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关于公布重庆市学校后勤物资供货和餐饮服务企业资格的通知》中经营学生食堂的餐饮企业(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经营的餐饮场所近3年内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7月27日 至 2021年8月9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站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方式或事项: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7月27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1.磋商文件发售期:2021年7月27日-2021年8月4日17:00(工作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2.1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2.1.1汇款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磋商标文件的,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分包号)、《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见附件1)(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403140251@QQ.com(邮箱)。
户 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刘家台支行
账 号:3100 2105 0900 0017 004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8月9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1年8月9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2号1楼会议室)
六、评审信息磋商时间: 2021年8月9日 10:00
磋商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2号1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采购经办人:吴老师
采购人电话:13983253269
采购人传真: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曾瑶
代理机构电话:023-8639474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2号名义层第4层
八、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项目编号:HC-CQZC-2021招字032
项目名称: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生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 购 人: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 3-
TOC \o "1-3" \h HYPERLINK \l "__RefHeading___Toc2973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 7-
二、资金来源 - 7-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7-
四、磋商有关说明 - 7-
五、磋商保证金 - 8-
六、其它有关规定 - 9-
七、联系方式 - 9-
第二篇 项目服务要求 - 11-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 11-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 11-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 24 -
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 24 -
二、报价要求 - 24 -
三、验收标准和方法 - 24 -
四、付款方式 - 25 -
五、履约保证金 - 25 -
六、知识产权 - 25 -
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 25 -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 26 -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 26 -
二、评审标准 - 28 -
三、无效响应 - 29 -
四、采购终止 - 30 -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 31 -
一、磋商费用 - 31 -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 31 -
三、磋商要求 - 31 -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 32 -
五、成交通知 - 33 -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 33 -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 34 -
八、签订合同 - 34 -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 35 -
第一部分 基本内容 - 35 -
第二部分 费用结算 - 35 -
第三部分 考核管理及相关责任 - 36 -
第四部分 合同解除的条件 - 38 -
第五部分 违约责任 - 38 -
第六部分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 39 -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44 -
一、经济部分 - 44 -
一、经济部分 - 45 -
二、服务部分 - 47 -
三、商务部分 - 49 -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 52 -
五、其他资料 - 58 -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的委托,对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生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资源占用费(最低限价)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服务期 |
成交供应商数量 (名) |
备注 |
分包1 |
二层学生食堂服务外包 |
110元/㎡/年 |
1 |
三年 |
1 |
注:供应商可就一个分包,也可就2个分包进行投标,但一个供应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分包的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如同一个供应商在2个分包中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则按其“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优先选择拟中标分包的顺序,成为第一拟中标分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其它分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分包由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依序递补。 |
分包2 |
三、四层学生食堂服务外包 |
130元/㎡/年 |
1 |
三年 |
1 |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关于公布重庆市学校后勤物资供货和餐饮服务企业资格的通知》中经营学生食堂的餐饮企业(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经营的餐饮场所近3年内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站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7月27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1.磋商文件发售期:2021年7月27日-2021年8月4日17:00(工作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2.1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2.1.1汇款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磋商标文件的,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分包号)、《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见附件1)(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403140251@QQ.com(邮箱)。
户 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刘家台支行
账 号:3100 2105 0900 0017 004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2号1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8月9日北京时间09:30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9日北京时间10:0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8月9日北京时间10:00
五、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时间前一日北京时间17:00。
保证金账户:
户 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刘家台支行
账 号:3100 2105 0900 0017 004
2、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13983253269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023-86394748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2号
附件一: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公章) |
||
联系人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传真 |
||
|
|||
单位地址 |
标书金额:500元/份 发售人: 日期:
说明:
1.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工作时间: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现金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缴纳购买磋商文件费用后,请将《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递交至华春公司财务室。
2.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若为非现场报名方式的,请同时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403140251@qq.com。
3.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2021年 月 日-2021年 月 日17:00。
4.为方便保证金退还,供应商在递交《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时须同时提供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第二篇 项目服务要求
项目服务要求中所有要求均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资源占用费(最低限价)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服务期 |
成交供应商数量 (名) |
备注 |
分包1 |
二层学生食堂服务外包 |
110元/㎡/年 |
1 |
三年 |
1 |
注:供应商可就一个分包,也可就2个分包进行投标,但一个供应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分包的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如同一个供应商在2个分包中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则按其“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优先选择拟中标分包的顺序,成为第一拟中标分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其它分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分包由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依序递补。 |
分包2 |
三、四层学生食堂服务外包 |
130元/㎡/年 |
1 |
三年 |
1 |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分包1:
(一)具体要求
1.项目概述
1.1本次采购为学生食堂二层,共一层。食堂建筑面积1134.72㎡(学校自留100㎡用于水吧经营),2021年9月预计在校学生5000余人。
1.2面向师生提供学生基本餐、特色餐,基本餐方案要求菜品丰富、品种齐全、价格合理,其中应包括不低于20%的平价菜档口(平价菜价格不高于当地教育后勤协会指导价);特色风味餐方案要求特色分明、风味独特、品质较高(特色风味餐价格低于周边价格的80%)。
1.3成交供应商入场前应对食堂所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整改(含大厅的空调、吊扇,厨房的水、电、气等设施设备);对涉及到影响经营的装修提出装修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实施。成交供应商需保证食堂于2021年8月20日前投入使用。
2.项目基本要求
2.1本项目必须按照我校规定时间进行餐饮服务。
2.2工作人员符合我校对餐饮服务人员的总体要求:统一着装,整洁大方,佩证齐全;文明礼貌,行为规范,服务热情;尽职尽责,勤奋工作,规范操作;遵章守纪,厉行节约,爱护公物。
2.3严格贯彻落实我校与供应商签订的《食堂承包经营管理合同》约定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2.4积极配合我校各个部门开展安全卫生等各项工作。
2.5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严防工作中发生安全事件。
2.6组织开展工作例会和定期向我校基建后勤处汇报工作。
2.7供应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有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2.8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等均属于经营者管理范围,经营者保证经营区域卫生、整洁。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2.9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经营者自理,因经营者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由经营者负全部责任。
2.10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监督标准,学校有权监督,并定时或不定时检查。
2.11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学校基建后勤处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经营者,经营者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2.12食堂营业款由学校统一管理。学校有权对食堂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2.13食堂刷卡消费统一使用学校一卡通IC卡,不得使用现金,自觉接受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14食堂工作人员食宿、待遇等由经营者自行安排,经费自理;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由经营者承担;食堂工作人员与学校无劳务和劳动关系。
2.15经营者承担食堂营运时产生的水电气费和垃圾处理费。
2.16经营者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经营人自备,特殊装修、改造,经营人须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期结束后,学校不承担任何转让工作。
2.17经营者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经营者负责。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2.18生产所需所有原材料由经营者根据有关规定通过正规渠道选定供货商(供货商必须在重庆教育后勤协会备案),不得采购三无产品,食材必须保障新鲜,不得以次充好。由学校基建后勤处监督。
2.19供应商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包括人员配备,社保购买,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人身安全等事故均由经营者自行负责。
2.20供应商负责食堂内部及周边的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工作,服从学校基建后勤处统一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
2.21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要求:公司内部有岗前培训机构,服务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才能上岗,人员岗位须相对固定,并定期对员工进行技能培训、学校知识培训、服务意识与服务技巧的培训、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健康档案备份送学校基建后勤处存档,各岗位配置人员数量应满足我校工作要求,同时要做好员工的招聘储备工作,一旦有员工临时离岗或离职保证及时补充员工上岗。
2.22各种制度、记录、每月考核等文字资料必须送一份给学校基建后勤处存档以备查。
2.23经营者有责任配合我校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提供与本项目服务相关工作必须的材料。
2.24经营者在项目运作中必须定期向我校汇报工作情况,接受我校领导的监督.员工必须接受双重管理,即除服从经营者管理外,还必须服从我校的管理。
2.25经营者的员工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酬标准,并向我校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人员劳动合同。
2.26经营者独立承担经营期间相关法律责任。
2.27投标方须按照食堂采购农副产品年总额的一定比例采购市级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3.人员配置方案
3.1职业经理人(负责项目经理人):1名
3.2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
3.3库管:1名
注:1、以上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均需提供健康证复印件给学校基建后勤处备案;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中标后一年内未取得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供应商在一年内需要更换人员,更换一次由采购人处供应商10000元的违约金;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的在册职工,并提供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社保交纳证明。
4.食堂经营品种范围
食堂经营品种为各种普通熟食类餐饮食品,具体品种自定,尽可能多设花色品种以保障师生多样需求,不准出售各类凉拌菜和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出售的菜品,禁用一次性餐具(特殊情况除外)。
5.本校对食堂经营管理及违约处罚办法
5.1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5.1.1着装仪表: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将工作服、工作帽穿戴整齐,售餐时必须佩戴口罩;头部要保持清洁,发型和长发以不得影响工作和卫生为标准;女性工作人员不可以化装和佩戴首饰;工作服要保持清洁卫生,勤洗勤换并做到专人专用;严禁穿背心、内衣裤、超短裙或裤以及睡衣上岗;上厕所应及时换下工作服。若违反,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元。
5.1.2男工作人员严禁留长发、胡子、长指甲;女工作人员头发盘在工作帽内为宜,严禁留长指甲及涂指甲油。若违反,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元。
5.1.3严禁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掏耳朵、挖鼻孔、挠头发、抓痒或对着别人打喷嚏,严禁随地吐痰、乱抛垃圾。若违反,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元。
5.1.4严禁在洗碗池、洗菜池内洗涤衣服、袜或其它私人物品。若违反,每人/次支付违约金200元。
5.1.5所有工作人员在供餐时需要用手接触食品及餐具时必须戴上一次性卫生手套。若违反,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元。
5.1.6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有抽烟、喝酒、吃零食或嬉笑打闹、吵架、打架、赌博等非工作所需的行为。若违反,每人/次支付违约金200—500元。
5.1.7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上岗。若违反,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5.2 仓库管理
5.2.1仓库严禁存入清洁用品及有强烈气味、有毒、有害或非食用的物品。
5.2.2仓库必须通风、干燥、干净卫生、整齐有序,每天专人负责定时清洁。
5.2.3仓库必须实行专人定点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虫害,人离开时必须锁好仓库门,按规定定期杀虫灭鼠,确保无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违反以上之一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200元。
5.3物质防疫制度
食源性细菌感染病,主要有霍乱弧菌、志贺痢疾杆菌、沙门菌、弯曲菌、致病大肠菌等,为了最大限度减少食源性感染病的发生,应严格遵守以下措施。
5.3.1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相对固定采购厂家,不得任意更换供应商。食堂内所使用的动物性食品原料在采购时必须索取相关的检验检疫合格证,并查看相关合格标记,质量检验员根据“动物性食品的检验标准”进行严格的再次检验。
5.3.2采购新鲜流动洁净的食品原料。
5.3.3购买在保质期内的定型包装食品,产品标签有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存期及产品配料等内容。
5.3.4不采购来历不明的、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食品。
5.3.5不外购冷荤凉菜和糕点制品,不外购已加工好的熟食。
5.3.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食品容器和工具标识清楚,做到分开使用。
5.3.7冷冻肉类(包括冻结的熟肉半成品)在烹调前应完全解冻。
5.3.8烧熟煮透所有食物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大块食物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
5.3.9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
5.3.10不加工、出售四季豆菜品。
5.3.11豆浆要彻底煮熟,煮沸后持续加热5-11分钟。
5.3.12不加工、出售凉菜。
5.3.13食品以即制即售为佳,制作完成至出售一般不要超过2小时。
5.3.14剩余食品在再次出售前要高温彻底加热。
5.3.15不使用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葫芦瓜等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入库食品有专人验收,食品分类上架摆放。
5.3.16食品存放严格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5.3.17生、熟食品使用的刀具、砧板严格分开使用。
5.3.18妥善保管有毒物质,灭鼠药、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不得存放在食品库房、食品加工和进餐场所。
5.3.19存入硝酸盐、亚硝酸盐的容器须有明显标志,避免误食、误用。
5.3.20冰箱等冷藏设备要定期清洁,并保证冰箱的冷藏效果。
5.3.21餐具洗消程序: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5.3.22热力消毒要求:蒸汽消毒100℃10分钟以上,干热消毒120℃ 15-20分钟,煮沸消毒15分钟以上。
5.3.23消毒柜消毒要求:严格按消毒柜指示时间消毒,定期检查,保证消毒效果。
凡发现食源性细菌感病,经检验检疫部门确认以上某环节出问题,除相关部门的处罚外,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0—20000元。
5.4 餐具卫生
5.4 .1打饭的勺子、汤勺、菜勺、铲子不能直接放在台面上,应放置在干净的专用设备内且须有区域标识。
5.4 .2使用后的饭碗、汤碗、菜碟、筷子等餐具必须经过开水漂洗、清水加洗洁精清洗、清水漂洗、高温消毒四道程序的处理,保证餐具内外干净、干燥、无饭菜渣、无油迹、无洗洁精泡沫、无异味方可投入使用。
违反以上之一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200元。
5.5厨房卫生
5.5.1炉灶、蒸柜等厨房设备每天清洁,抽油烟系统定期清洁。
5.5.2工作台、货架、调料台随时保持清洁干净。
5.5.3油、盐、酱油等常用配料和未用完的米、菜,下班前要盖好。
5.5.4定期清洗冰箱冰柜,保证清洁卫生。
5.5.5每周必须对食堂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范围包括:仓库、办公室、洗手间、烹调间、粗加工间、走廊、点心房、餐厅、供餐区等所有的设施设备,包括门窗、天花板、地面、墙壁、墙角、灯管、插座、开关、灶具、餐具、下水道、抽油烟管道、冰箱、洗碗池、搁物板、风扇空调、餐桌 、凳子等所有卫生死角。
违反以上之一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200元。
5.5.6垃圾桶和馊潲水桶需保持干净、标识明确并加盖,每餐后2小时内清理。若发现过夜的餐厨垃圾,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5.6餐厅卫生
5.6.1开餐前餐厅内的桌椅必须保持干净,台面无饭粒菜渣、无油污水渍,凳脚无积尘杂物,地面干净无油污,开餐过程中也必须有专人维护餐厅内的清洁。
5.6.2餐厅内的墙面、门窗、天花板、瓷砖、玻璃需保持无灰尘、蜘蛛网、风扇、灯管、灭蚊灯、宣传标语、开关插座要长期保持干净。
5.6.3要有专人保洁,随时保证餐厅内外(划定的室外卫生责任区)整洁干净,每周一次大扫除,用清洁剂清洗台面、地面,做到餐厅内无蝇、蚊、蟑螂、老鼠等。
5.6.4专人回收餐具、不得乱放乱扔,剩菜要及时运走,保证餐厅无异味。
5.6.5在学校组织的有关检查中,若发现违反以上之一的,视其严重程度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500元。
5.7其他
5.7.1如果发现改动燃气管道或私拉乱接电线的,一经发现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
5.7.2如果不按指定地点倒垃圾,未按时打扫划定的室外卫生责任区,被发现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分包2:
(一)具体要求
1.项目概述
1.1本次采购为学生食堂三、四层,共二层。食堂四层建筑面积1213.96㎡,食堂三层建筑面积1134.72㎡,2021年9月在校学生5000余人。
1.2面向师生提供特色餐,基本餐方案要求菜品丰富、品种齐全、价格合理,其中应包括不低于20%的平价菜档口(平价菜价格不高于当地教育后勤协会指导价);特色风味餐方案要求特色分明、风味独特、品质较高。
1.3成交供应商入场前应对食堂所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整改(含大厅的空调、吊扇,厨房的水、电、气等设施设备);对涉及到影响经营的装修提出装修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实施。成交供应商需保证食堂于2021年8月20日前投入使用。
2.项目基本要求
2.1本项目必须按照我校规定时间进行餐饮服务。
2.2工作人员符合我校对餐饮服务人员的总体要求:统一着装,整洁大方,佩证齐全;文明礼貌,行为规范,服务热情;尽职尽责,勤奋工作,规范操作;遵章守纪,厉行节约,爱护公物。
2.3严格贯彻落实我校与供应商签订的《食堂承包经营管理合同》约定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2.4积极配合我校各个部门开展安全卫生等各项工作。
2.5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严防工作中发生安全事件。
2.6组织开展工作例会和定期向我校基建后勤处汇报工作。
2.7供应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有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2.8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等均属于经营者管理范围,经营者保证经营区域卫生、整洁。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2.9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经营者自理,因经营者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由经营者负全部责任。
2.10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监督标准,学校有权监督,并定时或不定时检查。
2.11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学校基建后勤处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经营者,经营者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2.12食堂营业款由学校统一管理。学校有权对食堂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2.13食堂刷卡消费统一使用学校一卡通IC卡,微信和支付宝,不得使用现金,自觉接受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14食堂工作人员食宿、待遇等由经营者自行安排,经费自理;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由经营者承担;食堂工作人员与学校无劳务和劳动关系。
2.15经营者承担食堂营运时产生的水电气费和垃圾处理费。
2.16经营者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经营人自备,特殊装修、改造,经营人须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期结束后,学校不承担任何转让工作。
2.17经营者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经营者负责。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2.18生产所需所有原材料由经营者根据有关规定通过正规渠道选定供货商(供货商必须在重庆教育后勤协会备案),不得采购三无产品,食材必须保障新鲜,不得以次充好。由学校基建后勤处监督。
2.19供应商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包括人员配备,社保购买,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人身安全等事故均由经营者自行负责。
2.20供应商负责食堂内部及周边的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工作,服从学校基建后勤处统一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
2.21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要求:公司内部有岗前培训机构,服务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才能上岗,人员岗位须相对固定,并定期对员工进行技能培训、学校知识培训、服务意识与服务技巧的培训、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健康档案备份送学校基建后勤处存档,各岗位配置人员数量应满足我校工作要求,同时要做好员工的招聘储备工作,一旦有员工临时离岗或离职保证及时补充员工上岗。
2.22各种制度、记录、每月考核等文字资料必须送一份给学校基建后勤处存档以备查。
2.23经营者有责任配合我校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提供与本项目服务相关工作必须的材料。
2.24经营者在项目运作中必须定期向我校汇报工作情况,接受我校领导的监督.员工必须接受双重管理,即除服从经营者管理外,还必须服从我校的管理。
2.25经营者的员工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酬标准,并向我校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人员劳动合同。
2.26经营者独立承担经营期间相关法律责任。
2.27投标方须按照食堂采购农副产品年总额的一定比例采购市级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3.人员配置方案
3.1职业经理人(负责项目经理人):1名
3.2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
3.3库管:1名
注:1、以上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均需提供健康证复印件给学校基建后勤处备案;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中标后一年内未取得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供应商在一年内需要更换人员,更换一次由采购人处供应商10000元的违约金;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的在册职工,并提供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社保交纳证明。
4.食堂经营品种范围
食堂经营品种为各种普通熟食类餐饮食品,具体品种自定,尽可能多设花色品种以保障师生多样需求,不准出售各类凉拌菜和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出售的菜品,禁用一次性餐具(特殊情况除外)。
5.本校对食堂经营管理及违约处罚办法
5.1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5.1.1着装仪表: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将工作服、工作帽穿戴整齐,售餐时必须佩戴口罩;头部要保持清洁,发型和长发以不得影响工作和卫生为标准;女性工作人员不可以化装和佩戴首饰;工作服要保持清洁卫生,勤洗勤换并做到专人专用;严禁穿背心、内衣裤、超短裙或裤以及睡衣上岗;上厕所应及时换下工作服。若违反,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元。
5.1.2男工作人员严禁留长发、胡子、长指甲;女工作人员头发盘在工作帽内为宜,严禁留长指甲及涂指甲油。若违反,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元。
5.1.3严禁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掏耳朵、挖鼻孔、挠头发、抓痒或对着别人打喷嚏,严禁随地吐痰、乱抛垃圾。若违反,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元。
5.1.4严禁在洗碗池、洗菜池内洗涤衣服、袜或其它私人物品。若违反,每人/次支付违约金200元。
5.1.5所有工作人员在供餐时需要用手接触食品及餐具时必须戴上一次性卫生手套。若违反,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元。
5.1.6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有抽烟、喝酒、吃零食或嬉笑打闹、吵架、打架、赌博等非工作所需的行为。若违反,每人/次支付违约金200—500元。
5.1.7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上岗。若违反,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5.2 仓库管理
5.2.1仓库严禁存入清洁用品及有强烈气味、有毒、有害或非食用的物品。
5.2.2仓库必须通风、干燥、干净卫生、整齐有序,每天专人负责定时清洁。
5.2.3仓库必须实行专人定点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虫害,人离开时必须锁好仓库门,按规定定期杀虫灭鼠,确保无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违反以上之一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200元。
5.3物质防疫制度
食源性细菌感染病,主要有霍乱弧菌、志贺痢疾杆菌、沙门菌、弯曲菌、致病大肠菌等,为了最大限度减少食源性感染病的发生,应严格遵守以下措施。
5.3.1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相对固定采购厂家,不得任意更换供应商。食堂内所使用的动物性食品原料在采购时必须索取相关的检验检疫合格证,并查看相关合格标记,质量检验员根据“动物性食品的检验标准”进行严格的再次检验。
5.3.2采购新鲜流动洁净的食品原料。
5.3.3购买在保质期内的定型包装食品,产品标签有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存期及产品配料等内容。
5.3.4不采购来历不明的、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食品。
5.3.5不外购冷荤凉菜和糕点制品,不外购已加工好的熟食。
5.3.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食品容器和工具标识清楚,做到分开使用。
5.3.7冷冻肉类(包括冻结的熟肉半成品)在烹调前应完全解冻。
5.3.8烧熟煮透所有食物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大块食物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
5.3.9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
5.3.10不加工、出售四季豆菜品。
5.3.11豆浆要彻底煮熟,煮沸后持续加热5-11分钟。
5.3.12不加工、出售凉菜。
5.3.13食品以即制即售为佳,制作完成至出售一般不要超过2小时。
5.3.14剩余食品在再次出售前要高温彻底加热。
5.3.15不使用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葫芦瓜等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入库食品有专人验收,食品分类上架摆放。
5.3.16食品存放严格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5.3.17生、熟食品使用的刀具、砧板严格分开使用。
5.3.18妥善保管有毒物质,灭鼠药、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不得存放在食品库房、食品加工和进餐场所。
5.3.19存入硝酸盐、亚硝酸盐的容器须有明显标志,避免误食、误用。
5.3.20冰箱等冷藏设备要定期清洁,并保证冰箱的冷藏效果。
5.3.21餐具洗消程序: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5.3.22热力消毒要求:蒸汽消毒100℃10分钟以上,干热消毒120℃ 15-20分钟,煮沸消毒15分钟以上。
5.3.23消毒柜消毒要求:严格按消毒柜指示时间消毒,定期检查,保证消毒效果。
凡发现食源性细菌感病,经检验检疫部门确认以上某环节出问题,除相关部门的处罚外,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0—20000元。
5.4 餐具卫生
5.4.1打饭的勺子、汤勺、菜勺、铲子不能直接放在台面上,应放置在干净的专用设备内且须有区域标识。
5.4.2使用后的饭碗、汤碗、菜碟、筷子等餐具必须经过开水漂洗、清水加洗洁精清洗、清水漂洗、高温消毒四道程序的处理,保证餐具内外干净、干燥、无饭菜渣、无油迹、无洗洁精泡沫、无异味方可投入使用。
违反以上之一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200元。
5.5厨房卫生
5.5.1炉灶、蒸柜等厨房设备每天清洁,抽油烟系统定期清洁。
5.5.2工作台、货架、调料台随时保持清洁干净。
5.5.3油、盐、酱油等常用配料和未用完的米、菜,下班前要盖好。
5.5.4定期清洗冰箱冰柜,保证清洁卫生。
5.5.5每周必须对食堂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范围包括:仓库、办公室、洗手间、烹调间、粗加工间、走廊、点心房、餐厅、供餐区等所有的设施设备,包括门窗、天花板、地面、墙壁、墙角、灯管、插座、开关、灶具、餐具、下水道、抽油烟管道、冰箱、洗碗池、搁物板、风扇空调、餐桌 、凳子等所有卫生死角。
违反以上之一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200元。
5.5.6垃圾桶和馊潲水桶需保持干净、标识明确并加盖,每餐后2小时内清理。若发现过夜的餐厨垃圾,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5.6餐厅卫生
5.6.1开餐前餐厅内的桌椅必须保持干净,台面无饭粒菜渣、无油污水渍,凳脚无积尘杂物,地面干净无油污,开餐过程中也必须有专人维护餐厅内的清洁。
5.6.2餐厅内的墙面、门窗、天花板、瓷砖、玻璃需保持无灰尘、蜘蛛网、风扇、灯管、灭蚊灯、宣传标语、开关插座要长期保持干净。
5.6.3要有专人保洁,随时保证餐厅内外(划定的室外卫生责任区)整洁干净,每周一次大扫除,用清洁剂清洗台面、地面,做到餐厅内无蝇、蚊、蟑螂、老鼠等。
5.6.4专人回收餐具、不得乱放乱扔,剩菜要及时运走,保证餐厅无异味。
5.6.5在学校组织的有关检查中,若发现违反以上之一的,视其严重程度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500元。
5.7其他
5.7.1如果发现改动燃气管道或私拉乱接电线的,一经发现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
5.7.2如果不按指定地点倒垃圾,未按时打扫划定的室外卫生责任区,被发现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三、现场踏勘(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对项目现场环境自行踏勘,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现场实际勘查情况合理报价,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联系人: 吴洪书 联系电话:13983253269 )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有要求均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服务时间
2021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4 日。服务期限3年。
2、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
学校师生员工自行消费、验收。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学生自主消费,供应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楼层建筑面积*单价进行结算。
三、验收标准和方法
1.成交人应根据投标时所提交的考核办法,自行组织人员,并在我校监察下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考核,服务项目、服务品质、满意率不低于合同要求。要求秩序维护有力,公共秩序良好,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等覆盖率达90%,合格率达90%;设施设备运行良好,完好率达90%以上。
2.接受我校每学期组织的对食堂服务的综合性考评,考核标准依据本项目食堂管理要求,由我校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按百分制实行综合考核,考核得分在70分上时视为考核合格,我校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继续履行合同,考核得分连续两次在70分以下时,视为考核不合格,我校有权按规定作出相应的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由成交人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3.成交人按照我校划定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管理目标成立相关机构,制定相应工作流程、工作制度、监督考核办法,合理安排人员,科学管理,严格要求,达标运行。我校分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整改,规范运行。
4.本项目服务期满,或因考核不合格,我校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出,并与我校办理交接手续。
5. 定标期间,采购人将对候选成交的第一、二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真实性进行全面核实考察,如有虚假响应,取消其候选成交供应商资格,并从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中产生成交供应商。
四、付款方式
学校基建后勤处负责对所属师生员工充值,刷卡设备运行管理,师生员工只能刷卡消费,按月据实结算。次月5日前,中标单位出具实际消费金额发票与学校基建后勤处对账后,由学校财务部门扣除相应资源占用费、水电费后支付本月实际消费费用;结算周期为自然月。
五、履约保证金
1、缴纳金额:包1:人民币20万元;包2:人民币40万元;
2、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必须为现金或支票,各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7日从其公司账户将保证金缴纳至采购人账户。
3、退还方式:合同履行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凭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凭据及项目合同向采购人申请,由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知识产权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
||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
|
3 |
磋商保证金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 |
注:
①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 |
磋商有效期 |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
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磋商报价和技术部分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 (30%) |
30 |
所有有效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 所有有效供应商先得30分,在此基础上,100%×(供应商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每增加1%扣0.1分,每减少1%扣0.2分,扣完为止。 注:所有评分分值计算数据及评分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 |
服务部分 (50%) |
5 |
人员配备方案(5分) 供应商应结合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生食堂就餐服务实际情况,配置相关人员不得低于业主的最低要求,评委根据人员配备方案的合理性,优越性进行评分,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得0分。 |
|
5 |
针对本项目的接管入住方案(5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入驻场地的时间,前期工作的准备,可正常运行的时间安排等进行评分;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的得0分。 |
|||
10 |
日常就餐服务方案(10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日常就餐服务方案的菜品安排、特色菜品、价格承诺、食材品质以及菜品重复周期等因素进行评分;优秀的得10分,良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3分,差或未提供的得0分。 |
|||
10 |
食品安全方案,包含食品安全预案(10分) 优秀的得10分,良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3分,差或未提供的得0分。 |
|||
5 |
保洁方案(5分) 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的得0分。 |
|||
5 |
日常管理服务方案(5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日常管理服务方案包含员工管理培训方案、其他特色服务、验收、储存、请领、加工、出售等环节以及餐具的清、消、洗、存等因素进行评分。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的得0分。 |
|||
10 |
装修改造方案(10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装修改造方案包含对所有设施设备(大厅的空调、吊扇,厨房的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检查、整改等内容进行评分;优秀的得10分,良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3分,差或未提供的得0分。 |
|||
3 |
商务部分(20%) |
17 |
供应商实力(17分) 1.供应商自2018年以来获得省(直辖市)级及以上教育后勤协会表彰的1个得1分,获得省(直辖市)级及以上相关行业协会表彰的一个得1分,两个得2分,以此类推,最多得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供应商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和经验,响应文件中提供高校、中小学、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承包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和评价优秀证明文件(需加盖评价方鲜章),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10分,合同原件备查,一家单位只能计算1次。 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 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每完整提供一份证书得1分,共计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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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人员实力(3分)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学校类似项目六年及以上餐饮管理与服务经验的,或同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学校类似项目四年及以上餐饮管理与服务经验的,得3分。(提供项目经理学历证明、曾经服务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
(十一)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
(十二)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四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
2.1内层封套的封装与标记同 “1、”款规定。
2.2外层封套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号、磋商项目编号、磋商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磋商项目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有关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为8000元/分包。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 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刘家台支行
账 号:3100 2105 0900 0017 004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食堂承包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发包人)
乙方: (承包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地址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甲乙双方以本合同规定之内容为依据并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基本内容
第一条 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的是XX学生食堂(以下简称:食堂)
第二条 本合同经营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应将所有装修和购置设备(如有),无条件捐赠给甲方,并保证设备的完整性、有效性:
1、本合同到期后,甲方搬迁或重新组织采购乙方未能中标;
2、本合同未到期,但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等情况。
第四条 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保证甲方移交给乙方的全部物资设备的完整与完好。乙方无权处理甲方移交给乙方的任何物资设备(包括报废的物资设备)。合同到期或合同终止,乙方应在 日内原物返还甲方移交的全部物资设备,并保证物资设备的完好性、有效性。
第五条。甲方负责本合同实施中具体事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隐患,以及消费者对乙方承包经营的食堂的饭菜品质和服务质量的满意度,对乙方提出整改要求和经营能力评估。甲方将依据乙方整改落实的情况和经营能力确定本合同的继续履行或中止。
第六条 乙方须按照食堂采购农副产品年总额的一定比例定向采购市级相关文件规定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第七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本合同期满,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形时,与甲方债权、债务结清后,并在乙方撤离之日起7日内,甲方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若乙方存在违约情形,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第二部分 费用结算
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必要的资源占用费。具体收费标准: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学生食堂 元/㎡。收费方法:按乙方实际经营的建筑面积* 元,按季度(xx月xx日)收取。(甲方账户信息: 乙方账户信息: )
第九条 经营期间的水、电、天然气等日常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租用员工宿舍应每月按规定向甲方缴纳员工宿舍租金。
第十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拒绝向甲方缴纳资源占用费。如确因不可抗拒之原因导致乙方确实无法按时缴纳资源占用费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缓交资源占用费的书面申请,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可延缓缴纳,延缓期限不得超过3个自然月。如果乙方未获得甲方延缓缴纳的书面同意或者延缓期超过3个自然月,则乙方应自到期之日起每天按应缴纳费用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十一条 合同期间,食堂的照明灯具、桌椅、厨具以及食堂内的其他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所聘用的所有员工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在承包期内,甲方与乙方每半年(xx月xx日)进行一次财务核对。
第十五条 甲方负责提供食堂消费结算系统,系统消费刷卡、充值、补卡及维护等工作由甲方负责。
第十六条 甲方在每个月的25日之前,为乙方办理月营业款的结算和支付,乙方凭双方管理人员审核签字的结算单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支付手续。乙方办理结算支付手续前,应当向甲方缴清当月资产占用费、考核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第三部分 考核管理及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依法享有经营标的物的使用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应依照法律和学校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制度、用工制度、工作规范、卫生保障、物资采购、质量监督、价格管理和文明服务等制度以及食物中毒、火灾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纳入年末甲方年末评估指标。
第十八条 乙方的经营范围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早、中、晚的饮食供应,负责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学校寒暑假师生的饮食保障工作。假期中的供应保障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放假停业和开学营业时间,按学校通知执行。
第十九条 乙方的经营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乙方不能将经营服务的内容摆至食堂大门以外的任何地方。
第二十条 乙方的经营必须遵守国家、地方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的相应规章制度。乙方如有违反,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罚款、经济赔偿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导致甲方或甲方人员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还可以在此基础上给予相应的违约处理。
第二十一条 乙方独立经营同时承担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卫生安全等全部责任。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规定和要求,保证食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须按照学校要求定期组织员工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把好饮食卫生“四关”、“三白”、“二消毒”、“—留样”。四关,即进货关、拣洗关、烹饪关和消毒关;三白,即窗口和加工操作人员要穿戴好帽子、口罩和工作服;二消毒,即洗手消毒和抹布消毒;一留样,即熟食留样记录。食品和环境卫生,必须达到政府文明单位、当地卫生监督所和学校检查的标准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食堂全部或者部分转租、转借或以其他任意形式转交给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按照10万元/次的标准给予乙方经济考核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消费刷卡系统,乙方的任何一个售卖窗口不能直接收取现金,否则经查实后甲方按1000元/次给予乙方经济考核。
第二十四条 为保证师生员工正常用餐,乙方应当于早、中、晚三餐用餐人数较为集中时开足服务窗口,缩短师生排队等候时间。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当制定较为完善的员工管理办法和制度并在食堂内的醒目位置张贴,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采购、存贮、加工和销售食品应符合有关要求。采购食品原材料,要索票索证,并建立管理台账;销售食品要符合卫生规范,明码标价,所售食品成品按规定留样,甲方有权不定期进行抽检,如有违反,将进行违约处罚。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保持经营菜品价格的稳定。乙方经营的特色餐饮菜品定价应低于市场价。乙方经营的大众餐的菜品价格不超过重庆教育后勤协会确定的指导价上限,大众菜的份量按照重庆教育后勤协会确定的标准执行。乙方的初次定价以及之后的任一菜品的价格调整均需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取消窗口售卖该菜品的资格。
第二十八条 乙方必须从重庆市教委、重庆教育后勤协会准入的供货企业中选择供货商采购食堂经营所需的米、面、油、肉等主要原材料。
第二十九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指导,并针对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与乙方进行沟通、协商并提出整改意见,帮助乙方更好地开展工作。为了保证整改工作落实有效,甲方将针对乙方的整改落实情况,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经济考核。(具体要求见合同附件)
第三十条 乙方可以对食堂进行装修,须将装修方案递交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恢复原貌,并且给予违约考核。乙方因装修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满或承包期内解除合同时,乙方应立即停止经营,保护好设施、设备,并在合同期满之日(或解除合同之日)起七天(自然天数)内撤场,做好食堂内的清洁工作、保持场内设施设备的原状,乙方逾期未撤场,由此给甲方造成影响,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经济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聘用人员,乙方因经营需要自行聘用的人员应符合从事饮食业人员的健康标准,并接受甲方监督。乙方从业人员,必须“两证”(即身份证、健康证)齐全,并到甲方食堂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乙方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劳动权益、工资福利等全部由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及合同解除后,甲方均不负责乙方聘用员工的一切事宜。
第三十三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甲方租赁给乙方的资产(房产、设备)实行零租赁。乙方应当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各类资产,乙方应保证资产不流失,并做好相应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若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在经营过程中,食堂的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合同到期后按照学校资产管理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十四条 乙方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达到“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相关要求。
第三十五条 乙方承诺对甲方在校学生提供10个勤工俭学岗位,并承担相应报酬。乙方承诺在合同经营期限内,每月针对全校师生至少举办一次公益活动。
第四部分 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三十六条 如果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乙方拖欠应向甲方缴纳的各项费用达壹万元以上;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经营用途、经营项目或超范围经营;
3. 乙方在甲方校园内进行违法活动经查实的;
4. 在乙方承包的食堂内出现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等事故的;
5. 在承包期间,乙方私自将食堂转包给其他单位或关联单位的或其他任何第三方;
6.乙方接受甲方每学期组织的对食堂服务的综合性考评,考核标准依据本项目食堂管理要求,由甲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按百分制实行综合考核,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时视为考核合格,甲方可以与乙方继续履行合同,考核得分连续两次在80分(不含)以下时,视为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迟延交付承包食堂2个月以上;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五部分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合同存续期内如果没有提前一周向甲方进行书面申请并获得书面同意,而擅自关闭食堂的全部或部分经营窗口超过半天及以上时间,影响师生正常就餐的,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面毁约,甲方有权按照每关闭一天(关闭时间超过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论)伍仟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并保留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承包经营管理资格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乙方如果在合同存续期间提出提前解除本合同,放弃承包经营资格的,必须至少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乙方如果在合同存续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不再适宜继续承包经营的,甲方可以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在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因素等原因,提出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因为其他原因提出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否则甲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伍万元的违约金。
第四十二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协议条款履行相关义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三条 乙方在管理服务中出现严重人为责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和食品安全隐患,造成客户食物中毒和设备受损及员工严重违纪,造成重要客户投诉,给甲方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等,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罚款、经济赔偿等费用),导致甲方或甲方人员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十四条 上述情况任何一款,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六部分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管辖。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如: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合同所涉及的文本)应在本合同文末处列明附件清单,并附在本合同后面一并留存。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自经营期限到期之日或合同解除、终止之日失效。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从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附件一:《社会企业经营学生食堂量化考核细则》
签署页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
社会企业经营学生学生食堂量化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企业对学生食堂的经营管理,做好对社会企业在经营学生食堂过程中的监管和指导工作,不断帮助企业在获取合理利润的基础上,为学校师生提供更加优质的餐饮服务,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重庆市教育后勤协会渝教后协【2012】11号文件《关于高校学生食堂主要食品最高限价的通知》要求和《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生食堂承包经营管理合同》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考核办法,结合我校社会企业经营学生食堂的实际,特制定本考核量化细则,请遵照执行。
一、安全管理方面
1.食品卫生安全:严格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2002〕第14号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庆市学校食堂卫生管理量化评定实施细则》(重庆市教委、市卫生局印发,渝教体艺〔2003〕1号)、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和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预案,确保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2.消防安全:保障食堂内各项消防设施的完好,进行定期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如发现问题和消防隐患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做好安全用电常识普及,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掌握正确天然气的使用方法,注意防漏、防爆、防火。积极组织员工参加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的培训。
3.其它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规范绞肉机等机器的操作流程,杜绝一切人身伤害。做好个人和集体财物的保管,杜绝大宗财物盗窃事件的发生。
4.企业必须与学校签订食品、消防安全责任书,承担经营期间的食品、消防安全全责任。
二、饭菜品质方面
1. 所有食材必须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并符合卫生质量要求。其中,米、面、油、肉、蛋等大宗物资必须从持有重庆市教育后勤协会供货准入资质的商家中采购。肉食采购时必须查验并收取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且必须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机械化屠宰场或其直供点采购。
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份、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
所购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必须有QS认证标志,必须索取生产厂家资质,有效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货企业资质并做好使用登记。
蔬菜必须定点采购,索取供货商家资质,严格按验收,确保安全。禁止采购槽头肉,限用板板肥肉(只能用于煎油和肉沫制作),鸡骨架和鸭骨架只能用于熬汤,不得制作成菜品进行出售。
学生食堂选择的定点供货单位资料、采购品种、价格及相关检测证明必须每周报甲方食堂主管部门备案。
2. 食品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做到生、熟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冷藏柜(库)存放食品有标志。分类摆放,冷藏柜(库)存放食品有标志。仓库管理规范,物资分类存放,食品库无过期、变质及非食品物资
3.必须把不断提高饭菜品质和提供优质服务作为经营学生食堂的首要原则,做到花色品种丰富、荤素搭配合理、菜品口味多样、价格区间合理。具体要求如下:
早餐品种应不少于12个,午餐和晚餐品种应不少于20个。午餐和晚餐应提供免费汤。
学生食堂首先以保障性菜品(大锅菜)为主,可以兼营部分特色菜品。其中保障性菜品中,素菜每日不得少于5个品种,价格不得超过2元∕份,每份不得少于120克;俏荤菜每日不得少于2个品种,价格不得超过3元∕份;每份不得少于130克,荤素比不得低于3:7;荤菜每日不得少于13个,其中4.5元∕份的不得少于10个;5元∕份的不得多于3个,所有荤菜的每份不得少于140克,其中荤素比不得低于4:6。
所有菜品必须明码标价,分区出售。荤菜和俏荤菜必须将使用的主料和配料及其所占比重进行公示。
荤菜及俏荤菜应以新鲜肉食为主。禁止采购槽头肉;限用板板肥肉(只能用于煎油和肉沫制作);鸡骨架和鸭骨架只能用于熬汤,不得制作成菜品进行出售;以冷冻食品(如:火腿肠、鱼丸类)作为主菜或配菜的菜品,每个食堂每天不得超过2个,且每周不得重复出现三次。
4.主食方面,米饭价格和供应方式不变;馒头0.6元∕个,花卷0.7元∕个馒头和花卷每个重量(熟重)不得低于120克。
5.特色菜品应做到营养丰富、量足味美,服务周到。在同质量同品种的前提下,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的15%。
6.根据学校教学实际,科学合理的安排供餐时段,确保在不同时段为就餐学生提供热饭热菜。
三、优质服务方面
1.必须确保就餐环境的整洁、有序和舒适。应及时对使用过的餐具进行清洗和消毒,无水渍和油腻感。
2.严格执行门前“卫生三包”规定,垃圾桶、清洁用具摆放规范、有序。
3.认真做好食堂内防蝇、灭鼠、杀蟑等工作,规范工作环境,美化就餐环境。
4.所有工作人员应规范着装,主动热情、文明礼貌,不和学生发生争吵及正面冲突。对于学生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尽量满足,对于当场难以解决的纠纷,应及时与食堂监管人员或学校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在相互沟通和协商的基础上合理解决。
5.当饭菜中出现异物时,应退还学生的费用并免费等质等量赠送学生一份。
四、考核与奖励
学校基建后勤处负责对经营学生食堂的企业进行监管和指导,根据企业在上述三个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及向学校提出奖励建议。具体操作及标准如下:
1.抽查。基建后勤处将对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饭菜品质方面和优质服务方面所涉及的全部工作事宜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并及时将抽查的结果和意见反馈给企业。企业应对抽查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整改期限不超过3天。如果同一问题连续两次抽查都没有改进或改进效果无法达到要求时,则每存在一个问题按2000元进行考核。
2.满意度调查。基建后勤处将委托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每个月在全校学生中对学生食堂进行两次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主要以饭菜的花色品种、份量、口感及员工的服务态度为主。每次调查的人数在200人-400人,其中,满意或较满意的占75%为合格,低于75%为不合格,高于95%为优秀。同一学期中,学生满意度连续三次或累积四次不合格时,给予2000元的考核;连续三次或累积四次为优秀时,向学校提出奖励建议。
3.投诉处理。每个食堂每天针对饭菜份量和荤素搭配的投诉人数累积超过10人时,将给予当天300元的考核。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及地点、报价要求等。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服务承诺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格式)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