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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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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教育局采购学校食堂食材四统配送商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仁怀市教育局采购学校食堂食材“四统”配送商服务采购
  • 项目编号: GZJCZCG2021011号
  • 采购预算: 3,020,000元
  • 最高限价: 0元
  •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 时间: 2021-07-28 至 2021-07-29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关于仁怀市仁怀市教育局采购学校食堂食材“四统”配送商服务采购的批复
  •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仁怀市教育局
  • 项目联系人:王连维
  • 联系电话:0851-22226465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贵州俊成恒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刘永杰
  • 联系方式:13078523405
  • 五、附件

  • 需求公示.pdf
仁怀市教育局采购学校食堂食材“四统”配 送商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一、资格条件及商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 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 择经营。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 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至少应当配备 15名配送人员并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从业人员身份证、《健康证》;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 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应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 督部门备案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6.服务期:五年。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8.验收标准:符合投标供应商须知 4.2 条的要求。 9.付款方式:先提供配送服务,服务符合采购人要求后,按月结 算。 10.供应商书面承诺近三年提供的产品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 生。 11.供应商书面承诺供货时提供鲜肉(包括猪肉、牛肉、羊肉)、 禽类(包括鲜(冻)鸡鸭等)检验检疫合格证。 12.投标人书面承诺不转包不分包。 13.售后服务要求: 13.1 所有原材料在每次配送时均留存样品一份(样品由采购人、 供 应商在收货现场随机选择),保存时间为 96小时。 13.2 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 在确认导致问题的原材料品种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 济损失, 除对采购方进行赔付外,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3.3 供应商需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 13.4 售后服务基本要求: 供应商须作出如下基本承诺: ①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保质、保量为采购方提供所需食材,若供应的货物出现质量问 题,引发不良事件发生,由我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②在服务过程中,我方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时间供货,由于我 方原因未按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由我方承 担。 ③我方严格按照采购方的配送标准、质量、数量实施配送。 ④我方保证按照采购方要求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配送,验 收 时若发现货物质量未达到相关规定,我方无条件在采购方规定时间内 更换,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我方承担;若未更换或未按时更换,我 方自愿接受采购方的处罚。 ⑤若我方出现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不予更换或未按时更换 的情况三次,采购方有权扣除我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本合同。 二、技术参数 在蔬菜类产品中,出口产品的总体要求主要从两方面进 行检验,外观规格和品质规格。外观规格主要包括外观、色 泽、气味、长度,品质要求主要包括新鲜度、虫害量、病害 量、畸形量、腐烂量、损伤量及杂质量。 (一)采购及配送品种: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即大米、 面粉(条)、植物油、干货、佐料、肉类(含家禽)、水果、 蔬菜、蛋类、米粉(米皮) (二)验收标准:学校验收食材时主要以当批次检验报 告、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检疫合格证为准。 (三)工作规则 ①使用大数据管理平台进行采购(平台费用由配送商负 责),学校提前一周在平台上下订单,配送商按照学校需要 食材的品种、规格、数量及食材使用时间送到学校指定地点。 大米、菜油、佐料、干货等食材原则上两周配送一次,蔬菜、 肉类、米粉(米皮)、水果等食材,乡镇所在地和乡道及以 上公路沿线学校每天配送,其他校可隔天配送。离乡镇所在 地较远、人数不足 50 人的学校,大米、菜油、佐料、干货、 肉类由配送商统一配送,其他食材可由学校选择配送人。 ②配送商将食材送到学校后,由学校组织人员验收,对 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进行核实。验收时数据有变化的, 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由学校验收人员在平台上进行修 改;验收不合格的食材由配送商重新补货,如补货会影响学 校正常开餐的,学校可就近购买,所产生的费用由配送商负 责。 ③学校食材实行先配送后结算,一个月结算一次。一个 月配送结束后,学校与配送商对当月配送情况进行核对无误 后,由配送商开具发票送学校,学校在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 日内支付到位(特殊情况除外)。 ④食材价格实行询价议价制。大米、食用油、干货、调 味品原则上每学期开学初定价,使用一个学期,肉类、果蔬 一周定价一次。询价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邀请相关职能部 门、配送商和学校代表参与,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结合市发 改局发布的生活必需品当期价格,由学校和配送商当场议价 后确定当期供应价,并交市第四纪检组备案。食材定价分城 区价与乡镇价,乡镇价的 99%为城区价,现中枢街道、盐津街 道、苍龙街道区域学校执行城区价,其他区域学校(园)执 行乡镇价。 (四)其他要求: ①食材配送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配送商第一次配送 时,应向市教育局提供食材供应商的相关资质;配送到学校 的大宗食材应提供每个批次的检验合格证;米粉、米皮和果 蔬应每天提供自检合格证;猪牛羊肉应提供当天的检验检疫 合格证;禽类提供活体检疫证明。 ②粮油、畜肉、鸡蛋等大宗食材源头供应商资质送市教 育局备案。粮油等大宗食材原则上品牌固定,确保食材质量 稳定。配送商需要新上架的食材品牌,应事先提交上架申请 (申请时提交新上架品牌的相关资质证明),提供新增品牌 实样品由市教育局和学校品偿同意后方可上架。 ③配送商要有配送阵地和满足配送需求的设施设备,设 立粮油干货库房和蔬菜库房(含冷库),要有分拣中心;要 有满足需求的运输车辆。车辆全部安装监控并实时上传公司 控制室,数据保存 90 天以上;肉类、果蔬、水(海)产品运 输车辆应安装空调。 ④配送商送到学校的食材,应认真分拣,做到净菜配送, 学校收货后即可加工。禁止配送过期、腐烂、变质食材,禁 止配送“三无”产品、发芽土豆、四季豆、鲜黄花菜、坛子泡菜。 禁止配送熟食、成品。禁止配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禁止经营的食材。 ⑤配送商要按期结算源头供货商的食材款,确保食材正 常供应,严禁因供应商食材款支付不到位到市教育局上访的 情况发生。 ⑥配送商要严格执行贵州省“校农结合”政策要求,在同质 同价前提下,优先采购仁怀市农产品,并全力帮扶原建档立 卡户创收;省内农产品采购率应达 85%。 ⑦仁怀市教育局建立负面清单,配送问题记入工作档案, 纳入工作考核,每学年考核一次,学年考核合格后,签订下 一学年配送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配送资格,所配送路 线学校由市教育局分配给另外两家配送商继续直本轮招标剩 余时间结束。 ⑧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食品原材料运输能力,必须保证 将食品材料按时送到并卸至学校食堂保管室,如因供应商未 按时供货原因造成学校不能正常开餐,由供应商负责赔偿相 应损失。 ⑨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意识,对所供食品进行 跟踪回访,对学校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整改。 ⑩供应商根据学校需求组织合理实用、菜谱品种丰富的 食材清单,并按照合格的食品质量标准要求等按时供货,每 次送货时必须提供本批次食品原材料检验报告。所供食品原 材料保质、新鲜,蔬菜未被水淋、水泡,若有腐坏,供应商 应无条件跟换。 三、评分办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 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 商的评标方法。 3.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资格性检查、响应性检查、投标 报价、商务部分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 投标供应商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各 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