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1.4投标人对除开评标过程以外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5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6 质疑文件的递交:一式两份,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2.质疑答复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三)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领取时,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中的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有多个中标供应商的平均分担相关费用。其中:
1、蔬菜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为8397元。
2、副食品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为3024元。
3、鲜猪肉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为10602元。
4、大米面粉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为3859元。
5、菜籽油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为2655元。
十、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万州高级技工学校网站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5 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付款方式: |
||||||||
六、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区交易中心1份,区财政部门1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文件
(一)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
(二)技术条款差异表
(三)其他技术资料(自拟,按照第二篇、第四篇的要求拟定)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其他商务资料(自拟,按照第三篇、第四篇的要求拟定)
四、其他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单独装订)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书面声明(格式)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
|||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3.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人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投标人”处至少应加盖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等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3、该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技术文件
(一)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
(二)技术条款差异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三)其他技术资料
(自拟,按照第二篇、第四篇的要求拟定)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三)其他商务资料
(自拟,按照第三篇、第四篇的要求拟定)
四、其他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单独装订)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五)书面声明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